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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鉴赏文库-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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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知识分子的心声
收获
季羡林
  按我出生的环境,我本应该终生成为一个贫农。但是造化小儿却偏偏要播弄我,把我播弄成一个知识分子。从小知识分子把我播弄成一个中年知识分子;又从中年知识分子把我播弄成一个老知识分子。现在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耳虽不太聪,目虽不太明,但毕竟还是“难得糊涂”,仍然能写能读,焚膏继晷,兀兀穷年,仿佛有什么力量在背后鞭策着自己,欲罢不能。眼前有时闪出一个长队的影子,是北大教授按年龄顺序排成了的。我还没有站在最前面,前面还有将近20来个人。这个长队缓慢地向前迈进,目的地是八宝山。时不时地有人“捷足先登”,登的不是泰山,而就是这八宝山。我暗暗下定决心:决不抢先加塞,我要鱼贯而进。什么时候鱼贯到我面前,我就要含笑挥手,向人间说一声“拜拜”了。 
  干知识分子这个行当是并不轻松的,在过去七八十年中,我尝够了酸甜苦辣,经历够了喜怒哀乐。走过了阳关大道,也走过了独木小桥。有时候,光风霁月;有时候,阴霾蔽天。有时候,峰回路转;有时候,柳暗花明。金榜上也曾题过名,春风里也曾得过意,说不高兴是假话。但是,一转瞬间,就交了华盖运,四处碰壁,五内如焚。原因何在呢?古人说:“人生识字忧患始”,这实在是见道之言。“识字”,当然就是知识分子。一戴上这顶帽子,“忧患”就开始向你奔来。是不是杜甫的诗:“儒冠多误身”?“儒”,当然就是知识分子,一戴上儒冠就倒霉。我只举这两个小例子,就可以知道,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们早就对自己这一行腻味了。 
  “诗必穷而后工”,连作诗都必须先“穷”。“穷”并不一定指的是没有钱,主要指的也是倒霉。不倒霉就作不出好诗,没有切身经历和宏观观察,能说得出这样的话吗?世界各国应该都有知识分子。但是,根据我七八十年的观察与思考,我觉得,既然同为知识分子,必有其共同之处,有知识,承担延续各自国家的文化的重任,至少这两点必然是共同的。但是不同之处却是多而突出。别的国家先不谈,我先谈一谈中国历代的知识分子。中国有五六千年或者更长的文化史,也就有五六千年的知识分子。我的总印象是:中国知识分子是一种很奇怪的群体,是造化小儿加心加意创造出来的一种“稀有动物”。虽然10年浩劫中他们被批为“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修正主义”分子。这实际上是冤枉的。这样的人不能说没有,但是,主流却正相反。几千年的历史可以证明,中国知识分子最关心时事,最关心政治,最爱国。这最后一点,是由中国历史环境所造成的。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哪一天没有虎视眈眈伺机入侵的外敌。历史上许多赫然有名的皇帝,都曾受到外敌的欺侮。老百姓更不必说了。存在决定意识,反映到知识分子头脑中,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爱国心。“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不管这句话的原形是什么样子,反正它痛快淋漓地表达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心声。在别的国家是没有这种情况的。 
  然而,中国知识分子也是极难对付的家伙。他们的感情特别细腻,敏锐,脆弱,隐晦。他们学富五车,胸罗万象。有的或有时自高自大,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有的或有时却又患了弗洛伊德(?)讲的那一种“自卑情结”。他们一方面吹嘘想“通古今之变,穷天人之际”,气魄贯长虹,浩气盈宇宙。有时却又为芝麻绿豆大的一点小事而长吁短叹,甚至轻生,“自绝于人民”。关键问题,依我看,就是中国特有的“国粹”——面子问题。“面子”这个词儿,外国文没法翻译,可见是中国独有的。俗话里许多话都与此相关,比如“丢脸”、“真不要脸”、“赏脸”,如此等等。“脸”者,面子也。中国知识分子是中国国粹“面子”的主要卫道士。 
  尽管极难对付,然而中国历代统治者哪一个也不得不来对付。古代一个皇帝说:“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之!”真是一针见血。创业的皇帝决不会是知识分子,于是像刘邦、朱元璋这样一字不识的地痞流氓就成了开国的“英主”。可是,一旦创业成功,坐上金銮宝殿,这时候就用得着知识分子来帮他们治理国家。不用说国家大事,连定朝仪这样的小事,刘邦还不得不求助于叔孙通。朝仪一定,朝廷井然有序,共同起义的那一群铁哥儿们,个个服服帖帖,跪拜如仪,让刘邦“龙心大悦”,真正尝到了当皇帝的滋味。 
  同面子表面上无关实则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处世问题,也就是隐居或出仕的问题。中国知识分子很多标榜自己无意为官,而实则正相反。一个最有典型意义又众所周知的例子就是“大名垂宇宙”的诸葛亮。他高卧隆中,看来”“是在隐居,实则他最关心天下大事,他的“信息源”看来是非常多的。否则,在当时既无电话电报,甚至连写信都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他怎么能对天下大势了如指掌,因而写出了有名的《隆中对》呢?他经世之心昭然在人耳目,然而却偏偏让刘先主三顾茅庐然后才出山“鞠躬尽瘁”。这不是面子又是什么呢?我还想进一步谈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个非常古怪、很难以理解又似乎很容易理解的特点。中国古代知识分子贫穷落魄的多。有诗为证:“文章憎命达。”文章写得好,命运就不亨通;命运亨通的人,文章就写不好。那些靠文章中状元、当宰相的人,毕竟是极少数。而且中国文学史上根本就没有哪一个伟大文学家中过状元。《儒林外史》是专写知识分子的小说。吴敬梓真把穷苦潦倒的知识分子写活了。没有中举前的周进和范进等的形象,真是入木三分,至今还栩栩如生。中国历史上一批穷困的知识分子,贫无立锥之地,决不会有面团团的富家翁相。中国诗文和老百姓嘴中有很多形容贫而瘦的穷人的话,什么“瘦骨嶙峋”,什么“骨瘦如柴”,又是什么“瘦得皮包骨头”,等等,都与骨头有关。这一批人一无所有,最值钱的仅存的“财产”就是他们这一身瘦骨头。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后的一点“赌注”,轻易不能押上的,押上一输,他们也就“涅”了。然而他们却偏偏喜欢拼命,喜欢拼这一身瘦老骨头。他们称这个为“骨气”。同“面子”一样,“骨气”这个词儿也是无法译成外文的,是中国的国粹。要举实际例子的话,那就可以举出很多来。《三国演义》中的祢衡,就是这样一个人,结果被曹操假手黄祖给砍掉了脑袋瓜。近代有一个章太炎,胸佩大勋章,赤足站在新华门外大骂袁世凯,袁世凯不敢动他一根毫毛,只好钦赠美名“章疯子”,聊以挽回自己的一点面子。 
  中国这些知识分子,脾气往往极大。他们又仗着“骨气”这个法宝,敢于直言不讳。一见不顺眼的事,就发为文章,呼天叫地,痛哭流涕,大呼什么“人心不古,世道日非”,又是什么“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这种例子,俯拾即是。他们根本不给当政的最高统治者留一点面子,有时候甚至让他们下不了台。须知面子是古代最高统治者皇帝们的命根子,是他们的统治和尊严的最高保障。因此,我就产生了一个大胆的“理论”:一部中国古代政治史至少其中一部分就是最高统治者皇帝和大小知识分子互相利用又互相斗争,互相对付和应付,又有大棒,又有胡萝卜,间或甚至有剥皮凌迟的历史。 
  在外国知识分子中,只有印度的同中国的有可比性。印度共有四大种姓,为首的是婆罗门。在印度古代,文化知识就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个最高种姓实际上也是他们自封的。他们是地地道道的知识分子,在社会上受到普遍的尊敬。然而却有一件天大的怪事,实在出人意料。在社会上,特别是在印度古典戏剧中,少数婆罗门却受到极端的嘲弄和污蔑,被安排成剧中的丑角。在印度古典剧中,语言是有阶级性的。梵文只允许国王、帝师(当然都是婆罗门)和其他高级男士们说,妇女等低级人物说俗话。可是,每个剧中都必不可缺少的丑角也竟是婆罗门,他们插科打诨,出尽洋相,他们只准说俗语,不许说梵文。在其他方面也有很多嘲笑婆罗门的地方。这有点像中国古代嘲笑“腐儒”的做法。《儒林外史》中就不缺少嘲笑“腐儒”——也就是落魄的知识分子——的地方。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也是这种人物。为什么中印同出现这个现象呢?这实在是一个有趣的研究课题。 
  我在上面写了我对中国历史上知识分子的看法。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写历史,连鉴往知今一类的想法我都没有。倘若有人要问:“现在怎样呢?”因为现在还没有变成历史,不在我写作范围之内,所以我不答覆。如果有人愿意去推论,那是他们的事,与我无干。 
  最后我还想再着重强调一下:中国知识分子有源远流长的爱国主义传统,是世界上哪一个国家也不能望其项背的。尽管眼下似乎有一点背离这个传统的倾向,例证就是苦心孤诣千方百计地想出国,有的甚至归化为“老外”,永留不归。我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这是暂时的现象,久则必变。就连留在外国的人,甚至归化了的人,他们依然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依然要寻根,依然爱自己的祖国。何况出去又回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呢?我们对这种人千万不要“另眼相看”,当然也大可不必“刮目相看”。只要我们国家的事情办好了,情况会大大地改变的。至于没有也不想出国的知识分子占绝对的多数。如果说他们对眼前的一切都很满意,那不是真话。但是爱国主义在他们心灵深处已经生了根,什么力量也拔不掉的。甚至泰山崩于前,迅雷震于顶,他们会依然热爱我们这伟大的祖国。这一点我完全可以保证。只举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就足够了。如果不爱自己的祖国,巴老为什么以老迈龙钟之身,呕心沥血来写《随想录》呢?对广大的中国老、中、青知识分子来说,我想借用一句曾一我生平优点不多,但自谓爱国不敢后人,即使把我烧成了灰,每一粒灰也还是爱国的。可是我对于当知识分子这个行当却真有点谈虎色变。我从来不相信什么轮回转生。现在,如果让我信一回的话,我就恭肃虔诚祷祝造化小儿,下一辈子无论如何也别再播弄我,千万别再把我播弄成知识分子。 
  1995年7月18日  
一个美满的婚姻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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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报》
牛圆
  夏末秋初,英国最南部的沿海小城普尔,仍然是郁郁葱葱、花香宜人。我和丈夫应邀到这里的一位律师基斯家做客。 
  一下火车,便见到一对中年夫妇依偎着站在夜幕里,像孩子般踮着脚向我们招手,虽然从未谋面,却勿须怀疑,一定是他们。 
  汽车绕过壮丽的海堤,转入一条僻静的乡间小路。女主人曼珑告诉我们,她是个烹饪好手。一会儿,还有一件事会让我们大吃一惊呢。 
  果然,走进他们那间布置典雅的小屋,不到一杯咖啡的功夫,一道道香喷的饭菜就上桌了。先是一块做成船形的哈密瓜;然后是烤小羊肉配上豆角、菜花和炸成金黄色的土豆;接着是鸡肉和生菜,还有一碗用水果、牛奶、蛋清烤制的甜食,最后,是一个写着我的名字的蛋糕。这可是我们在英国吃的最好的蛋糕,松松软软香甜适宜,吃起来就像嚼着一片云。虽然酒足饭饱还是禁不住吃了又吃。 
  主人见我们喜欢,越发高兴起来,从一个精制的小盒里取出一本像册。哇!全是蛋糕的彩照,有的是为家人生日做的;有的是为附近学校孩子们联欢做的;有的是为在周日市场上出售的;有的是全城家庭制作比赛上获奖的;还有一个装饰着银色图案和粉色花朵的居然是在德国举行的全欧洲面点比赛上的获奖作品。原来,曼珑女士不但称得上“好手”,还真是行家呢!碰到这样的大师,不能不讨教一下制作方法。 
  看到我们虔诚、心切的样子,曼珑女士跟丈夫交换了一下眼色,又诡秘地笑笑,然后转身跑上楼去,取来一张带着花边的纸递给我们:一个美满的婚烟蛋糕原料:4磅爱情1磅青春的黄油1/2磅漂亮1磅甜蜜与漫馨1磅不拘小节1磅忘我1磅聪明1磅幽默2汤匙友好的争吵1品脱开怀大笑1酒杯人生常识1盎司虚怀若谷制作:将爱情、漂亮和温馨放入一个备有家具的房间,把青春的黄油和成膏状与不拘小节掺在一起,再搅进聪明、幽默和友好的争吵,然后,添点开怀大笑和人生常识,最后把这些东西揉起来放在文火上焙烤,直到永远。 
  的确,在后来的接触中,我们时时感到,一种温馨、和谐、甜密的“蛋糕”气氛,像云彩一样漂浮在那间不大的屋子里,更令人心旷神怡……如今,我们正在学习这种“蛋糕”的制法。 
  对了,那种蛋糕的制法曼珑女士也传授给我了,但是,我如法炮制,做出的却是一个硬梆梆的馒头。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张晓风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亲爱,我年已渐老白发如霜银光耀唯你永是我爱人永远美丽又温柔……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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