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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镇长-第2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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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娃轻笑道:“那我们下次出来玩,应该带上莱恩和雷迪他们,他们四个唱得要比我更好。”

    “别转移话题,我们现在要听你唱。”基德一边说一边鼓掌,“来吧老板娘,让我们听听你的歌喉。”

    伊娃靠在王博怀里,笑道:“那就却之不恭,我先唱一首《冬日恋曲》怎么样?”

    “还是《summer…kisses…winter…tear》吧?我喜欢这首歌。”伊丽莎白期盼的说道。

    《冬日恋曲》是一首不太出名的新西兰本土歌曲,曲调也就那么回事,伊娃是实在想不到更应景的歌曲。

    听到伊丽莎白的话,她耸耸肩道:“那也没问题,就《summer…kisses…winter…tear》好了。”

    《summer…kisses…winter…tear》的中文名是夏日柔情冬日泪,曲调要婉转动人的多,不过伊娃觉得有点忧伤,不适合现在的氛围,但既然有人选择,她就不推辞了。

    “summer…kisses,winter…tears

    that…was…what…she…gave…to…me

    never…thought…that…id…travel…all…alone

    the…trail…of…memories……”

    清灵的歌声轻轻响起,曲调婉转徐徐递进,旁边小溪流水潺潺,身后是万径人踪灭的白雪千山,面前是一望无垠的寂静冰原,再听着歌谣,心跳似乎都减慢了。

    壮丁比其他猫狗都要敏感的多,它听到伊娃的歌声后,放弃和小王争抢野猪腿,似乎觉得这种行径跟当前氛围很不符合,于是自己跑回来坐在了伊娃身边靠着她的腿。

    小王啃了两口,好像也感觉到了氛围的变化,它无趣的将猪腿推开,大脑袋搁在前爪上,眨着大眼睛看伊娃唱歌。

    “……独留下我消磨这孤寂长夜

    伴着昨日的一丝残梦

    夏日柔情冬日泪……”

    一曲唱完,掌声先是稀稀落落,然后很快变得热烈起来,开尔文激动的小脸通红:“伊娃姐姐唱歌真好听,比我们金妮老师唱歌要好听。”

    小萝莉不屑的说道:“能比吗?金妮老师唱的还不如我呢。”

    “黛儿你说谎,老师唱的比你好听!”

    小萝莉骄傲的昂起头:“可以,你开心就好,说什么都行。”

    “要不然,黛儿你唱一首让我们听听?”王博怂恿道。

    小萝莉摇头:“我才不唱呢,今天我吃的有点咸……”

    “兔肉我就没放盐!”老王笑道,“别乱甩锅,作为大厨这个锅我不背。”

    “唱唱唱,黛儿来一首!”

    “黛儿行不行呀?我还没有听她唱过呢。”

    鼓励和质疑并存,一群老狐狸拿话开始挤兑小萝莉。虽然小萝莉自诩聪明,可是和哈尼这些人相比,她单纯的比小白纸还干净,一个忍不住就上当了:

    “唱就唱,我唱铃儿响叮当!”

    “当了个当,当了个当……”鲍文呵呵笑道。

    小萝莉对着女王挑了挑眉头,然后伸手指着得意的鲍文,女王一个虎跃跳了上去,鲍文立马惨叫一声:“哦,雪特!我的裤裆!”

    伊娃摆摆手道:“好啦好啦,别闹了,来,黛儿唱歌吧,大家一定很想听。”

    小萝莉甜甜一笑,张开嘴唱道:“dashingthrough…the…snow

    in…a…one…horse…open…sleigh

    over…the…fields…we…go

    laughing…all…the…way……”

    王博听着她唱,眼睛忍不住一亮,嘿,小丫头唱得真不错,稚声稚气的感觉很好,嗓音清脆真好像一个小铃铛,将这首圣诞曲演绎出了十分的味道。

    哈尼也吃惊,说道:“哇哦,我从没想到这首歌可以这么好听,要知道我都听了四十多年了。”

    一曲唱罢,众人纷纷夸奖,小萝莉高兴坏了,昂着头跟个小天鹅一样走来走去,结果没注意脚下,一脚踩进防火沟,摔了一脸土……

    “好惨。”开尔文怜悯的说道。

    王博笑着过去将她捡起来扛在肩膀上,说道:“好啦好啦,收拾东西,继续上路,还有很大的鹿在等着我们呢。”

    上路他们要穿过一片松林,兵叔父子发了袋子给众人:“记得多捡一些松果,晚上会很冷,松果最耐烧且有香味,我们今晚烧这玩意儿。”

    一行人拨拉开地上的积雪找松果,结果拨拉了一会伊丽莎白惊喜的喊道:“哇,这里有蘑菇,你们来看,不过是红色的,色彩有点鲜艳,有毒吗?”

    王博听到后赶紧过去,同时拖住壮丁,防止这家伙又乱吃,上次吃天蓝菇好歹没吓坏他。

    兵叔父子是野战行家,他们两个凑过去一看,兵叔笑道:“你的运气不错,伊莎,这可以摘掉吃,这是高山红菇,属于红菇的一种,是没有毒的,反而很适合你们女性食用,它含有丰富的铁和钙,可以补血。”

    “色彩这么鲜艳?”

    “对,色彩就这么鲜艳,这是高山红菇没问题,你们瞧这块,已经有一半被吃掉了,而周围并没有虫子或者小兽的尸体,也证明它们确实无毒。”兵叔耐心的解释道。

    王博看了看,确实有一块红菇只剩下小片,既然兵叔父子说没问题,那就可以放心的摘了。

    兵叔挥挥手,说道:“高山红菇的菌丝体一般会聚集在一起,往周围找找,肯定还有这玩意儿,它们很耐寒,但这个季节出现也很少见,我们运气很好,应该抓住这机会。”(未完待续。)

665。第一枪(1/5)

    高山红菇色泽发红,有些蘑菇要干枯了,色泽甚至发暗红,好像上面是沾染着斑斑血迹一样,看起来让人有点触目惊心。

    以大自然的规律而言,这种鲜艳的颜色就是蘑菇给其他动物的警惕:爷们长得这么艳丽,摆明是有毒的,你敢吃我我毒死你。

    但高山红菇是特例,它是可以吃的,而且从中医学角度来说,这玩意儿滋阴补血,特别适合妇女老人食用。

    一行人跟鬼子排地雷一样,将周围一片松树林摸了一通,然后摸出一小背包的红菇。

    毛利人同样是野外求生的专家,阿土鲁看着这些红菇说道:“肉厚的可以烤着吃,干了的可以炖汤吃,小的可以炒着吃,该死,想想我就有点流口水啊。”

    少总裁惊讶的说道:“我们刚吃完饭,你就能流口水了?”

    阿土鲁快活的点头,说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吗?毛利人一天就吃两顿饭,一顿饭吃半天。我们可以全天进食,所以我们即使待在一个孤岛上,也没有被大自然淘汰掉。”

    说完,他又吹起口哨,更加快活了。

    顺着崎岖的山路往上行走,这里都是没有开拓过的荒山野岭,没有正儿八经的路,特别是现在大雪满山,爬起山来很困难。

    兵叔拉着小巴蒂尔,说道:“大家不要往上爬,没必要,麋鹿群在这样的天气不会爬到山顶去,它们喜欢沿着山脚寻找食物。”

    深冬时节,山林万物俱籁,走在路上只有他们踩着积雪的‘沙沙’声和时不时响起的说话声音,此外再没有别的什么声音,非常安静。

    没有污染,山上的雪是干净而纯粹的白色,前些天比较冷,山上温度更低,有些树木上挂着冰棱,看起来清澈如水晶。

    太阳高照,阳光照耀在冰晶上,光芒闪耀,不同角度来看有不同的色泽,如同七彩琉璃。

    王博找了块干净的掰下来塞进嘴里,壮丁看到后往后退了两步,然后快跑跳起,张开嘴去咬另一根垂下的冰晶。

    结果这冰晶挂在一根粗树枝上,獒犬一口没有咬断,倒是拽到了树枝,这样整个树冠都被拽动的抖了起来,上面挂着的大大小小冰晶纷纷掉落下来。

    好像万箭落地,壮丁吓了一跳,嗷呜、嗷呜叫着往外跑,冰晶七零八落的砸在它的身上,这玩意儿的头部都很尖锐,空中落下来扎在它身上,还是很疼的。

    獒犬的遭遇警醒了其他的猫狗,一群小家伙老实下来,跑到前面去探路。

    行走了一阵,最前面的女王忽然竖起脑袋聚精会神的看向侧面山脚下,它的目光非常专注,这是发现猎物的姿态。

    壮丁的听力更出色,它的大耳朵忽闪一下子竖了起来,拔脚就想跑。

    王博担心它们将鹿群吓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壮丁,然后对女王一个劲招手,将它和小王都唤了回来。

    伊娃看着它们,王博和兵叔、鲍文、查理等人从两翼悄悄的走了下去。

    阿土鲁抱着一把霰弹枪也想下去,结果他肚子太大没法弯腰,走了几步没有猫下身子,倒是差点没滑倒在地。

    见此,王博只好对他挥挥手,示意他回去跟孩子待在一起。

    兵叔行走的很快,他在山坡上走了一会,趴在了一棵粗壮的山毛榉树后面,然后对众人点头,示意他们靠近上来。

    王博悄悄的站到他的身后,拿起望远镜往前看。

    一片雪地上,十几只大鹿带着几只小鹿在用爪子刨开积雪找草吃,这时节天寒地冻,山上的草都已经干枯了,它们翻开冻土找草根。

    不过找到草根后在嘴里咀嚼几下,就有鹿吐掉,兵叔小声道:“这些家伙肯定不久前去牧场吃过了,瞧,野草根它们吃不下了。”

    这个鹿群里有大鹿,王博举着望远镜想数数,结果这些鹿不断的转移位置,即使不动弹的也在不断的抬头低头,想要数清它们头上鹿角杈的数目,非常困难。

    兵叔听他嘴里翻来覆去的念叨数字,就知道他在干什么,凑上来低声道:“我们猎最大的那个,十四杈,是个值得冒险的大家伙。”

    麋鹿的鹿角上六杈,那就是大鹿了,能长到十四杈,这只鹿不光年纪大,还非常的强壮,这样的鹿角适合做标本挂在城堡中。

    王博对左右摆手,示意大家不要轻举妄动,然后他轻轻的拉动扳机给sl8上膛,低声对兵叔说道:“这个我来,由我开枪。”

    兵叔震惊的看着他:“你确定?这还有两百米呢,你能瞄准?”

    sl8带有瞄准镜,王博觉得自己能瞄准,但肯定无法射中。

    可是这不是打猎嘛,他觉得自己得多多训练,哪有天生的神枪手,还不都是子弹喂出来的?

    伸脚蹬在了树上,左臂的肘子撑在腿上,sl8的枪托拉开撑在右边胸口,侧头深呼吸,双目紧紧盯住那只正在散步的大鹿,右手手指缓缓的扣上了扳机……

    “我是块石头、是块石头,一块不会呼吸、没有温度的石头……”

    兵叔听到老王的念叨声后,一时之间惊呆了,他扭头看着老王,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精彩!

    老鹿就是有经验,它能活到现在不是没有道理的,即使猎人们隔着它还有两百米远的距离,它依然有所感触,王博瞄上它之后,它突然抬起头警惕的向周围扫视起来。

    “去你吗的石头,老子是神射手,走你!”

    老王嘴里嘟囔一声,瞄准之后痛快的扣动扳机:“砰!”“砰!”

    两个枪声几乎同时响起,王博吓了一跳,说道:“我天,这回声怎么这么快啊?”

    枪声一响,鹿群向着东方雪地里就跑,方向很统一,且不是大鹿率先逃跑而是大鹿包裹着小鹿,这样就能看出来,这是鹿群里的正规军,它们应该一直在一起生活,是有经验的。

    说完话后,王博举起望远镜往前看,一眼看去,草根雪地的位置已经空空荡荡,鹿群都跑光了,不过在斜前方的位置,却躺着一只大鹿,头上鹿角长而繁杂,正是那头老鹿!

    (未完待续。)

666。不妄杀(2/5)

    幸福来的有点突然,王博以为自己看花眼了,搓了搓眼睛继续看,发现那头大鹿确实躺在了地上,脖子上有一个血洞,身边的雪地被鹿血染成了紫红色。

    “我、我、我了个去,难道我真的是天生那种神枪手?”老王震惊的问道。

    兵叔耸耸肩道:“你不是一块石头吗?还是那么没有呼吸、没有体温的石头吗?”

    老王得意的哈哈大笑:“当然了,神枪手不都这么说吗?你看没看裘德洛的《兵临城下》?里面他演的苏联神枪手在打猎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而这是他神枪手爷爷教他……”

    “头儿,算了,别说了,这鹿不是你猎的,是兵叔跟在你后面开枪给你做了保险,这是他射中的。”鲍文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他志得意满的发言。

    老王面色一变:“什么玩意儿?这是兵叔猎的?”

    “对啊,你开枪的瞬间,兵叔也跟着开枪了,我敢打赌,这只鹿不是你射杀的。”

    老王看向兵叔,后者又耸耸肩,道:“也有可能是你射杀的,我们是同一目标,开枪时间也差不多,所以说不准是谁射中了这只鹿。”

    他们走了过去,子弹从雄鹿的脖子正中射入,弹头在里面翻滚,给它造成了巨大杀伤,现在这鹿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阿土鲁快步跑过来,满脸虔诚的伸出手给雄鹿合上了眼睛。

    王博摆弄着鹿头问道:“这是什么讲究?”

    阿土鲁严肃的说道:“鹿神拉奥萨马不喜欢有人猎杀他的子民,当一头鹿被猎杀的时候,他会通过鹿的眼睛来寻找凶手,然后发出惊恐诅咒,非常可怕。”

    查理解释道:“这是毛利人的习俗,而且也有一定的科学依据,雄鹿死亡后瞳孔扩散,眼睛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这时候对视它们的眼睛,还真会吓到人。”

    这时候其他人走了上来,好奇的围观这头死掉的雄鹿。

    “麋鹿只是找吃的,它们又不干什么坏事?我们为什么要射杀它们呢?”小萝莉一边困难的抬起小短腿迈上石头一边疑惑的问道。

    旁边的伊娃微笑道:“首先呢,它们会去牧场偷吃的,会去菜园啃掉一些菜根导致蔬菜春天不能发芽,它们这么做对我们有害。其次呢,我们需要锻炼,而打猎是一种很棒的锻炼方式,最重要的是,我们的猎物不是珍稀动物,而是一旦泛滥开来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动物。”

    小萝莉不满的说道:“你们大人就是这样,它吃牧场的牧草,它吃菜园里的菜,这都是为了生存,你们只会在乎自己的利益,就和那些政客一样!”

    王博失笑,道:“你竟然懂这么多?”

    小萝莉不和他说话,颇有一种跟你说话老娘觉得丢脸的意思。

    后面的彼得逊说道:“小公主,你知道的,我们牧场也有鹿,这些鹿不光会吃我们牧场的牧草,还会欺负我们养殖的鹿群,甚至将我们的母鹿带走。如果它们发现怀孕的母鹿,雄鹿还会用角将它们顶的流产,我们猎杀它们,是为了保护我们的鹿。”

    小萝莉终于有了兴趣,问道:“那我们是正义的一方?”

    伊娃摸摸她的小脑瓜道:“对,站在我们的立场上,我们是正义的一方。”

    小萝莉情绪好了起来,但还是说道:“杀戮是不好的,老师说人和大自然应该友好相处才对。”

    伊娃笑道:“友好相处是互相付出,我们和鹿群其实就是相互付出的。你看,我们猎鹿,鹿要吃草,草要吸收大地的养料,而我们死后会埋在大地里化作大地的养料,这是不是互相付出?”

    小萝莉恍然的点点头,凯尔文也跟着点头:“原来是这样。”

    安德逊拄着一根棍子听他们说话,然后对王博笑道:“伊娃老师教导孩子真有一手。”

    “当然。”老王得意的说道。

    后面他从墨西哥靓仔的背包里拿出尼龙绳,然后绑在这头雄鹿的四肢和脑袋上,将它拉到了树上,他们还要继续狩猎,不能带鹿的尸体上路,只能留在一个显眼的地方,以后开车来统一拉走。

    枪声响起,这周围就没有鹿群了,野兽被枪声吓走,雪地上出现了若干崭新的脚印。

    王博放开壮丁它们自由捕猎,他则跟着猎犬们寻找猎物练习枪法。

    兵叔和鲍文在旁边给他进行指导,鲍文的手枪速射是一绝,使用长枪本领一般。兵叔则是擅长使用步枪,教导着王博怎么瞄准、怎么判断动物的奔跑路线、怎么预判、怎么开枪。

    在噼里啪啦的枪声中,几只棕黑色的野鸡从灌木丛里跳出来,王博迅速用肩膀沉稳卡住枪托,不通过瞄准镜而是眼睛、卡槽和准星三点一线,抬起手就是快速一个点射。

    ‘啪啪’,连续的两声枪响,一只飞起的野鸡被打落在地,只留下灰黑色的羽毛在空中飘舞。

    成功射中猎物,老王大喜,道:“这还真有用啊。”

    他之前射击,是眼睛、准星和猎物三点一线,兵叔说这样拖延时间,得找到猎物确定好位置才能瞄准,这样开枪的时候距离发现猎物就太久了。

    而如果提前三点一线设置好,那发现猎物后只要眼睛确定它的位置,抬起手就是瞄准了,更节省时间。

    不过,用枪猎杀的野鸡几乎被打碎,已经没法食用了

    安德逊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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