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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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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末已经过了重装骑兵的时代,无论是明军、蒙古鞑靼还是辽东建奴,都无一例外的使用轻骑兵。轻骑兵所使用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有马刀、长枪,也有铁棍、狼牙棒这种重兵器。

    重兵器的威力固然大,可对骑兵的力量有一定的要求,孙元手下都是一群瘦小的汉子,使这种兵器也没有可能。

    至于长枪,也不成,这玩意儿训练时间实在太长,骑兵在冲锋的时候,长枪在刺中敌人身体的一瞬间得立即将手中的枪松开。否则,强大的发作用力可以轻易地将你的手腕震断。当然,使用白蜡杆这种弹性材料做枪杆子可以保护骑兵不至于被震伤甚至震下马来。但成本实在太高,不符合孙元的建军思想。

    价廉物美,没任何技术含量,士兵可以如流水线一样被制造出来,这才是孙元未来要走的路,也是近代军队的特点。

    再说,孙元组建骑兵,就目前来看主要是作为斥候使用,掌握战场的信息控制权,对于他们的战斗力倒没有什么要求。

    所以,想了想,最后,孙元还是决定让骑兵们使用马刀。马刀这玩儿使用起来很简单,冲锋的时候,你只需将马刀摆在合适的位置,借着战马冲刺的速度就能很轻易地将敌人切成两断。而且,马刀也好弄,军中可不缺雁翎刀。

    劈砍还是要练的,一开始还不能使真刀,得先拿一根棍子对付着。

    否则挥起刀来,朝前撩了马耳朵,朝后劈了马屁股,弄不好还能把自己的脚剁下来。

    所以,一般来说,骑兵得先骑在凳子上练刀。

    一时间也找不着一百多条凳子。这个时候,朱汀想了个法子,将士兵们都骑在墙上去。

    这些天来,一百多骑兵在土墙上骑成一溜,“哈,呼,哈,呼!”地在军官们的指挥下费力地挥舞着手中的木棍,倒也显得极为壮观。

    当然,因为人实在太多,把墙弄塌,以至摔掉了两个骑兵的腿这种非战斗减员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叫孙元哭笑不得,也无可奈何。

    骑兵再怎么说和火枪手一样,也是技术兵种,短期内也看不出任何成果,这场战役也指望不上他们。

    相比起一百个骑兵,新加入宁乡军的一千俘虏兵才是关键。

    以前的孙元军都是一个千户所出来的军户,明朝的户籍制度之严格超过现代人的想象。一个军户出门百里,就得到卫所开具路引。否则,一旦被抓,就能当成流民直接充军就边。而且,他们种的是军官的地,吃的是军官的饷,可以说已经彻底依附在军官的身上。对于他们来说,上级千户老爷就是他们的天,直接决定他们的个人命运,同十九世纪的俄罗斯农奴制度有几份相象。

    正因为同在一个千户所世代做军户,经过一两百年的通婚,士兵和士兵之间通常都粘点亲带着故,对孙元这个官长也有一种盲目的忠诚。

    但这一万多俘虏,以及充实进军队的一千新兵对他孙元对宁乡所是否有归属感,却让孙元有些头疼。

    据孙元所知道的,这一万多人的成分非常复杂。有陕西农民、山西军户、河南裹胁过来的流民,还有部分官兵。

    本来,按照孙元的意思,清流关一战之后,他就会对部队进行甄别。如果俘虏没什么问题,都会统一释放回家。当然,发路费这种事情他还是不肯干的。开玩笑,我现在都穷得一逼,想的就是发战争财,从贼军手头抢些军资。这次好不容易弄了五万两白银的财物,这两年的军饷和士卒的吃穿总算有了着落,怎么可能就怎么平白拿出去开善堂?

    而且,若是都将他们给释放了,孙元不认为这群人能够穿越混乱的战场平安回家。搞不好又会逃到张、高农民军那里去,这不变相得充实了敌人的实力吗?

    想了想,孙元决定收留他们,让他们战后回宁乡去,做自己的军户。

186。第186章 恼火的韶伟

    于是,孙元就下了一道命令给所有的俘虏,大意是,大家以前虽然从贼,可都是情有可原。一是家乡遭了灾,这才挺而走险,做了贼人;二是被俘虏的官兵;三是裹胁而来的善良百姓。

    等到此间战事结束,若愿回到家乡的,可自行离去。但在俘虏营这这段时间,大家都得听命行事,否则军法无情。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加入我宁乡军,愿意做我的军户,我孙某欢迎。

    俘虏中很多人以前就是军户,现在投降宁乡军不过是换个老板吃饭,自然是千肯万肯。再说,如今的大明朝还有很大的号召力,乃是正统。大家做了贼军,内心中也将自己当成叛逆,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现在重新做大明朝的子民,自然是肯的。

    河南和陕西那边裹胁而来的农户还有些顾虑,毕竟以前他们士农工商,农户是排在第二位的。现在突然变成军户,贱民,感情上接受不了。可转念一想,如今河南陕西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战场,要想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回到家乡已经没有可能。就算是冒着九死一生,回到依旧灾祸连连,残垣断壁的故乡,等待自己的依旧是饿死这条绝路。还不如给孙将军做军户,好歹也有一口饭吃。

    想到这里,几乎所有人都加入了宁乡卫,做了孙元的军户和徒附。

    既然做了人家的军户,孙元要抽丁壮充实军队,大家也觉得很正常。军户,不就是种田、当兵、吃粮吗,没什么不对。

    很快,一千多可用之兵就被选拔出来。

    事实证明,孙元对新兵们是否和自己一条心的顾虑完全没有必要。

    明末的军队说穿了,依旧是自古以来的那一条,士兵对中低级军官效忠,中低级军官对统帅效忠。虽然国家、意识形态什么的,都是狗屁。咱们眼睛里只认得上司。谁给咱们饭吃,咱们就给谁卖命。

    明朝时期的军队,烂就烂在这里。

    至于民族思潮,在清兵入关之前,根本就不存在。

    孙元也觉得在此之前做士卒们的思想工作毫无必要,也没有任何效果。现在最好的办法是用纪律约束他们,让他们形成听命行事的条件反射。

    说难听点,就是洗脑——不管是踢正步、压被子还是日常操典,都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

    ****************************************************

    抚摩着眉毛上的那条伤疤,看着眼前这群长矛兵,韶伟心中的怒火一阵阵腾起来,烧得肺中**辣地疼。

    十几天前的清流关之战,他负伤了,伤口不大,也就一寸。当时他正在指挥手下的火枪兵用刺刀将敌人的乱军往河里赶,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不听号令的士兵偷偷地装了药,胡乱地射了一枪,结果弹丸划过他的眉骨,血立即就糊住了双眼。

    不尊号令,这可是大事故,如果是在训练的时候被抓住,得罚跑二十里地,还得替战友洗十天的马桶。可眼前实在太乱,却找不到肇事者。

    事后,韶尾被军中的郎中缝了十多针。好在伤口不深,又冬天,不几日就结了痂。

    他以前在凤阳的时候,一向做翩翩佳公子打扮,对于自己英俊的面庞很是得意。这次被破了相不说,还被人射断了眉毛,按照老人的话来说,那是要走霉运的。而且,他也有些担心,自己不帅了,二丫还会喜欢自己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最最叫他恼火的是。别人的战友受了伤之后都非常得意,成天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伤疤,炫耀勇敢。他拿什么来炫耀,难不成说,我是被自己人给打伤的,这不是笑话吗?

    实际上,在清流关之站,韶伟作战不可谓不勇敢,他记得自己就亲手刺杀了六个敌人,将刺刀都捅断了。可就因为这该死的伤疤,却成了别人的笑柄。

    这些天来,以前的战友见了他总是一脸的古怪,憋着坏笑,这简直就是不可容忍。我是勇士,可不是小丑!

    于是,韶伟就憋了一口气,想在接下来的战场上证明自己。是英雄是好汉,咱们战场上见,看谁杀的敌人多。恩,到时候,最好再受点伤就好了。

    韶伟本就是一个性格偏激的中二少年,别人上战场想的就是如何保全自己杀伤敌人,他却想着如何受伤。

    可是,军队驻扎下来,新兵军充实进部队之后,他却被调去做了长矛手的旗总。

    按说,这可是高升,从一个只有十个手下的小旗升为管理一百人的总旗,那可是大好事啊!

    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感觉很牛的样子。

    让人气恼的是,战友们的怪话出来了:“受伤就能升官,还是被自己人弄伤的,喂,兄弟,拿你的火枪过来,对我的脚来一下。”

    韶伟听到这话,其得半死,若不是大家一起相处了半年,都是极要好的袍泽弟兄,早就跟说怪话的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

    韶伟在见识过火枪站战场上的威力之后,对于做火枪手已经有一定的心得。这次突然抽自己去做长矛兵的军官,心中却非常不乐意。

    不过,军令如山,长矛兵就长矛兵,上了战场一样建功立业。

    真说起来,上次清流关大战,火枪兵总共也没放几枪,最后还不是靠刺刀解决战斗。长矛,至少比火枪长,在战场上的用处却要大些。去做长矛手,还怕没有立功的机会?

    可等接了兵,开始在上级的指示下训练新兵的时候,韶伟就如同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有这么练兵的骂,这样的兵上了战场能派上用场?

    孙元真是乱来。

    新兵刚入伍的时候,因为时间紧迫,内务什么的也没多大讲究,直接从队列训练开始,这一切同以前在宁乡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区别。

    按说,新兵要想将队列练好,没有一个月是不成的。

    好在这一千新兵中充实了不少宁乡所的老人,就韶伟手下得这一百人当中,二十个小旗就是他以前的战友。

    有这群人在,一个老兵带五个新兵,十天下来,队列倒是练得有模有样,勉强看得下去。

    可是一等到士兵开始刺杀训练的时候,韶伟就恼火起来。

    在他看来,长矛兵是要和敌人肉搏的,个人的武艺非常要紧,怎么也得练几套枪法什么的吧?

    可孙元倒好,来来去去就教了新兵三招:前刺,向左刺,向右刺。

    这他娘的什么孩童玩意儿,就算是六岁小儿打架所使的招式,也比这复杂,上了战场能用吗?

    带这样的兵上战场,我还不被以前的战友笑话死?

187。第187章 够用了够用了

    “前排下蹲!”韶伟一声大吼。

    紧接着,军中的小旗也同时大喊。

    已经排成两排的长矛兵即便经过了许多天训练,秩序还是有些乱。迟疑了片刻,第一排士兵才乱糟糟地蹲了下去,与此同时,使劲将长矛的尾部刺进泥土中,长毛斜斜地指向前方。

    “混帐东西,混帐东西,蠢笨如牛!”韶伟大怒,提着鞭子就朝人群中抽去。

    有士兵下意识地往后躲,可惜身后全是人,又如何能够闪避,一时间,人群中响起了几声痛叫。

    韶伟今天心情不好,就好象是吃了枪药,下手极狠。他一边抽着身前这个士兵,一边喝问:“知道你什么地方做错了?”

    那个新兵痛苦的面上全是疑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将军饶命!”

    “混帐东西,回长官的话时,应该先喊长官。”

    “是长官,长官,我不知道!”

    韶伟收起鞭子:“按照我军制度,长官在下命令之后,你们要同时复述一遍,听明白了吗?”

    “是,长官。”

    这时,众人才恍然大悟,心中同时想:这宁乡军的规矩也实在太多了,军官下令,咱们执行就是,怎么还得重复说一遍,纯粹是多余嘛!

    韶伟:“你们说什么,没吃饭吗,我听不清楚。”

    “是,长官。”

    “好,继续吧!”韶伟一挥手,示意重新开始:“前排下蹲!”

    “前排下蹲!”这下没有敢再怠慢,第一排长矛兵同时用尽全身力气大喝一声,蹲了下去,将长矛斜指前方。

    “第二排,长矛右刺!”

    “第二排,长矛右刺!”第二排的长矛手也同时大喊,将手中长矛同时搭在前面战友的肩上。

    “不错!”韶伟黑着脸微微点了点头:“前排,向右,刺!”

    “前排,向右,刺!”

    “二排,向右,刺!”

    “二排,向右,刺!”

    “三排,向前,刺!”

    “三排,向前,刺!”

    ……

    同样的情形,再其他十个新组建的长矛百人队中上演。

    韶尾黑着一张脸,背着手站在队伍的面前监督着士兵的训练。他以前虽然傲气,却也是一个开朗的人。但自从接手了这支百人队,做了他们的军官之后,他见了人总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就如同当初自己的官长陆中秋一样。

    实际上,这段时间对士兵们的训练,他沿用的依旧是陆中秋的那一套。虽然心中不愿意承认,但在不自觉中,自己努力地学习着陆中秋。

    看着手下的士兵成天练着前刺和向右刺的这两招,韶伟郁闷得要死。

    仅凭这个法子就能练出一支能打仗的队伍来?

    如果真的好用,怎么其他军队不这么练?当年在凤阳的时候,本少爷也见天往卫所的军营里跑,怎么就没见他们这样?

    孙元的火枪战术是不错,在战场上也非常好使,否则也不会取得清流关大捷。可普通步兵却不能这么练啊?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从那边走了过来,定睛看去,正是孙元和费洪。

    韶伟忙跑过去:“见过孙将军、费将军。”

    孙元笑眯眯地说:“练着呢,情况怎么样?”

    韶伟:“回孙将军的话,士兵们已经训练了十来日,总算能够列成阵势,有些模样了。至少,上了战场之后,不至于被敌人一冲就垮。”

    “恩恩恩,不错,不错,前刺、右刺战术练得如何了?”孙元满意地点了点头,实际上,他也不指望这十来天就将步兵练成。只要他们上了战场,能够站成阵势,就算什么都不干,只要将长矛指向前方,保护好火枪手就成。

    韶伟对孙元这个战术大为不满,负气道:“又有什么如何了,反正来来去去就是前刺,向右刺两招,就算是个笨蛋,一天到晚这么反反复复地打熬气,也使得熟了。”

    费洪听到韶伟语气中的不满,沉声道:“韶伟,好好回话。”

    对于这个未来的老丈人,韶伟丝毫没有尊敬之意,当初,这老头可没少吃自己拳头,就亢声道:“怎么才算是好好回话?哼,反正这一百多号人马能听懂我的命令,出枪的时候也算是整齐,这难道还不够。”

    “恩,已经能够整齐划一出枪了,不错,不错。”孙元欣慰地点着头。

    韶伟见孙元一脸的满意表情,心中更是郁闷,欲言又止半天,终于忍不住了:“孙将军,末将不明白,你这个小孩玩意儿一样的战术,上了战场真的好使吗?敌人又不是泥塑木雕,怎么可能站在那里不动,让你刺?”

    孙元笑道:“看来你对我这个战术有不同意见了,说说看。”

    军中实在缺少干部,尤其是韶伟这种能够读书识字的中下级军官,那可是个宝贝啊!抛开两人之间特殊的关系不提,孙元对韶伟还是寄以厚望的,就忍不住同他讨论起来。

    韶伟:“将军,末将刚才不是说得明白吗,真上了战场,敌人又不是木雕,怎么可能站在那里让你刺,人家不可以跳到一边躲避吗?”

    孙元:“躲避,战场上人挨人人挤人,怎么躲,这一躲,阵形不就乱了吗?”

    韶伟还是不服气:“好,就算敌人没办法躲闪,人家不可以用盾牌挡吗?据我所知,一般来说,两军对阵,陷阵前锋都是刀盾兵。我军的长矛又实在太长,都五米了,一枪刺空,收都收不回来。而且,就因为长矛实在太长,若是被敌人逼近了身,连还手之力都没有,这仗还怎么打?”

    孙元:“你能提出这个疑问,说明你在动脑筋琢磨,不错,不错。”

    他蹲了下去,招呼费洪和韶伟围了过来,娓娓道来:“确实,我军长矛实在太长,又重,使用起来极不方便。别的花巧招式也使不出来,只能不住地前刺。单就一两把长矛而言,是容易避开,可如果一百人,甚至一千人同时刺出呢?长枪如林,躲了一把,还有另外一把。”

    韶伟:“可人家用的是刀盾兵啊,用盾牌一挡不就将你的枪阵给破了?”

    孙元:“别急,听我说下去。”

    他抽出一把匕首,在地上画了三排圆圈,又各自在圆圈前加了一条竖线。前两排的竖线都是向右,第三排则是向前。

    韶伟:“这是长矛枪阵,用这法子可以破盾?还有一点末将非常不理解。敌人冲上来,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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