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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7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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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孙天经对这个所谓的“世子府”才开始重视起来,立即派侯朝宗进驻其中,主持工作。

    说句实在话,他对这些人本是鄙夷已极,若不是心中有着别样的心思,早就叫人将他们杀了个干净。

    在接下来的几日,整个京城在这群官员的管理下显得井井有条,没办法,管理大城,整个宁乡军上下都是陌生的,即便是大才如傅山,也有些头疼。到后来孙元进城,可以说,整个北京都没有出任何问题,孙天经对这群小人恨得牙关痒痒,却又须臾也离之不得。

第1526章 西华门

    紫禁城,西华门战场。

    战斗还在激烈的进行着,这个时候,进城的所有北路军主力战兵都在朝这里涌来,已经没有任何建制了。

    无论是秦军、山东军,还是朝鲜营、岛津联队,都朝前面猛扑,只要见着剃着光头,脑后拖着一根小辫子的,就上去拼命。

    夕阳快要落山了,红色宫墙上,纷乱的影子拖得更长。

    死亡无时不在,到处都是尖叫的战士倒在地上,然后又被后面的战友拖出战圈。

    高杰喘着粗气坐在干涸的护城河中,汗水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每撒一滴,感觉自己身上的力量就流逝一分。

    皇宫的护城河在这一段并不宽,只十丈,现在已经成为摆放各军伤员的所在。遍地都是热血,有人在大声惨叫,有人则咬牙忍受着伤口处袭来的痛楚剧烈地颤抖着,但不管如何,没有一人哭泣,眼睛里有的只是对敌人的仇恨。胜利就在眼前,只要打进皇宫,就能屠尽建奴。

    高杰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人拖下来的,他伤得不清,流血过多,脑子里已经有些模糊。里面装满了枪炮声、羽箭划破天空的锐响、士卒的呐喊……乱成一锅沸腾的热汤。

    他身上的铠甲已经被卫兵除了下来,沁透了血的衣裳也脱掉扔到一边,几个医务兵正手忙脚乱地替他缝合伤口,裹纱布。

    脑子里还在乱响,惨叫声,兵器的磕击声、长矛刺进人体的闷响……

    这个时候,突然间那边传来李本深的大吼:“快快杀过去,别让建奴关上宫们。咱们人多,死一个就有十个填上去。建奴没多少人了,他们耗不起!”这叫声当真是声嘶力竭,疯狂至极:“敢后退者,老子杀他全家!”

    听到这一声吼,高杰下意识地跳了起来。就看到夕阳突然落下山去,周遭一片漆黑,只前方有黑压压的两波人潮相互撞击,每撞一下,就是一片血浪翻起。

    冷风袭来,几乎将他的身体吹透了。

    有人点起了火把,在火光中,有几点晶莹的雪花飘飞不定。

    下雪了。

    高杰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这才想起先前自己因为冲得太靠前,一个不小心脑袋吃济尔哈朗的狼牙棒挂了一下。

    若不是他头上戴着一顶结实的钢盔,只怕脑浆子都流出来了。

    不过,奴酋济尔哈朗力气好生之大,竟让自己脑袋嗡地一声,接下来,自己就坐在这里,想来定然是被忠诚的手下不顾性命地抢了回来。

    实在太黑,这黄昏时的天色最是要命,几乎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有一双双血红的眼睛在不停地闪烁。今日一整天,各军都牺牲了太多勇士,敌我双方都杀红眼了。

    过得片刻,高杰总算恢复了视力。身后,北海西岸的内城之中,火光依旧冲天而起,整个视线都在这一片明亮的光线中微微颤抖了。

    西华门口,所有人都在竭力厮杀。听到李本深的呐喊,士卒们更是拼命。可惜,城门狭窄,建奴也知道一旦被敌人攻进去,自己的下场究竟是什么。而且,他们已经彻底绝望了,想的就是在死之前拉几个人垫背,也这样,他们的反抗异常疯狂。有人明明已经被火枪射成蜂窝,一时不死,依旧大吼着挥动手中的重兵器将北路军士兵的脑袋打碎。

    一个倭奴手中的长兵器早已经折断,没办法只能抽出倭刀。可对上建奴的大斧,瞬间就被砍断,连人带刀变成两截;一个朝鲜营的高丽人肚子被一柄长刀破开,肠子拖出去七尺多长,被无数双脚践踏,痛得不住大喊。可惜没有任何用处,叫得当真是惨不可言。

    “走好!”李本深一刀割断了那个朝鲜人的喉管,结束了他的生命,红着眼睛道:“兄弟,我会为你报仇的。”

    高杰心中叹了一声:这小子,终于成长起来了,终于不是那个懦夫了!

    看到这惨烈的战场,翻山鹞子骨子里武人的血气涌上来,也不知道力气是怎么回到自己身上的。他大吼一声,套上铠甲,一时间也顾不得去寻自己用顺了手的铁杖,擎着一把宣花大斧就冲了上去。

    一支流矢射来,挂在铠甲上,却也懒得过问。

    “李本深,不错,是个男人!看某来助你!”

    这个时候,前面的士兵同时发出一声大叫,却见一辆塞门刀车摇晃着推了过来,将一个甲士戳在上面。

    等到有人将他抢下来,那人浑身是血,已然停止了呼吸。

    高杰悲愤地大吼一声,只几个起落,就冲到最前头,一斧砍在推来的塞门刀车上。

    “当!”一声巨响,推车的四个建奴只觉得混身巨震,一身都酥了。

    “当”又是一斧。

    接着是第三斧,木屑纷飞,刀刃脱落。

    那辆收割了不少北路军勇士性命的邪恶之车,在这巨力下停了下来,后面的四个建奴都面露痛苦之色。

    “好个高英吾,当真是力拔山兮气盖世!”一个声音传来,另外一把斧子也跟着劈在刀车上。

    “轰隆!”一声,刀车一颤,后面的四个建奴同时倒了下去,原来,刀车的把手实在经受不住,折断了。

    高杰回过头去,这才发现来的人是刘春:“是你?”

    两人素来不和,这一次,刘春却难得地对自己高声夸赞。

    刘春哈哈大笑:“兴平侯真万夫不当之勇,走,咱们一起将这鸟门打透。”

    高杰点了点头,两人又同时一斧劈下去,刀车轰隆一声碎开了。

    方才的战斗也不知道有多少北路军战士在这辆刀车下吃了大亏,见其碎掉,所有人都发出一声欢呼,士气大振。

    “皇宫,皇宫!”

    ……

    在西华门的门中,济尔哈朗也坐在高大的门槛上不住地喘着粗气。急促的呼吸极其响亮,就好象是在拉风箱。

    他年纪本高,先前和正处壮年的高杰对决,即便神勇如他,也经受不住,已经耗尽了身上的力气。

    汉人有一句话:拳怕少壮,棒怕老狼。

    说的是,若是与人拳脚互斗,青年人要强过老年,毕竟年轻人体能摆在那里的。几招下来,年纪大的那个就抵挡不住了。但若是使用器械,对于力气的要求不是那么高。老年人可以凭着丰富的作战经验打败年轻人。

    可是,今天却是个例外。

    高杰使用的是一把铁杖,而济尔哈朗用的则是狼牙棒,彼此都是重兵器。战阵之上,所有的技巧都用不上,讲究的是硬桥硬马的工夫。

    两人的兵器像打铁似地相互撞击,只几下,彼此都大汗淋漓,手软得不成。

    好在高杰的头盔吃了他一记,否则再打下去,济尔哈朗觉得自己只怕是支撑不住了。

    现在,高杰这厮吃了这么大亏,只休息了片刻,就龙精虎猛地再次投入战斗。看着他矫健的身影,济尔哈朗心中又是羡慕又是嫉妒,继尔是深重的恨意:年轻真好呀,老天爷都站在他那边!

    今日的敌人已经彻底疯狂了,也杀红了眼。

    济尔哈朗自认为自己先前在城墙上的防御手段并没有任何问题,可是,秦军和山东军出奇地勇猛,硬是冒着横飞矢石和巨大死伤,靠人命填,冲上城来。

    就眼前所见的汉人的军队是如此的陌生,同自己以前所见过的任何一支明军都不一样。懦弱的南人什么时候这么铁血这么剽悍了?

    北京城实在太大了,处处布防,处处漏洞,还将兵力分散了。无奈之下,济尔哈朗只得收缩部队,一路急行撤回皇宫,试图依靠皇城坚固的城墙再次据守。

    可是,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高杰这厮竟然如此顽强,一攻上城墙之后,顾不得部队的重大死伤,顾不得整顿军队,就亲自带着部队赶了上来。

    即便济尔哈朗在内城放了一把大火,也延缓不了他推进的速度。

    就这样,秦军就想一头疯狗咬在建州军的屁股上,一直撵到西华门,让济尔哈朗根本没有关闭城门的机会。

    就这样,双方的士卒在西华门的三扇城门门口反复厮杀,城门口,门外的空地上到处都是横陈的尸体,一汪汪人血连成一片,被千万双脚吧嗒踩过去,有的已经凝结,有的还在热腾腾奔流,就如同一片叫人绝望的沼泽,谁也不知道还有吞噬多少条人命。

    时间一点一点推移,最要命的是,山东军和倭奴还有高丽人的军队也赶到了,敌人的人数处于绝对的优势。

    他们人多且不说了,还人人拼命,死了一个,就有十个填上来。而建州军死一个少一个,逐渐稀疏下去。

    环顾四周,济尔哈朗不用数也能看出,自己手下已经不足五百。他们咬牙死死地堵住三扇城门,大多身上铠甲破烂,浑身是伤。就连济尔哈朗也不知道自己身上究竟有多少道伤口,战斗到现在,铠甲换了两具,刀换了三把。

    天渐渐地黑下去,眼前一片黑暗,但前方的冲天大火还在不停地燃烧中,依稀能够听“劈啪”声响,血腥味、焦糊味、人肉的味道肆意弥漫。

    所有的建州军都在大声呐喊,但声音已经沙哑,脚步都已趔趄,他们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了。

第1527章 绝唱

    雪花开始飘落下来,不多,可在耀眼的火光中却显得异常的醒目。

    看着远方内城的大火,济尔哈朗叹息一声:“可怜,即便咱们守住北京,将汉狗尽数驱除出城,京城怕也是要烧成白地了。这么冷的天,大伙儿可没地方住了,真真是家园尽毁。往昔,我建州人烧光毁掉敌人的家园,今日轮到自己头上时,却是如许惨痛。”

    家园,哪里还有什么家园。我济尔哈朗的所有儿子都已经死在阜成门的城楼上,从此已是孤家寡人一个。

    烧成白地又如何,反正几也没有家了,住哪里还不一样,死了也干净。

    想起自己那些还未成年的儿子,济尔哈朗的心疼得纠成一团。在年轻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杀过多少妇孺老弱,也享受敌人面上那悲痛、恐惧的表情。如今换自己,却疼得几乎要晕厥过去。

    可是他不能倒下,他知道自己一倒下,建州就完了。

    守住北京,将汉狗驱除出城……可能吗?

    看着前方数之不尽,不断涌来的汉人的军队,济尔哈朗绝望了。打了一辈子仗,又如何不知道皇城陷落也就是半个时辰的事情。

    到时候,不但自己要死,建州也会彻底灭亡。

    可是,就算是死也要多杀几个汉人,为儿子们报仇。

    之所以这么说,不外是要激励起已经滑落的士气。

    身边,一个甲士强提起精神用手扶着墙壁,哼了一声:“烧了又如何,反正当年在辽东老家的时候,俺们在山上打猎、采参,地窝子一窝就是两三个月,也没见过不下去。将京城烧了,也强似便宜了汉人。今日,我的几个子侄都死在秦军手中。老子就算是死,也要拖高杰这个畜生陪葬。”

    这人乃是济尔哈朗手下的老卒,记得老汗王在世的时候就参加了八旗军,可以说从头到尾经历过建州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继尔席卷整个北中国建立一个强大的王朝。如今,他又要亲眼目睹这种其兴也勃勃,其亡也忽焉的的光景了。

    如今的他已经五十出头,战场的风霜在他额头上刻下了深重的皱纹。战了一整天,汗水顺着他白发结成的辫子一滴滴落下来,他喘息的声音比济尔哈朗更加粗重。

    因为年纪大了,早在五年前,他就从军队里退了下去,担任闲职。迁都北京之后,这老头分了一百亩地和一间宅子。如今,这么大年纪了,还重新拿起武器上了战场。

    可见我建州的人丁已经匮乏到何等地步。

    摸了摸自己额头上的皱纹和粗糙的面庞,济尔哈朗也是一阵心酸:我何尝不也拖着老迈残躯,强提起精神再次上了战场,天要亡我建州呀!

    “说得好,咱们建州人啊,好日子过惯了,却忘记了自己当年在辽东是怎么过来的。”济尔哈朗道:“就算将北京烧了,等赢了这一仗,大不了以后重修就是了。汉人什么不多,就是人多,征他十万人,两年建一座新城不在话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大家坚持住,我建州必将有重振的一日。”

    重振,还可能吗?某的一家老小都战死了,建州最后一滴血都已经流尽了。

    可是,作为统帅,他却不能倒下,说完话,济尔哈朗猛地站直身子,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已经夜了,咱们打了一天,豪格也该接到我送过去的紧急军报。明日一早,他就会率大军回援。坚持住,坚持一夜,守住皇宫。天一亮,等他回来,汉狗将死无葬身之地!”

    声音如此响亮,听到他的呐喊,已经疲倦欲死的建州军重新振作起精神,纷纷朝前冲去。

    济尔哈朗力气快要耗尽,无法再使狼牙棒,就换上一把虎枪,大步向前。在他身后,十几个甲士也同时发出一声喊,重新投入战斗。

    在雪开始落下的这一刻,双方已经疲倦到了极处的士卒鼓起最后一点力气,要在这一刻绝出生死。

    而天下的雪花也逐渐被血染成了红色。

    ……

    有高杰和刘春身先士卒,又大约数百北路军士卒呼啸着从倒在地上那几个推着塞门刀车的建奴身上践踏而过。看到军主的勇猛,他们士气高昂。但是,几乎所有的人身上都在冒血,也不知道受了多少刀伤箭伤,却没有人去管那许多。今日一战,山东、秦军两支部队精锐全出,死伤也是奇重。

    虽然天气冷地厉害,可所有人都是大汗淋漓,口中干得全是血腥味。这种感觉非常不好,叫他们狂躁得只想杀人。

    尤其是人实在太多,敌我双方的甲士搅在一起,到后来,手中的武器几乎施展不开了,只能用身体互相撞击,到处都是铁甲的蓬蓬声。

    甘凤瑶已经杀昏头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什么谢,一看到这满眼的建奴就控制不住,挥舞着手中大刀扑了上去,全然已经忘记自己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周仲英大人。

    一但挤入人潮,胸口顿时一闷,有些透不过气来。

    在战场上,甘凤瑶已经不是那个腼腆的青年,而是一个真正的斗士。

    也只有在这里,他才感觉到分外的畅快。是的,在这里全凭武艺说话。你不用同人见礼,不用担心自己说错了话受到父亲大人的呵斥,不用在于别人的对自己的看法。

    真的太舒服了。

    他大吼一声,双手握刀,一边前移,一边泼风般朝着前面的建奴乱砍乱劈。这个时候,父亲所教授的武艺已经全然用不上了,人实在太多,根本没有腾挪的余地。你只能用最简单的招式,用最大的力气,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敌人放倒。

    实际上,落进这种情形之中,你不前进也不行。后面的战友会推着你不断前进,逼迫你做一个敢死士,逼迫你忘记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

    甘凤瑶的武艺何等犀利,力气也大得出奇。他记得自己从十二岁筋骨初成的时候,就被父亲逼着每日打熬力气,沉重的石锁在他手中抛高接低,一口气耍上几十下连气都不带喘。如今,少年时的苦练结出硕果。

    一刀下去,就将一个建奴的铠甲连护心甲一道劈开,里面的人血噗嗤一声射出来;又是一刀,敌人横着枣木棍架来。可没有任何用处,被他直接砍成两截。刀势不减,切开肩甲,没入人体。

    在他用尽全身力气的乱砍下去,即便是剽悍的建奴也抵挡不住。

    见他如此勇猛,后面的北路军不断跟上来,转眼又推进了十来步。

    “当!”又是一刀砍在敌人的头盔上。

    按说,以甘凤瑶的力气,这一刀直接就能让敌人开瓢。可是,大刀却停在了头盔上。

    那个建奴眼睛一翻,头盔下有黑色的血流下来,接着就软软地坐了下去,被人潮踩倒。

    甘凤瑶疑惑地看了自己的大刀一眼,这才发现,因为砍了太多敌人,刀口早已卷了。

    他将手中的刀一扔,大喊:“谁再给我一把武器!”

    一柄柳叶刀递过来,甘凤瑶顺手刺进一个敌人的心窝,也不抽出,只大吼:“太轻,不爽利!”

    又是一把刀递过来,刀背厚实得令人发指,正是少见的方头砍刀。

    这种刀刀头厚重,下劈时力道大,不易回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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