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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7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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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建州军实在太少,刚才打了一上午,部队只剩一千多不到两千,且在这种泥泞的水田中跋涉了这么长时间,力气都快耗尽了。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

    喊完这一声之后,遏必隆也管不了那许多,猛吸一口大气,双手握着战斧用尽全身力气,不停地朝前砍去,将一个个敌军连人带盾劈开。

    斧子夹杂着轰隆的风声,当真是中者立毙。

    不过,战场上流矢无眼,敌人射过来的羽箭还好,只不过是挂在铠甲上面,不伤皮毛。但火枪就厉害了,这玩意儿速度快,当真是来无影去无踪,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中上一弹,瞬间失去所有的力气。

    一口气砍死十来个镇海军士兵之后,刚才吸进去的那口气耗尽,心脏突突乱跳,双臂也是阵阵酸软。如此高强度,不顾一切的砍杀,必然持续不了多长时间,也犯了战场的大忌。

    遏必隆记得自己刚入伍的时候听军中的老人说过,一个士兵上了战场,若是用尽全身力气厮杀,只能维持片刻。很快,你就会因为力气耗尽,变成敌人刀下的猎物。因此,在战场上合理分配力气乃是你保全自己性命获取胜利的先决条件。

    为什么新兵上战场死得特别快,那是因为新兵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精神高度亢奋,如此一来,力气的消耗极快。

    只要在经历过几场生死考验之后,你才能锻炼得即便身边是刀山火海,也能保持面不改色心不跳,平静得如同一汪死水。只要在这个时候,你才算是杀人机器,才算得上是勇士。那种一上战场就嗷嗷叫着向前扑的,不过是血勇,而平静收割敌人尸首的你则是骨勇。

    这个道理,遏必隆如何不懂。但此时,战斗正处于关键时刻,作为突击箭头,他又怎么可能迟疑,好整以暇的调整呼吸和心情?

    只有拼命,希望在敌人杀死自己之前被我建州军彻底粉碎。

    “杀!”因为已经没有气了,这一声喊出来,分外沙哑。不过,凶暴的战马还是直接将一个镇海军士兵撞翻,然后补上一蹄,响亮的骨折声传来。又是一柄长矛斜刺而来,遏必隆不退还进,整个人想前一探,在长矛擦身而过的同时伸出手去,抓住敌人的肩膀,将之提起来,狠狠朝前扔去,将一片镇海军砸翻在地。

    大斧继续平扫,一排敌人瞬间被开了膛,鲜血直喷。

    见遏必隆凶猛得如同一头野兽,镇海军齐齐后退,竟是惧了。

    短暂的和敌人脱离接触之后,遏必隆这才将一口新鲜空气吸进肺中,已经憋得快要爆炸的胸膛瞬间舒服起来冷咧的空气如同美酒,让他有种微熏之感。

    当即吼叫一声:“我建州是不可战胜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人马合一,如同一支离弦之箭,在人潮中刺出一道长长的通道。

    “威武,威武!”见遏必隆如此神勇,建州军也同时发出咆哮,其势若失去控制的野牛群,只管提着重兵器咬牙切齿地向前冲击。灰色的天地瞬间耀眼起来,无数红的血、白色的脑浆子向两边翻开,眼前全是镇海军层层叠叠的尸体和乱滚的人头。

    “轰隆!”一声,好不容易聚拢的镇海军彻底崩溃了,所有人都丢下手中的兵器转身逃跑。

    遏必隆知道,胜利的果实已经到手。

    远处,图鲁什发出长笑:“赢了!”

    “威武,威武,威武!”

    满山遍野,直冲云霄。

    “咻”突然间,一声脆响,眼前完全变成了红色。紧接着,那片红色急剧收缩,凝结成一条长枪。

    那枪头后面的红缨仿佛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朝遏必隆的面门刺来。

    这一枪来得如此突然,几乎让人做不出任何反应。

    好在遏必隆乃是建州有名的勇士,一辈子都在战场上打滚,虽然来不及思考,可身体还是在嗅到危险的同时做出必要的反应。

    他猛地一低头,“当”一声,红缨枪刺到他的头盔上。

    这股力量是如此的巨大,撞得他脑袋朝后一仰,头盔上的束带几乎将他的喉管都勒断了,脑子里也是迷糊一片。

    战马长嘶一声,在间不容发中,遏必隆同偷袭者擦身而过。

    重新拉停战马,深吸一口气,他才在乱军之中看清楚敌人的模样。

    这是一个年轻得不象话的明将,面容白皙英俊,还没有蓄须。眉毛浓黑,眼睛晶莹。身上的铠甲上用贵金属掐丝装饰了漂亮的纹饰。在配上他座下神骏的白马,简直叫人眼前一亮。这样的小子,肯定会让小姑娘喜欢的。

    他手中的红缨枪一抖,又是一个圆形的枪花,当真是威风凛凛。

    遏必隆感觉有热热的液体从额头上流下来,顺着鼻尖一滴滴落到自己胸口上。想来头盔已经被这小子刺破了,也不知道脑袋上的伤势如何,不过,这不重要。

    他咆哮一声:“来将通报姓名,我是遏必图,正黄旗遏必图。”看到对方手中如同蛇信子一样吞吐闪烁的枪尖,遏必图心中大生警兆:月刀年棍一辈子的枪,枪乃兵中之龙,尤其是眼前这种以白蜡杆制成的小花枪,因为枪杆子韧性十足,一旦使开来力量和角度最是难防。以眼前这个敌人的手法看来,定然是个枪术好手,不好对付。

    那小将军喝道:“小爷方大洪,镇海军前锋营统领,狗鞑子,拿命来!”话还没说完,白马已经奔来,手一抖,红缨枪就点了过来,直戳遏必隆面门。

    这一枪看起来其势不可阻挡,遏必隆已经被他的枪花耀得快睁不开眼睛了,只能将头一侧,朝旁边躲去。可他一知道汉人的枪术实在太厉害,尤其是这种小花枪,就算你躲过第一招,它也能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刺来,后招源源不绝,直到你死在他的手下为止。

    疾风劲吹,红缨在面庞上划过,微微刺痛。

    这个时候,遏必隆看到敌人握墙的手一抖,心中顿时一片冰凉:糟糕了!

    是的,作为一个一辈子都在和人厮杀的勇士,他自然看得出来敌人下一步要做什么。

    下一步,这个叫方大洪的明将军的枪头就会在这一抖中瞬间朝自己的脖子斩来,切断自己的颈动脉。问题是,自己就算看出敌人的下一招,却根本没有躲闪的机会。

    这就是小花枪,白蜡杆子的厉害。这种韧性十足的长枪在金戈铁马的战场上或许没有什么用处,可用来单打独斗却异常犀利。

    就在遏必隆要闭目待死的时候,他却发现敌人手中的枪杆子并没有如预料中那样被抖得如同一条鞭子朝自己脖子上切来

    这一枪想来已是强弩之末,显得软弱无力。

    两匹战马再次错身而过,遏必隆第二次回头看去,却发现方大洪如同脱力一般从战马上扑通一声跌落在地,手中的红缨枪已经摔到了一边。

    一片红色从他背心的铠甲处渗出来,却原来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建州勇士以大斧在背心上砍出一条长长的伤口。流了这么多血,想必他的力气已然耗尽,再也无法控马了。

    刚才这一幕实在是太惊心动魄,遏必隆也对敌人那惊人的枪术佩服到五体投地,不禁起了爱才之念。是啊,这小子生得实在太漂亮了,叫人看了心中喜欢。

    遏必隆:“方将军,你们镇海军的五座都营此刻都已经被我建州军攻破,可谓大势已去。你是个勇士,方才你们能够守住这座营盘这么久,你们镇海军都值得人敬佩。可惜啊,你们的统帅有这么多英勇的战士,却将仗打得一塌糊涂,真真是白瞎了你们这些好汉。咱们大清最喜欢你们这种勇士,所谓良禽择木而栖,不如投降我大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牺牲。放心好了,我大清正值用人之际。若方将投入我麾下,必有厚待。”

    方大洪坐在地上,仰天大笑起来,笑声有着与他这个年纪不相称的苍凉:“我好好汉家男儿,如何能够投你这狗鞑子做汉奸。今日死了这么多弟兄,我若是降了你们,以后还怎么同他们见面?你们这些建奴已经被我几十万北伐大军困在北京一隅,覆亡只在朝夕。今日你们是胜了这一仗,却不过是回光返照罢了。哈哈,开玩笑,我会降你们这群立秋后蹦达不了几天的蚂蚱吗,哈哈,可笑可笑……”

    笑声中,他不住咳嗽,将一口口血吐出来。

    一边吐血,他一边慢慢地试图将腰刀出鞘中抽出来。

    一个建州军士兵走到他身后,倒转虎枪对着他的背心狠狠地刺了进去,一下两下,三下。

    方大洪还在笑,但声音却逐渐微弱下去,眼角有泪水沁出来。

    “行了!”遏必隆喝止那个手下,抽到跳下马,大步走到方大洪跟前:“这个勇士的头颅是我的。”

    靠近方大洪,遏必隆听到方大洪的声音:“师哥,师哥……快走……快走……娘,娘……我来找你了……”

    遏必隆心中突然不忍,手中刀一挥,结束了他的痛苦。

1442。第1442章 热夜

    风更大,天色将晚,到处都是火把,到处都在燃烧。

    光影在风中摇晃,将整个世界扯得忽明忽暗。

    在身后,琉璃河闪闪发亮,红光耀眼。这个时候,大家才明白这个名字的由来,这就是一条已经被烈火烧融的琉璃啊!

    马蹄声、铠甲的哗啦声、轰隆的脚步声、兵器的碰击声、惨烈的叫喊声,肃杀之气盈野。

    争斗已经持续了一整天,镇海三万多人马已经全军溃败。此刻,正蓝旗所做的事情,就算带着各路兵马追击,追击,追击,知道将敌人彻底消灭干净为止。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即便这仗打得极顺,可自家也有不少伤亡。

    怎么说,眼前这支军队也是打过大胜关之战,少有的强军。就算到了绝路,依旧有人顽强抵抗。

    战马奔腾,清军步兵整齐向前推进,而骑兵则在广袤的华北平原上穿插、迂回,不断地分割、斩杀着落单的明军。另外,一个接一个伤兵和阵亡战士的尸体如同流水一般送过来,运回琉璃河北岸的清军老营,等到这一战结束之后再医治和埋葬。

    运送死伤战士的任务一般都由新附军担任,在火把的光影中看去,一具具担架无头无尾,拉出去十多里路。据粗略统计,此战豪格损失也不小。正蓝旗甲士阵亡三百,轻重伤员逾千。至于汉军旗和新附军,损失更大,阵亡过千,伤者不计其数。

    同宁乡军和清军作战时有着体系优势和武器代差,一边倒的优势不同,镇海军说到底不过是标准的冷兵器封建军队,而建州军则是这个时代老式军队的标杆。两军使用的几乎是同样的战法,战斗力的差距也不如想象中的那样大,所以,两军的死伤都非常大。

    可以看得出来,豪格几乎是将建州所有的力量都压榨出来了。

    这是一个民族的最后一战,建州军抱着必死的信念奔赴战场,仗也打得异常疯狂,特别是在攻坚的时候,更是想也不想,就将手头最珍贵的正蓝旗甲士的性命不断地往里填。

    不过,这种不计生死的打发也收获了丰硕的成果。

    此刻,镇海军的粮食散落一地,黄澄澄、白花花,被千万双脚毫不怜惜地踩在土里。这可艘是宝贵的粮食啊,在失去了漕运之后,再加上恶劣的气候,京城地区已经出现饥荒。在以往,只需一把米就能换回一个黄花大姑娘。

    而更多的人头则拴在士兵门的腰带上,提在手上,挂在马颈后面。火光中,杀发了性的清军眼睛都是红色的,如同一群饥饿的野狼。

    镇海军的中军老营是在中午十分被攻破的,背后,镇海军的中军老营已经燃起了熊熊烈火,几乎将整个天空都照亮了,烧红了。虽然知道明军营中有着自己急需的粮秣器械,可豪格根本没有工夫去接受。相比起急需的粮食被服,更多地斩首才是他想急切获得的。

    击溃镇海军不难,难得是如何震慑陆续跟进的各路明朝北伐军队,尤其是孙元的宁乡军。若不能如此,这一仗也就白打了。

    孙元的厉害,豪格在河南的时候可是见识过的。在他看来,宁乡军的剽悍并不逊色于正蓝旗,真沙场对垒,他也没有信心战而胜之。况且,孙部有将近三万人马,力量强过自己。

    此刻,只有全歼镇海军,用无边的杀戮和滚滚人头才能让孙元害怕,才能叫宁乡军知难而退。

    明狗的军阀们豪格自认为是再了解不过,在这种乱世中,有枪便是草头王。如果没有了军队,你就算贵为国公也不过是一个屁,这种太平侯爷公爷,南京城里还少吗,谁拿他们当回事?

    只有打痛了镇海军,孙元才会知道自己面对的正蓝旗,面对的我豪格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就算想和老子打,也得掂量掂量他将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真到时候,大家打得两败俱伤,同归于尽才好。真到那个时候,他孙元把部队打光,不用我大清动手,明朝南京小朝廷先将他给收拾了。对付起自己人,搞内讧,党同伐异,不正是他们汉人所擅长的吗?

    好在老天爷再次眷顾我豪格,镇海军大房山营拿下了,胡良河营拿下了,北拒马营拿下了,中军老营拿下了,就连一直吊在后面的硬骨头前锋营也拿下来了。

    镇海军此刻已经全线溃败,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不外是骑着马追上去,对着溃兵的背心就是一刀。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统帅,豪格知道两军对垒,真正死在面对面的较量中的人并不多,不过占到整个战役的斩获中的一成。其余九成都发生在一方溃败,另外一方的追击过程中——以有组织对无组织,一切都变得那么简单。

    火光中,雪花闪亮中,正蓝旗骑兵如同一道道洪流冲刷着散落在原野上一股接一股,或大或小的镇海军步兵人潮,使得敌人不能被再次集结组织起来。每冲散一队人马,他们就红着眼睛扑想下一队。至于被冲垮的明军,则留给后续跟进的铁甲步兵。

    地面上全是落叶般层层累积的明军士兵,叫步兵的推进很不顺利,他们几乎是踩着敌人的尸体在这一片人肉的海洋中蹒跚前进。

    不少步兵因为走得实在太慢,被后面的战友毫不客气地推到在地。

    豪格看到,已经有士兵累得倒在人肉堆中,不住地喘着粗气。

    实在太累了,鏖战一整天,很多人都是粒米未尽,只恨不得这战役快些结束,也好回到有着干净床铺和热水的帐篷里。

    可是豪格不能停,他知道,今天自己之所以获取这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那是因为在国破家亡之际,所有的建州人心中都憋着一口气。如此,才焕发出超过以往的凶悍之气。若是此刻让部队停下来,那口气一泻,没个几日恢复不过来。而镇海军没有全歼之前,敌人随时都有死灰复燃的可能。

    只能坚持,为了我正蓝旗,也是为了我建州,为了我大清朝。

    镇海确实是令人敬佩的对手,即便是在大溃败中,还有有明朝军投入反击,且战且走。

    火枪那灼热的弹丸在空中或明或灭,发出吱吱声响,如同烧红的铁扦子刺水冷水,整个天空都被烤热了。在火把和篝火的光影中,敌我双方的羽箭密密麻麻划破天空,其中还偶然见到几支火箭那漂亮的弧形轨迹,那是用来给弓手指示方向的。

    羽箭实在太密集了,有的甚至在半空中碰在了一起。

    每一丛箭支落下,耳边总会传来阵阵闷哼,那是受伤的低呼。不过,这叫声很快就被轰隆的马蹄淹没了。

    清军的部队一支支派上前全,加入到追击之中,到此刻,豪格身边已经没有任何预备队。只剩三十多个骑兵,正从容地朝前走着。

    面对着如同流水一般送下来的抬着死伤士卒的担架,豪格连正眼都不看一下,只将犀利的目光盯着远方。

    远方夜色弥漫,天与地已经被黑色连接在一起。只繁星一样的火把在两者之间分割出一条清晰的地平线。一边是冰冷的秋夜,一边是烈火大地。

    这些死伤的士卒中有新附军,有汉军旗士兵,也有不少正蓝旗的勇士。正蓝旗死伤的士卒中有不少是他豪格的老部下,有许多人还是同他一起长大的,甚至还有不少爱新觉罗家的宗室子弟,身体里流着和豪格一样的血。

    此刻,他们都在流血,无论是谁,流出的血都是那么热。

    一队清军坐在烂泥里大口喘息,有人甚至将铠甲扔到一边,有人脱下靴子用马尾挑着脚板心的燎泡,走了这么长的路,大家都有些顶不住了。

    两个军法官将领军的将领捉起来,押到豪格的面前。

    “王爷,士卒们都厮杀了一整天,连口热水都没喝过,实在走不动了。让儿郎们歇一口气吧!”那个将领大声叫道:“从来没有走过这么长的路,打过这么苦的仗,有人都累得吐血了,王爷,让我们吃点东西再走吧!”

    豪格身边一个将领呵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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