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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金匮玉函经二注-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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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曰。寸口脉动者。因其旺时而动。假令肝旺色青。四时各随其色。肝色青而反色 
白。非其时色脉皆当病。 
〔衍义〕内经有谓五脏之脉。春弦夏钩。秋毛冬石。强则为太过。弱则为不足。四时 
皆以胃气为本。有胃气曰平。胃少曰病。无胃曰死。有胃而反见所胜之脏脉。甚者今病。微者至其所胜之时 
病。又谓五脏之色。在旺时见者。春苍。夏赤。长夏黄。秋白。冬黑。所主外荣之常者。白当肺当皮。赤当 
心当脉。黄当脾当肉。青当肝当筋。黑当肾当骨。五色微诊。可以目察。能合脉色。可以万全。其内经 
之言如此。斯论殆将本于是之节文也。 
问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谓也。师曰。冬至之后。 
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 
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谓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谓 
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谓至而太过也。 
〔衍义〕夫斗建子月中辰。即冬至节也。节阳至。一之气即至。故律管飞灰。候于是 
日。今仲景乃云。冬至后甲子夜半候以至未至者。何欤。殆以天干地支所合节 
至之日。便名甲子。非直待其真甲子日至以候气也。不然。假如乙丑丙寅日冬至。两月后方是甲子。 
其时始候之乎。考之内经。候气至不至。有谓四时者。有谓五运者。有谓六气者。发明详矣。至四时。 
则曰天以六六为节。地以九九制会。六甲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五日为一候。三候为一气。六气为一 
时。四时为一岁。而各从其治主焉。求其气之至也。皆从春始。未至而至。此为太过。则薄所不胜 
乘所胜也。命曰气淫。至而不至。此为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命曰气迫。然在 
脉应春弦夏钩秋毛冬石。太过者病在外。不及者病在内。在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阳年先天而至当岁之运, 
则气太过,阴年后 
天而至当岁之运。则气不及。与其年和。则非太过不及而平。与司天地气不和。 
则胜而报复。复则郁发待时而作。作则风湿燥热火寒之气。非常而暴。在六气则曰六气之胜。清气 
大来。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热气大来。火之胜也。燥金受邪。肺病生焉之类。在脉应则 
曰厥阴之至弦。少阴之至钩。少阳之至大而浮。太阴之至沉。阳明之至短而涩。太阳之至大而长。至而 
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阴阳易者危。然候六气之应。常 
以正月朔旦平明视之。观其位而知其所在。而其至则从运之先天后天也。由是观之。仲景言四时之定 
法者。若遇气运加临主位。则必将奉天政之寒温。虽与四时气有反者。难为逆时也。候同也。且经曰。 
主胜逆。客胜从。又曰。必先岁气。毋伐天和。此又不在独守四时之气。而参之以运气者矣。 
师曰。病患脉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后。其病在里。腰痛背强。不能行。必短气而极也。 
〔衍义〕脉浮为虚。关前属阳。主表。关后属阴。主里。所谓表者。以足太阳言也。里者。 
以足少阴言也。一腑一脏。是其表里所合。其太阳经自足从背至项腰者。肾府 
也。是故表病则背强不能行。里病则腰痛短气而极少。虽然。寸尺脉浮。非一经一病之可尽。今独出 
此病。何也。大抵用表里而言病。必举太阳肾为例。盖太阳是诸阳之属。凡受邪必自此始。肾是治内 
之主事。书独言此例以推之。 
问曰。经云厥阳独行。何谓也。师曰。此为有阳无阴。故称厥阳。 
上言阳虚。此言亡阴。 
〔衍义〕厥者。犹极也。独行无阴与配也。王冰注内经一水不胜五火。谓五脏厥阳 
也。经又谓六阳并至。谓之至阳。又云。至阳盛。地气不足。由是观之。火即阳也。至 
阳。即厥阳也。独行。独并至也。皆是阴不足而阳盛之极者也。 
问曰。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厥气入脏即死。入腑即愈。此 
为卒厥。何谓也。师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为入腑。即愈。 
〔衍义〕沉、阴象也。滑、阳象也。阴主血。阳主气。邪在于血则血实。邪在于气则气实。 
故血实者脉沉。气实者脉滑。邪盛者脉大。五脏治内属阴。主藏精宅神。今血气 
并其邪而入。堵塞于脏。身之精气不行。神机化灭。升降出入之道皆绝。荣绝则 
唇口青。灵枢曰。是厥阴气绝则唇青。夫六腑治外属阳。主传用水谷之气。充乎 
内外者也。今血气并邪入于腑。腑阳动不比脏之阴静。静者得其邪。则因而堵 
塞不行。动者邪虽入。终不能久闭其气道。何则。为在内之神机应乎外。主养荣 
卫之气。则散行于表而身和。和则腠理开。邪散而汗自出。荣卫之气行。故愈矣。 
此仲景举阴阳脏腑之大端如此。至若厥病多由。难以概论。内经曰。血气并走 
于上。则为大厥暴死者。其上非膻中三焦之府者乎。而乃以气反则愈。不反则 
死。又如邪客五络。状若尸厥者。以通脉络为治。非头面诸脉证为难概论也。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何谓也。师曰。非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疮。从 
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衍义〕脱者去也。经派乃脏腑之隧道。为邪气所逼。故绝气脱去其脉而入于内。 
五脏阴也。六腑阳也。阴主死而阳主生。所以入脏即死。入腑即愈而可治。非惟 
脏腑之阴阳然也。凡内外阴阳之邪毒出入表里者。皆然也。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咳上 
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 
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 
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从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 
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令脉紧。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 
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补注〕此总内经所着之病。而为之分阴阳。悉表里。合上下内外以立言。庶几经 
络明。腑脏着。所因显。不致散而难稽也。如三阳在外。病头痛等六证。则各有所 
行之经。各显本经之证。三而六之。非十八乎。而三阴之在里者亦然。五脏各有 
十八。合计为九十病。其为病则于灵枢论心脉为螈 。班班可考矣。若六腑则 
何如。腑居内而实合于经者也。故言腑者取诸合。如胃合三里。大肠合巨虚上 
廉。小肠合巨虚下廉。三焦合委阳。膀胱合委中央。胆合阳陵泉。故邪之在腑者 
合外于经。其受患为浅。而欲散不难。不若五脏之深且甚焉。故曰微也。其为病。 
内经有分属。仲景括为一百八病。盖因腑之六以为数也。凡此共二百三十四病。统内外而言之也。乃专 
为内因者。如所谓五劳。即视久伤血等云云也。夫行立坐卧。俱不可强。乃至久者。必迫于所不得已也。 
其为伤孰甚焉。然后知人之有体。固有以用之也。不用则体为不运。然使过于用。则体亦太劳而失所养矣。 
若七伤。则太饱伤脾等云云也。夫五脏各有所司。苟无以节之。或贪于可欲之 
事。或任其性气之偏。皆足害其和。而况形为外之气侵。志为内之情动乎。至极 
者。又各极其偏之谓也。气血也。肌肉也。筋骨也。精神也。相均始为无弊。设有过 
则必有不及者矣。妇人三十六病。瘕居十二谓月不应期。而所下之物不一色 
也。夫妇人为阴。其痛属腰半以下居多者。以冲督任三脉之病。有九痛也。七害 
五伤三因。各详于经。共为三十六病焉。然则人之病也。邪有以中之也。明乎所 
中之邪。则此邪非彼邪。从可识矣。人之一身。上下表里尽之矣。而所谓清浊大 
小邪者。一为雾露。一为地浊。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百病之长。伤人之阳。肃 
杀之气。伤人之阴者是也。从口入者为内伤。亦足使人发热腹痛。喘呕胀满。不 
去其陈而致新。不足以为功。然邪之本于外中者。因乎六气。乃仲景以为五邪。 
如风寒湿雾热。而遗燥之一气。岂非以风寒与火。皆足以成燥。则燥本非一致。 
而其情已兼三气之内欤。夫风之伤人。三时俱有。若寒必于冬。故云暮。其脉证 
详于伤寒论中矣。而仲景复详于此者。以其统论病之阴阳。不可不言天地之阴阳。 
分论人之五脏。不可不言所淫之五邪。盖五气之胜在天地。五行之不足 
在人也。故曰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也。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 
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补注〕先表后里者。不易之法也。乃有救里先于表者。岂无谓乎。答曰。攻表者。正 
以里为急也。邪在表。苟不根据法治之。将延迟时日。势必内入而大患。医乃不明 
此理。下之或早或重。遂使下利清谷。至于不止。则里已急矣。表证虽在。法当救 
里。里和而表未解。仍当救表。此亦一定之法也。然仲景何以不言所以救之之 
法耶。而四逆以佐正。桂枝以退邪。已详于太阳篇中矣。 
大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补注〕痼疾。谓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谓卒然而来。新感而可取效于 
旦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气素虚。 
邪尤易传。设多瞻顾。致令两邪相合。为患不浅。故仲景立言于此。使后之学人。知所先后也。 
问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 
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娄全善作暴食之) 
〔补注〕五脏配五味。理之正也。言理之自然。而见其性焉。即以见其情焉。何也。如 
仲景言脏之各得者。得其性之近也。内经则言欲。非以其情乎。仲景言所恶。亦 
以其性也。而复云不喜。亦即内经之所云苦。非以其情乎。然则五脏既各有性。 
则惟遂其性而情始洽焉。斯病者愈矣。使拂其性而所恶乘之。则情抑而为病。 
固其常也。虽然。肝欲酸。喜其收也。又云肝欲辛。又喜其散。五脏皆然。岂其欲本 
有相反者耶。殊不知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酸以固其体也。木喜条达。实近于散 
辛以益其用也。天下无体不立。无用不生。体用得而自和矣。论如肝恶风。木性 
不喜动也。而木又自足生风。风性急。木失其养。足以生之。故又云肝苦急也。苦 
急而肝病矣。经谓急食甘以缓之。则病可愈。假使忽思食苦。是反得子助。而气 
为有余。则发热可必。他脏如之。故五味得其平。则足以相养。而无偏胜之患。四 
时合于正。则各以相生。而无不足之虞。此在人之善调之也。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衍义〕此概言诸病在脏之属里者。治法有下之、泄之、夺之、消之、温之、寒之、和以 
平之。各量轻重。从宜施治。务去其邪。以要其正。故引渴病以比类之。而是证之用猪苓汤。 
见卷十三消渴证中。 

卷二
痉湿病脉证第二
属性:(论一首脉证十二条方十一首)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补注〕此论痉病也。非伤寒也。非寒而何得以太阳目之。以其头痛腰脊痛。与太 
阳伤营不异。故以太阳定之。然既曰太阳。又何以名痉。其角弓反张。正内经之 
所谓痉也。痉亦为寒因。故寒郁而热。气闭皮毛。汗无由出。全是伤营本证。所异 
者。止是不恶热而反恶寒尔。其所以反恶寒者。何也。因其人先伤于湿。后复感 
寒。两阴相合则寒。虽发热。终为湿气挟持。经络筋节之间。闭而不宣。一身之阳。 
郁抑而不外越。故身即热。而情则恶寒也。又湿在筋节。则寒为所持。遂流连而 
不得去。正气阻滞。邪气独留。又安望其屈伸如故。转运无碍乎。角弓反张。有由 
来也。名曰刚者。寒气坚劲。性使然也。后诸名家。惟王海藏得之。以扩仲景之意。 
谓三阳太阴皆病痉。项背反张属太阳。若低头视小。手足牵引。肘膝相构。阳明 
痉也。若一目或左右斜视。并一手一足搐搦者。少阳痉也。若发热腹痛脉沉细 
者。太阴也。此论固善矣。惜其不及少阴厥阴。以全三阴之痉。岂二脏之经。不为内外之强,有类于太阴者乎。且灵枢 
曰足少阴之筋。循脊内。挟脊上至项。与足太阳筋合。其病在此。为主痫螈及痉。在外阳病者。不能俯。在内阴病者。 
不能仰。此非少阴之病痉者乎。况厥阴肝脏主筋。又岂有风寒过甚。犹不自伤其筋。以 
致其筋 短者耶。是可触而悟矣。 
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名曰柔痉。 
〔衍义〕是症亦出伤寒论中。注谓太阳病。发热汗出为表虚。则当恶寒。其不恶寒 
者。为阳明病。今发热汗出而不恶寒者。非阳明症。则是太阳中风。重感于湿。为 
柔痉也。表虚感湿。故曰柔痉。即上条所引内经为表里兼湿内攻。大筋 短。小 
筋弛长之痉也。所谓柔痉者。非不强也。但刚痉强而有力。柔痉强而无力为异尔。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痉。为难治。 
〔衍义〕此条尝出伤寒论痉病篇。彼不言难治。于是成无己止注其重感于湿。意 
殆以沉而细。系寒湿之本脉。故不言其难治。设不因寒湿之邪。而沉细见于太 
阳发热之表病。则是阳病见阴脉。诚为难矣。若朱奉议以痉病脉尽沉迟弦细 
者非也。如脉经云。脉沉细。名曰阳中之阴。少气。阴气不通为痉。病发热者。殆与此无少异尔。 
〔补注〕太阳、阳经也。发热、阳证也。何以知为痉。以有或刚或柔之证见也。脉沉与 
细阴脉也。沉为少阴本脉。而复不能鼓之使显。乃有如丝者来去其间。则是无 
阳中又属阴虚矣。何也。惟无阳令沉。无阴因细也。阳症阴脉。岂易治乎。嘉言为 
难治。初非不治。比类而观。则仲景少阴例中。原有麻黄附子细辛汤之法。余以 
为不可也。盖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以脉沉是本。而发热为标。是少阴兼太阳 
之表。犹易为力也。若夫太阳显少阴之脉。有不难为功者乎。况较少阴更多一 
细乎。虽然。后条太阳病。脉亦沉细。何以不云难治。以有湿也。湿不但细宜。即沉 
并宜矣。然则又何以知其病之非湿乎。湿必流于关节。今关节无疼痛。故知之 
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 
〔衍义〕成无己注伤寒论。谓发汗太多则亡阳。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阳微 
不能养。则筋脉紧急而成痉。虽然。发汗之阳。阳亡寒起。致紧急而为痉。固也。然 
发汗复为痉者。难以紧急概言。发汗必用辛热之剂。汗虽出。热不为汗解。反得 
辛热之剂以助之。热愈甚而拘挛其筋脉亦有之。又如伤寒论中有云。伤寒头 
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不可发汗。发汗则成痉。身强难以屈 
伸。注云。伤寒当无汗恶寒。今头痛发热。微汗自呕。则伤寒之邪传而为热。欲行 
于里。若发汗则虚其表。热归经络。热甚风生。故身强直为痉。 
夫风病。下之则痉。复发汗。必拘急。 
〔补注〕筋者肝之合。脉者心之合。风内应于肝。外应于筋。热内应于心。外应于脉。 
是故风病而成热者。其邪气即以应筋脉。若更下之。则虚其阴。复汗之。则虚其 
阳。阴虚则荣血微。筋无养而成痉。阳虚则卫气衰。脉无养而拘急。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衍义〕此条亦见伤寒注。谓表虚聚热则生疮。疮家身疼如伤寒。不可发汗。发汗 
则表愈虚。热愈甚。虚热生风。故变痉也。虽然疮已。以其热从腠理开。汗出而散之可也。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 
病也。若发其汗者。寒湿相搏。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一云其脉沧沧) 
〔衍义〕伤寒注曰太阳中风。重感寒湿。乃变为痉也。身热足寒者。寒湿伤下。时头 
热面赤目赤。风伤于上也。头摇者。风主动也。独头摇者。头为诸阳之会。风伤阳 
也。若纯伤风者。则一身尽动摇。手足搐搦。此皆内挟寒湿。故头摇也。口噤者。寒 
主急也。卒口噤者。不常噤也。有时而缓。若风寒相搏。则口噤而不时开。此皆加 
之风湿。故卒口噤也。风寒客于足太阳。故筋脉拘急。头项强背反张也。此症出 
伤寒论中。其衍文者。无发其汗以后二十五字。 
愚按金匮有此。则所重者。正在此二十五字矣。岂可无以注之乎。故谓痉病之 
发其汗者。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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