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狐说魃道-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陪我玩好么。”他问。

“好的。”他替我回答。

身体恢复后,时间搬到了我的家。

我工作的时候,他通常喜欢安静坐在露台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猫似的眯着眼,似睡非睡。工作完了,我会陪他玩,有时候在外面,有时候在家里,有时候在床上。

新婚似的感觉,久久却也短促的一段时间。

我忘了我有辆叫时间的车,因为我拥有了时间。

三十一岁生日时,时间不见了,像过去的两次一样。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有时候走在路上会遇到一个同他相似的身影,或者一阵相似的气息,只是一晃而过,追了过去招呼刹那,却又失笑。

看错人了,连相似都谈不上。

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

八十岁以后,我开始不再计算自己的年龄,因为知道自己死不掉。

像是被死神给遗忘了,我一天天活着,一天天衰老,老得有时候似乎找不到自己双脚的感觉,每动一下每一寸关节都会对我叫嚣般地示威。

可是我始终死不掉,始终,摆脱不掉这副沉重而褶皱的身体。

我开始怨恨。

而再后来,我甚至连怨恨亦已经找不到它曾经有过的尖锐的疼。可我……还是死不掉。

就在那一天,他又出现了,在我驻着拐杖漫无目的蹒跚在那些熟悉的街道上,想着什么时候飞来一辆车把我碾死的时候。

他出现了。

二十的他,而我,不知道我到底多少岁。

“你好。”他说。

“你好。”我应。

“为什么还在这里。”他再道。望着我的眼神里温暖带着一丝惊讶。

“因为,我被遗忘了。”我道。没牙的嘴吞吐这些复杂的字让我倍感吃力。

“被谁?”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他手上淡淡的栀子花香掩盖了我身上行将入木的腐臭。

“被……一个叫做时间的男人。”我回答。

手指在我稀疏的头发上顿了顿,他又问:“你,真的要跟时间走么?”

我点头,迫不及待的用力。

“那会让你一无所有。”

我再点头。

“那好,走吧。”手指再次掠过我的头发,他贴近我耳根轻轻说了这句话。就像很久很久以前,久得只有蹦跳的身影和长发在我眼前晃动的那段日子,他躺在我身边,对我说着那些和风般温柔的话的时候。

然后,我什么也感觉不到了,我的那些疼痛,我的那些褶皱,我的那些沉重,我的那些记忆……

那道爬满了虫洞的窗台,那道单薄的身影,那丝揉在微风里暖暖柔柔的栀子花香……

说到这里,老人的话停了下来。我看向她:“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没有后来。”她回答。

我继续咬着山芋,可是咬不出它原本的甜和香,真奇怪。

这时对面门铃咔啷一阵响,狐狸推开了门朝我招招手:“小白,别偷懒。”

我回头望向老人:“不好意思,我要……”却发现老人已经不见了,花坛上那只在她手里捧凉了的山芋安静躺着,飘着丝冰冷的余香。

我把它拿了起来,穿过马路回到店里。

转身关门刹那一眼望见那老人在门口站着,拄着她的拐杖,对我微微地笑:“后来,时间带走了我,我被时间卷走了一切。”

说完,人就不见了,像是随风化作了空气。

狐狸伸手替我把门关上,我把那只冷山芋递给他,他朝我挑挑眉:“哦呀,说过多少次了,小白,我不吃死人吃过的东西。”

说完大摇大摆回了厨房,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手里的山芋,然后剥开它的皮咬了一口。

虽然冷了点,还是很香很甜的。

“累了,能不能在这里坐一会儿。”身后响起道有些熟悉的话音。

我回头看到那道安静得像是空气般没有存在感的身影。

他对我微笑着,一边望着我手里的山芋,“陪我玩好么。”再问。话音里温柔得能化冰成雨。

我摇摇头:“对不起,本店不供应这些服务。”

第六话 麒麟

思念是一种伤,每年的第一场雪在无霜城悄然飘落时,回忆模糊了视野,你的笑容便铭刻进我心底永远的痛。

第一场雪,第二场雪,第三场雪……每年的这一天,我必定会追寻着那只妖狐的足迹回到这里,这个滴水成冰的空落落的无霜,风是冷的,雪也是冷的,这种冷一直渗入到心里,冻彻骨髓。不论多少年过去了,空气中始终弥散着你的味道,血的味道。

桃之矢矢,烁烁其华,就在你驻足在那繁华似锦的桃花乡,拈着一颗珠子回眸一笑间,万瓣纷飞,那些绯红的花瓣浓艳的似乎要燃烧起来,一直飞扬进你的黑眸深处,轻羽若扬。冰冷的心中便有一角轻轻的融化了,惹进一丝柔柔的甜。

唇角是弯的,黛眉是弯的,连半闭的眼眸中都含着一丝笑,摇晃的珠帘后,乌丝缠着银发,青布衫,白素纱,半盏残茶一点碧,说不尽温柔娇俏,散不去满眼柔情。

粉墙楼下,夜风吹的紧,月华浮动,竹影凌乱,暗淡了一双凛冽的紫眸。

已着心魔,却不自知,这样的你如何渡我?

娇娇小小的一个人,倔强地立在风中,痴痴地望着不远处白雪皑皑的城墙,想要替她拉紧披风,手却僵在了半空,明明那么近,却似隔着万水千山,她心心念念地要去找一个人,一只名叫碧落的九尾妖狐。

她要去,我便陪。

她问,梵天珠还是宝珠?

她问,如果它是我的命呢?

拔剑,刺入,露出一个绝望的笑容,像一片落叶般倒在了我的臂弯里。

无霜城,凝霜成冰,不惧风霜的我第一次没有由来的心寒,血,鲜红的血,一滴滴的从她的胸口流下,落在雪上,恍若一朵朵妖艳的莲,红的灼痛了我的眼,冰冷了我的心。

恨恨地抬头,那只妖狐似愣在了那里,眼神中飘过一瞬的诧异,随即皱紧了眉,长袖一甩,淡淡转身而去,只留一个落寞的背影。怒气上涌,正要上前拼命,却被拉住了衣角,低头看时,宝珠大睁着一双乌玉般的双眸正定定地看向自己,手上微一用力,唇角便渗出了一丝红线,慌慌的帮她去擦,血不断的涌出,怎么也擦不掉,没有由来的心痛。

“铘,没用的。”

“铘,以前你总要我放你……我如你的愿……”

“……”

“铘……”

“你说过要渡我……宝珠……”

乌黑的墨瞳中闪过一丝惊讶,眼眸中的桃花不知何时消散了,一片清冷之色,长长的睫毛慢慢的盖了下来,渐渐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浅浅的笑,冰冷的手指攥上了我的,我的神主大人如往常一样高傲的命令道:“也罢……铘……下次……记得早点找到我……”后半句轻轻柔柔地吹散在呼啸的风里,听不清,辨不明。

雪,纷纷扬扬的下了起来,仿佛要把一切过往烟尘全部冰封,幕天席地。

那一夜,桃花乡落尽了十里桃花。

“你终于还是来了。”素衣乌发的狐狸负手而立,碧绿的眼眸中没有一丝妖媚,一派云淡风清。

追杀三百年,第一次再次踏足宝珠离开的地方,不忍看,满目的心痛。够久了,该做个了结。

漫天飞雪,风如刀绞,剑气如霜。我的指尖停在了狐狸心口前一寸处,他面上却是一片淡然,甚至露出微微的笑意。

“为什么?”我问,“真该看看你的心是什么样的。”

他没有回答,只是呵呵地笑了起来,眼神一凌,反问道“逆天坠世的神兽也会关心别人的心是什么样的?其实,你应该问问自己,麒麟,三百年了,为什么?”

为什么?无数次的在无霜城外驻足,望着那厚厚的城墙,看着那道素白的身影几个起落,便消失在高高的城门后,脚步却再也挪不动,原以为冰封到麻木的心重又撕开新的伤口。神主已死,锁麒麟离身,这世间还有什么能束缚我?却偏要追追逐逐三百年,不是不能杀,而是杀不得。他死,所有过往便烟消云散,再没有继续寻觅下去的理由。什么东西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在心底生了根,在漫长的寻寻觅觅中固执地等待着,只为那低眉一笑的温柔,那是住在我心底的魔魅。

“麒麟,这又何必?你不懂,我又何尝明白……”这是我遁入封印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风扬起他长长的乌丝,却遮不住眼角那抹浓浓的悲哀。

折花枝,恨花枝,准拟花开人共卮,开时人去时。

怕相思,已相思,轮到相思没处辞,眉间露一丝。

宝珠说,铘,你要早点找到我……

那个酷似的女孩在我冰冷的指下微微发抖,满脸的惊恐,大喊着“狐狸!狐狸!!”

不是那个在桃花林中尽情嬉戏的宝珠,不是那个在月夜下赌气扯我头发的宝珠,不是那个为了银子差点赔上性命的宝珠……一碗孟婆汤,沧海已桑田。

狐狸沉默不语,百多年,他或者我都想清楚了很多事情。

上穷碧落下黄泉怎样?两处茫茫皆不见又如何?

神主大人,我依约前来……

序章三麒麟

他是个相当美丽的生物,美丽而优雅。

银色的毛,黑色的甲,更多没有变回原形的时间里,他是个披着一头银色长发,喜欢坐在窗台上,用一双紫色的眼睛空洞地面对周围一切的男人。

有人问:“你见过麒麟吗?”

我说:“见过,他就在我家里。”

他们笑:“宝珠,你又开吹。”

我说:“真的,麒麟的名字叫铘。”

他们再笑:“好啊宝珠,带我们去你家看看一只叫‘爷爷’的麒麟。”

我说:“好吧,其实我在吹牛。”

其实麒麟在我的手腕上。

我右手的手腕上有两根链子,一根白,一根黑。白的从小带到大,跟了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是姥姥在我两岁的时候给我从庙里请回来的念珠。黑的是从一个倒卖小饰品的摊贩手里被他强迫着买下的,因为我撞翻了他的东西,于是他让我买下他那堆垃圾,他让我买下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神就像在说,你不买我就杀了你。

我在那堆垃圾里找到了它。它看上去像一串骨头,林绢说那叫舍利,全世界也没几串这样的东西,我想这么贵重的东西是不可能那么歹势掉到我家来的,但它看上去也不像是塑料之类的假冒品。

狐狸说它叫锁麒麟,锁着一头犯了天条的嚣张麒麟,全世界不知道多少人在寻觅它的踪迹,不得你幸,得之没准要你命。

刚听时我还乐呢,后来想想这味道怎么品怎么就越来越怪,然后才反应过来,原来给改词了。这只说话从来怎么让人晦气怎么讲的狐狸……明明那句话是这么说的好不好……得之你幸,不得你命。不作兴改成那样的,狐狸。

锁麒麟现在就挂在我手上,和姥姥的念珠在一起。刚戴上那会儿是白的,后来不知道怎的成了红色,再后来,就成了现在这种乌漆麻黑的颜色。听说人会养首饰,不晓得它变成这颜色是不是因为被我养的。狐狸说,那叫近墨者黑。

不管怎么说,它锁着个生物,那是真的,虽然我不确定那是不是麒麟。他外表看起来是个人,很漂亮的人,就像狐狸。可是狐狸是妖精,所以想变成什么就变成什么。那他呢?麒麟并不是妖精……麒麟也不会这么呆,除了成天在我身后跟着,什么都不会做。我想这样一种生物,即使变成蟑螂都委屈了蟑螂的名字,至少蟑螂还很小强,而他,这个全球罕见的麒麟,却成天除了发呆,甚至连只蟑螂都踏不死。我实在想象不出他犯下遭天谴的罪行时那种跋扈的样子……

好吧,他这样完全是因为被锁麒麟锁住了他的精魄。狐狸是这么说的。狐狸说啥我都信,因为他是狐狸精,狐狸精总是比人聪明。

东汉年间,有麒麟名铘,私自坠世,横行无忌,险酿天下大乱。

后被一把天火将其焚毁,只留其身上最坚硬的部分,因龙王过境一场大雨,冷热交替,相融而成骨舍利。然骨舍利虽失其肉身,麒麟戾性不失,流落民间蛰伏一阵后受天地精气滋润而逐渐恢复,于是,开始以另样的方式行凶人间。

直到有高人将之收去,以纯银淬以纯阴之水用地火烧灼九九八十一天,打造出一副链子,终散其力量,牵制住了麒麟所有戾性。此后再没有滋生事端。

由此,世人把这条困着麒麟骨的链子称做锁麒麟。

传说得锁麒麟者,上观阴阳,下测鬼神,凡人得之能开天眼,修道者得之可谓通天。刚听狐狸这么说时,我很是有些得意。

可得意不多久,他又道,其实关于锁麒麟的后半段,也就是什么凡人得之能开天眼,修道者得之可谓通天的话,那统统都是狗屁。

我郁闷。

然后他又说,麒麟太凶,控制得当可为人所用,控制不当,反而会被它吞噬,这也就是这么多年,那么多人寻找它,却最终下落不明的原因。

听到这里,那会儿我莫名其妙地感到后背一阵发寒。

由此试图把手链从手腕上摘下,却被狐狸制止。狐狸说:“已经来不及了宝珠,从你戴上它的那刻起,它就已经和你的命脉连在了一起,知道它为什么会变成这种颜色吗?宝珠,里头满满流动着的都是你的血呢。”

于是从那天开始,我模模糊糊知道,这锁麒麟自从被我戴了之后会变成现在这种颜色,或许并不完全是因为我个人人品的问题……

而记得那时狐狸还说:“或者,能从小贩手里买到它,也是你的运气。毕竟这么多年来,要找它的人那么多,也没见有谁能有你这样的好命。或者,真正的事实其实是麒麟它自己找到了你,因为一直有人在尝试找着它的同时,它一直都在找着能够释放它的人,两种欲望,彼此间是相辅相成的。谁在找谁,谁说得清呢?”

“为什么我是能够释放它的人?”拣着最主要的,我问。

狐狸没有回答我。后来,大概感觉到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狐狸的话开始朝安慰和忽悠的方向发展。

他说:“宝珠,别这样,想想好的,你有阴阳眼,平时有事没事就被吓得跟个神经病似的,你烦我也烦,有了它,一年四季,没准你能耍着鬼玩。”

我说怎么耍。他看看我,然后摸摸鼻子。狐狸撒了谎或者词穷的时候,通常都爱摸自己鼻子。所以我继续沮丧。

他又说:“那就当白拣了个帅哥回家,你看,他多帅。”说这话时,他眼睛瞟着我身后的铘,一脸的不屑,还以为我看不见。只是嘴上还一个劲儿地说得好听:“他真帅,是不是,宝珠,他真是帅。”

通常来说,狐狸在相貌上的气量,实在不比一个骄傲的小女生好上多少。

“可他总是跟着我。”我回答。

“那不是很好,换了别的女孩子还求之不得呢。”说这话时,狐狸眯着眼笑,眼睛对着电视里播放的韩国连续剧。

“上厕所时也是。”我再回答。

狐狸沉默。

于是,我有只麒麟,我真的有只麒麟。

麒麟被锁麒麟锁着,锁麒麟在我手腕上,所以麒麟在我手腕上。

我觉得我很帅。

可是这很帅的感觉并没有让我维持太长时间,因为麒麟突然不发呆了,在某一天他突然离家出走,又突然地回来之后。

我不知道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从他回来之后,我的生活就成了一场彻底的灾难,兴许狐狸也这么认为,不然他不会对着麒麟什么话都不说,在那只麒麟用一种相当奇怪而鄙夷的口吻叫我“神主大人”的时候。

神主大人,什么是神主大人?天知道。

可铘认为我理应知道。

他为什么这么理所当然地认为?

唉,我怎么会知道……

于是,我家有只狐狸,我家还有只麒麟。

但我家真的不是开宠物店的,我发誓。

我家只有一间小小的,名叫“狸宝专卖”的点心店。

第七话 红衣少年  女人有三好,衣服、首饰和钞票。狐狸也有三好,狐狸的三好是女人,躲债和相貌。

所以当女人遇到了狐狸,那三好就成了种奢求,狐狸身上总是没有多余的钱来交房租,收不了房租就没闲钱买首饰衣服,买不起首饰衣服就丢了逛街的乐趣,偏偏看女人的乐趣被剥夺恰好是狐狸最大的乐趣。总结这一点,狐狸是女人乐趣的杀手。

而这杀手偏偏赖在我家里几年不肯走,这是让人相当痛苦的一件事,他说一只好狐狸向来对窝是忠贞不二的,我家楼梯间就是他的窝,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床上和沙发上的狐狸毛就是证据。

郁闷之余,我只能天天和狐狸嘴里的狗肉朋友——林绢一起出去胡混。能出去,就尽量少在家里待着,尤其春夏,狐狸毛很容易让人过敏,狐狸自己都对自己的毛过敏,两个人守着一个小店对打喷嚏实在是很可怕的一副场景。

林绢是我夜校里的同学,人很漂亮,性子很直爽,出手很大方。

上课时通常打盹聊天的时候要比正儿八经听课多,可是每次考试总是考得很不错,因为她很要强。一个要强的女人通常你看不到她努力的过程,却可以看得到她努力的结果。她是个只爱炫耀结果给人看的女人。

跟林绢一起胡混是幸福的,因为她总知道哪里有最新款的衣服,对于时尚,她有比狐狸还要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