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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双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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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同样一条原则,可采用另一种方法,就是用化装使脸部带上明显的特征,引人注意。例如给一个人装上一只大鼻子或酒槽鼻,破坏了他正常的外貌。这样一来,普通人看了就会给迷住,至少会把注意力集中到特殊化装的部位,而讲究礼貌的人看了就会扭过头去。但这两种人都不会注意你的脸。 
    
    可我决定不采用这种原始的化装术。因为,照我推断,我的雇主只希望我不被人注意就可以了,而不是要人家记住我有一副怪相,从而认不出我的真面目。要真的做到这一点也并不容易;谁都可以出头露面,可要做到不叫人家注意,则要有一套真本领。因此,我需要化装出一张平淡无奇的脸相,让人看了印象淡薄,记不住。可惜的是,我天生一副贵族相,而且特别突出,也太英武俊秀。这对扮演剧中人物的演员来说,是个非常令人遗憾的缺陷。 
    
    我父亲时常这样说:“嘿,拉里,你长得太帅啦!要是你的懒散劲儿不改,加上不务正业,混上15年,最多只能扮演个少年角色;而不幸的是你却误以为自己早已成了一名演员,最后只能落得在剧院大厅里卖糖果杂物的境地。要记住‘愚蠢’和‘漂亮’正是娱乐圈最要命的两个严重缺点。可这两点你一应俱全。” 
    我父亲讲过这番话,总是越说越有气,多半是讲完就解开皮带把我狠抽一顿。这样打得我不得不开动脑筋。我父亲是个很讲究实际的心理学家。他认为,用皮带抽打屁股上的肌肉,可以把小孩子脑袋里过剩的血抽掉。尽管这种怪理论不见得站得住脚,可实践证明,对小孩子真的十分有效。不过15岁时,我已经能倒转身子四脚朝天,头顶一根松驰的钢丝,一页页、一行行地把莎士比亚和肖伯纳的警句倒背如流,或者,只需点燃一支烟,就能把观众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真的练成了一身本事。 
    
    正当我全神贯注地进行这种艺术构思时,博罗德本特把头伸了进来。“真是活见鬼!”他厉声叫道,“怎么你还不动手化装?” 
    我冷冷地盯了他一眼:“我猜你是要我使出绝招的,对不对?那样你就得有耐性,急不得。你设想一下,一个第一流的厨师在飞奔的马背上能做出一客风味独特的菜来吗?” 
    “什么马不马的,见鬼去吧!”他抬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你顶多还有六分钟。要是在六分钟之内你完不成任务,那我们只能冒险了。” 
    嘿!六分钟!有充分时间当然更好,不过问题不大。我过去在《休伊·郎之被刺》一剧中充当过我父亲的替角,学过点儿快速化装以适应换演不同角色的本事。就是那出戏,要求在七分钟之内快速化装换演十五个角色。我曾经试过,速度之快,比我父亲还快九分钟。 
    “你给我呆在原来的地方吧!”我怒气冲冲地顶了他一句。“我立刻就来!” 
    然后我把自己化装成《无门之屋》一剧中的杀人犯本尼·格雷。这个剧中人物相貌无大特征,化装起来很方便。只轻快抹上几笔,在我的双颊从鼻子到嘴角画上几条皱纹,显出无精打采的样子,只要画成像我的松垂的眼泡皮一样也就可以了。涂的油彩都是法克特牌5号灰黄色,从开始到结束,化装用了不到20秒钟。化这样装我闭着眼都能干。因为《无门之屋》一剧光是灌制唱片前就上演了29场。 
    
    化完了装,我就把脸转向博罗德本特,他惊讶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天呀!我简直无法相信!” 
    我只顾一本正经地装扮着本尼·格雷。听了他说的话,我根本不作回答,脸上也不露笑容。博罗德本特是个外行,完全是个土包子,他以为化装少不了擦香粉、涂油彩。其实,化这种装根本用不着油彩,可为了敷衍他,我用了一点点。 
    他仍旧两眼盯着我瞧。“喂,”他低声说,“你可以给我也化个装吗?能快速化一下装吗?” 
    我刚要开口说不,便突然噎住了。我意识到这对我的职业是个考验,其中颇多妙处,很令人向往,也十分值得回味。我想了一下,要是他在五岁时被我父亲狠狠地训练一下,调教一番,必定大有出息。不过当时我没有说出口。 
    “你只要求不被人家认出来就可以了,是吗?”我问道。 
    “是的,是的!你能给我脸上涂抹一下,或装上一只假鼻子,或者想些什么其他办法?行吗?” 
    我摇了摇头。“不论我怎样给你化装,只能使你看上去像个化了装准备参加变戏法或参加文娱演出的小孩。你不会演戏!更何况到了你这种年纪,再学也学不会了。我还是不碰你那尊容为好。” 
    “嘿,可是我这鹰钩鼻……” 
    “听我说,我敢断定,你那高贵的鹰钩鼻不论怎么涂抹,只能是越化装越突出。一个熟悉你的人一看就会说:‘嘿,瞧那个高个子,他叫我想起了博罗德本特。当然,那家伙不会是塔克,但是看上去很有点像他’?嗯,把你化装成这样,你称心吗?” 
    “嘿,我想我愿意。只要他肯定那不是我就成。人家以为我是在……那就好,只要人家以为我现在不在地球上就好!” 
    “肯定会说那不是你,因为我要使你改变走路的样子。这是你最吸引人的特征。即使你学过而又走得不人像样,人家也看不出那就是你,而会认为那必定是另外一个身材魁梧、双肩宽阔的壮汉,只是看上去有点像你罢了。” 
    “好吧,你就做给我看,该怎样走法。” 
    “不,你休想学会。不过,我会叫人照我要你走的样子走的。” 
    “怎样走?” 
    “很简单,我要在你的鞋子里的脚趾部位放进一把小石子。这样你走起来就非得靠脚跟不可,你的身子也得挺得笔直。这样你就无法像宇航员那样,走起路来低头弯腰、蹑手蹑脚、偷偷摸摸,嗯……我还得在你们的肩胛骨两侧绑上绷带,使你保持胸部挺起的姿势。这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你以为我改变了走路的样子,他们就认不出我了吗?” 
    “当然认不出来!一个熟人不会明白为什么他会断定那不是你。但是一般说来,先入为主总是下意识的,这会消除他们的怀疑。嗬,得啦!我给你稍微化装一番,好叫你放心一点儿。其实这样做没什么必要!” 
    这之后,我们一起回到了那间套房的起居室。当然,我仍旧扮演着本尼·格雷。我一旦上了装,进入了某个角色,那非得花上九牛二虎之力才能使我跳出来,恢复原有的神态面貌。多波伊斯正在电话机旁忙得团团转,他猛抬起头,看见了我,一低头,急匆匆走出隔音室,查问道:“他是谁?那个戏子在哪里?” 
    他先望望我,又转过头去,似乎不想回头再看一眼。本来嘛,我扮的角色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不值得一看。 
    “你说的是哪个戏子?”我以本尼·格雷那种平淡而毫无感情色彩的腔调回答说,多波伊斯听了,立即转过身来盯住我。他瞟了我一眼,又转过身去,然后又突然扭过头来,盯住我的衣服看。博罗德本特禁不住大笑起来,一把抓住他的肩膀。 
    “你不是说他不会演戏吗?”他声色俱厉地补充说,“现衣这套把戏你懂了没有,雅克?” 
    “懂了!”多波伊斯掉过头来看我,脸上露出困惑的神情。不多一会儿工夫,他又扭过头去。 
    “好,我们在四分钟之内非得离开这儿不可。罗伦佐,我们现在得看看你究竟能以多么快的速度把我化装好,” 
    塔克先脱掉一只靴子,然后甩掉上衣,又把衬衫拉了起来,让我把带子捆住他的双肩。 
    这时,门灯突然闪亮起来,电铃响了。他们一下子被吓得呆住了,“雅克,这时会有人来?” 
    “可能是兰斯顿来了。他曾说过,他打算在我们离开之前来一次。”多波伊斯说着便朝门口走去。 
    “可能不是他!可能是……”我还没来得及听同罗德本特说出到底是谁,多波伊斯已经把门打开了。突然,只见一个火星人出现在门口,那形状就像一株十分可怕的毒菌。 
    顷刻之间,也许是由于极度的反感,我除了这个人星人之外,什么也没看见。我没看见火星人身后还站着一个地球人,也没注意到火星人的假上肢旁正吊着一根护身杖一样的武器。 
    只见那火星人轻飘飘地进了门,它身后那个地球人也跟了进来。门敞开着。忽然,火星人吱吱喳喳叫着说:“你们好,先生们。这是准备上哪儿去啊?” 
    一种对异国人的自然恐惧感涌上心头,我愣住了,有些茫然不知听措。塔克由于还没把衣服穿整齐而行动受到限制,但是小个子雅克·多波伊斯立刻采取了行动。他表现出一种纯朴的英雄主义气概,我看了不禁为之十分感动,并一下子就把他认作了我心爱的兄弟,甚至当他死时,我仍旧怀有这种亲切的感情……只见他纵身扑向那恨护身杖——正好对准它冲了过去——看来他并设想躲避那种武器。 
    
    一颗子弹扫穿了他的腹部。多波伊斯应声倒下,中枪处伤口大得足够放下一只拳头:他肯定被打死了。可是他仍抓住那根护身杖不放。火星人的那只假上肢像一块乳脂糖一样给拉长了,啪地一下子断了,折断的地方离这个怪物的脖子只有几英寸距离。可怜的雅克,他死时两手还抱着那根护身杖。 
    那个跟着这个臭气冲天的怪物进屋的地球人,不得不走到旁边去装子弹——殊不知,他这就犯了个大错误。他本该先朝塔克·博罗德本特开枪,然后再对付我,可是他却对准雅克放了一枪。这一枪放过,他就再也没机会开第二枪了。因为塔克出手迅速,对着他的脸打了一枪。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塔克身上带着武器。 
    火星人被解除了武器,尽管失去了武器,它却并未表现出想逃走的神态。塔克跳起来,冲到它跟前说:“啊,林克林伊尔,你好?” 
    “你好,塔克·博罗德本特船长。”火星人以一种短促而又刺耳的声调说。接着又补充了一句:“你会通知我的老家吗?” 
    “我会告诉你们本部的,林克林伊尔。” 
    “多谢了,博罗德本特船长。” 
    塔克伸出一只皮包骨头的瘦长手指,朝最靠近他的那只眼睛捅了进去,一直戳到他的指关节紧贴火星人脑壳的地方。然后,他拔出手指,只见手指上沾满了许多浓水。火星人怪物的假上肢一阵痉孪,骤然缩进了它的躯体,但是那只僵死的手肢仍旧一动不动地垂在原处。 
    塔克急忙冲进浴室。我听到他在用水冲洗。我站在原来的地方,吓得愣住了,一时痴呆得不知所措。当时我的样子准是跟死去的林克林伊尔没什么两样。 
    塔克·博罗德本特从浴室里走出来,用他的衬衫擦着手,并边擦边说:“我们得把这擦干净。时间紧急。”他说得十分轻巧,仿佛那不是血,而是不小心泼在地上的酒似的。 
    我前言不搭后语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卷入凶杀,我们应该打电话叫警察来。在他们到场之前我得溜走。塔克应该知道该怎样处理这桩假戏真做的怪事,我可不想再扮演什么角色了,我准备插翅飞出窗口,一走了之。 
    可塔克听了我的话,根本不把它当一口事,毫不理睬。;“罗伦佐,别慌。时间已经不多,情况紧急,快帮我把尸体拖进浴室!” 
    “咳,天哪!老兄,干脆把门锁上,溜掉再说吧!也许他们永远也不会怀疑到我的身上。” 
    “可能不会,”他同意我的想法,并说,“因为他们想不到我们会在现场。不过他们肯定会看到是林克林伊尔杀死了雅克,这可不行,我们不能让他们产生这种想法。尤其不能是现在!” 
    “嘿!” 
    “要知道,如果新闻报道说,一个火星人杀死了一个地球人,这一传开去,我们可受不了。别说啦,赶快帮我的忙,干吧!” 
    我不再吭声,只得帮他拖尸体。我一想起本尼,格雷这个角色,心神反倒镇定下来:这角色本就是个臭名昭著的精神变态狂,他虐待成性,时常以肢解尸体为乐事。既然我已把自己化装成这个角色,就算在做戏也罢。我们把两具尸体拖进浴室。塔克用缴获的那根护身杖把林克林伊尔切割成一块块小块,以便毁灭罪证。他的动作十分小心,一刀刀干净利落,但是我实在帮不上他的忙。我觉得一个死掉的火星人比活的火星人更加臭不可闻,我只觉得恶心。 
    
    地下暗牢就在浴室靠浴缸那边的挡板后边。那块地方要不是上面有放射形的三叶装饰作标记,实在是很难察党的。我们拼命把塔克处理过的林克林伊尔尸体碎块,一块块地往下塞。我鼓足了勇气勉强帮着干,然后,塔克使用护身杖继续切割那个地球人尸体,并把血水排掉。这活儿更脏,更叫人恶心,而且他不得不在浴缸里干活。我几乎晕了过去。 
    
    一个人的血简直多得惊人。我们打开水龙头,一直让自来水冲洗着,可还是很难冲洗干净。塔克在处理他的朋友雅克的尸体时,似乎笨手笨脚,只见他双目热泪盈眶,模糊了视线,于是我只得把他推开,免得他把自己的手指砍掉。而我竟真的扮演起本尼·格雷的角色,大干起来。 
    我们干完以后,发现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表明这套客房里曾有一只怪物和两个地球人来过,便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冲洗浴虹。这时只见塔克已站在门口,显出平时那种镇定自若的姿态,“我已经检查过,地板已洗刷干净,”他郑重其事他说。“我想,一个犯罪学专家通过精密设备或者有可能使一切再现原形——不过,我估计不会有人怀疑到我们头上。让我们赶快离开这里。我们无论如何也要争取早到12分钟左右。快!” 
    
    我还来不及问清楚到什么地方去,或去干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好吧,让我在你的靴予里塞进一些碎石子之类的东西吧!” 
    他摇了摇头说:“这样一来,我们就走得慢了。眼下最重要的是速度,而不是怕被人认出来。” 
    “现在我只有听你摆布了。”我只得跟他走到门口。他突然停住脚步说:“这里有可能碰上其他人,如果碰上了,先开枪再说——别无选择。”他手里拿着那根护身杖,用披肩把它遮盖了起来。 
    “要是万一碰上火星人呢?” 
    “不管是地球人还是火星人,或者两者同时都遭遇,你只管开枪就是!” 
    “塔克,林克林伊尔是不是在麦那纳旅馆看到的那四个火星人之一?” 
    “当然就是!要不,你扣我为什么要兜那么大圈子把你从那儿找到这儿未呢?他们跟我们一样,也同样会盯你的梢,或者盯我的梢。你把他认出来没有?” 
    “老天爷,没有!看上去这些怪物长相都一样。” 
    “他们看我们也都长得一个样。这四个火星人是林克林伊尔和他的孪生兄弟,另外两个不是直系亲属的人,但他们都是从林克林伊尔一脉上来的。不过,眼下你还是别开口。要是你看到一个火星人,就马上开枪!喂,那支枪你拿了没有?” 
    “嗯,当然拿了,嘿,塔克,我实在不懂这究竟是怎么一同事。不过,只要是这帮畜牲反对你,我就站在你一边。这种火星人我就是看不上眼。” 
    听了我这番话,他竟大为震惊。“你真不知道自己在胡说些什么。我们绝不是要跟火星人开战,这四个是叛徒!” 
    “哦?!” 
    “火星人大多数是好的,甚至可以说他们都是好的。嗯,就是林克林伊尔,在许多方面也可以说算不上是坏人。我曾经跟他下过好几盘棋呢!” 
    “什么!照这样说来,我倒是……” 
    “住口吧!现在你已经陷得很深啦,休想打退堂鼓,撒手不干。听着,立刻跑步前进!目标——快速升降机。我来掩护撤退。” 
    我一声也没吭。陷得很深?的确,我卷进去已是不容置疑的了! 
    我们一到备用地下室,就马上奔向快速升降机。这是一种密闭式小座舱,只能乘两个人。 
    我们奔到时正好空着。塔克立即把我推了进去。我没来得及注意他调拨的控制密码,不过当我感受到胸部所受的气压在减缓,并看到一眨一眨的指示灯——杰弗逊空间宇航站——全速前进时,我就不怎么觉得惊讶了。 
    不管开到哪一站,现在我反正全不在乎了。只要离开艾森豪威尔宾馆越远越好。我们挤在这座密封舱里有好几分钟。这段时间尽管不长,却已足够我盘算出一项计划了。虽说这项计划可能不怎么成熟,就像公文上时常标明的那样,可能随时得更改,但毕竟是个计划,那就是:逃走。 
    然而,那天早晨我早该看到我的打算是很难实行的。在我们现在这个文明和高度发达的社会里,一个人要是没有钱,就会像一个初生婴儿那样,一步也动不了。但是,眼下我口袋里装着一百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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