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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无双传奇-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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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人看重的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单纯的笑容和无邪的真情是穷人的专利,当一切遇上金钱的时候,什么都会改变。你失败后遭到过冷嘲热讽吧?你失败后遭到白眼吧?你失败后遭到殴打和辱骂吧?那个时候,谁会记得你是他们的英雄?谁会记得你赐于他们的美好生活?将一次不是你的过错归咎在你头上,这一切你都能忘记吗?瑞克王,放弃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吧,放弃那些不值得救赎的人!只有自己!只有自己的利益才是至高无上的!” 

  两人边说边打,然而,瑞克王的刀法已经渐渐凌乱。 

  又一次对拼后,两人都倒地,挣扎着爬了起来。 

  昔日的两个好友驻着武器,两人的眼中都盈满了泪水。 

  “达伦,你说的,我都知道,我都知道的。”瑞克王说道,“但是!你背叛同伴的罪,我依然不会饶恕!” 

  “瑞克王!”达伦再次架过瑞克王扑面而来的一刀,两人重新分开,驻着刀剑大声喘息着。 

  所有的盗贼、骑兵,包括我和表姐都看着这两人,这一刻,是这两人的对决,两种理念的对决,不是所有人能够插手的。 

  于是,这个角落,与周边的厮杀哭喊声不同,俨然成了一个古怪的圈子。 

  “达伦,无论镇民对我如何,只要我还活着,我的理念就不会停止!也许没有人理解我,也许没有人相信我,也许所有人都轻视我!但是,当我看到那些孩子们欢快的笑声,再也没有我们儿时那种穷困和潦倒的样子的时候,我觉得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我不是为了名、也不是为了利!达伦,我和你都是孤儿,你应该明白的。我们被老镇长收养,被镇民们教育成人,我们的一切都是镇子给予的,把所有的一切都还给镇子,那是我心甘情愿的事情。我只希望镇子变成一块乐土,所有人能够不再担心未来的生活,为此,我宁愿独行大漠,忍受千般痛苦。而你、赛拉、莫拉曼……都是我的好兄弟,我最早也是最后的追随者。我一直这么认为的…… 

  “老镇长依然相信我。镇子依然需要我。很多镇民依然鼓励我继续努力下去。这些就够了。” 

  “……瑞克王,我的兄弟,我很庆幸那天没有杀掉你。”达伦双手握剑,说道,“但我不会后悔我选的路。” 

  “达伦……我们之间总有一个要躺下,为了赛拉他们,你必须死。”瑞克王举起了鬼头大刀。 

  两个男子面对面站着,杀气释放开来,感染着我的心。 

  “喝啊!”两声呼喊,两人挥舞着各自的武器作出最后一击。达伦的大剑由下往上,砍向瑞克王的头部,瑞克王不闪不避,鬼头刀直插对方的心脏。 

  血液飙出,我和表姐不由自主惊呼一声,瑞克王的左脸上满是鲜血。 

  “达伦……你这个混蛋。”瑞克王轻轻说道。 

  鬼头大刀穿过了达伦的胸膛,从背后穿出。 

  达伦咧了咧嘴,想说什么,终于还是垂下了脑袋。 

  瑞克王回来的时候,我们看到他的左脸颊到额头有一道深深的伤口,他的左眼已经废了。 

  但是,此时的瑞克王的步伐,却无比的坚定。 

  所有的贼寇都给瑞克王让开了道路,默默地注视着这个男人,向他递上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发自内心的尊敬。 

  就在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来。 

  “你们在做什么?还不快给我杀了他们!”是泰格的声音。 

   
                           

      第五十二章 逝去的英雄,红鞋的舞姬        
  
  
 
第五十二章 逝去的英雄,红鞋的舞姬  
   泰格的声音让所有人都“清醒”了过来,纷纷懒洋洋地拔出兵器,朝我和表姐围过来,而瑞克王那边,居然没有一个敌人去攻击他。 

  我不禁叹息,一样是你们的敌人,这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捏? 

  估计泰格也很是不能理解这一现象,他只是跟身边的那群骑兵做出个“干掉他”的手势,接着,一飙50人左右的人马朝着瑞克王杀了过去。 

  我一声叹息,这个泰格真是不知死活啊!霸王冲发动!朝着面前的骑士撞了过去,顿时人仰马翻,被我生生撞出一条道路来,好在我姑息他们没有朝瑞克王落井下石,只是撞击而没有使用别的枪技。 

  冲出包围后直接朝着泰格杀过去,泰格惊呼出声,想不到我这个人居然强横到这种地步,连忙指挥手下上来攻击我,但因为他刚刚把人派过去攻击瑞克王,身边只剩下四个护卫骑士而已。 

  战场上的这下变化,所有人都始料未及,那50个骑兵刚要冲杀到瑞克王面前,泰格的那一声惊呼让他们回过头来,顿时惊骇万分,哪还顾得上那个半死不活的瑞克王,都调转马头回来救援。 

  我又怎么会给他们这个时间!面前四个骑士两两杀到,两把骑枪朝我的位置插来,我大喝一声,两枪连续击出,居然不分前后似的同时攻到!一枪挥开一杆骑枪,一枪把另一杆枪压下借着身子拔高,那两名骑士吃惊地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开口说话了——喉咙不知何时已经被我的枪尖划破!秒杀! 

  身体刚刚落地,两把弯刀超我脸上砍了过来,我一个后仰,弯刀的刀尖几乎是贴着我的脸滑过,脸上一阵冰凉,也不知被刀气划破了没有,一名骑兵大喝一声,指挥战马向我踩过来,我的身体几乎快摔倒地上的时候,一手将枪柄往地上一插,一手掏出了“冰霜之刃”——买自大雪山大胡子铁匠的紫色装备匕首,身子就地一滚,滚到那匹想踩我的战马肚子下面,战马顿时踩空,我匕首连着三刀插向马肚子——丫的敢踩我,连你一起杀! 

  三刀中一刀发挥了冰冻效果,整匹战马连骑士一起冻住!收起匕首,握住长枪,脚下火焰腿技发动,朝着上方就是一顿连环腿!一声爆炸般的声响,冰冻的战马和骑士尚未来得及解冻就被我踢成了冰块! 

  旁边一个骑士简直心惊胆战,但是他已经来不及撤退了!随着碎冰块激射,一杆枪影朝他笔直轰过来,他只来地及把马刀横在胸口!我那一枪却是附加了枪术五连击——第二击断刃,第四击击破护心镜,第五击轰碎他的心脏! 

  从我攻击第一个敌人到干掉最后一个,时间仅仅过去了10秒钟,在我面前再也没有任何障碍,最近的一个敌人在我20步开外!而最近的一个骑兵刚刚调转马头跑了十来步而已! 

  “泰格!给我死!!”我暴起一枪,今时今日就是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我是神挡杀神,魔挡诛魔! 

  那泰格面色如土,却是不闪不避,从旁边拿出一块盾牌来! 

  盾牌?!有用么?我正要下击,却发现那块盾牌发出奇怪的光线! 

  “不要看那块盾牌!”瑞克王的惊叫声传来,“美杜沙之盾!” 

  我立刻闭上眼睛,手上长枪凭着感觉刺出!“铛”的一声撞击,我的长枪轰在对方的盾牌上,泰格连人带马后退数步! 

  “哈哈哈!没错,就是上古神器——美杜沙的盾牌!今天我要你们统统死在这里!”泰格狂笑道。 

  我闭着眼睛一声冷哼:“有张破盾牌就以为能赢过我?!天真!”身体再次暴起!看也不看朝着泰格出声的方向刺杀过去,泰格连忙举盾挡在面前。又是一下撞击!但这次,我使用上五连击,你又如何?! 

  连着五次撞击,美杜沙之盾不愧是神器,居然全数接了下来!我咬牙,再上!这次用上霸王冲,叠加上暴雨梨花枪! 

  攻击大半依然是被美杜沙之盾挡了过去,但是我的目的就快达到了!空中返身再一枪自上而下轰过去,泰格习惯性地又用美杜沙之盾去挡!只听一声马嘶,泰格胯下的战马经不住我连续几番的狂暴攻势,终于折断了双腿! 

  泰格骂了一句,几乎被甩下马来,手中的盾牌再也举不好,我睁开眼睛,朝着惊骇欲死的泰格第四次攻去!泰格刚想举起盾牌,被我一枪扫过去,盾牌被远远扫飞,接着双手持枪一个刺突,枪尖终于刺入了泰格的心脏部位! 

  泰格狰狞地看着我,我嘴角一扬,拔出枪尖一个横扫,泰格的首级远远飞了出去! 

  战场上顿时安静了下来,随着泰格的躯体倒下,绿洲上的杀戮也停止了。 

  表姐开心地去拾回了美杜沙的盾牌,那个盾牌可大可小,可以配挂在护壁上面,很是实用。她也很喜欢上面古朴的花纹,就二话不说占为己有了。 

  一部分的巴撒克成员选择跟随瑞克王,他们早已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生活,而瑞克王感动了他们。大漠的男儿就是如此简单,一个简单的理由就值得他们一生的追随。 

  大部分的成员都被几个盗贼头子收拢了,接着,整个巴撒克四分五裂,再也不复当初的荣光。整个绿洲再也不是任何一个盗贼团的私有物,而他们更要担心来自教廷的追杀,从此过上亡命天涯的日子。 

  瑞克王在我杀掉了泰格后就昏迷了过去,他的体力早已到达极限。但不知道他醒来以后,知道自己居然变成了一个150人的“盗贼团”的盗贼头子,心里会作何感想。 

  残存的几个商队的人总算捡回一条命,但在那样规模的屠杀后,活下来的人只有十之一二。而这些人则带着他们的货物离开了这个伤心地。巴撒克盗贼团的物品在几个盗贼头子的哄抢下被瓜分个干干净净,只有我们这块地方,那些盗贼团的家伙们不敢靠近。在那些“改邪归正”的瑞克王的“小弟们”的努力收拢下,无主的货物和巴撒克的财物都被聚集了起来。我却也没有想到,这个规模居然会如此庞大。估计瑞克王醒过来看到后会吓一跳吧,我和表姐坏笑着说道。 

  指挥着“小弟们”掩埋尸体,清理货物,并且照看昏迷,而且发烧中的瑞克王,不知不觉,现实中两天过去了。 

  瑞克王终于没有醒来。 

  他的伤势已经非常重了,背后那道大口子更是让他失血过多。在没有医疗设备的这里,仅仅凭着草药,只能防止伤口不被感染而已。 

  他为他的兄弟们报了仇,却再也无法完成他的梦想。 

  瑞克王的死讯传来的时候,不少人都迷茫了,那些男子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追随者,但是这个追随者已经无法带领他们走下去了。我找来那些男子,将瑞克王的故事告诉他们,将他未完成的理想和曾经为之付出的一切都告诉他们。 

  这群刀口舔血的男人们哭了。无声的哭泣,一种压抑的悲伤的情绪笼罩了整个营地。一个大胡子的男人吼了一声:“老子半生戎马,从没有服过一个人!从今天开始,老子生平只服瑞克王老大一人!” 

  戳臂出血,对天发誓,落下大漠男儿一生的誓言。 

  那一百五十人一同对天发誓,于是,一个名为“瑞克王佣兵团”的组织在这里建成了。 

  以瑞克王的名字命名的这个佣兵团,很快在这片大漠上打下了自己的名声,任何一个商旅团雇佣他们做保镖后,都可以得到尽心尽责的护卫,短短3年时间,瑞克王佣兵团在大漠中的名声之隆,一时无俩。规模扩大到了10000人,每次雇佣的价格被雇主争相抬到了惊人的高价,佣兵团成为西方最著名的佣兵团之一,手下的玩家占据了七成。 

  但是,这个佣兵团,永远有一个150人的团队,来往于各大商城和某个小镇之间,默默地履行着某个男子的理想。 

                                    当我们来到潘尼洛的时候,已经是瑞克王死后的第十天了。瑞克王的尸体被送回了边缘小镇,我们不知道那些镇民会如何看待瑞克王的死,但那已经不是我们该考虑的事情了。 

  潘尼洛作为黄金乡边缘的一个城市,自然有它独特的魅力,特殊的城市气息让我们有种来到了古时候的西域的感觉。奇怪装束的人们在城市的街道上络绎不绝,都用好奇的眼神看着“奇怪装束”的我和表姐。 

  表姐拉着我的手,游走于小摊小贩之间,和那些发色迥异的异乡人讨价还价。一个游行的队伍路过大街,跳着奇特而充满韵律的舞蹈,路上很多玩家也加入了这个队伍,表姐跃跃欲试地拉着我进去。 

  我向来对跳舞这种事情避尔远之的,只觉得那古怪的扭动身体的节奏让我浑身不自在。表姐倒是不一会就跳地像模像样,让我不禁为之汗颜。 

  随着身边的人们的呼喊和有节奏的击掌声,不知不觉地我也投入了这种欢快的气氛中。表姐不知从哪里搞来了一身连衣裙穿上,再穿上高根红舞鞋,顿时变成了一个美丽的舞姬,她提着连衣裙在我面前展示着她活泼的舞步,周围的一些玩家开始冲我吹口哨。 

  没办法啊,配合着表姐跳了起来,欢快的气氛一直持续到了晚上。 

  潘尼洛的人们告诉我们,他们的狂欢是为了迎接那基节的到来,我虽然不知道那基节是什么东西,但表姐似乎对所有的节日都来者不拒。到了晚上,游行的队伍进一步壮大,喧闹的鼓乐声和欢笑声充满了整个潘尼洛。 

  我虽然在玛尔塔小镇也见识过篝火狂欢夜,但是和潘尼洛的那基节比起来,还真不是一个规模啊。当夜的潘尼洛属于笑声和舞蹈,没有打打杀杀,没有争抢偷盗,每个人,无论职业、种族、阵营、团队,都投入到了这次狂欢节里面。舞蹈的队伍排成了长龙,孩子们跟着舞者们跑着,跳着,街头的艺人、弹竖琴的吟游诗人,滑稽的小丑……还有,由镇民选出的最好的舞者——“国王”和“王后”。“国王”和“王后”处于游行队伍的中央,孩子们朝他们撒着花瓣,人们给他们鼓掌,这天夜里,他们就是当之无愧的众人的英雄。 

  唯一遗憾的一点是“国王”和“王后”不是我和表姐,为此表姐埋怨我的舞步太僵硬——当然,那是第二天的事情了,这一天,我们只是痛痛快快地玩闹着,笑着。 

  “葡萄酒!”表姐拉着我的手来到街头的露天酒摊,大口喝着木桶里倒出的葡萄酒,最后“哈~~爽!”一声,好大一杯葡萄酒被一口气灌下,赢得了四周人的掌声。表姐开心地给他们行淑女礼,又自豪地朝我笑着。我无奈地捏了捏她的鼻子,朝老板笑了笑,付账。 

  老板笑着拒绝收我的钱:“今天是快乐的日子,不要钱来买酒,酒会变酸的。” 

  “就是就是……呵呵,你好笨哦~”表姐昵声说道,引来一片笑声。 

  从表姐换上那身连衣裙和红舞鞋以后,她就没有换下来过,兴奋的她仿佛变了个人似的,还为我找了一身当地的男子服装,说要和气氛吻合。我也由得她去……话说回来,表姐穿的这身打扮还是非常好看的,显得很有女人味(这句话也不能让她知道)。 

  “来,喝一杯吧!”老板给我倒了一大杯酒,表姐看得双眼放光,楚楚可怜地看着我,我心一软,把酒杯给她,她脖子一仰又全部灌了下去。 

  四周的人开始吹口哨~ 

  “呼~哈~,谢谢老板,你的酒很好喝呢!” 

  “能让您赞赏是我的荣幸,我的公主殿下!”老板幽默地说了一句。 

  表姐开心地笑着,拉着我的衣服说道:“走啦走啦,我们去跳舞!” 

  我心中哀叹一声:“我还没喝咧~~我的葡萄酒啊……”被拖走了…… 

   
                           

      第五十三章 七神器,那基节        
  
  
 
第五十三章 七神器,那基节  
   第二天就是那基节,一早起来,已经看不到街上那种狂欢的气氛,相反,节日的气氛却有些凝重。 

  从旅馆下来,旅馆的老板是一个光头猛男,我的第一印象是那些外国的拳击手。但是这么一个猛男居然是旅馆的老板,让我很不可思议。然而,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我们昨天一直以为是他的女儿的一个金发小美女,居然是他的妻子!!当我和表姐看到大灰狼和小绵羊接吻的一幕的时候,两人同时被美杜沙石化了…… 

  据光头老板的介绍,那基节是庆祝英雄归来的节日。传说第一次神魔大战中,人类站在神属联盟的一方对抗魔族大军,但是魔族的力量强大,一直将人类逼迫到了圣神山的周围。这个时候,人类中有七个人决定前往洛桑城,刺杀魔王座下的大将凯恩,扭转战局。 

  当时魔王的正规军团和神族在萨德平原作战,而侵攻人类方面的总大将就是凯恩。七个战士历经千辛万苦,完成了任务,但是七人中的六人却永远留在了洛桑城内,没有回来。 

  活着的英雄回来了,他带领人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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