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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传奇·武侠版-2007年11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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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真正的大侠那样,流血流汗不流泪。 
  人生永远自豪,只要你做好。 
   
  这五首歌曲,最近都非常流行,它们都有着浓郁的中国风、武侠味,诠释了武侠精神和江湖韵味。音乐和电影一样都是最能够给予我们直观冲击力的艺术,好的音乐可以抚慰人心、激励斗志。亲爱的侠友们,打开你的耳朵和心灵,细细感受这有声有色的江湖! 
 
怀抱冷剑,倾听花开
江南雪  
(本文字数:1533)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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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就是个爱做梦的人。那些梦五彩缤纷,带着花香和风的气息扑面而来。剑客侠士和红颜佳人徜徉其间,他们可以足踏枝叶,在蓝天白云间自由翱翔;他们可以剑出如飞雪落花,或是小楼吹笛,或是江湖载酒;在他们拔剑惊风雨的刹那,也收获了惊心动魄的爱情。 
  很喜欢那首很老的台湾武侠电视剧《挥剑问情》的同名主题曲:落拓生平热血抛尽,闯遍武林风云,挥剑留下英名……很侠义磊落的感觉,每次哼来不觉胸口一热。歌词里更说:管遍人世艰辛,挥剑不负知音——很喜欢这一句“挥剑不负知音”。仗剑江湖的梦想,大约就是自此始吧。 
  金庸与古龙的江湖,写尽了那个时代的侠客梦。而总有后来人,循着前人的足迹,去开疆拓土。我们每一个人,读着前人梦想的同时,又在做着属于自己的江湖梦。英雄侠士登临绝顶,是不是也在渴望着那一缕剑底柔情?若没有知音相伴,即使将天与地掌握于手,也填补不了内心那一点寂寞吧? 
  我想我究竟是为着什么,甘愿在这个世界中倾注一腔热血,付出那么大的热情来书写呢? 
  为的是那些梦想中的人。 
  喜欢“风起云涌马蹄飞溅,江湖恩怨缠绵”,喜欢“千万里风云呼啸,看淡了拍岸惊涛,谈笑间,荡平狂潮刀难入鞘,一江春水慰寂寥”,在铁板铜琶之中,也融入红牙拍板:“我在等一朵花盛开,我在等一个人到来”。太难说清我到底要表达怎样的梦想。那么就请你来看我笔下的人吧,看卫忧,看紫烟,看冷新月,看尘晓弦,看他们活色生香,语笑嫣然,跟随着他们,慢慢将我梦想中的这一片片武侠拼图组合起来。 
  而我要做的无非是:怀抱冷剑,倾听花开。 
   
  有如王家卫的电影,层层丝丝,感情的描摹非常细致。给人一种幽冷清静的感觉。 
  ——木剑客 
   
  这是作者用心而为的文章,有巧妙的构思,无疑是一种创新。 
  ——凤歌 
  有沧月的情感,步非烟的想象。 
  ——傲月寒 
   
  编辑小札 
   
  有一年编辑部约请了武汉周边的几位作者,去东湖的桃花岛上畅谈江湖梦想。那天篝火熊熊,有风从湖上卷起,微醺的世界恍如梦幻。有位短发爽朗的女子举杯向月,脸上一抹艳红,湖上一片碧色。她大杯地喝酒,大声颂唱,大大方方迈步向前。 
  这个女子,便是江南雪。初初的一瞥,已然令人惊艳于她鉴湖女侠一般的气度。后来接触时,才发现她实际上还是秉承了江南女子的温婉。她有细致而敏锐的触觉,阅读小说的时候,总能在作者们细密的文字中看出隐藏的痕迹。她梳齐整的发,着齐整的衣,如同亭亭的江南的荷。但倘若她高兴起来,便换成了爽朗可人的形象,能与你对饮,也能与你对吟。江南之雪,温和又沉郁,大概便是这样吧。 
  她既是个丰富的人,也就有着丰富的爱好,她爱无限广阔的江湖,又爱现实里缤纷的生活,于是看过的电影、读过的小说,大千世界里形形色色的种种,便都凝成了她多姿的江湖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俊男美女固然没有免俗,白衣红衫仿佛也是惯常。但在幽冷清静的文字里,那些情与义酿成的酒浆、肝与胆映照的颜色总能使人热血沸腾。我们梦想的那个江湖,便在江南雪娓娓而谈间,开阔通透起来。 
   
  作者简介 
  江南雪: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研究生毕业,后为了偷懒,选择留校在图书馆办公室工作。工作比想象繁重得多,常常梦想能有大把时间睡懒觉。小时喜欢看武侠片,最喜欢83版《射雕英雄传》,整整看过十遍,情节和台词熟极而流。在看小说基本被禁止的学生年代,那些偶尔掠过眼前的由俊男美女演绎的武侠片成为创作的启蒙。 
 
秘密
冰 河  
(本文字数:3282)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11期 
 
字号: 【大 中 小】  
  
  
      
  青龙镇的小街坎坷不平,卵石铺就的道路丑陋、坚实,太阳每天清晨都会照旧把光辉洒向小街,于是小镇在温暖的晨光中苏醒过来,开始又一天的忙碌。 
  小丁喜欢清早叉着腰站在街上看人们忙碌,所以他一直起得很早。他从不干活儿,也就没有银子,但他只要向这些见天忙活着的人们索要就行了,他不是叫花子,别人不敢不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镇虽小,什么米行当铺赌场妓院,也都齐全,这些就是他的衣食来源。 
  他转着圈收保护费的时侯,看着人们哭笑不得、又畏惧又憎恨的表情总是很开心。没有人敢不给,因为第二天人们就会看到抗拒的下场,为了起到杀鸡吓猴作用,小丁对这些人下手从不留情。 
  其实他实在不坏,每月才收初一十五两次保护费,手头紧了的时侯偶尔会多收几次。并且,青龙镇没有出现别的地痞祸害地方,这何以见得不是他的功劳?这保护费收得也算天经地义。小丁良心没有丁点不安,他是快乐的,他看得出来,别人大多数时候也是快乐的。小镇平凡、安宁、庸碌,日复一日。 
  今天是十四,又快到收保护费的日子,他一大清早就满大街转悠,顺手拿走熟食摊几个油炸馃子,到临街茶馆坐下,叫了壶茶,一边吃喝一边听人们谈天。他们正说河间府地头蛇欺凌百姓、强娶民女的事,看他一来登时禁口,小丁恼了,骂道:“放心!我不抢你们家闺女,接着说。” 
  于是话题继续下去。河间府离青龙镇二百多里,地方很大,商业也兴盛,繁荣富庶,不比小小的青龙镇,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几年前那里出了一个盐霸,名唤薛超,带领一帮兄弟贩运私盐。食盐原本是官府专营的,不许民间私贩,起初官府也曾严禁,几番流血冲突之后,官府竟奈何他不得。他的势力遂越来越大,欺行霸市,无所不为。 
  河间府的正经生意人都被他挤对垮掉,这里说到经营米行的朱家,朱家是个大户,几代积攒下来家业殷实,薛超想要吞并,先后把朱家的几处铺子整得倒闭关张,又逼着朱老爷子把独生女儿嫁给他。老爷子气不过,又求助无门,遂发下了悬赏令,传谕江湖谁要是能铲除薛超那伙恶霸就把女儿嫁他,并赠送全部家产,公然与之叫板。薛超砍下张贴告示的人的头作为聘礼,送到朱家,并留下话,八月十五娶亲,若不依允,鸡犬不留。 
  人们说说就散了,和往常一样,小丁吃饱喝足兜兜转转就回家了。家里还有一堆活儿等着他,洗衣、挑水、劈柴,他不能这也指望别人帮忙。他一边忙活着,脑子里却想着河间朱家的事。十多年前,他曾是朱家的杂役,这些苦力活儿他都做过,却是被迫的。 
  他偷了人家的东西,就被扣下来充当杂役了。 
  不记得从什么时侯开始,他就是个流浪儿,飘来荡去,没有地方遮风挡雨,肚子总是饿的。小小年纪混迹市井,渐渐顺手牵羊就成了家常便饭,甚至是一种习惯,他们的生存法则无关乎道德,所顾忌的只是可能受到的惩罚,而代价往往是可怕的。 
  饿极了的时侯,他就溜进店铺顺点东西出来,或吃或拿去卖钱,从未失过手。那天运气忒背,让人家抓住了,掌柜的不知为什么事正气恼着,就拿小丁出气,一顿毒打之后,就要扭送官府。挨打他不怕,天天和人打架,皮肉之苦还抵受得住。可当他听说要扭送官府,立刻吓得脸色苍白。 
  他知道凡做贼陷进官府的,落入那些黑白通吃的捕快手里,听话的就被训练成真正的偷盗团伙为捕快们服务,不听话的就悄无声息地瘐毙狱中,无论哪条路,下场都很惨。他的一个朋友就不慎落入捕快手里,成了他们的棋子,性命操在人家手里,痛苦得生不如死。 
  小丁挣扎着,竭尽全力逃避可怕的命运,然而全无用处。他们拉他向门外走去,这时,门外走进来一个火红衣衫的小姑娘,肤白如雪,衣着华丽。那是米行东家的女儿,跟随父亲到铺子里玩耍。掌柜的和东家说话的工夫,她就静静地在一旁看着小丁和伙计拉扯。 
  小丁逃不掉,绝望之极,偏偏那小丫头一直看着他,使他狼狈、恼火,甚至憎恨她的注视。 
  等到父亲忙完了,小姑娘轻轻向他乞求道:“爹爹,放了他好不好?” 
  东家向掌柜的询问了缘由,随后把小丁带回家做了杂役。 
  小丁并不情愿,做奴才的滋味不好受,打骂呼喝任人驱使,但是相比投入大牢的结果,已经很让他满意了。他甚至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起码在这里衣食无忧,不受日晒雨淋之苦。 
  朱家小姐不像别的大家闺秀一样整日躲在屋里,她喜欢到处乱跑,宅子每个角落她都转遍了,小丁也就可以常常见到她。奇怪的是小丁并不感激这个救命恩人,反而讨厌这个活泼得有点儿随便的女孩儿。他以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常有的叛逆心理认为,她只是一时好奇,并不是真的好心帮他,还傲慢地认为他现在受人奴役都是拜她所赐,对朱小姐暗生敌意。 
  时过境迁,小丁回想起往事仍会感受到当时的心境,自嘲地一笑。 
  他没在朱家呆多久,因为不久之后,朱家丢失了一件宝贝,因为他做过贼,他们怀疑是他偷的,关在柴房里严刑拷打,当晚他就逃出了朱家。 
  今天是八月十四,明天就是最后期限。小丁从床上翻身而起,找隔壁的王四强行借了马,连夜往河间府疾驰…… 
   
  朱家大院几天来一直被死一般沉寂的气氛笼罩着,从那个贴告示的小伙计的头颅被丢进院子,薛超撂下那些鸡犬不留的狠话时起,仆人大都跑光了,留下的脸上也尽是死亡的阴影,愁云惨雾。只要小姐略作抗拒——照小姐的性情是很可能的——或老爷子心疼女儿宁死不屈,那个小伙计就是他们的榜样。 
  小姐不声不响,静静做着分内的事,比老爷夫人还要沉稳,谁也猜不透她心里是什么主意。 
  朱老爷子只有这一个女儿,十分疼爱,却也不无遗憾。因为膝下无子,后继无人,家业再大也将没落。但女儿聪慧灵秀,品性稳重,颇有决断,他有难事都要找她商议。不知不觉朱小姐就参与了家中乃至商号里的大小事务,且能处理得当。然而女儿越是出色,老爷子心下越不平,想着要是儿子该多好!女儿早晚是要嫁人的。 
  朱小姐当然明白父亲的心思,父亲常常望着她叹息,她从小就在这叹息声中长大,她理解父亲,但心里有时也难免委屈。她不表露,依旧在父母膝下尽孝,做好该做的事,替父亲分忧,直到出阁那天。 
  没有人知道朱小姐心中也有一个秘密,那是一段少女情怀,淡淡的,暖暖的,藏在那个从朱家商号逃走,叫小丁的伙计的笑容里。从第一天在铺子里见他,那笑容就印在脑子里,挥之不去。那时二人常常见面,但都中规中矩,小姐是小姐,伙计是伙计。虽然那种感觉很美妙,但朱小姐知道大户人家自有大户人家的规矩,她早晚也要按照这个规矩嫁人的。他们之间不可能。 
  小伙计出门跑生意,偶尔会带给她一些小玩意儿,便宜、有趣,只是为了逗她高兴,没有别的意思,但到底是不是没有别的意思,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收到这些礼物她总是很开心,心头暖暖的,知道他惦记着她。虽然谁都不曾说过,但她从他的眼中看得出来,他都明白。这份感情小心翼翼,隐忍无望,他也一定很苦。后来出了失宝事件,她趁夜把他放走了,她相信他不会是盗贼。现在他在哪儿呢? 
  就在这时,薛超来提亲了。之前薛超已经逼得朱家几处铺子关张,他指使地痞流氓砸铺子,把剥了皮的野狗吊在各家掌柜的大门上,第二天大部分店伙计向东家递了辞呈,只剩下几个忠心的。正经手段用不上,朱老爷子气得一病不起。朱小姐一一安置了伙计,拿着重金去官府求助,谁知府台怕得罪薛超一伙拒不见她,竟把钱都退了回来。那时她就明白,这事只能靠自己了。 
  她不甘坐以待毙,于是回家和父亲商议,发了那个告示。 
  告示是她亲手写的,亲手交给了一个伙计。小伙计默默接过,什么都没说。第二天,薛超却带人把他的头颅扔进了朱家院子里。 
  府里的仆人看到那一幕惊叫着一哄而散,她闻讯出来看,看到了地上小伙计的头颅。薛超自顾自地威胁着,洋洋得意。她望着那颗头颅,一动不动。她没有察觉,已经把嘴唇咬破了,嘴里渗了血,咸咸的。 
  傍晚,母亲走进她的房间,和她对坐半天,一句话说不出。这些天,她已经把嫁衣做好了,就搁在床头,红艳艳的,光华灿烂。母亲的心里,大概认为女儿是为家庭牺牲了的吧!朱小姐却知道没用,这不过薛超吞并朱家的第一步,什么都改变不了。 
  可是她也知道,她还是会嫁的,为了双亲也好,为了朱家也好,她唯一的选择就是向薛超屈服,去忍受将要来临的屈辱。朱小姐觉得做女人原来这么悲哀,无从选择。 
  夜深了,母亲走了,她坐在床头望着窗外的明月,等待着天明。 
  她身上带着一把刀,磨得无比锋利,她不知道干什么用,只觉得应该带着。或许新婚之夜她可以趁薛超不备刺死他,但真正的复仇应该是慢慢取得他的信任,用毒药,离间,或者其他什么方法,把他们统统杀掉。只是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耐性忍辱负重,长久地等候。她复仇的欲望,或者清高的本质会使她厌憎、焦躁、暴露意图,等不到那一天。那时,一把刀子总会有用处。 
  她不认为自己一定能够成功,但是决心可以打消一切顾虑,她必须做,没有选择。这样反倒好,她可以心安理得,平静下来静静思索谋划。 
  她又想起小丁来,想起那晚他俩拉了钩,约定一方有难,另一方要去帮。现在他在哪儿呢,明天她就要面对屈辱,小丁你知道吗?你会来吗? 
   
  小丁到达河间府时已是深夜,他不大清楚自己来干什么:报恩?雪耻?抑或想要朱家的财产?还是为了朱家那个小丫头?薛超绝对不是好惹的,他是要去杀了他们还是去和他们讲理?何况不管干什么他都得靠自己,他没有那些两肋插刀的朋友,谁吃饱了撑的管这闲事。 
  他站在威虎堂对面的街上,望着那一片灯火思忖着。他打听清楚了,这里就是薛超等人的老巢,里面守卫森严,等闲人进不去。偷袭肯定不行了,时间来不及,明日就是最后期限,他今晚不能解决,朱家明天就要遭殃。只有硬闯,硬闯只有两个结果:他把别人剁烂,或别人把他剁烂——无论哪种都不好玩儿。 
  难道只是为了争口气?当初他在人家里为奴,被人冤枉,固然是形势所迫,他并不曾忘记。朱家那个红衣女孩家儿于他是有恩惠还是屈辱他说不清,他要证明给她看,他不只会做贼。 
  这样和人斗气送掉性命值不值得且不去管它,他觉得自己有点儿疯狂,像是喝了烈酒醉了,热辣辣、醺醺然的,不过有什么关系,人生难得几回醉! 
  他把刀子牢牢捆绑在手上,防止杀到最后脱力握不住刀,随即一步一步向威虎堂走去。 
  威虎堂里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前厅熙熙攘攘犹如闹市,人们在赌博、饮酒、狎妓,门口有两个虎背熊腰的守卫。小丁自进门那一刻起,一声不吭手起刀落。他的样子十分可怕,冷酷残忍,那些汉子惊得纷纷奔逃、号叫。小丁不敢手软,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酷。生存有时就是这样,你死我活,悲哀,也很无奈。 
  等到那些人醒过神来和他拼命的时侯,真正的杀戮才开始。刀子砍在人身上,感觉像剁在朽木上,厚实涩滞,带着血的腥气。不多久,威虎堂就溅得满地鲜血,辉煌的灯火下是一片血腥,小丁也挨了许多刀。 
  薛超在后堂听见前边的喧闹,提了刀出来,看到小丁在大厅杀人,二话不说扑了上去。这些都是提着脑袋贩运私盐的亡命徒,当真豁出命来相搏,普通人十个不敌他们一个。而小丁只有一个人,一把刀。 
  小时候,他和小流氓们打架,从来没输过,不管头破血流还是断胳膊断腿都决不退缩,这就是他赢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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