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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术之王-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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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感觉很奇怪,因为它与苗疆蛊虫有着很多的共同点。

    “能被京城燕家这样关照,你的面子还真不小呢!”连城璧幽幽地说。

    与沈镜的相遇真的只是意外,但我解释给连城璧听,她也不一定相信。无巧不成书,但太巧的事,就近乎于欲盖弥彰的虚假戏剧了。

    “连京城燕家都对济南城如此重视,我真的不知该说什么好了——看起来,我们的脚步还得加快才行。外界一直都在传说,京城燕家已经获得了传说中的‘风月宝鉴’。普天之下,也许只有风月宝鉴才配用降龙之木制成的盒子来装。夏先生,如果沈镜给你看的就是风月宝鉴的话,这一趟,江湖局势就更乱了。”

    连城璧忧心忡忡,看来沈镜的出现,也让她措手不及。

    本来,秦王会将行宫建在济南城西南的长清区,主要考虑的是远离城中心,同时远离江湖势力斗争的焦点。有了足够的距离,行事之时,会比较方便,也有足够的缓冲时间,可以做出一些准确的决定。可惜,秦王会的如意算盘因赵王会、京城燕家沈镜的出现而落空了。这里是秦王会的巢穴,但敌人的势力已经轻骑突进,侵入了巢穴核心,而且能够从容进退,没有丝毫阻碍。

    我知道“风月宝鉴”,也知道,江湖大佬和白道大人物都对这件宝贝垂涎欲滴。

    简单说,风月宝鉴就像是童话故事《白雪公主》里的魔镜,只要对它诉求,它就必有回响。所以,它第一次出现时,是在一次全国性的选美活动中,距今已经有四五十年之久。当时,风月宝鉴归一位大人物所有,他为了给自己的独生儿子选媳妇,遂使用了风月宝鉴,将所有华裔群体内的美女一一挑选出来,送往京城,供那大人物和全家上下遴选。

    我出生时,那些香艳缠绵、惊心动魄的京城故事已经成了历史,而风月宝鉴的故事则在坊间一直流传,成了老百姓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有了那样一个“魔镜”,天下任何一个美貌女子都逃避不开大人物的圈圈点点,而且非常直观,可以从镜中看清女孩子的五官长相。比起古代的皇帝选美来,已经先进了几百倍,更不会因画工因贿赂不够而错画了美人。

    那大人物是枪林弹雨中一路杀出来的真将军,这风月宝鉴自然也是某次战役的战利品,非家传,也非商购。

    将军失势之后,据说他将风月宝鉴进贡给了另外一位当权派。可惜的是,那当权派天生不喜欢女人,遂将风月宝鉴束之高阁。

    “可是,镜中只有一个男人的头像。再模糊,男女有别,我是不会认错的。”我提醒连城璧。

    “只有这一种可能,再也没有别的答案了。”连城璧说。

    我对她的话不敢苟同,以沈镜的身份,如果只为“找女人”的问题,他肯定不会大老远跑到济南来。

    作为男人,四十岁的不惑之年往前,对女人自然是大感兴趣的,而且是贪得无厌,越多越好,恨不能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探遍长安花。四十岁之后,正因“不惑”,才看清了自我,也深刻了解了男女之间的事,不再纠结于*,更不再欣赏“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戏码。

    这个时段的男人,只为权力折腰。

    小官渴望成为大官,大官渴望成为总统,总统渴望成为世界主宰……如此循环,永无尽头。

    如此一来,风月宝鉴对于沈镜而言是毫无用处的。

    “我们回去。”连城璧说。

    “我要见言佛海。”我说。

    只要他还活着,我就得见他。一旦他死了,镜室那边的事就更要乱成一锅粥了。

    连城璧有些走神,等我重复了第二遍,她才回答:“好吧,其实我也很想见他。知道吗?既然这地方暴露,再待下去,就会有大危险。我们在济南城内本来有十几处安全屋,但现在已经被敌人连根拔起,都无法使用了。火烧云的死,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她提及火烧云时,眼神非常复杂,大有兔死狐悲之感。

    我们离开咖啡馆,默默地往回走。

    之前遇到的那群男女站在一条水渠边,捡石子打水漂仍旧嘻嘻哈哈的,快乐无比。

    “夏先生,我一直在想,希望我们之间能稳定合作,以利益共享的方式,共同面对现在的困境。”连城璧若有所思地说。

    我点了点头,实在无可回应。

    在这场以济南城为中心的江湖斗争中,我一直都不想“获利”,而是以一种悲天悯人、济世救人的指导思想存在。

    正如范文正公在《岳阳楼记》中写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可惜,亦是范老夫子所哀叹的——“微斯人,吾谁与归?”

    “夏先生,你能不能联系到沈镜?”她问。

    我很自然地摇头:“没有,他来去匆匆,独狼一样。”

    “联络他,就是现在。”连城璧盯着我,不近人情地苦苦相逼。

    我再次摇头:“你误会了,我说的都是实话,没有故意隐瞒之处。沈镜送雪雁蓑衣给我,是故意示好,并不代表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有多亲密。我没有他任何一种联络方式,怎么联系?更何况,沈镜代表的是京城燕家,背后有大人物支撑,行事有自己的进退步调,不是你我所能操控的。”

    连城璧代表的是秦王会,但这并不表示,京城燕家就要买她的账,给她几分面子。

    “夏先生,你是一个关键核心点。我相信,只要你发出信号,沈镜就会上门。”连城璧说。

    她转回头去,远眺黛色的群山。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一个人或者一个帮派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就会被时代抛弃。如果不是你的出现,我真的还以为秦王会的安全屋足够安全呢。你看那远山,表面平静,林色如画,但它背后掩藏的,却是无限杀机。我仿佛看到,赵王会的杀手们已经如蛆附骨般追踪而至。这时候,或者战,或者和,必须做出一个决断。夏先生,这一劫,唯有你能帮我。”她无限感伤地说。

    “噢……”那群年轻人围绕着一个钓鱼的人起哄,雀跃不止,声震四野。

    “走吧,回去说。”连城璧皱眉。

    对于一个有心事的人来说,噪声的确令人厌恶。

    我陪着她向东走,很快就接近了那群年轻人。

    两下里相距十几步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了不适。

    那种感觉,就像一个游客经过囚禁毒蛇猛兽的笼子时一样,察觉到危险就在身边。虽然隔着坚固的铁笼,仍然不免要遭到戕害。

    前面,水渠边的道路有五米宽,北面是钓鱼者和那群年轻人以及高差大概五米的水渠,南面则是一片半干的荷塘。

    我和连城璧走过去,必定是沿着南侧,与年轻人们擦肩而过。

    “九人,记得之前遇到他们时,应该不止九人,至少在十二人以上。”这是我的初步判断。

    道路如此狭窄,双方近距离接触,似乎并非好事。

    “连小姐,小心。”我很自然地扶了扶连城璧的手臂,在她手背上轻轻一点,然后向年轻人们一瞥。

    “是啊,路不平,的确是要小心。”她会意,微微点头。

    “在这种山清水秀的地方,最后不要弄出流血受伤的暴力事件来,对吗?”我问。

    如果年轻人们有歹意,只怕瞬间就要伤在连城璧手上,把培训中心变成生死场。

    我不想闹出大动静来,事情已经够麻烦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对方不死缠烂打,大家相安无事也好。

    “这片山林够大,埋个几百人也不是问题。”连城璧冷笑起来,“反正,我追出咖啡馆的时候,已经——”

    在山顶咖啡馆,当她疲倦返回时,我能猜到,她曾经过了一场血腥残酷的追逐战。战斗一旦展开,那些秦王会的敌人就不可能全身而退。

    看到那些拥挤在一起的年轻人,我就想到了济南城的西门桥。

    通常情况下,小偷正是采取这样一种哗众取宠的方式,吸引过路人的注意力,然后趁乱下手。所以,我每次看到很多人聚在一起,都下意识地提高警惕,以免着了道。

    小心能行万年船——这条真理,在济南城的任何地方都适用。

    唯一值得安心的是,此刻我们身上并没有特别重要的东西,不值得对方拼命。

    “火烧云是个好人。”连城璧再次开口,“在秦王会,她是唯一一个能跟我谈得来的人。我少不经事的时候,她曾教给我很多,等于是我人生的导师之一。以她的身手,原本不必在济南城殒命,但她的心太乱了。心一乱,就给人可乘之机,变得毫无章法。”

    我对火烧云的印象也很不错,但从明湖居到回民小区剪子巷,只是短短的几个小时,大家并没有深谈。

    临阵心乱,兵家大忌。

    “为何心乱?”我问。

    “因为……文牡丹另有所爱,他们之间出现了婚姻危局。”连城璧回答。

    这句话一下子解开了我心头的一个疑惑,因为火烧云死后,文牡丹根本没有流露出哀伤之色,反而一脸轻松。

    “真的是个令人伤感的故事。”我不禁感叹。

    婚姻、爱情、家庭是江湖人同样面对的事,因为这是人类社会的通病,任何一个家庭都不能避免。

    “最悲剧的是,直到死,火烧云也不知道文牡丹爱上了谁,而文牡丹也始终不承认自己的出轨。单单是这一点,火烧云就死不瞑目。夏先生,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两个都是很好的人,却不能在婚姻这条船上善始善终,反而走向了完全相悖的极端。秦王会上下都知道,文牡丹为了组织出生入死,立下赫赫战功,但却从不争名争利,是个绝对的洒脱不羁的好男人。他若是能回心转意,也许火烧云就不会死了。就在赶来济南城之前,火烧云就曾私下里对我说,济南城风景秀丽,能埋骨此处,也是一种造化……夏先生,你看,爱情之中,受伤的总是女人,尤其是越投入、越付出的,就会受伤越重,越不能自拔……”连城璧的声音越来越沉重。

    火烧云已死,她的故事也已经完结,但她的经历却会给认识她的人一些感悟。

    “别难过了,飞蛾扑火,谁知道飞蛾的梦想呢?也许焚身如火、投身一炬就是飞蛾终极的梦想呢?作为外人,实在无法评价更多。”我说。

    我们的的确确是外人,不但是文牡丹、火烧云感情之外的“外人”,而且对于这个世界、对于人生理想来说,我们还年轻,根本没有太多发言权,一切都在探寻摸索之中。

    连城璧长叹:“经你一说,我似乎明白一些了。实在……火烧云对我而言,是一个很重要的人,所以她的死,对我打击极大。一语成谶,大概她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

    最终把文牡丹送到蓝石大溪地别墅的是火烧云,她自己身负重伤,却顾不上自救,只是要我和韩夫人救文牡丹。

    所以,直到死,她应该仍旧深爱着文牡丹,这份爱比自己的性命更珍贵。

    “你知道吗?貌似重伤的文牡丹,很短时间内就恢复了健康,这一点很难理解。”我提出了自己的疑点。

    人的身体不是机器,遭到重创后,很少有立刻痊愈投入战斗的,除非是机器人。

    “是吗?”连城璧皱眉,“我跟他同车,看不出有受伤的痕迹。这倒是个大问题,我会小心观察,再做处理。”

    在交谈时,我们两个越走越慢,完全忽视了对面的人。

    “噢……”年轻人们又发出一阵爆笑声,其中几名按捺不住,向我们迎面走来。

    我知道,面对小偷时,不能看他们的脸和眼睛,因为他们所有上三路做出的动作,都是掩饰性的虚招,只为吸引目标的注意力。

    要看,就要看他们腰部以下的动作。

    “三个人,刀片党。”我低声说。

    阳光并不刺眼,但三个人在前进时,左手插在裤袋里,右手自然地摆动,就在右手的食指、中指之间,露出一抹淡淡的寒光。

    “单片手术刀,不但偷窃,还想要命。”我再次发声。

    “狗贼找死,怪不得我了吧——”连城璧冷笑一声,大踏步地迎了上去。

第226章 一网打尽赵王会(1)

    培训中心风景秀丽,我和连城璧无意跟任何人起冲突,以免焚琴煮鹤,糟蹋了这里的美景。

    长清区这边的山色很美,是个适合归隐养老之地。目前来看,很多山区还没有被大面积开发使用,虽然称不上是世外桃源,但也能令人陶冶情操,忘掉城市的喧嚣浮躁。

    我低头俯视水渠,水中的确有鱼,锦鲤、草鱼、鲫鱼不时地钻到水面上来吐泡泡。

    如果见到言佛海,我最想做的,就是从他那里拿到进入镜室的路线图,然后返回山大。

    “借枪——”这也是我希望连城璧、韩夫人能给我的最大援助。

    要想了断镜室的事,我需要一支精锐的江湖力量协助。

    连城璧是秦王之下权力最大的人,如果她肯帮忙,我的目标一定能达成。当然,这件事的前提是,秦王会内部不发生内讧,并且赵王会的人马不会撼动秦王会设在长清区的这处安全巢穴。

    前面,连城璧与年轻人们擦肩而过。

    正如我所料的,年轻人手中的刀片像玩魔术一般,在指缝里飞旋起来。作为刀片党,他们的最高境界就是割破衣服和皮包,但绝对不能碰伤目标的皮肤。所以,以旋转的方式使用刀片,是唯一能达到这种目的的独特手法。

    连城璧的出手很重,年轻人的手刚刚有所动作,她就同时扬起了双手,双掌如刀,狠狠地砍在年轻人的颈上。

    这一交手,没有任何嚎叫声飞起,因为她砍中的是对方的颈部发声区。彼处遭到重击,声音全都憋在喉咙里,就像被拗住脖子的大鹅一般。

    三人倒下,连城璧突然加快脚步。

    围观钓鱼的年轻人四下里一散,把连城璧围在当中。

    与此同时,有三个人从我身后的草丛里冒出来。

    我突然发现,自己脚下踩中了两个软绵绵的绳套。绳套瞬间收紧,我被一股从后面来的大力拽倒,跌在草丛里。

    那三人动作极快,冲过来,将一个湿乎乎的麻袋从我头顶套下来。麻袋至少有两米高,从我的头顶一直拖到脚底。然后,外面的人把麻袋上的绳结抽紧,把我紧紧地捆住。

    “成了,走。”有人低声吩咐。

    我被推倒在地,被一根绳子拖曳着,迅速地向南去。

    在整个过程中,我没有挣扎吼叫,因为我知道,跟随刀片党,就能找到杀火烧云的凶手。更重要的,火烧云失窃的照片,也会在这帮人手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希望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而不是自投罗网。

    那种跌跌撞撞的拖拽持续了十分钟之久,我尽量全所示身体,护住头部、脸部和胸口要害,力求保持清醒,以免遭到敌人的重击。

    后来,外面的人停住,把我抬起来。

    从他们的脚步声里,我判断出,抬着我的两人经过了一条很长的踏板,颤颤悠悠地向前走了二十步,然后把我重新放下。紧跟着,游船马达声哒哒哒哒响起来,我也就立刻感觉到了船行水上的轻轻动荡。

    “这家伙挺老实啊,我以为至少得经过一番搏斗呢。刚刚我还准备了两罐防狼喷雾,准备他反抗的时候拿出来用。这下好,什么都没用上。”有人说。

    三个人一起哈哈大笑,笑声极度轻蔑。

    我静静地躺着,无声地在脑海中画着路线图。培训中心一带唯一的水道就是通往长清湖的南北干渠。他们使用这种带马达的游船,路线极有隐蔽性,追兵就算赶到岸边,也只能望水兴叹,追赶不及。

    普通的小偷组织并不擅长绑架,这些刀片党背后,一定有一个头脑灵活、目标明确的人在指挥着。偷走火烧云的照片的第一步,在秦王会腹地出手是第二步。接下来,对方肯定还有更意想不到的计划。所幸,我只要等待,就能看到那指挥者。

    其实,我并不愿意接触这些刀片党,因为这类人的目光非常短浅,大部分都满足于在闹市中割包扒窃,做着池塘中“狗鱼”的猥琐角色。他们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那种人,扒到好东西就大吃大喝,肆意挥霍,根本不管明天和未来,更不想在这个世界上做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当然,社会昌盛、国家强大之类的,就离他们更加遥远了。

    这些人简直称得上是社会的跳蚤,靠着吸别人的血活着,招人怨,招人恨,永远都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纵观历史,济南城的小偷帮派起源于清末民国时期的丐帮。国家动荡之时,丐帮四分五裂,有些人被部队收编,有些人北上京城或者南下浙沪,成为青帮、洪帮的爪牙。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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