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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破e.s.d-44沉阳潜伏组纪实-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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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秘密据点里,侦查员张刚、杨光与王闲谈,在谈话中王提出:“你们不是修理电台吗?快把电台拿出来呀!”张刚借机话锋一转说:“修理电台的事不着急,你先交出你的电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一句话击中要害!王浚文涨红了脸,低头不语。张刚和杨光说出自己的身份,向他宣传党的政策,指出,只有老实坦白交代他的间谍罪行,才是惟一的出路!

  王浚文交代了自己参加间谍组织,架设电台、拍发情报等罪行,与陈祖汉交代的完全一致。他还交代说,由于电台信号经常不通,自1949年至1950年共发报24次,收报7次,发出情报31份。

  电台藏在何处,王仍躲躲闪闪,拒不交代。侦查员对其家中进行搜查,没有找到。最后,在辅仁大学他个人的实验室里,搜出了两部美式电台,电台竟然用仪器盖着,使人难以发现!

  7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逮捕了陈祖汉的老婆李敏惠,于宝濂也被逮捕解京。经审讯,他们所供的完全一致。美国中央情报局“海外观察第44支队”沈阳潜伏组的成员全部落网。

  六

  破获美国中央情报局ESD—44沈阳潜伏组之后,在香港指挥这个潜伏组的丛克中却成了“漏网之鱼”。而且他不断地训练间谍向大陆派遣,对我新生的革命政权造成危害。应当想办法予以打击。当时,我国国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和“仇美、鄙美、蔑美”的宣传活动以及镇压反革命运动。丛克中的岳父张某提出到香港对丛克中“劝降”。侦查处的领导分析认为,凭张某在丛克中心目中的地位,“劝降”成功的可能性是有的。经上级机关批准,侦查处同意了张某的请求,同时,在报刊上公布了破获“美国中央情报局ESD—44沈阳潜伏组”案情,并点了丛克中的名,对丛施加了压力。正当准备让张某去香港之际,1952年1月,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接到公安部通知,丛克中的老婆张华罗携带丛的交代材料来京。侦查处领导以及侦查员张刚、杨光接待了她,并对丛克中和张华罗弃暗投明的做法表示欢迎。丛克中在交代材料中称:“他伤害了很多人”,“愿以血偿还血债”,他保证从此再也不做伤害祖国的事情了。

  丛克中的“投降”,以及沈阳潜伏组的破获,是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正确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北京市委一系列反间谍斗争的方针、政策、原则的结果,从而拔掉了美国中央情报局安插在我国并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一个钉子。

  1954年4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审理,陈祖汉等人背叛祖国,充当美国政府间谍,搜集、窃取、刺探我国国家和军事上的重要机密提供给美国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造成了很大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陈祖汉、于宝濂、王浚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李敏惠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

  古人云: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话在陈祖汉一伙人身上得到了应验!

摘自《建国初期北京反间谍大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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