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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神藏-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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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行李。从外表看去,如往日一样去大洪山晨练。实则,储物戒指里面,带上所有行装。

    几件衣服,一切必备生活物品。

    这就是他所有家当。在屋内桌上,有家门钥匙、新币。还有不少夏恒送来的肉食罐头,全部留下。

    这些东西他都用不上,留给李治国祖孙,算是最后一点心意。

    没有惊动任何人,包括金富贵张半仙。他们如果知道,肯定会追随。

    如今汉阳局势不错,留在这里会有很好的生活。如果跟着自己,风餐露宿不说……还有可能遭遇危险。

    因此,凌枫不想带上任何人。既然决定离开,就要独自前行。

    孤狼……注定孤单一人,面对未来任何危机凶险。

    叹了口气。凌枫神情有些落寞,经过秦珂居处的时候,不自觉停下脚步,目光望去。

    “我最多三四天就回来,你等我,我有话……想跟你说!”

    这是对方临行前最后一句话。

    凌枫默然半响,喃喃道:“对不起,我要先走了……”他平复心情,再无留恋,大步走去。

    就在凌枫前脚离开。院内,左右隔壁两扇大门,几乎同时打开。

    “小胖子,快去旭东家瞅瞅!”

    张半仙探出半个脑袋,贼兮兮冲着金富贵招呼。

    “耗子,你去!”

    金富贵一声吩咐。袁东直接翻墙而去,进入凌枫居住的院子。

    最多十几秒,他窜了出来,大声喊:“老大真要离开汉阳……”

    “我去!”

    张半仙如被踩住尾巴的猫,直接打开门,跑了出来。身上背着大包小包,显然早有准备。

    “我就说嘛……他这几天不对劲,果然想撇开我们,单溜!”

    “神棍,咱咋办?”

    “当然追啦!”

    张半仙丢下这句话,背着大包小包,吭哧吭哧跑出门。

    “我行李还没收拾啊……”

    金富贵急得直跺脚。吩咐袁东垫后,他自己快步追了上去。

    清晨的洪山城,空旷寂静,街上看不见几个人。

    凌枫独自前行。没多久,已经来到城门口。目光望去,这里还蛮热闹,不少幸存者携家带口,乘坐车辆鱼贯出城。

    他们是去汉阳!

    昨天从夏恒口中得知,其麾下部队已经进驻汉阳,包括掌控的几个聚居地,过百万幸存者,也逐步迁移过去。

    打着官方旗号,开出优越条件,招揽各方幸存者,定居汉阳,共建家园。

    夏恒的用意很明显,想在华中建立一个超大型聚居地!

    十三师的名头,还有新政府旗号,让夏恒的计划进展很快。其它聚居地不谈,光是洪山城一家,就有过半幸存者响应,陆续前往汉阳市定居。

    灾变后,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

    这一点,不得不佩服夏恒的眼光,看得远,看得透。

    不管汉阳日后发展如何,这对凌枫而言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他已经做出决定,离开汉阳……离开这个生他养他的故土。

    走出大门。

    经历尸潮,城外一片焦土,广袤无垠。嗅闻空气中残留的尸臭味,凌枫极目远眺,神色茫然,有一种‘天大地大’不知该去何方的情绪。

    想了想,目光望向西方。凌枫有了决定。

    巴蜀!

    曾经一位要好的战友说过,巴蜀之地,人杰地灵,群山耸立,秀甲天下。

    “我既是狼,就该归于山林……这巴蜀群山,或许是一个好去处!”

    凌枫喃喃自语。

    有了目标,有了方向,他不再犹豫,大步走去。

    “哥!”

    “旭东!凌旭东!你个没良心的臭小子!”

    刚走没几步远,身后传来大喊声。凌枫一怔,随后面露苦笑。

    他没有回头,已经知道来人是谁。

    金富贵和张半仙从城门那边跑了过来。后者背着大包小包,气喘吁吁,很是费力。

    “哥,你要走为啥不带上我啊?”金富贵没有负重,先跑了过来,一见面就大声埋怨。

    没等凌枫开口,张半仙到了,直接将大包小包扔在地上,然后一屁股坐在凌枫面前,吹胡子瞪眼:“你小子太不够意思,就算不带扑街仔……也得带上我啊!”

    “神棍,你个老扑街说谁啊!”

    “谁搭话说谁!”

    一个埋怨,一个撒泼打赖,还不忘抬杠。凌枫看在眼里,哭笑不得。

    既然被这两货发现,不给出合理解释,今天绝对脱不了身。

    想了想,凌枫说:“我只是离开汉阳一阵子,很快就回来!”离开汉阳,远走他方。短时间绝不会回来。这显然是他的善意谎言。

    “我们跟你一起!”金富贵张半仙异口同声。这两个家伙平时互看不顺眼,今天倒是默契十足。

    “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我们不怕!”

    “日子会很苦。”

    “我们能撑下来!”

    不管找任何借口,凌枫都没办法打发走金富贵和张半仙,这两货铁了心要跟他一起离开汉阳。

    “好吧!我实话说,我惹上一个大仇家……”

    凌枫无奈。只能说出真正原因。

    得知他为了避祸才离开汉阳,两个家伙不但没被吓到,反而更坚定。

    “老夫孤家寡人一个,运气又一直不错,不怕被你连累!”张半仙笑嘻嘻说。

    “管啥狗屁梁家,他们要敢来找哥的麻烦,来一个,老子杀一个,来两个,老子灭一双!”金富贵雄赳赳气昂昂,摆出‘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架势。

    听完这两货的表态,凌枫彻底没辙。

    “算你们狠!想跟就跟着吧!”

    语气听去很无奈。当他转身的时候,眉眼却泛出淡淡笑意。

    垫后的袁东来了。开着皮卡车,装满金富贵积攒的家当。他是孤家寡人一个,当然要追随大哥金富贵,还有他口中的老大凌枫。

    至于新收的两个小弟,汉阳本地人,舍不得离开故乡。袁东没有强求,代表金富贵给了不少钱物,算是遣散费。

    多了三个同伴,旅途想来也不寂寞。凌枫也不啰嗦,招呼他们上车,准备启程。

    就在这时,迎面驶来一支车队,由两辆军用吉普和两辆越野车组成。速度飞快,掀起滚滚尘土,疾驰而来。

    凌枫眼力极好,瞅去一看,顿时面露苦笑。

    刺啦——

    车队来到,直接拦住凌枫等人乘坐的皮卡车车头。熄火后,车门打开,一个个熟人走了下来。

    有夏恒瞿祐,有秦珂,有沈姗姗,还有苏玉书。

    夏恒过来并不奇怪。他知道自己要离开汉阳。

    但另外几位……凌枫目光不自觉望向夏恒,肯定是这家伙通风报信的。

    “是我。”夏恒笑吟吟走过来。他似乎知道凌枫的想法。

    “多嘴!”

    凌枫瞪了他一眼。随后,目光转向秦珂还有沈姗姗,准备开口解释。

    沈姗姗也就罢了。秦珂去江夏城之前,跟他约好回来相见,有话要聊。他一声不吭走人,当然失信了。

    谁料,没等凌枫开口解释,秦珂望着他,似笑非笑说:“汉阳没我要找的人,如果你不介意,我想跟你们一起离开!”

    “这……”凌枫显然很意外,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大姑走了,这地方我也不想待了……大叔,也带上我吧!”沈姗姗眼圈泛红,表明态度,要离开这个伤心地。

    “我也是!”苏玉书沙哑着嗓门。几天不见,他胡子拉碴,看去很憔悴。

    “你们都要离开汉阳,跟我走?”凌枫回过神,满脸吃惊。

    “是!”

    秦珂沈姗姗苏玉书异口同声,给出回答,无比肯定。

    望着他们,还有坐在车内的金富贵张半仙……一张张熟悉的脸庞,充满对自己的信任,还有坚决。

    原来我……并不孤单!

    这一刻,凌枫忽然笑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苦力哈!

    越野车沿着公路奔驰。

    车内。轻柔的音乐响起,宛若汩汩清泉流淌在人心。凌枫坐在副驾驶,手中拿着一条围巾,目光望向车窗外,怔怔出神。

    原以为自己孤单离开,谁想……竟有这么多好伙伴,好朋友随行。

    这让他心中倍感温暖。

    同时也发现,灾变后的自己,不再喜欢孤独,有朋友相伴的日子,才是想要的生活。

    手中的围巾是安小雨亲手所织。沈琪死后,江夏城无主,沈姗姗年纪还小,担不起这个重任。

    因此,身为沈琪最得力的手下,最亲密的姐妹,安小雨接掌江夏城,成为新首领。

    这是好事。然而对于安小雨来说,宁愿不当江夏城首领。因为这样……她会被羁绊束缚,无法追随倾慕的人,相伴相行。

    “凌大哥,一路珍重!”

    这是安小雨拜托沈姗姗,转告的临别赠言。当然,还有她亲手织的围巾。一份代表心意的礼物。

    对于这位母亲看中的女孩,凌枫有着特殊情感,无关男女,或许是……一丝眷恋。

    看见对方,总让他想起母亲慈爱的脸庞。

    “你也多保重!”

    心中默默祝福。他知道对方的心意,但却不能给出任何承诺。一声祝福,已是全部。

    目光从围巾转移到戴在左手的储物戒。

    戒指内,十立方大小的次元空间,堆满了各种各样物资。

    这些全是夏恒所赠,枪械、弹药、食物、饮水等等,五花八门,一应俱全。

    其中一个木箱,里面存放的物品,尤为珍贵。

    三枚藏骨,三十枚源核。

    藏骨内蕴传承技能。源核拥有堪比源树果实的功效。

    夏恒这份礼物不轻,足以见得……他很有心。

    曾经的芥蒂矛盾,似乎随着这份大礼冲淡不少。毋庸置疑,夏恒对另眼相看,有结交之心。

    但凌枫清楚这个人的性格,朋友归朋友,一旦牵涉重大利益,他会毫不犹豫做出选择。

    这是夏恒的缺陷,也是优点。

    凌枫从不怀疑,这类处事风格的人,才是最适合灾变后生存。

    目的地已经定下,一路向西,前往巴蜀境内。

    同伴均无异议。

    包括夏恒也非常同意。用他的话来说,巴蜀山高地远,交通闭塞,新政府势力触角尚未延伸过去,绝对是最佳历练之地。

    说好听点是历练,实际情况……躲避强敌。

    想起梁家,凌枫眸中闪过一道厉芒。

    强者为尊!

    这个世界的不二法则。任何时候都是如此。如果拥有强大无敌的实力,他根本不用担心梁家报复,离开故土,远赴他乡。

    实力!一切取决于自身实力!

    灾变前如此,灾变后……同样如此。

    巴蜀之行,虽为避祸,如能善加利用,提升强大自己,未必不是一个契机。

    想到这里,凌枫眸中透出坚定,还有无穷信心。

    清晨出发,沿着高速公路一路朝西。也就两个小时左右,已经行了一百多公里,快要离开汉阳境内。

    前方路况开始恶劣。灾变后,许多不知名植物疯狂生长,有的直接顶翻柏油路面,从地底冒出。

    汉阳境内,经常有幸存者小队活动,路面障碍清理,还算畅通。

    一旦远离汉阳,人迹罕至,随处可见稀奇古怪的植物。就算是高速路面,也被覆盖笼罩。

    越野车开始颠簸。速度不知不觉减慢。

    凌枫透过车窗察看四周,眉头不自觉皱起。

    “哥,前面的路……车恐怕过不去啊!”

    金富贵驾驶越野车,载着凌枫、张半仙,秦珂三人。前面有袁东驾驶另一辆皮卡车开道。除了他,还有苏玉书沈姗姗,以及沈姗姗的宠物大哈。

    七个人,一只大狗。这就是他们的队伍。

    皮卡车在前面开道,不断遭遇杂草灌木阻滞,速度越来越慢。车身颠簸的也越来越厉害。

    卧在车厢睡觉的大哈被颠醒了,似乎有些不爽,直接跳了下来,撒腿奔行。

    一边跑,这货一边‘汪汪’叫个不停。似乎在说,车开得还没它跑得快。

    “前面就要进入山区,路面植物会更多,咱们的车……开不远!”

    上车后,一直没说话的秦珂,此刻给出意见。

    凌枫点点头。这也是他离开洪山城,没带交通工具的原因。

    “千万别甩大腿步行……坐车多舒服啊!”张半仙嘟囔道。这厮上车就睡,醒来第一句话,就是担心车开不动,影响自己旅途舒适性。

    然而,事实让他很失望。

    前面开道的皮卡车,没多久就停了下来。传动轴被杂草死死缠住,没办法继续开下去。

    “老大,这样不行啊!”

    袁东立刻下车,检查了一下,冲着凌枫这边大喊。

    “都下车吧!”

    凌枫想了想,决定弃车步行。张半仙虽不情愿,但在瞅见前路被密密麻麻杂草灌木覆盖,也是无话可说。

    “大家带上随身行李……多余的东西,全部让大哈驮着!”

    凌枫下车后,立刻发话。同伴都是跟着他,当然立刻照办。

    十分钟后。

    每个人背后多了一个特大号军包,里面装有随身物品。至于大哈,身上挂满杂七杂八的东西,怕不有上千斤重。

    夏恒送给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多。凌枫的储物戒根本塞不下,全装在后备箱。

    这些物资大多都是罐装食物和饮用水,必不可缺,当然不能随便丢弃。因此,只有辛苦大哈。

    大哈通人性,瞅见自己身上挂满的物资,很是不乐意。如果它能开口说话,肯定早就抱怨起来,尼玛,哥是出来游山玩水,不是当你们的苦力哈!

    大哈很郁闷。偏生还有人不识相,过来骚扰。

    “大哈,后面的路程……你辛苦点,驮着我啊!”

    张半仙屁颠屁颠过来。手中还拿着一个沙发垫。

    尼玛,真当哥是苦力哈!

    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大哈怒了,冲着张半仙龇牙咧嘴,一阵狂吠。

    “年轻人,不,年轻的小狗狗,火气不要太大嘛!”

    张半仙一脸风轻云淡。直接从背包摸出一块肉骨肉,扔了过去。

    结果!

    大哈一口吞了。狗头抬起,怒容不见,满脸讨好冲着张半仙直摇尾巴。

    “驮着我,每天两块肉骨头……”

    张半仙脸上露出一抹奸计得逞的笑容。绑好沙发垫,直接上了狗背。

    至于大哈,摇头摆尾表示欢迎。对它而言,只要有肉骨头吃,多驮一个人算不了什么。

    “姗姗,你家大哈怎么这样啊?”秦珂忍不住想笑。

    因为亲人离世,一直不开心的沈姗姗,此刻也被大哈前倨后恭的怪模样给逗乐了。

    “它啊,一直就是个贪吃鬼!”

    听见主人数落自己。大哈驮着张半仙来到,汪汪叫唤,似在为自己没骨气的行为辩解。

    结果,惹来一阵大笑。

    “准备上路吧!”

    凌枫也被这货给逗乐了。忍住笑意,他望向苏玉书,直接说:“我俩负责开道,其他人跟在后面!”

    “好!”

    苏玉书点头。随即,取出得自岩族遗迹的大刀。

    凌枫拿出微型电脑,定位方向。过后,双手一伸,锋利狼爪立刻弹出。

    “走!”

    在他招呼下,众人直接窜下路面,沿着藤蔓灌木密布的荒野,疾行而去。

第一百六十八章 情伤

    弃车步行,无需绕路。借用卫星定位,直线前往巴蜀。

    遇山过山,遇河淌水。

    这样的话,行程距离会大大缩短。

    虽是如此,微型电脑屏幕显示,前往巴蜀路程也有将近一千五百公里。

    在凌枫估计,如果昼夜赶路,至少需要五六天。

    巴蜀虽为目标地,却无具体行程计划。或者说,前往巴蜀只是历练,用不着急着赶过去。

    因此,在夜幕渐渐降临的时候,他决定露宿野营,休息一晚,明天继续赶路。

    一座无名大山。

    山顶。风声呼啸,吹得树木哗哗作响。一座座简易帐篷搭起,在通红的篝火映射下,泛出温暖的光泽。

    一头剥皮的獐子架在火堆上。凌枫神情专注,烧烤美食,不时取出各种香料,均匀洒下。

    不停炙烤下,獐肉开始泛出金黄色。近乎透明的油脂随着翻转滴落,发出‘滋滋’轻响,伴随还有浓郁肉香,飘散而出。

    “大叔的手艺……没得说!”

    小丫头沈姗姗舔了舔嘴唇。不止是她,围在火堆四周的同伴,全被烤肉香味吸引,一个个急不可耐,想要品尝凌枫亲手炙烤的美味。

    旁边,秦珂也在忙碌着。一边配菜,一边点燃汽油炉,用高压锅焖煮野鸡汤。

    第一次露营野餐,伙食很丰富。

    中午弃车步行。

    穿过荒野,进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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