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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6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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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他是太初你的继承人,难不成你要一辈子将他养在府中,养成一个废人?如此,将来还如何继承你的事业?朱夫人在天之灵,也不愿看到这一幕吧。如果朱夫人在世,太初你觉得她会怎么处理此事。”

    一说起朱汀,孙元的心就软了,流泪道:“汀儿性子刚烈,是个女中豪杰,若她在只怕真要带着天经在战场上冲锋陷阵。”

    “那就是了。”傅山道:“所以,大公子上战场也没什么呀,只需保护好他的安全就是。我宁乡军,百战百胜,你怕什么呀!一个小孩子总归要有长大的一天,还有,大公子今天不动声色的就帮你招揽了一员虎将/”

    “怎么?”孙元有些疑惑。

    傅山笑道:“太初你不是喜欢甘辉将军的武艺吗,甘凤瑶是他独子。大公子招揽了甘凤瑶,甘辉想必也是只能留下了,难不成他们父子以后还天各一方?天经这一手,真是漂亮啊!太初你也别瞪我,这事真同我没关系。”

    孙元叹息一声:“罢了,天经要上战场,也由得他。青主,你下去挑些武艺高强的勇士做他护卫吧。这样也好,我这些年一直没有和天经在一起,父子之间有些生分了。希望这次北伐,我与他朝夕相处,能够好一些。”

    傅山点头:“太初正该如此。”

    实际上,孙天经的年纪实在太小,现在上战场确实很不人道。可古人的道德中却觉得这是一见很光彩的事,消息一传出去,合府上下,三军将士人人喝彩。说国公爷英雄一世,生的儿子也是好汉一条。真是上阵亲兄弟,打虎父子兵。就连小公爷都批甲上阵了,咱们更是要奋勇杀敌啊!

    老天天听说宝贝孙子要参军,也欢喜得抹起了眼泪,说我家天经要当大将军了,总算长大成人了,孙家有希望了。

    搞得孙元很是没趣:这是怎么了,一个小孩子上战场,真的合适吗?这古人的三观,真的是有些问题。

1326。第1326章 誓师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孙元在徐州元字营所在军营的校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誓师典礼。

    元字营、健锐营、骑兵军及镇相关机构都有出席,就连甘辉也做为嘉宾站在孙元身边。甘辉以前也在宁乡军教官手下受过训,可对于宁乡军究竟是什么模样,又强大成什么程度,一直没有认识,站在孙元身边,他瞪大眼睛,惟恐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宁乡军军容之盛,器械之精良自不用说。当铁甲洪流在纷飞的雪花中排着整齐的队型,一队队从眼前经过时,甘大侠才真正感受到什么是寒光照铁衣,什么叫不可阻挡的力量,身上禁不住爆出一层鸡皮疙瘩。

    已经不需要任何动员了,孙元和军中大将们甚至没有发表任何演说,举行完仪式之后,只将大手一挥,就命令部队出发。

    但是,这场典礼还是出现了一桩煞风景的事情。按照朝廷的制度,大军出征之前要杀一头牯牛誓师。

    孙元如今身份尊贵,动手杀牛的事情也轮不到他,自有侍卫代劳。于是,孙元就请出弘光皇帝赐下的尚方宝剑,侍卫提起宝剑,一连刺了那头牯牛好几刀,不但没有将那头大畜生刺死,反戳得它浑身是血,狂性大发地尥蹶子。

    看到牯牛乱跳乱叫,观礼台上的文官们一团混乱。而武将们则都拔出身上的腰刀,大叫:“保护君侯!”

    “不要乱!”

    孙元心中一阵好笑,这弘光皇帝赐下的尚方宝剑质量实在是太差了,根本就没有什么钢火,也就是个装饰品。那还是扬州大战之后,自己升任曹国公、太子少保时,朝廷才派人随圣旨一起送到徐州来的。孙元一看,就不是太喜欢,随手就挂在书房里,从来没碰过。这玩意儿,就不是上阵杀敌用的。

    这次誓师,筹办这个仪式的人为了将典礼办得热烈,选的牯牛极为健壮,比起一般的黄牛高上半个头,往那里一杵简直就是一头巨兽,想必生命力是极其顽强的,难怪这么不好杀。

    见闹出这么个乱子,黄佑最重礼节,气得直打哆嗦:“怎么搞的,怎么搞的……”

    “奸细,一定出了奸细。”梁满仓满面都是杀气:“要彻查!”

    “没那么严重。”孙元哈哈一笑,一把推开身前的卫兵,抢过那把宝剑,对着牯牛后颈处就竖直地狠狠刺了下去。

    他方才看得明白,杀牛的那个卫兵的杀法不对。像这种重约千斤的牯牛,你要想几刀将之杀死,根本就没有可能。杀牛誓师,并不一定是一定要将牛杀死,只需让它瘫痪在地就可以了。

    在后世,孙元也从电视里看过西班牙斗牛士的表演,见卫兵的思路出了问题,也知道放任这头牛折腾下去,确实有损失士气。当下一个冲动就扑了上去,一剑刺下。

    也是运气不错,感觉到自己手下的宝剑顺利地从牛颈椎的缝隙处戳了进去,瞬间就刺断了牯牛的中枢神经。

    “轰隆”一声,巨大的牯牛倒下,腾起一股小小的烟尘。

    喧哗声突然停止,千万士卒都张大嘴巴看着威风凛凛的孙元。良久,同时发出山呼海啸的呐喊:“万岁,万岁,万岁!”

    眼睛里全是狂热的崇拜之色。

    那是我们的统帅,我们不败的统帅!

    万岁!

    而孙元猛地抽出宝剑,朝北方一指,大声呐喊::“士兵们,我是孙元,我命令你们,向北,向北,向北,直到碰到敌人,消灭他们,杀死他们,夺取我们的荣耀,我宁乡军——”

    “我宁乡军——威武!”

    ……

    等到部队陆续开拔,黄佑才松了一口气,在后面追着孙元叫道:“曹国公,杀牛的事情是你能做的吗?若是有个好歹,堕了我军士气,又该如何?”神情中已经是出离的愤怒了。

    孙元一看,脑袋顿时大了一圈。还是罗如意乖觉,急忙拦在黄佑身前,不住赔笑:“黄先生,黄先生,我的黄老爷诶,下官有紧急军务禀告,可否借一步说话。”

    这才让孙元顺利地脱了身,骑上了战马。

    后面传来黄佑的怒喝:“罗如意,你拦住我做什么,你这也算紧急军情,起开……”

    孙元心中更是畏惧,将头一缩,夹了夹马腹,走得更快。

    好不容易让侍卫将自己团团护中,心中才安稳了些。旁边,傅山抚须不住地笑,让孙元有些不好意思。

    “君侯今日就要出征,末将已经将李教官的骨灰安葬,算是完成了当年对亲家的承诺。马上就是北伐,军务在身,不克久留,这就告辞。”甘辉拱手向孙元做别。

    他也看得出来,孙元对自己极为看重,有笼络自己之心。

    对此,甘辉内心中是十分感激的。只可惜,他是一个忠义之士,所谓一仆不事二主,既然是镇海军的人,自然要对郑成功尽忠。改换门庭,投到孙元麾下,不符合他的道德观。

    孙元笑道:“甘将军这是要去哪里?”

    甘辉以为孙元还要强留自己,有些微微不悦:“君侯恩情,甘辉永世难忘,无奈我身为镇海军的带兵大将。大战在即,自然要归队为国家效力。这就拜别君侯,去南皮向靖远伯报到。”

    孙元:“某虽想留下将军,无奈将军是个忠义之人,若强留,反不美。不过,你现在去南皮,怕是见不着大木。扑空了不说,反耽误行程,只怕这场收复京畿之战都要错过了,岂不是一场天大的遗憾。”

    甘辉一呆:“末将不明白。”

    孙元微微一笑,对身边的傅山道:“青主,你同甘将说说。”

    傅山骑在马上,一边走,一边同甘辉将大运河上冻,镇海军后勤给养不足,且天津卫那边因为受到地形限制,不利于大兵团展开。所以,郑成功只能改道去保定,从那个方向攻打北京的推测大约同甘辉说了一遍。

    又道:“甘将军,说不定此刻健远伯已经带着镇海军的主力改道去了保定了。我军也要去那里,不如咱们做一路。”

    甘辉知道傅山乃是诸葛再世,顿时就信了,点头道:“如此,只能在叨扰君侯了。”

    孙元大喜,一把挽住甘辉的手。看了一眼远处的孙天经和甘凤瑶,笑道:“甘将军,我家孩子天经和贵公子好象很谈得来,大军从这里开拔去保定,至少也得十来日,也好让他们多多亲近。我儿天经性子孤僻,难得有个说得上话的朋友。”

    顺着孙元的目光看过去,却见,远处曹国公孙元的嫡长子孙天经和甘凤瑶都骑在高头大马上,两人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都小声地笑着,显得很是开心。

    说起来,甘凤瑶今年已经快十五岁了,比起孙天经要大上许多。不过,大约是继承了母亲的高个子,孙天经看起来和甘凤瑶一样的体形。

    二人身上都穿这一件制作精良的全金属胸甲,头盔戴得端正。鞍上斜插着一把米尼枪,腰上除了一把手铳,还悬着一口柳叶刀,看起来当真是威风凛凛,英气逼人。

    在他们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大孩子也做同样装扮,不过,却没有说话,嘴唇紧抿,竭力做出刚毅的模样,人正是高杰的儿子高元爵。

    周围,以朱玄水、俞亮为首的重甲士将三个孩子团团护着。

    一直以来,甘辉对自己的儿子都是恨铁不成钢,这小子实在太害羞了,不像个男子汉。这么下去,将来如何得了。

    现在,却见儿子一脸的开朗,威武雄壮,却是痴了:我儿终于长大了!

    良久才道:“君侯,小公爷少年英雄,犬子能够在他麾下效力,实是无上荣耀。”就恭敬地一施礼。

    孙元道:“军队是个大熔炉,只要放进去,就能锤炼成一块好钢。”

    甘辉由衷地说:“君侯说得是,对孩子,真不能太惯着,是得放战场上好好锤打锤打。”

    他心中顿时一动,暗想:甘辉这样的勇将军既然落到我手头,自然是不能放过的。郑成功虽然同我私交不错,可这样的人才放在他手里,却是耽搁了。镇海军打完这一仗之后肯定是要还镇福建的,那边又没有什么仗可打。倒是我宁乡军拿下北京之后,无论是向西收复山陕,还是进军东北、蒙古,或者朝鲜,都需要大量的军官。甘辉在我手下,也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或许,傅山这头老狐狸说得对,要想留下甘辉,还真要着落到天经身上。

    这个甘将军别的都好,就是太看重,太溺爱他儿子了。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是独生子。只不过,他一个豪杰,不知道该如何教育孩子。估计平时管束时也非常严格,倒将甘凤瑶个管教出懦弱害羞的性子来。

    如果天经能够将小甘给留下来,甘辉自然是哪里也去不了。

    到时候,大不了写一封信给郑成功要人,郑大木想来也不会不给这个面子的。

    实际上,这一时间的甘辉在郑成功那里并没有什么分量,也就是一个普通军官。甘大侠后来的赫赫威名,是在战场上通过一场接一场与建奴的血战中打出来的,最后终于成为“国姓爷”手下的中流砥柱。

    大军行动,速度自然快不起来,加上又是风雪天。当日,宁乡军主力只推进到砀山,准备从那里的朱旺口渡过了黄河,进入山东曹县地区。

    然后再改道去保定,同犟驴子的威武营、韶伟的伟字营和冷英的金雕军汇合。当然,那个时候,郑成功的镇海军也应该早就到了。

    孙元大概估计了一下,接下来还要走上十来日光景。他也不急,这种大决战,急不来的,能够不出纰漏,按步就班走下去,就能获取最后的胜利。堂正之师,实力碾压就好。

1327。第1327章 各路

    山东,济南。

    刘春一脸杀气地骑在马上,看着部队一支接一支从城门里出来,拉出一条长龙朝远方曼延,直到消失在前方的风雪之中。

    他已经这样在鞍子上坐了小半个时辰了,就如同凝固的雕像一般,雪落到他头盔上,肩膀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

    就在前天,他接到孙元的飞鸽传书。

    是孙元的亲笔书信,信上就六个字:保定——北京——杀胡!

    刘春知道,大决战到了,山东军将参战。

    他已经等了一年多了,现在是获取荣耀的时刻。

    我山东军不是垃圾,我山东男儿在战场上绝不逊色于任何人!

    有人报:“侯爷,副总兵来了。”

    刘春猛地回头,就看到刘孔和和一群官吏骑马过来,都是留守山东的将领和各府县官员。

    刘春:“刘副总兵,你是来送某的吗,看起来你很闲啊!”

    说起话来,很不客气。

    刘孔和却不在意:“末军手头的事务刚处置完毕,特来为东平侯送行,预祝总兵官旗开得胜。”

    “预祝总兵官旗开得胜。”其他人也都同时拱手。

    刘春喝道:“某肯定会得胜的,某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信心。刘孔和,守好济南,保护好各军后勤通道。”

    “是!”

    “给朝鲜营的李举李亲王带个信,让高丽人快点,别拖后腿。老子的大斧已经痒的厉害了。”

    “是!”

    刘春:“还有,传令给所有将士,破了北京建奴的满城,城中中资财,某一毫不取,都分给有功将士以为犒赏。要想发财,用你们手中的刀剑去取!”

    传令兵眼睛里全是黄金的闪光:“是,侯爷,将士们都等不及了!”

    “出发!”刘春一挥手中大斧,就带着侍卫卷起漫天风雪轰隆而去。

    *****************************************************

    河南开封。

    经过当年的大水灌魏之后,这里已经彻底被黄河水带来泥沙覆盖了。

    气势恢弘的历史名城,已经成为一片废墟。

    天上全是飘飞的雪粒子,从这里看过去,黄河上面全是弥漫的冷雾。

    几条长长的浮桥向北方延伸,上面挤得厉害,又是人又是马,又是大小车辆。不断有人被挤下水去,扑通声中,也不知道是否能够爬起来,也没人在乎。行军打仗哪里有不死人,只能怨自己运气不好。

    冷得实在厉害,所有人都缩着身子不住地颤着。

    黄河边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燃起了篝火,有士兵立在篝火边上,尽力将自己身上烤热。

    高杰却光着上身,露出结实而匀称的身子,端着一大碗片儿汤在冷雾和雪粒子里“呼哧呼哧”吃得痛快。

    也不知道片儿汤里放了多少油泼辣子和老陈醋,翻山鹞子浑身大汗,白气腾腾。他有着轮廓分明的英俊五官,看起来简直就是一座希腊雕塑。

    有两个士兵正抓着雪团在他背心上不住擦着,直擦得红红一片。

    高杰:“力气大点,直他娘,没吃饭吗?终于拿下开封,几天没洗澡,身上不爽利。”

    “英吾。”邢夫人走了过来:“曹国公来信了,你猜对了。”

    “猜对了?”高杰霍地回头:“信上怎么说?”

    邢夫人:“孙太初说,秦军只需要派一支偏师出洛阳收复豫西即可,主力立即过河到保定汇合。黄河那边,岛津联队会提供相应补给……英吾,你还真猜对了,孙元需要咱们秦军,而你也预先在这黄河上架设了四座浮桥。”

    说着话,她微笑起来:“孙太初还说,我们的儿子元爵同他的儿子孙天经将在战场上并肩作战。”

    高杰一口喝光片儿汤,额头上的汗水沁了出来:“我翻山鹞子的儿子不是孬种,生下来就是要打仗的。好,既然孙太初要我去北京,某就去。胡茂祯!”

    胡茂祯走过来:“见过侯爷。”

    高杰:“你去洛阳,将那座城市给我抢下来,某要去北京,这边你给我打漂亮点。”

    “是!”

    高杰也不穿衣裳,直接跳上战马:“过河!”

    “过河,过河!”

    成千上万秦军士兵同声呐喊。

    ******************************************************

    南皮。

    郑成功看着漫天的飞雪,心都揪紧了。

    镇海军主力基本都已经聚集在南皮,距离天津也没多远。

    如果一切顺利,大军只需沿着大运河向北,只需几日就能拿下沧州。

    据手头的情报得知,沧州那边根本就没几个守军。随着各路北伐大军陆续朝黄河以北开来,建奴颇有种大难临头之感,不断将住手各地的军队向北京回收,试图依靠坚城死守。沧州那边本有六千多守军,其中,正宗建奴三百,汉军旗一千,剩余的都是在崇祯十七年投降清庭的明朝地方守军和乡勇,战斗力低下。

    在郑成功拿下南皮之后,那三百建奴和一千汉军都连夜逃到了天津卫。只将四千多垃圾部队扔在沧州做做样子,反正清庭也没指望他们能够抵挡住镇海军的猛烈攻势。

    守沧州的是一个姓黄的将领,此人是太原边军军官出身,李自成进山西的时候投降了伪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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