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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在说话-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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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啦,妈。” 
  “我爱你,小甜心。” 
  “我也爱你。” 
  “代我向你爸爸问好。” 
  “没问题。” 
  我双手颤抖着把电话挂下。下一步呢?骨头比孩子的心思容易叛读多了。我倒了一杯咖啡。然后继续拨电话。 
  “麻烦找柯维特博士。” 
  “请问哪里找?”对方问。我报上姓名。“请稍等。” 
  “唐普,你好吗?你讲电话比业务员还久,而且相当难找。” 
  “很抱歉,奥隆。我女儿想休学,要跟一个打篮球的人跑了。”我脱口而出。 
  “他能从左边过人上篮,又能投三分球吗?” 
  “应该可以吧。” 
  “那就让她去。” 
  “很好笑。” 
  “对一个能投外线、篮下又罩得住的球员而言,这可不是开玩笑。这代表钱财滚滚而入。” 
  “奥隆,又有一件分尸案发生了。”我先前曾打电话给他讲过前几件案情。我们经常就公事交换意见。 
  我听见他轻笑起来。“你也许没有枪,但你一定喜欢切割。” 
  “没错,我想这个变态已经分尸数人了。被害人都是女性,除此之外,还没发现任何相关之处。切割的痕迹都十分类似,显然是同一人所为。” 
  “是连续命案还是集体杀害?”“连续。” 
  他整理了一下。“好了,说吧。” 
  我开始描述死者手臂的锯口和切痕。他偶尔打断我问个问题,偶尔要我说慢些。我可以想像他现在一手拿电话,一手做记录的样子,他高瘦的身躯一定正埋首案间,在纸上狂抄乱写。虽然奥隆今年才42岁,但是他阴郁的脸和渤黑的眼睛,使他看起来像90岁。除了外貌,他的智慧也像个长者,心胸如戈壁沙漠般宽广浩瀚。 
  “有比较深的错伤吗?”他问。 
  “没有。错伤都很浅。” 
  “沟纹很清楚吗?” 
  “相当清楚。” 
  “你说滑刃都发生在锯口处?” 
  “嗯哼,没错。” 
  “你确定锯齿间距没有量错?” 
  “是的。几个地方的刮伤都很明显,岛状突起也很明显。” 
  “除此之外,沟底相当平坦吗?” 
  “没错,一眼就看出来了。” 
  “还有脱落碎片。”他喃喃自语道。 
  “不少。” 
  他沉默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正在计算我给他的资讯,分析研究各种可能。在等待的时候,我看见人们从我办公室门口走过、电话铃声响起、印表机突然有了生命,嘈杂运转着印出几张报表后,又安静沉睡。我坐着旋了半圈,面向窗外,看着马路上川流不止的车辆。时间滴答过去。终于,他出声了。 
  “唐普,我没看到那些骨头,等于是瞎眼工作。不知道你为什么想要问我,不过,答案出来了。”我又转回来,一只手肘靠在桌上。 
  “我猜这不是电锯,应该是某种特殊手锯。可能是厨房用的锯子之类的东西。” 
  猜对了!我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桌上的纸条飞起几张,又缓缓飘落。 
  奥隆继续说下去,他的判断跟我完全一样。“锯口太大了,不可能是小锯齿的弓锯或锯齿状的刀子,应该是锯齿相当多的锯子,从沟底的形状判断,我猜这把锯子应该是厨师专用的,用来锯肉或骨头的锯子。” 
  “它长得什么样子?” 
  “一种大型手锯。锯齿很宽,不容易使用,所以你在错伤痕迹中才会发现那么多骨岛。通常用这种锯子会造成许多滑刃,但是锯片一旦嵌进物体中后,就能锯得干净清洁。这种锯子强而有力,切骨头、软骨和韧带可说是绰绰有余。” 
  “没有别的可能了吗?” 
  “这个嘛,你也知道,只要有规则就会有例外。不过以你告诉我的资讯,除了这种银子外,我一时想不到基他可能。” 
  “你真是太厉害了。跟我推断的完全一样,不过,我就是想亲耳从你那里听到。奥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哈哈!”“你想看这些骨头的照片和报告吗?” 
  “当然。” 
  “我明天就寄给你。” 
  研究锯子是奥隆第二大兴趣。他把所有锯子的特性都整理出来,分门别类,并且熟读各个案例,归纳出不同锯子对骨骼造成的伤痕。这使他的研究室举世闻名。他吸了一口气,好像有什么话要说。我等着,顺手收拾桌上的粉红纸条。 
  “你说唯一完整的骨头是在下手臂?” 
  “是的。” 
  “连同关节一起?” 
  “是的。” 
  “很整齐?” 
  “非常。” 
  “嗯。” 
  他嗯了一声就不说了。我等了一下,便主动问:“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你刚才‘嗯’了一声不是想说什么吗?” 
  “我只是感到好奇而已。” 
  “好奇什么?” 
  “用厨锯的家伙啊。他每个部位都抓得很准,显然很明白该如何肢解人体,而且一次又一次重复这样做。”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 
  他沉默了一下。 
  “但是每次他都直接把手砍断。这怎么解释?”我说。 
  “这个嘛,布兰纳博士,这应该是心理学家的问题吧?” 
  我同意他的说法,把话题转开。“你的女孩们好吧?” 
  奥隆没结过婚,而且,我认识他20年了,从没看过他和人约会过。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养马。从塔尔萨到芝加哥、到路易维尔。再回到奥克拉荷马市,这个兴趣从来就没断过。 
  “兴奋极了。去年秋天我买了一头种马,我的母马们个个仿佛都年轻了起来。” 
  我们谈了一会彼此的生活状况,聊一些共同朋友的消息,然后约好明年2月一起出席学院聚会。 
  “那么,唐普,祝你早日逮到凶手。” 
  “谢谢。” 
  我的手表指着4点40分。再一次,办公室和走廊又都寂静无声。此时,电话铃声又响了,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拿起话筒,耳朵仍能感觉到刚才留下的余温。 
  “我昨天看到你了。” 
  “戈碧?” 
  “别再这样做了,唐普。” 
  “戈碧,你在哪里?” 
  “你只是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可恶!戈碧,别耍我!你在哪里?到底怎么了?” 
  “别管那么多,我现在不能见你。” 
  我不敢相信她竟然又来了。我感到胸中的怒火一下子沸腾起来。 
  “离远一点,唐普。离我远一点,离我的……” 
  戈碧的自私和无礼的态度使我压抑的愤怒全炸开了。加上克劳得尔的妄自尊大、加上变态凶手的惨无人道、加上凯蒂的年轻无知,全被戈碧给引燃了。 
  “你以为你是谁?”我对着话筒吼道,抑制不住声音的颤抖。冲入话筒中的音量足以把塑胶震破。我大声咆哮着。“我会离你远一点!没问题!我就离你远一点!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把戏,戈碧,但是我不奉陪了!滚吧!游戏结束了!我不吃你精神分裂那套!我不吃你妄想症那套!而且我不,绝不,再也不会随你的心情起舞了!”我体内每一条神经都已超载,就像110伏特的家电用品插入220伏特的插座一样。我胸腔鼓胀,泪水在眼眶盈绕。 
  我颓然坐了一会儿,什么事也没做,什么事也没想,只觉得头晕目眩。 
  慢慢地,我挂回话筒。闭上眼睛,我在脑海里翻着歌本,选了一首歌。音乐旋律轻轻从我口中流出,低沉而沙哑。 

  
  
二十一



  清晨6点,一阵大雨敲打在我窗前。一辆偶尔经过的汽车,没过街上的积水,开始清晨的旅程。这几天来,这是我第三次看到黎明破晓。我不是磕睡虫,也不是早起的鸟儿。这星期三看到的三次日出,有两次是太晚睡,而今天则是起得太早。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了11个小时,一直睡不好,也没有得到休息。昨天接完戈碧的电话后,我在回家的路上大吃了一顿。炸鸡、加上综合作料的马铃薯片、玉米粥和苹果派。然后洗了热水澡,花很长时间把右脸的结痂揭去。这个小小手术没什么作用,我脸上的伤痕还是很明显。在晚上7点,我打开电视运动节目,在播报员简介选手资料声中,才昏昏睡去。 
  现在是清晨6点,我打开电脑。我得写封电子信给凯蒂,透过麦吉尔大学的主机,传送到她的信箱。她只要打开笔记电脑,接上数据机,就可以看到我的信,然后在卧房马上回复我。真棒!网络的确好处多多。 
  荧幕上滑鼠的游标对我眨着眼睛,告诉我开启的文件上没有任何资料。它没错。电脑上现在是空白一片,什么文字也没有。我是什么时候建立这个档案的?是游行那天。只不过一个星期,感觉像过了一年那样久。今天是13号。离发现伊莉莎白·康诺的尸体已过了四星期,离玛格莉特·爱德基遇害的时间一个星期。 
  这些日子来,除了又发现另一具尸体之外,我们有什么收获呢?警方在圣博杰街的公寓外监视了一个星期,确定那个家伙再也没有回去过。真意外。上次的追捕一点用也没有,我们不知道“圣杰魁斯”的真名,就连最后发现的那个死者的名字也查不出。克劳得尔仍不愿承认这是连续杀人案,而莱思则认为我是太空闲了,没事找事做。 
  回到荧光幕上,我开始在表格上打下文字。身体特征、居住地、家居情况、工作、朋友、家人、生日、死亡日期、尸体发现日、时间、地点。我把种种可能有关联的资料全输入电脑,在最左边,则打上玛格莉特、伊莉莎白、茜儿和“无名氏”的名字,随后,我把无名氏消掉,打上“圣伦伯特白骨。”到了7点30分,我关掉档案,盖上笔记电脑,准备上班。 
  交通十分拥挤,于是我决定绕行维尼马利隧道。天空很黑,厚厚的乌云包围了这座城市,街上的水渍反映早晨拥挤车阵煞车灯的光彩。 
  车前的雨刷单调地摇摆着,把雨水刮离挡风玻璃两块交叠的扇形之地。我的头凑近挡风玻璃,像一只中了风的乌龟,努力透过被雨水浇湿的挡风玻璃看清前面视线。该换新雨刷了,我对自己说,但是明白没有时间去换。光是从家里开到研究所,就花掉了半个多小时。 
  我本来想去档案室,看看有没有更细的资料可以登记在表格上,但是我办公桌上已有两份文件堆在那儿。一个婴儿被发现死在市立公园里,尸体躺在小溪河床上的石堆间。拉蒙斯在文件上附上注记,说尸体的组织已经干燥,内部器官也无法辨识,其他部分则保存良好。他想知道这婴儿的年纪。这花了太多时间。 
  另一份文件是警方送来的报告。“在树林间发现白骨”,我最常见的案子,代表的情况很多,有可能是一只死猫,也可能是另一件谋杀案。 
  我打电话给但尼斯,要他准备替那具婴尸照x光片,然后下楼去检视刚送来的白骨。丽莎从陈尸室抱了个大箱子过来,放在解剖台上。 
  “就这些?” 
  “就这些了。” 
  她把手套递给我,我从箱子里抽出一根骨头。骨头上全是泥土,而且都硬掉了。我试着把包在骨头外的泥土剥掉,但土块硬得像水泥一样。 
  “先拍些照片和x光片,然后拿去泡水,把这些泥土剥掉。我待会开完会就回来。” 
  我和法医研究所的另外四位病理学家,每天早上都会和拉蒙斯开会,讨论旧案子或分配解剖工作。只要我有来上班,都会参加这个会议。当我上楼后,拉蒙斯、娜斯莉、伯格诺、派利第等人都已在拉蒙斯办公室里的小会议桌旁就位完毕。我从走廊的公布栏得知玛西去法院了,而爱蜜丽今天则请事假。 
  他们看到我来了,每个人都起身挪动位置,腾出一张空椅子给我。“早安”、“你好”的声音不绝于耳。 
  “伯格诺,你明天分配到什么工作?”我问。 
  “明天放假。” 
  我完全忘了明天是国定假日。加拿大国庆。 
  “要去参加游行吗?”派利第绷着一张扑克脸问。他的法文有浓厚的魁北克腔,教人很难听出他在说什么。我刚来的那几个月,都听不借他的话,使他总是对我皱眉头。现在,过了四年了,他说的话我每一句都懂得。 
  “这次我不去了。” 
  “你可以把脸漆成红色,这样就看不出脸上的伤了。大家一起笑了起来。“干脆就画一片枫叶,比较简单。” 
  “很好笑。” 
  我一脸无辜,扬扬眉毛,耸耸肩,手掌平摊。派利第用枯黄的手指夹着最后两寸的无滤嘴香烟,深吸了一口。有人曾说派利第从未离开魁北克以外的省份旅行。他今年已经64岁了。 
  “今天只有三件案子要解剖。”拉蒙斯说,把今天的案子全拿了出来。 
  “假日前夕的安宁。”派利第说,他的假牙嘎嘎作响。 
  “没错,”拉蒙斯拿出红笔。“至少天气冷了点,这也有帮助。。他浏览今天要解剖的尸体档案,每一份档案都附上详细的报告。一个人用一氧化碳自杀,一个老人被发现死在床上,一个婴儿被丢弃在公园。” 
  “这件自杀案看来很单纯,”拉蒙斯看着警方的报告。“白人……27岁……在自家车库自杀身亡……油箱全空、钥匙插在起动器上。” 
  他把几张拍立得相片摊在桌上。一辆深蓝色福特汽车停在车库中央的相片,排气管被人用干衣机的通风管封住,另一端塞进右边车窗内。拉蒙斯继续念道: 
  “有忧郁症病史……他杀嫌疑不高。”他看了娜斯莉一眼。“艾尔博士?” 
  他点点头,伸手接过那份文件。拉蒙斯在工作单上填上她的名字,接着拿起下一份文件。 
  “第26742号案件,死者是男性白人……78岁……思有糖尿病。”他略过一些内容,直接跳到有用的资讯。“失踪数天……他妹妹发现他……无外伤迹象。”他自顾自地看了一会儿。“奇怪的是,从发现尸体到她向人求援,中间的时间有些耽搁。显然这位太太在这段时间清理过现场。”他抬起头。“派利第博士?” 
  派利第耸耸肩,无奈地伸出手。拉蒙斯用红笔在表格上填上名字,便把整份文件交给他。连同这份文件,还有一个装满病历处方和各式药物的塑胶袋。派利第接过这些东西,说了一句玩笑话,但是我没有听清楚。 
  我注意力转向剩下的那个婴儿案件。桌上有好几张从不同角度拍的拍立得相片,可以看到现场是一条有小桥横跨的浅溪,婴孩的尸体被弃置在石堆间,小小的肌肉已经枯萎,黄色皮肤看来有点像旧羊皮纸。他的头发有的飘在水面上,有的盖住他呈蓝色的眼险。这孩子的手指张得很开,好像想抓什么能救他的东西。他全身赤裸,身子一半装在深绿色塑胶袋中。他看起来就像迷你埃及法老,被暴露丢弃在野外。我开始对塑胶袋有强烈的痛恨感。 
  我放回相片,听拉蒙斯分派工作。他已把这案子的摘要念完,并在档案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他要亲自解剖,要我帮忙分析骨骼以缩小年纪范围,要柏格诺帮忙看看牙齿。大家都没有问题,也没别的案子要讨论,会议便到此结束。 

  我倒了一杯咖啡进办公室。桌上有一个棕色大公文封。我打开它,抽出第一张婴孩的骨骼x光片,放在看片盒上。然后从抽屉拿出一份表格,开始检视工作。这婴孩的手上只有两根腕骨,指骨上没有被囊。我继续检查下臂骨,桡骨上也没有被囊。我看完上半部,在表格清单上填下骨骼状态,注记尚未填上的讯息。接着我再检查下半身,一张张x光片交替夹上看片盒。等我检视完毕,咖啡早已凉了。 
  婴儿诞生的时候,有些骨骼尚未发育完全,像腕骨在出生时根本看不到,在几个月大的时候才会长出来,甚至要到周岁后才发育完全。凭这些发育到一半的骨头,可以很正确断定一个婴孩的年纪。像这个孩子就只有7个月大。 
  我把观察结果写在另一张表格上,把所有文件都放在黄色的档案夹内,扔进秘书的公文篮里。我向拉蒙斯口头报告过后,便到解剖室去。 
  泥土还没完全清掉,但是己软化许多,足以让我窥探里面的骨骼。我花了15分钟剥土和清理,终于整理出八根脊椎骨,几根长骨和三个骨盆残片,一切证据都显示这是动物的尸体。我又花了30分钟时间继续清洗和分类,然后将结果记录下来。在上楼时,我请丽莎把这三个被害者:两只白尾鹿、一条中型狗的部分骨头拿去拍照。 
  露丝留了张字条在我桌上。我连忙赶到她办公室,她背着门,一手打字、一手拿着卷宗,目光在荧光幕和打开的卷宗间不停转换。 
  “我看到你的字条了。” 
  她举起手,又打了几个字,然后拿一把镇尺压在卷宗上。她转过来,双腿用力一推,整个人便连同椅子滑到她办公桌前。 
  “我把你要的档案都找出来了,在这里。” 
  她在一叠厚厚的档案之间搜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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