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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文历史散文合集 作者:李国文-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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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位诗人,王昌龄居长,便在阁子里低声对高适、王之涣讲:此辈不知我们是谁,既然要歌,必歌时人之作,这倒不失为对吾辈之诗一次难得的评断机会。到底要看看这些歌手,会唱出些什么来。
  说话间,音乐声起,一位歌手引吭而歌: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这是王昌龄的诗,他竖起拇指。接着,又一位歌手也款款地站起来唱道:
  开箧泪沾臆,见君今日书。
  夜台何寂寞,犹是子云居。
  这是高适的诗,他也竖起一指,面露喜色。随后,第三位歌手被众人推上前来,她一张口,使得王昌龄笑逐颜开:
  奉帚平明金殿开,暂将团扇共徘徊。
  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
  王昌龄竖起两指,表示他连捷。
  王之涣自以为得名要较之他俩早一点,却没想到歌手们不唱他的作品,使他很没面子。遂一摆手:“此辈皆潦倒乐官,所歌皆下里巴人。俗物岂敢近哉?”他指着那四位歌手中未献唱的一位,也是最出色、最俊美的一位,说道:“待此子所唱,若非我诗,即终身不敢与君等抗衡矣!脱是我诗,君等皆须列拜床下,奉我为师。”大家笑着说,就依你,我们等着看她究竟会唱什么?
  她姗姗地走到众人面前,樱唇初启,玉喉高启,唱出来的果然是王之涣的成名作: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唐朝的歌手(2)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王之涣也将指头竖起,“田舍郎,吾岂妄哉!”
  因大谐笑,诸伶不解其意,皆起身曰:“不知郎君,何此欢噱?”昌龄等因语其事,诸伶竞拜曰:“俗眼不识神仙,请降清重,俯就筵席。”三子者从之,饮醉竟日。(《说郛》卷二五载薛用弱《集异记》)
  由此可知,唐诗之所以繁荣,很大程度上因为唐诗是可歌的。后来的诗,便不可歌了,于是,也就远不及唐,也就休想超越这座中国文学史上的诗歌巅峰。诗不可歌,干巴巴地停留在文字的审美意义上,诗的活力便先衰减了大半。再后来,诗变成白话,变成拆开分行的散文,连顺口都说不上,何从歌起?这样,中国的诗也就走到了尽头。
  因为诗之可歌,在唐朝,也成就了歌手这一行当。
  在中国,只有唐朝这些职业歌手的名字,是正经八百地写在史书上,写在文人的作品里。我很钦佩唐朝的歌手,他(她)们没有禁忌,没有教条,没有框框,没有任何阻隔,也没有任何踌蹰,面对那些瞪着牛大的眼珠子,视他们为异端的正统派,敢把西域胡人的音乐引进中原,敢将龟兹苏祗婆琵琶七调视为华夏正声,敢将本土诗人的词章,大歌而特歌之。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是歌手的声音将诗人的文字,覆盖在整个大唐王朝的全部版图之上。
  无妨如此说,唐朝的歌手将唐朝的诗人,送上缪斯的神殿。
  (武)元衡工五言诗,好事者传之,往往被于管弦。(《旧唐书武元衡传》)
  李益……每作一篇,为教坊乐人,以贿求取,唱为供奉歌词。其《征人歌》《早行篇》好事者画为屏障,“廻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之句,天下以为歌词。(《旧唐书李益传》)
  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娼妓,妓大夸曰:“吾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白居易《与元九书》)
  诗人成为香饽饽,诗篇成为抢手货,而那位李白,竟大马金刀地不买唐玄宗的账,“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种盛况,既空前,更绝后,也就只有在浪漫的唐朝才会出现。
  盛唐诗歌之所以盛,很大程度上,是诗人和歌手珠联璧合的结果。诗到盛唐,蔚为大观,云蒸霞蔚,众星璀璨,歌手对他们作品的演绎、传播、推广、媒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强大作用。同样,诗人的华彩词章,珠玑文字,为歌手们的演唱,拓展想象空间,深入情感境地,扩大美学视野,放眼广阔世界,在艺术的完美创造上,也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在这种相得益彰的精诚合作中,诗人和歌手,常常结下深厚的情谊。
  我估计,当时的诗人,相当感念这些歌手。至今,在《全唐诗》中,我们还能读到留在诗人笔下的,如李氏兄弟,如米氏父子,如八郎李衮,如念奴等等歌手名字。因此,玄宗开元年间,既是唐朝的鼎盛时期,也是唐诗的鼎盛时期,更是唐朝歌手这个行当的鼎盛时期。
  说来也许要让今天那些当红的歌星嫉妒,别看她们在屏幕上连跳带蹦,连吼带叫,和她们一起疯狂的歌迷,基本是她们的同辈人,更多的是中学生。而当唐朝的歌手出场献艺的时候,谁是她们的追星族,恐怕当今那些红歌星连做梦也不敢想的。
  一国之主,九五之尊,人称风流李三郎的李隆基,居然带头为之鼓掌叫好,为之神魂颠倒。“宫伎永新者善歌,最受明皇宠爱,每对御奏歌,则丝竹之声莫能遏。帝尝谓左右曰:‘此女歌直千金’”。“念奴者,有姿色,善歌唱,未尝一日离帝左右。每执板当席顾眄,帝谓妃子曰:‘此女妖丽,眼色媚人’每啭声歌喉,则声出于朝霞之上,虽钟鼓笙竽嘈杂而莫能遏。宫妓中帝之钟爱也。”
  领衔文坛的诗人李白,翰林待诏大学士,也肉麻兮兮地来凑这份热闹,甘为女歌手的“粉丝”。“宁王宫有乐妓宠姐者,美姿色,善讴唱。每宴外客,其诸妓女尽在目前,惟宠姐客莫能见。饮欲半酣,词客李太白恃醉戏曰:‘白久闻王有宠姐善歌,今酒肴醉饱,群公宴倦,王何吝此女示于众?’王笑谓左右曰:‘设七宝花障,召宠姐于障后歌之。’白起谢曰:‘虽不许见面,闻其声亦幸矣!’”(以上均见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
  由于帝王的提倡,由于诗人的支持,唐朝的歌手也自然成为快活一族,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享受豪华奢侈的生活,府邸不亚贵族,车马拟比王侯。以开元时期最有名的李氏兄弟为例,据郑处诲的《明皇杂录》:“乐工李龟年、彭年、鹤年兄弟三人皆有才学盛名,彭年善舞,鹤年、龟年能歌。尤妙制《渭川》,特承顾遇。于东都(洛阳)大起第宅,僭侈之制,逾于公侯。宅在东都通远里,中堂制度,甲于都下。”这三弟兄在洛阳盖的连跨数坊的大宅门,恐怕当下那些红得发紫的歌星也未必有这份财力。在五环路外,买幢花园洋房,在远郊区县,盖栋郊区别墅,应该不算困难。而要她们投入上亿资金,去修一座恭王府式的建筑群,估计是力不胜任的。
  所以,真浪漫,要有真本钱。开元年间这种自上而下的浪漫,就是建筑在这样雄厚的物质基础上的。说实在的,在玄宗开元之治前的唐朝,并非如一些历史学家所鼓吹的,是那样一个尽善尽美的大唐盛世。
  据今人钱穆的观点,“(唐)贞观时代之社会情况,实未必胜于(隋)大业”,他认为,“隋室虽祚短运促,然其国计之富足,每为治史者所艳称。自汉以来,丁口之蕃息,仓廪府库之盛,莫如隋”。隋朝的综合国力,远胜于李世民、李治、武则天所经营的唐。“在其(隋炀帝)末年,天下储积,足供五六十年”(《国史大纲》)。
  李唐王朝的统治者,从贞观开始,不过只是给中原百姓创造了一个休养生息的安定环境罢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其人口生丁的繁殖,与社会大环境的安定丰足,有着莫大关系。唐也是直到玄宗朝的开元十四年,有户七百零六万;开元二十八年,有户八百四十一万,与隋开皇中有户八百七十万,差可比拟。所以,钱穆认为,“一到唐玄宗时,社会富庶已与隋代相似”。
  中国人那种百折不挠的顽强抗力,那种承受磨难的经久耐力,也真是令世人赞叹不已。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无论是旷日持久的折腾,还是疾风暴雨的摧残,只要能让老百姓喘口气,假以时日,很快,这块国土上又将春风和畅,焕发生机。
  同样,盛世文章,自然也是随之而来的一片繁荣景象。
  在这二十九年间,“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间斗才三钱,绢一匹钱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驿驴,行千里不持尺兵。天下岁入之物,租钱二百余万缗,粟千九百八十余万斛,庸、调绢七百四十万匹,绵百八十余万屯,布千三十五万余端”。(《新唐书食货志》)
  唐朝的歌手(3)
  这二十九年,才真正称得上盛唐。要没有这点本钱,李隆基也不敢放开手脚浪漫。据唐刘肃《大唐新语》:“开元中,天下无事,玄宗听政之后,从禽自娱。又于蓬莱宫侧立教坊,以习倡优曼衍之戏。”现在也很难分得清楚,耽安宴乐的这位风流李三郎,是他带领着歌手和诗人沉迷于物欲的渊薮中呢,还是整个社会已经形成的腐朽败坏风气,簇拥着这位陛下走向覆灭呢?
  正如欧阳修对他的评价一样,“方其励精政事,开元之际,几致太平,何其盛也!及侈心一动,穷天下之欲不足为其乐,而溺其所甚爱,忘其所可戒,至于窜身失国而不悔。考其始终之异,其性习之相远也至于如此,可不慎哉!可不慎哉!”(《新唐书玄宗本纪》)
  这大概也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中国皇帝,几乎不能逃脱的,最后必将走向自己反面的命运。公元755年(天宝十四载)冬,他的宠将,平卢、范阳、河东节度使安禄山,在范阳举兵叛变,南下攻入洛阳,次年占领长安,所过之处烧杀抢掠,生灵涂炭,中原化为丘墟。其部将史思明攻占河北十三郡地,更是燹毁夷灭,神州陆沉。史称“安史之乱”的这场浩劫,就是这位原来的有道之君,后来成为无道之君的李隆基一手造成的。从此,李唐王朝一蹶不振,走向衰亡。
  大约在公元770年(大历五年)左右,由于战乱的关系,流落到潭州(今湖南长沙)的诗人杜甫,恰巧遇上了同样流落到江南一带卖唱为生的李龟年,故人相见,一言难尽,彼此潦倒,惟有哽咽。诗人当时到处投奔,无所傍依,而这位开元年间排行榜总在榜首位置的名歌手,混得似乎更惨。“每遇良辰胜赏,为人歌数阙,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郑处诲《明皇杂录》)。
  这能让杜甫那颗诗人的心平静下来吗?于是,就有了这首脍炙人口的诗: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江南逢李龟年》)
  一位盛唐歌王,一位盛唐诗圣,随着盛唐的不再,也终于鞠躬谢幕,相继退出人生舞台。
  其实,回顾整个中国文学史,一个大时代的开始,总是一次新文学运动的开始。同样,一个大时代的终结,也必然是这个文学进程的终结。唐朝的歌手也好,唐朝的诗人也好,兴也固然由于盛,这是不必说的了;其实,衰不也是盛时种下的苦果吗?
  因此,总结一下时代更迭及文学盛衰的历史教训,对后人而言,也是不无裨益的。
  唐朝的不死药(1)
  唐朝的不死药唐代上层社会,服长生之药,求不死之风甚盛。
  人岂有不死之理?但不想死之心,人皆有之。明知其绝不可能,可没有一个人碰到这种可能性的时候会放弃的,哪怕百分之百的荒谬,也不肯失之交臂。即使科学发达至今天,不也有过这种功那种功,弄得一帮愚民膜拜崇信,成为现代白痴吗?
  何况一千年前的唐朝?
  在中国,怕也不止是唐代,有钱的,有名的,有权的,有势的,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的那些人,以及没钱的,没名的,没权的,没势的,日子过得不那么舒坦快活,而在孜孜奋斗企冀改变的那些人,都在千方百计地延年益寿,寻丹觅药地争取不死。
  再则,最好的死,也不如最不好的不死。于是,可想而知,唐朝人吃不死药,比当代人吃补药的积极性高上十倍,不足为奇。当时的长安,恰逢盛世,人们自在得简直不知所以,便想办法要长久的快活,想办法能取得长久快活的灵丹妙药。于是,来自西域、南洋的胡僧,来自道教名山的方士最吃香,因为他们能炼不死神药。皇帝下帖诚邀,名流登门求教,官员趋前问候,小民望风追随。有一个名叫“那罗迩娑寐”或“那罗迩婆娑”的高僧,是从印度尼西亚的婆罗门岛渡海来到大唐,那就更是不得了。最后,他混到了李世民的高级医药顾问一职,负责监制御用的长生不老之药。
  在太极宫的金飚门,为他建造一座炼丹的冲天炉,白天火光熊熊,夜晚耀如白昼。
  同是洋人,这个叫“那罗迩娑寐”或“那罗迩婆娑”的胡僧,可比当今瑞典科学院专管诺贝尔文学奖的院士来到中国,要神气得多。人称“天可汗”的万世之尊,亲下丹墀,合十礼敬。因为这位外国和尚,能让你不死,活八百岁,活一千岁,能让你与你的重孙子,一块儿再娶媳妇,能让你与你的灰孙子,一块儿重做新郎,那是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的福气啊!至于挟重金而来华的洋院士,相比之下,那诺贝尔奖的区区五十万美金,就不免有点赧颜了。
  唐朝的不死药,种类繁多,系统不一,方剂互异,用药有别,冶炼炮制的方法手段,也各有各的高招,通常都秘而不宣。若像做豆腐、炸油饼那么简单,那些卖野人头的胡僧,那些推销狗皮膏药的方士,还能骗谁去?这也是时下文学界经常被几个故作高深的假洋鬼子,唬得一愣一愣的原因。这也不稀奇,自有人类,就有骗子,正如盖了房子,人住进去,必然会有耗子、蟑螂一样,是不受时间控制和空间影响,是防不胜防的。
  唐朝的不死药,大致有两个来源,一是魏晋时文人服用的五石散;一是域外传进中土的炼丹术。有一位名叫高罗佩的荷兰人,在他的专著《中国古代房内考》中,认为有关长生不老之术,永寿不死之药,无论在印度的还是中国的古老性文化里面,都是与房中术(Sexology)相关连的一门学问。
  但无论什么事情,一落到中国的犬儒主义者手里,就常常学招变样,偷换概念,形同实异,荒腔走板。狸猫换太子,化严肃为粗鄙,挂羊头卖狗肉,认真求实被油腔滑调代替。《淮南子》曾云“橘逾淮为枳”,而被他们捣弄折腾以后,过了淮水,橘就变为驴粪蛋、屎壳螂,令人啼笑皆非。
  因此,别把李唐王朝看成一个不死药泛滥成灾的世界,其实,更是一帮骗子兴风作浪,得其所哉的世界。尼采说过,上帝要你灭亡,先让你疯狂。唐朝人拚死吃河豚地服不死药,为之命丧黄泉者,不知几许。其中包括帝王,包括诗人,但没有一个清醒的人站出来喝止这种狂热,一直到唐亡以后,不死药才在中国基本绝迹。
  这就是说,人要是执迷不悟到底,必然出现蛮可怕的精神症状。就看神勇义和团攻打东交民巷时,坚信刀枪不入,一排排走向死亡的誓不回头;就看“文革”期间那班造反派和红卫兵,在武斗中打红了眼的视死如归;就看近些年来,这个功或那个功的信众,念经除病,坐地升天,吞符作法,顶礼膜拜的死不改悔,便可领教了。一千年前的唐朝人,对不死药的虔信不疑,坚定不贰,死也要吃,吃死不悔的铁定了心,你能说些什么呢?
  唐太宗都吃的呀!武则天都吃的呀!据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里说,“惟武后时,张昌宗兄弟亦曾为之合丹药,萧至忠谓其有功于圣体,则武后之饵之可知。然寿至八十一。岂女体本阴,可服燥烈之药,男体则以火助火,必至水竭而身槁耶?”不知道这种女宜服男不可服的说法,是否具有某种科学道理?但唐王朝最杰出的这两位男女,都在为他们的子民率先垂范,这种推广宣传,能不教全民追随,步其后尘吗?
  所以,唐朝的不死药,几乎成为全民参与的群众运动。
  在服药而死的人当中,最令人喷饭的,莫过于代宗朝曾为怀泽潞观察使留后,德宗朝曾为检校工部尚书的李抱真了。他大概可以算得上唐代服不死药而死的最为典型的人物了。
  李抱真到了晚年,“好方士,以冀长生”。一个名叫孙季长的江湖骗子,投其所好,登门兜售其不死之药。称只要服了他炼出来的金丹,短期内可以祛病延年,久服后必然成仙升天。这等绝顶的荒唐,李抱真竟被蛊惑得深信不疑。于是邀他入幕为宾,礼敬备至。给他发高薪,配助手,还拨出大批银两,供他建炉烧丹。结果弄得满院子烟薰火燎,云缠雾绕,以致居宅所在街坊,笼罩在一片乌焦巴弓的难闻气味之中,路人皆掩鼻急走,不敢停留。
  李抱真却兴奋之极,因为,对他而言,不死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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