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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美国大亨-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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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天里,洛克菲勒找了一大堆的有关杜邦公司的黑历史来给克罗尔看,包括亨利如何把竞争对手连工厂带全家全都送上天的故事。现在克罗尔对于公司动用非法手段对付亨利??杜邦也没什么心理上的抵制了,反而觉得这是一种“非法的正义”。

    “原来多纯洁的一个人呀,现在也被我们带坏了。”洛克菲勒不无得意的这样想着。

    ……

    “嗯,这篇报道有意思呀!”刚刚从外面带着深深的满足回来的摩根,又翻看起了各种报纸。他看这些报纸倒不是为了能在里面找到一些像什么皮鞭蜡烛之类的有意思的玩法,(虽然有这个也不错)而是为了能够在一大堆的垃圾信息里面找到真正有用的信息。这时候,一篇报道引起了他的注意。

    “‘杜邦公司盗取技术机密惹来杀身之祸?’嗯,这上面说这事情是史高治他们干的。虽然上面一大堆的错误和硬伤,比如说,史高治亲自拍板,要给那些胆敢觊觎他们的技术机密的家伙一个教训,‘竖一个榜样’,却不考虑史高治现在还在大西洋上飘着呢,最快她也要在后天才能到达英国,而等他知道这条消息,再发回指令,估计都得下个月了。不过,这也许是故意留下这样的漏洞。嗯,这文章就是给特定的人看的。嗯,整个逻辑是说得通的,虽然没有明说是什么技术机密,但我都知道,那一定是麦克唐纳1857精确射击版的子弹用的那种无烟发射药。以以前亨利??杜邦的那种德行,不去打主意那才是不合理的呢。至于炸工厂,杀人这种事情,约翰??洛克菲勒绝对愿意干,而‘黑水’也绝对有力量去干这样的事情。这篇报道一定是洛克菲勒他们搞出来的,为的就是警告那些盯着他们的技术机密的人,嗯,相比他们手里的磺胺,甚至更多的东西,无烟火药都是小意思了。这帮子家伙真狠呀!嗯,也许我们也要组建一个自己的黑水。要不然,睡觉都不安心。”

    ……

    “你说杜邦家族会有什么反应?”卡罗尔问洛克菲勒,“他们多半知道这是我们干的。你觉得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击呢?”

    “啊,我觉得杜邦家族根本就不会进行什么反击。至少现在不会。第一,他们现在群龙无首。亨利??杜邦死的时候正年富力强,他又是个非常强势的人,我觉得家族内部对他不满的人大有人在。亨利死的时候没来得及确定公司的领导者,所以他死后,弄得不好,杜邦家族自己都要内乱一阵子了,哪里那么快就能对我们发起反击?其次,反击是要冒风险的。上次的交手中,杜邦的那帮子人应该已经明白了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力量差距。如果他们还敢反击,那么我们的下一次打击,完全可以送他们整个家族去见上帝。现在我们还没有完全不给杜邦活路,他们还能过着相对舒适而富裕的生活,他们又怎么敢于和我们彻底翻脸。”

    要是这段分析被史高治听到了,他一定会大加赞赏的。有钱的人都是爱惜生命的,除非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否则,就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只要他们的钱还在,他们也多半不会赌上一切去拼命。只有那些除了锁链之外,什么都不会失去的家伙才会赌上自己的一切去做坚决的斗争。史高治上辈子读中学的时候,学中国近代史,常常诧异于满清、北洋、烤馒头在对外的时候何以如此的习惯于妥协,以至于被他的那位历史老师讽刺为“卖国都卖不出价钱来”。现在,史高治对这一点已经能够理解了,因为他们一方面意识到了自己的弱势,一方面小日子有过得很滋润,因而他们也就意识到,人家要打碎他们的坛坛罐罐是何等的容易,而这些坛坛罐罐对他们而言又是何等的重要,为了保护这些坛坛罐罐,他们就会变得很容易妥协,很容易买队友。

    现在,杜邦家族无非就是死了个人而已。杜邦家族难道还少了一个人吗?虽然他很出色,但他已经死了,而且死了之后还给自己让出了路。杜邦的火药库是爆炸了,但是工厂问题不大,只要缓过这口气,杜邦家族的日子也并不难过。而要是真的去和麦克唐纳步兵武器公司,麦克唐纳化学和医药公司以及黑水保安公司做一场殊死的搏斗,他们有获胜的希望吗?黑水和麦克唐纳步兵武器倒也罢了,麦克唐纳化学和医药公司的后面可还有一系列的庞然大物:摩根家族、罗斯柴尔德家族,甚至还包括欧洲的一大堆大贵族大资本。就算他们干掉了史高治或者别的什么人,好处也绝对一丁点都落不到他们手上,相反在这个巨大的利益共同体的反击之下,他们都只能毫无悬念的粉身碎骨。

    “其实有一件事情,最能体现出杜邦的态度,那就是我们在杜邦的那份订单。”洛克菲勒接着说,“在行动前,我们向杜邦顶过了一大批发射药。这很正常,老实说,杜邦的技术不错,生产的火药质量很好。我们一直都在向他们订购火药。当然,这一批在杜邦订购的火药肯定在不久前的那次爆炸中爆掉了。嗯,也就是说,杜邦在交货时间上一定会大大的违约了。我想他们很快就会派出代表来,就这个合同的问题和我们进行商谈。而这位代表的一些表现,就会表现出杜邦对此的态度。”

    “可是,约翰,态度是可以伪装的。他们完全可以用一个家的态度来麻痹我们。”卡罗尔还是不放心。

    “你以为他们做出的表态是做给我们看的?”洛克菲勒笑了,“他们的表态是做给摩根、做给罗斯柴尔德家族、做给站在麦克唐纳化学和医药公司后面的一系列巨人看的。你想想,如果他们要复仇,能针对谁?干掉你?史高治会让他们整个家族给你殉葬的。干掉我估计也是一样。干掉史高治呢?先不说做不做得到。那么多的大富豪,大贵族在史高治身上投入了那么多的金钱,史高治如果出了意外,他们的利益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所以如果他们不能让人相信他们已经毫无威胁,不用我们动手,哪些家伙就会撕碎了他们。嗯,他们可都是些信奉‘宁可错杀,不可错放’的坏蛋。”

第六十七章,到达英国

    就在洛克菲勒在北美杀气腾腾的向着妄图成为他们的竞争对手的家伙举起屠刀的时候,在皇家海军的“危险”号快速巡洋舰的护航下,“快速”号接近了欧洲,这一天的下午,一群海鸥飞到了“快速”号的上空,还围着“快速”号和“危险”号打起了转。

    在海上航行了十多天的乘客们纷纷从船舱里出来,朝着那些海鸥招手。因为海鸥的出现,意味着陆地不远了。到了傍晚,就在夕阳将大海和天空熔融成一整块火红的宝石的时候,一座灯塔出现在船头的方向上。

    “哥哥!史高治哥哥!你们看是灯塔耶!我们就要上岸了!”多萝西娅的笑声随着海风四处飘荡。

    “嗯,那边就是英国了。”史高治说,“不过我们今天还上不了岸,因为船还要沿着英国的海岸走上一段,才能抵达伦敦港呢。”

    “而且那个灯塔看着近,其实距离还远着呢。我问过水手了,他们说,明天上午,我们才能上岸。”罗伊也这样对多萝西娅说。

    “这样呀,可是穿就不能快一点吗?多萝西娅已经很想上岸去看看了。”小萝莉皱起了眉头,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

    “多萝西娅,船已经很快了,要知道,以前太爷爷离开英国到北美来的时候,在海上可是走了整整两个月,期间还遭遇了风暴呢。我们只花了十多天就跨越了大西洋,这已经是奇迹般的速度了。说真的,我倒是希望在海上的时间能更久一点呢。”说到这里,罗伊笑了笑,轻轻的摇了摇头。

    “哥哥为什么不想下船?”小萝莉问道,接着她突然看了史高治一眼,然后笑着说,“我知道了,哥哥是怕下了船就再也找不到像史高治哥哥这样能教你做数学题的人了。”

    “那你呢?你会不会想史高治哥哥?”这个时候,史高治和罗伊兄妹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也可以说出更亲近一点的话了。

    “嗯……”小萝莉歪着头,很认真的想了一会儿,然后很肯定的说:“也许会有一点想,就一点点!”

    ……

    第二天的清晨,太阳还没来得及跃出海面,只刚刚将东边的海面和天空映红,快速号就接近了多佛。多佛的白崖是著名的奇观,尤其是在早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绯红的阳光会把绵延的白崖映照得通红,非常地壮观。所以,一大早,几乎所有的乘客都来到了甲板上,好目睹这样的奇观。只是小萝莉多萝西娅的兴致似乎一直都不太高,即使是面对着蔚为壮观的多佛那绵延数十公里的白崖,小丫头也只是抬起眼睛瞟了一眼,然后轻轻地“哦”了一声。

    快速号绕过了多佛,中午时分,大家刚用过了午饭,快速号就接近了伦敦港的码头,在码头上,已经有好几辆豪华的四轮马车等在这里了。领头的一辆马车更是格外的显眼:那是一辆纯白色的马车,这种色调的马车总是格外的少见,因为白色的油漆极难打理,先不谈伦敦著名的雾霾,仅仅只是日晒风吹,就很容易让白色的油漆不断地变黄,变得越来越难看。所以,打理一辆白色的马车,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可是数倍于一般的黑色马车。

    不过让这辆马车显得如此的显眼的还不是它罕见的纯白色,甚至也不是用来拉马车的那四匹白色的骏马——虽然能用四匹这样的马来拉车在那个时代拉风的程度绝对不亚于在现代开着一辆劳斯莱斯幻影之类的玩意儿。真正让这辆马车身价倍增的是围绕在马车周围的一群身穿着大红色的军装,头上戴着厚厚的黑色熊皮帽的卫队,以及在马车上悬挂着的标志。这些都在向人们说明,这辆马车的主人与众不同的地位。

    “哥哥,那些人现在穿成这个样子,不热吗?”多萝西娅指着那些士兵问罗伊。

    “那是英国王家卫队。他们一年四季都穿成这样子。自从他们击败拿破仑皇帝之后,就一直如此。这是他们的传统。”罗伊向多萝西娅解释说。

    “哦。”出身自重视传统的南方的多萝西娅对于尊重传统这一点还是很习惯的。不过小萝莉想了想,还是说:“但我还是觉得他们的这个传统有够傻的。”

    罗伊并没有回应妹妹的话,他只是远远地望着那些戴着熊皮帽子的王家卫队,心里想着:“他们来这里,一定是来迎接某个重要人物的吧。这个人物该不会是史高治??麦克唐纳先生吧?”

    船在码头上停稳了,史高治带着他的随从们第一个下了船。一位穿着礼服的绅士走到他们跟前,在问明了他们的身份,确定了眼前这位就是进来名动欧洲的史高治??麦克唐纳先生之后。他就微微的弯下身体,非常优雅的向史高治致意,然后他宣称,他代表英国王室,代表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欢迎他的到来。

    这位名叫劳伦斯的皇家骑士最后告诉史高治,他们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下榻的宾馆,他可以在那里好好休息一下,洗去一路上的征尘。明天上午,阿尔伯特亲王将在温莎堡接见他。

    “多谢亲王殿下的盛情!”史高治说。

    “亲王殿下说,他不但是英国的亲王,更是以剑桥大学的校监,对于在自然科学方面做出了伟大贡献的人,他总是心怀敬意的。亲王殿下表示,本来他应该亲自来迎接您,不过殿下的身体不是很好,加上事务又非常繁忙,所以就只能让我们赶着他的马车前来迎接您了。”

    一边说,劳伦斯骑士还一边将史高治往那辆纯白色的马车上请。

    “这不会太过僭越了吧?”史高治很是担心。毕竟上辈子史高治是个中国人,嗯,在中国,主人家做出的某些表示,客人如果当了真,有时候,就会闹出乱子来的。

    不过英国人似乎没这样的习惯,他们的态度倒是十分的真诚。于是最后,史高治还是坐上了那辆纯白色的马车,在一群戴着熊皮帽的骑兵的护卫下,离开了码头。

    看着史高治坐上英国王室马车离开,刚刚走下跳板的罗伊有些茫然若失。这时候,一只柔软的小手握住了他的手。

    “哥哥,您只要好好努力,将来即使赶不上史高治哥哥,但也一定可以接近他所在的层次的。嗯,哥哥是最棒的!而且,其实我们应该还有很多机会见到史高治哥哥的。比如说,史高治哥哥可能也要到剑桥去讲学的哟。”多萝西娅说。

    “谢谢你,多萝西娅。我虽然成不了麦克唐纳先生那样的划时代的科学家,但我也会尽我的努力,力图能够望得到他的背影的。”罗伊握紧了拳头。

    “嗯!这才是我的最棒最棒的哥哥!”

    “哦,多萝西娅,这些话真的是你要和我说的吗?是爸爸教你说的吧?”罗伊突然问。

    “咦,你怎么知道的?”多萝西娅睁大了眼睛,然后似乎明白上了当,“你又欺负我!你是个坏哥哥!”

    “唉,多萝西娅,别这样……是我不好,那肯定是多萝西娅自己说的……”

    ……

    躺在宾馆柔软的大床上,史高治却一直没有睡着。他一直在想着明天谒见阿尔伯特亲王的事情。

    阿尔伯特亲王是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女王——维多利亚女王表弟和丈夫,(欧洲王室之间近亲结婚是一种常态。各国王室之间透过通婚来达成政治妥协是自中世纪以来的传统。这样的传统几百年的延续下来之后,就造成了这样的一个现实,那就是:欧洲所有的王室成员彼此之间都是亲戚。他们的婚姻,全都是不符合优生原则的近亲结婚。结果,维多利亚女王有血友病,三代之后,整个欧洲几乎所有的王子公主都得上了这种“王室病”。)

    在维多利亚女王的时代,虽然早就有了大宪章什么的玩意儿,但是王室对于政治的影响力仍然不可低估,那个时候的英国国王(女王)可绝不是今天这样的真正的统而不治的角色。维多利亚女王则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号雄主。在她的治下,英国彻底的吞下了印度,让她的王冠变成了皇冠;在她的治下,大英帝国的声威达到了顶峰,成就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真正的全球帝国。

    但是事实上,至少在阿尔伯特亲王还活着的时候,他才是这个国家的无冕之王。维多利亚女王的种种决定,其实都是阿尔伯特亲王的做出的。这在英国,早就不是秘密了。史高治知道,阿尔伯特亲王酷爱科学,在他还是一位年轻的王子的时候,他就以爱研究数学超过爱跳舞爱打猎而闻名。而到了英国后,这位德国王子虽然国事繁忙,但仍然担任了剑桥大学的校监(校长),而且,和历史上那些只是挂个名字,对学校的事务其实根本不管,将一切事务都推给副校监(在大多数时候,包括今天,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才是真正在管理剑桥大学的校长,我们今天说起剑桥大学的校长,其实多数时候指的都是副校监)的校监不同,阿尔伯特亲王是真正的承担起来校监的职责,许多的欧洲大陆的大学的新的理念,新的管理制度都是由阿尔伯特亲王引入到剑桥的。

    这位亲王殿下对于自然科学的热爱是毋庸置疑的,可是他这样礼遇自己,真的就只是为了自然科学吗?

第六十八章,阿尔伯特亲王的要求

    第二天一早,史高治刚刚用过了早餐,王室的马车就等在宾馆外面了。带队来迎接他的还是昨天的那位劳伦斯骑士。

    “劳伦斯先生,阿尔伯特亲王这么早就开始办公了吗?”史高治有早起的习惯,每天几乎都是天还没亮就起了床,所以,史高治的早餐也就相应的变得很早,这个时候,其实太阳才刚升起没多一点高呢。

    “是呀,阿尔伯特亲王殿下非常勤勉,他每天帮助女王陛下处理各种事务往往要持续到晚上十一点之后,而每天凌晨五点钟左右,亲王殿下就又开始工作了。”劳伦斯带着一点崇敬的口气说。

    “天天都这样吗?”史高治一边往马车走一边问。

    “是呀,有时候如果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亲王殿下窗口的灯光甚至会彻夜不灭。”劳伦斯回答说,“正因为女王陛下和亲王殿下如此的勤勉,英国的国势才会像今天这样蒸蒸日上。”

    “嗯,真是让人钦佩呀。”史高治一边说,一边登上了马车。

    马车慢慢地动了起来,史高治在心里又想起了有关阿尔伯特亲王的一些生平。这位英国的无冕之王只活到了四十二岁。这个寿命相比欧洲的那些王室成员们,实在是短了不少,而和他的那位长寿的妻子比起来,差的就更多了,甚至不要说整个的寿命,就是和他妻子维多利亚女王六十四年的在位时间相比,都要短上二十多年。史高治不觉想起了《三国演义》里的一个桥段,说是司马懿派使者去见诸葛亮,使者在了解到蜀汉军中之事无论大小,哪怕是打十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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