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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阶梯-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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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那种狂热性。”
    —什么意思?
    “我把冈野的欣喜告诉了枝村,于是她说,是吗?他爱激动,好狂热。说着又
现出愁容满面的样子。我想,她也该高兴的呀,心里不由得感到纳闷。后来有一天,
我见到枝村时对她说,同佐山的婚期快到了,你既忙碌又高兴吧?枝村说,本来应
该高兴,可是却有许多烦恼。我问,怎么了?于是她像要消除顾虑似地连连摇头说,
嗯,没什么。也许是与冈野有关,当时我要是再往下问就好了。
    “冈野这样的人很有可能错误地领会了枝村的好意。枝村是受佐山之托想帮冈
野出名的,而冈野却误认为是她对他另有意思。晤,自作多情的男人都是这样。我
觉得,冈野好狂热,思想钻到牛角尖里去了。他是佐山的朋友,枝村要顾全佐山的
面子,因此左右为难,苦恼不堪。
    “我29日傍晚到佐山的店里去,是佐山说想进一步发展他的美容院,找我商讨
如何宣传。我不仅同枝村是好友,而且对佐山的才能也非常敬佩,因此,欣然同他
探讨了扩大宣传的方法。佐山同我并不了解的冈野不能相提并论,我非常放心地推
举他。佐山的感觉也好,技巧也好,都无与伦比,令人佩服。
    “佐山现在在美容界好像也招来不少反感,敌手不少,连大家一级的先辈也嫉
妒他,散布了不少流言。由于工作关系,我对美容界的派系斗争了如指掌。大概在
几年前吧,由于反对派散布的谣言,美容界曾经掀起过轩然大波。美容界是女人的
世界,皇宫内院宫女式的明争暗斗和阴谋诡计到处可见。
    “枝村说,佐山单枪匹马不属于任何派系,不当首领,没有同党,也没有推崇
他的后来之辈,衷心希望我帮助他。由于这个原因,那天我才到位山的店里去同他
商谈的。美容室7点钟打烊,雇员们7点半左右大都走了,大概还剩两三个人吧。
    “我怎么也不相信枝村竟在佐山同我交谈的时候被人杀死了。若有神灵显圣,
谈话中会觉得心情烦躁,或有不祥的预感,遗憾的是一点儿预兆也没有。可以想象,
未婚妻就是在那时被人杀死,往山心里该是多么悲伤啊。”
    青山“美容定”的雇员柳田作证:
    “福地藤子是29日下午6点半来到店里的。 长相和服饰有些男人气,所以一看
就知道是她。 老师(往山)从那天早上起就没外出一步。美容室?点钟打烊,6点
钟就不接待客人了,因此雇员们大概7点多钟可以下班。我7点10分左右到老师的屋
里去向老师打招呼,当时老师正同福地谈话。老师说,大家回去吧。于是,雇员们?
点半左右就下班了。下班时间再到老师的屋里打招呼。只是,由于下班前整理室内
耽误了时间,女雇员(梳发学徒)大友雪子和曾根万须于两人一直到8点左右才走。”
    青山“美容室”女雇员大友雪子的证言:
    “8点左右室内整理完毕,我来到老师的房前,可是听到屋里有女客的说话声,
没打招呼就走了。最后走的人临走时都要对老师说一声晚安。我们的宿舍在美容室
的旁边。”
    该店女雇员曾根万项子的证言:
    “我是同大友一起下班的。大友到老师那儿去了,我在楼下等着她。”
    X叮X丁目(四谷附近)香烟店老板娘尾谷久子的证言:
    “大概是29日晚上8点半左右吧, 从西面过来的一辆出租汽车在我的店门前停
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个三十四五岁的男人。那人长头发、戴眼镜,身穿米黄色底
茶色格条运动衫,在店里打了一次公共电话。那人没看笔记本,也没查号码簿,拨
通电话就说,某某在吗?他神色慌张,心情激动,后来一直不说话,不一会儿便放
下电话,坐上等在路旁的出租汽车朝东驶去。我觉得那人蹊跷,所以记得很清楚。
在电话里说这某某在吗,名字我没记住。好像他说过自己的名字,因为门口有车驶
过,也没听清。
    “这回我在报上看到一个女人在公寓里被杀死的消息,时间以及警察抓住的人
犯的照片都很像,所以我来报告。我的店在那座公寓往四谷方向去的路上。记得就
是8点半左右, 因为设特意看表,时间不一定准确。那男人特征、服饰,他打电话
时我看得仔细,所以肯定没错。”
    对冈野正一的审讯:
    —你认识一个叫福地藤子的女人吗?
    “认识, 她是周刊M杂志的编辑,曾经报道过我,见才两次面。福地是枝村幸
子的朋友,就是枝村托福地报道我的。”
    —你认为福地藤子怎么样?
    “她是个头脑聪明的女人。”
    —你说29日晚上8点25分左右给佐山打电话的时候, 一开始是女人的声音,你
觉得那女人是谁?
    “不知道是谁,听声音是个年轻的女人。”
    —你认为福地藤子多大了?
    “嗯,她总是那副打扮,我看不出来,大概30多岁了吧?”
    —以前在电话里听过福地的声音吗?
    “没有。”
    —对福地的声音有什么样的感觉?用一句话说。
    “怎么说呢?听起来像男人的声音。”
    —你说对电话里的女人说,佐山君在吗?我是冈野。其实,我是冈野这句话你
没说吧?
    “我是冈野这句话说了。”
    —接电话的女人说,对方没报名。
    “哪可能是她记错了。”
    —接电话的人是到佐山屋里访问的福地藤子,你刚才不还说福地是个头脑聪明
的女人吗?
    “啊,她是福地?”
    —福地藤子是这样作证的。
    “我确实说过自己的名字。”
    —你听到电话里是福地藤子的声音,吓了一跳,自己的名字也没说,杀死枝村
幸子的事也没告诉佐山,对吗?
    “我打电话不是为了把杀死枝村幸子的事告诉佐山,而想告诉他我看到了尸体。”
    —你说福地藤子的声音像男人,既然她的声音有这种特征,即使在电话里你也
该听出来。
    “我没以为是福地的声音,那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你听出是福地的声音,便不能在电话里坦白犯罪事实了。可是,你误以为刚
才已报过姓名,说过我是冈野,知道事后被调查时,不能否认过电话这件事,便说
成是住山那儿有个年轻的女人。福地否认亲见地说过‘道夫,电话’这句话。
    “不,我确实听到过。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就是那样说的。”
    —你净撒谎,不然你就是脑子出毛病了。
    “我没撒谎,不过心里很乱却是真的。”
    —那么我再问你,你说电话是在枝村幸子的公寓附近打的,其实不是,是在坐
出租汽车回家的路上,在X叮X丁目一家香烟店里的公用电话上打的,香烟店的老板
娘已经作证。
    “我记得是在电话亭里打的,说不定是记错了。这么说也许是我记错了。由于
A航空公司的工作, 我急得三四天前神经衰弱了,再加上看到枝树的尸体,意外的
打击使我心慌意乱,六神无主。”
    —你是刚刚杀害枝村幸子,所以心情激动,思绪紊乱。你想把这些说成是神经
衰弱造成的。


 



  

 

                       第二十六节  检察官的推理

    枝村幸子被杀约一年之后,东京地方法院以杀人罪判决冈野
    正一无期徒刑。 《刑法》第199条规定对杀人者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三年
以上有期徒刑。检察官要求处以死刑,但判决减刑一等。
    “证据” 是案发的29日晚9时许,冈野外出归来时穿的运动衫左袖口上的血迹
和右袖口上的污点。 血迹同被害人枝村幸子的O型血型一致;污点是呕吐物,被害
人被杀时曾有呕吐物,经验查,二者一致。
    还有指纹。枝村幸子的房间附近有许多冈野正一的指纹,门把手、椅子扶手、
桌子边、门边的墙壁、橱柜中的咖啡碗上都有。指纹有新的,也有旧的。冈野平时
经常到枝村的房间里去,所以他的指纹新旧都有,不过新指纹是不是作案时留下的,
一时难以断定。
    冈野说29日晚上8点左右进入幸子的房间时, 幸子已经死了。如果真是这样,
作案就在此之前, 因此冈野8点左右留下的指纹就不能说是作案时的指纹,而是作
案时间之后的指纹。这是被告冈野的辩解。然而,判决接受了检察官的指控,驳回
了被告和辩护的辩解。
    勒在枝村幸子脖颈上的丝纱巾上有幸子的淡淡的指纹,没有冈野的指纹,这条
纱巾是幸子的,原来挂在衣橱里,作案时被当作绞杀凶器。
    “纱巾上没有被告的指纹,是因为被告没使用过那条纱巾,因而不是被告所为。”
辩护人辩解。
    “丝纱巾在绞杀时拧皱了,凶手是用力拌的,柔软的丝织物上很难附上指纹,
而且这样拧也很难查验出指纹。”检察官反驳道,“被害人穿的衣服肩膀和靠近肩
膀的背上以及手腕部分,都查验出有被告的指纹,因为身上的衣服是化纤织物,质
地厚硬。这不是证据吗/
    对此,被告和辩护人申述:
    “看到幸子躺在地板上,被告不知她已经死亡,便把她抱了起来。因为手在她
背上摸过,指纹便道留在被害人衣服的肩膀、脊背和手腕上,被害人的鼻血和呕吐
物也是那时候治到运动衫袖口上的。”
    判决没接受这位辩护人的申述。
    下面是证言。
    证言之一是, 目击者说到被告在当晚8点15分左右从公寓四楼慌慌张张地走下
楼梯。
    时间同四楼幸子房间里发案后不久是一致的。分明有电梯,为什么要走楼梯?
想来可能是怕乘电梯的人多,为了避人眼目,才选择了很少走人的楼梯;而且,被
告在楼梯上遇到证人时把脸扭到一边,这也使人相信这一事实。
    证言之二是关于被告在作案后用公共电话给枝村幸子的未婚夫佐山道夫打电话。
    被告说,由于接电话的女人同佐山说话时显得关系亲密,便一句话也没说就挂
断了电话。但佐山道夫和福地藤子的证言说,福地藤子接电话时没说过亲见的话语。
    被告为什么不用公共电话将发现尸体的事报告警察,却要在电话里通知使山道
夫?那是因为被告是真正的凶手。这就是说,被告一时冲动杀死枝村幸子,作为事
后的心理,他感到对不起被害人的未婚夫,于是想隐瞒自己是凶手这一点,只把幸
子死了的消息告诉他。这样的先例在一时冲动而杀人的犯罪中并不少见。然而,被
告很快意识到通报这一消息是危险的,于是在佐山接电话之前挂断了电话。
    证言之三是被告的恐慌心理表现在行为上。
    被告说给佐山道夫的电话是在公寓附近的电话亭里打来的。 据X叮香烟店老板
娘尾谷久子自去, 当晚8点半左右,一辆从西面来的出租汽车停在店门口,从车上
下来一个同被告一楼一样的男人,使用店里的公共电话,只说了一两句就挂上话筒,
回到出租汽车上,朝东面驶去了。因为行迹奇特,所以印象深刻,看到刊登杀人案
件的报道,便前来报告。枝村幸子的公寓在该店的西面,被告的住宅在东面,而店
前的道路是连接两地的直通线路。
    




    遗憾的是没找到那辆出租汽车的司机,但根据老板娘描述的面孔特征、眼镜、
身材和身高、米黄色底茶色格条运动衫等特点,证明使用香烟店公共电话的人就是
被告无疑。
    关于这一点被告在被审问时一开始反复申述自己的论点,可是渐渐地便沉思起
来,接着说很可能是吧,忽而说也许是自己记错了。这些细虽与否认作案无关,但
这些现象却充分说明了被告在作案之后内心的恐慌和混乱。
    —检察官指控。
    被告回到家也没将发现尸体的事实告诉警察,第二天上午仍未报告,一直隐瞒
到当天下午被捕。如果像被告说的那样,同这一犯罪无关,那么被告的态度便令人
费解,在常识上是不可能的。
    关于秘而不喜的理由, 被告申述,因为承担A航空公司宣传品的设计工作,期
限眼看着要到,若将事实报告警察,就会因此而耽误许多时间,作品就不能如期完
成,所以知情没报。然而,发现地杀尸体,这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现者应该首
先把这件事告诉别人,而且非说不可才是人之常情。被告对妻子和子没说,这在常
识上是说不通的。
    被告是真正的凶手,所以他既没报警,也没告诉妻子。显而易见,被告的辩解
是欺骗孩童的谎言。
    关于被告杀害技村本子的原因、动机,从被告的自供以及往山道夫的证言中就
可一目了然。
    被告供述中承认对核材幸子怀有贪恋之心,但说那只是埋在内心的一种欲念,
并未向她表白过爱情,连地的手也没触摸过,到孝子的房间,每次都是幸子叫他去
的。可是,对照住山道夫和蔼地藤子的证言,他的辩解令人难以置信。
    如果像被告说的那样,只是对幸子怀有好感或朦胧的爱情,那么,被告在交往
的初期就该将幸子的事告诉妻子和子。而和子作证说,从没听被告说到过幸子。不
仅如此,被告经常外出,却在妻子面前掩饰说是同几个并不存在的女图案设计家聊
天。被告自己也供认,外出是到幸子那儿去了。
    总而言之,被告由于技村孝子不依从自己的意志,她同往山道夫的婚期又越来
越近,于是心情焦躁起来,催通幸子解除婚约遭到拒绝后,遂于5月29日晚8时许,
在访问中一时怒起,陡生杀机,以至杀人行凶。
    这一犯罪并非早有预谋,而是出于一时冲动,从被告以往表现出的那些反常的
行动上,就能得出充分的论断。
    进一步说,证明这一点的是被告在警察署的自供。被告在被捕的第二天,便开
始坦白杀害枝村幸子的事实。
    据被告供述,被告对技村孝子和往山道夫的婚期逼近焦躁不安,为了催通幸子
解除婚约, 于晚上8点时访问幸子的房间。幸子大概从傍晚起就在假寐,屋里没开
灯,躺在沙发上。借着窗户透进来的灯光,屋里隐约能够看清。被告知道即停们她
叫起来劝她也不可能答应解除婚约,心中突然生起一股杀机。他准备事后自己也自
杀。打开衣橱,里面挂着一条纱巾,于是用纱巾勒住了幸子的脖颈。
    幸子睁开眼想大声喊叫,被告遂将纱巾勒紧。幸子挣扎着想站起来,结果身子
翻落到地板上。当时,幸子成俯卧姿势,被告便骑在她的背上,将勒住她脖颈的纱
巾在后颈部系紧打上结。这个过程,大概要5分钟左右。
    被告托起幸子的脸,确认她已经死亡,就在那时,运动衫沾上幸子的鼻血和呕
吐物,由于室内昏暗,加之情绪兴奋,当时没有发现。被告想离开房间,但惟恐关
着灯引起其他住户的怀疑,便打开墙壁上的开关,开亮电灯,离开了房间。
    这一自供同住在该公寓的小野惠美子和其他人提供的证言完全相符。小野惠美
子的证言说, 枝村幸子屋里的电灯晚上7点10分左右是关着的。其他人的证言说,
在11点左右看过枝村的房间,屋里的电灯开着,到第二天早上还没关。
    —检察官申述。
    然而,进入检察官调查阶段,被告突然翻供。被告声称在警察署受到刑讯,警
察署则否认有此事。
    问被告怎么受到刑讯,于是被告说,虽没受到严刑拷打,但审讯的警察言词粗
暴,颇有要大打出手之势,因此心中骇然恐惧。还说,审讯的警察们不断劝他说,
你就自首吧,在警察署坚持顽抗,只会拖延审讯,给检察官造成不好的心证,有罪
无罪金由法院裁定,即使承认是你干的,法院调查如无确凿证据,仍会判你无罪,
那样你就能早日回家,重新工作,获得自由。被告听了这些话随之动心,于是作出
假供。
    被告说,有生以来头一次被关进警察署拘留所,日以继夜的审讯使身心疲惫不
堪。 夜里的审讯从傍晚5时起,一直进行到翌日凌晨两点,因此意识恍惚,仿佛觉
得自己身体要彻底垮了,甚至担心自己会发疯。
    被告说,他想早日回家,想工作,不光是热爱工作,而且还挂念妻子,不工作
就没有分文收入,妻子就无法生活,为此,决定早日出去。
    被告想,反正自己没犯罪,如果开庭审理,准会作出无罪判决。他相信辩护,
相信法官公正廉明,于是在警察署便违心地自首了。他还说,自供同现场情况不符
的地方,审讯的警察都适当作了诱导。当然,对于这些警察署是全盘否定的。自本
官(检察官)调查以来,被告一直坚持否认有罪。然而,综合各种直接证据,客观
而科学地作出判断,结果认定,被告在警察署随意作出的自供是真实的坦白。
    这一命案是被告冈野正一所为已毫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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