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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性感是一门哲学-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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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那位初到中国两年,便纠缠在两起官司中的李文;我是在美国纽约出生,在台北、旧金山长大的美籍华裔李文;我是不满足于美国的平静生活,致力于中国英语教育、道德教育事业的博士李文;我是写过《我和李敖一起骂》的李文;我是李敖的长女李文。    
    如果说,二○○二年底我初到中国大陆时是悄悄而来的话,是标注着“李敖之女”的label(标签)的话,那么,两年过去后,李文的名字也渐渐被国人知晓……一些著名的报刊杂志,也开始刊登李文的大幅照片和专访……李文“一不小心”竟成了“celebrity(名人)”,成了传媒竞相采访的“名人”。当名人不算坏事,只是这名人的称谓总与诉讼连在一起,尽管这两起官司均已胜诉,但仍让我感到了一种  pity(悲哀)。    
    北京的秋天是美的,是那种不带肃杀与冷峻的美。眺望着远处一坡的红叶,一碧的秋水,我竟在这深秋的季节感到一袭温馨,嗅到了一缕芬芳。是啊,这片土地曾孕育过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北京曾目睹过六朝江山的兴替,这里有着谁也无法比肩的深厚文化底蕴,在这里开始我未来的人生企划是幸运的,是该为之击节欣然的。这一刻,我释怀了。为了买汽车、住宅服务,我曾屡次投诉侵犯我权利的个人与集体,人们说这是我张扬个性使然,是我沿袭父亲的衣钵,是我经历坎坷人生后的自我保护效应,等等。为此,我曾骇然,骇然过后,我的心境豁然开朗了……我对自己说:只要在这些过程中,唤起了人们维护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热情与关注,警醒与反思,足矣。    
    窗外的晚霞染红了半个天空,杯中的英国奶茶飘荡出阵阵清香,凝思冥想中,我陡生了写书的念头。为什么我备感意外与不解的问题,在别人看来都那么自然正常呢?为什么我义愤填膺的问题,别人都能逆来顺受呢?这一刻,我心如明镜,如梦方醒。我的成长历程、教育背景,我的文化理念决定了我会“水土不服”,我对社会元素——人(男人和女人)的认知不同,决定了我会另有异议,我应该记录下我的看法与观点,我的所思所想。    
    我父亲曾戏称我是“冰河期的幸存者”,我愿意将此想成这是父亲在赞扬我顽强的生命力与智慧。父亲在我心中是个伟大、慈祥的父亲,他的文字震撼过整个华人世界,我也愿意像父亲那样,用文字的形式刻录下我的思想轨迹与智慧火花。


前言我眼中的父亲李敖

    李敖,在华人世界是个响遏行云的名字,每当人们言及李敖,从不吝啬美言。    
    人们常以“文坛巨擘”之谓来赞颂父亲的浩荡文采。他饱读诗文,过目不忘,华夏文化熟烂于胸,著述立言三千万余,字如珠玑,光华四射。尤其是他辛辣的笔风独步文坛,一骑绝尘。    
    人们也常以“李大侠”之谓来褒扬父亲的高风亮节。他从不俯仰权贵,面对强权与不公,他刀笔为戟,直刺国民党、李登辉、陈水扁等威权弊政,宛如江湖“杀富济贫”的侠客。他对弱势群体又有一腔悲悯博爱之情,捐万贯家资济助贫困,其胸襟气度又恰似旷放仁心的善者。“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可谓父亲的人生宣言。    
    人们当然也最爱父亲的率真、坦荡的真性情。他素无矫饰,心口如一,他的心境就似那婴儿澄澈的明眸一样,一眼望穿,纯洁无垢,纵是面对爱情、亲情、女人等敏感问题,也一如君子坦荡荡,无一遮掩。    
    我知道用多少语言也形容不出父亲钻石般迸射光华的千面风采。但在我的心中,父亲只是一位纯粹的父亲,一位懂得呵护儿女成长、惦念儿女安危的普通父亲。父亲坐牢的磨难夺去了我在父亲膝下承欢的机会,但他在牢中为我写下的厚厚的信笺就是他浩瀚父爱的写照。    
    我愿意用“才情”来描绘我挚爱的父亲,“才情”又怎能言尽我心中这位伟大的父亲!他的智慧、他的品格、他的风骨、他的胸怀,都是我一生的追习,是我传承与光大的目标。


前言我为什么要写书

    很多我的朋友、国外的朋友、出国呆很久的朋友,他们本身从不看大陆的任何电视和报纸,因为他们找借口说大陆的传媒过于粗鲁和政治化。虽然我李文不是个文学家,但我是一个教育者,英文教育是我的专长。我希望用我的思想,我的格调来写这样的一本书,希望能提升内地人看书买书的信心。也许我的书写的不好,但我的思考可以给国人另外的一个思维寄托,构筑更人文的思想格局。    
    如今市面上太多的书缺少风格、缺少格调,整本满篇都是一些婆婆妈妈的闲杂事,这说明大陆人的思维还过于狭窄。他们提出的问题都是很 shallow 的。很多内地人的思想很 shallow,我希望能渐渐拓展他们的思想定式。我希望我能写出更多的有利于国人思考的文章。


前言我与父亲眼中的男人、女人

    男人与女人是人类的生理分属,也是社会组成的生理群族,千人千面的男人与女人,构成的正是姿采纷呈的绚烂世相。故之,我谈男人与女人,实质上就是在为世相注释。    
    德国先哲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这样看待男人与女人:“上帝创造了亚当这个万灵之主,结果全让夏娃给搅了。”而英国大师奥古斯丁(Augustine)则这样品读女人:“女人将人类引向毁灭,又使人类获得再生。”我不是要重温哲匠宗师们的深邃雅论,也不想诌议人们惯常思维中的惯常定论,只是想用我一个有四十年人生经历的女性目光、用我父亲李敖特立独行的思维方式,来表述我品读人生与社会的心得感悟。同时,我将请父亲与我同行。    
    父亲应该是最有资格来展开男人与女人这个话题的。这不仅因为父亲目光睿智而见解精辟,也不仅因为父亲言语犀利而直捣窠臼,更不仅因为父亲阅人无数而老辣达观,还因为父亲是男性。在父亲洋洋洒洒的广瀚著述中,他从男性的视角,对男人与女人这个问题,有过无数处颠覆旧论的精彩宣言,引发过“一石溅起千层浪”的社会讨论,特别是他敢于把自己对女性的真情感悟直白、率真地道出。所以,我决定邀父亲一同谈世相、谈男女、谈性感、谈情调……    
    性感非卖弄风骚,而是高贵加神秘的混合。性感是艺术、是哲学,是一门课,是一门女人一生都要选修的“必修课”……性感的内里需要一些想象,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性感其实是精神上的美感加上感情上的喜悦。中国人缺少想象力,缺少浪漫,中国人只会单刀直入,思想不够优雅,行为不够优雅……    
    情调有天然和营造出来的两种。情调是一种浪漫,是一种气质……比如坐在多瑙河畔的草坪,听肖邦(Fryderyk Franciszek Chopin)的《玛祖卡风格回旋曲》,或者到布拉格看一场小仲马(Alexandre Dumas)的歌剧《茶花女》,或者立在西班牙巴塞罗那的街口,看迎面走来了的那位英俊的拉丁裔绅士向你微笑的“哦啦”……这样的场景在中国内地是几乎找不到的。所谓的情调是要先从人的艺术、人文教育做起。没有这种文化知识的基础培养,怎可轻言情调?欧洲人重情调,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浪漫的艺术教育和人文教育。而中国的父母只知道教导自己的儿女怎样讨生活,怎样赚钱……浪漫离中国人很远、很远……其实,浪漫是一种生命态度、浪漫是一种自我修养、浪漫是一种生活格调……教育中国人如何浪漫地行走在人生之途,还需要我们大家的努力。为此,在中国加强孩子们的人文教育是当务之急。    
    一位是在西方生活了三十年的女性,一位是在东方奋斗了近七十年的男性,一个是女儿,一个是父亲,向背而坐,秉烛夜谈,这样的景观不是很有趣吗?这其间或许能映衬出我们父女二人不同的智慧光彩,或许能折射出我们二人对社会认知的不同与分歧,但相同的是对美与善的向往,是对理想目标不懈的追求。    
    夜幕降临了,桌上的那杯英国奶茶也冷了,但窗外七彩的霓虹灯亮起来了,特别是火红的那一盏,看上去格外妖娆妩媚。我非常喜欢红色,衣饰中红色也最多。红色热烈而昂扬,常让我心头热浪翻腾。也许这是我不屈不挠、热爱生命色彩的诠释吧。


第一部分第1节 高跟鞋的哲学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在十八世纪时,法国皇宫中的女人脚下皆高出三寸。这种高跟鞋从法国传到美国,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开始风行至今。高跟鞋的鞋跟:尖、钝、宽、窄不时有变,但高跟鞋的地位一直未改。    
    其实,在审美上,高跟鞋所蕴涵的内容则更为深远与丰富。高跟鞋在女人心目中成了一个完美的隐喻。漂亮得甚至看不出磨损与折痕的外表,穿上它时微妙的痛感,走起路来骄傲的节奏,这些是女人生活体验里的一个细节,更是女人向生活回馈美丽的过程。    
    高跟鞋除了增加高度,更重要的因素是可以增进诱惑。高跟鞋使女人步幅减小,因为重心后移,腿部就相应挺直,并造成臀部收缩、胸部前挺,袅娜的韵致应运而生。长期穿着高跟鞋,女人的小腿会逐渐变细,大腿的脂肪在长期的紧张中会转变成富有弹性的肌肉,至于腰肢,则向着性感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国外研究者们的成果。至于高跟鞋的副作用,有人指出,鞋跟与地面的硬接触,造成了脑震动,会引起女性智力的迟钝。这种杞人忧“鞋”的想法当然是毫无根据的,至今我们没有发现美丽的女性因在扶摇直上的鞋跟上摇摆人生而成了弱智的,她们反而更上层楼了。    
    高跟鞋对于女人的重要性在于:一个不修边幅的女人可能会穿旅游鞋、拖鞋,但穿高跟鞋的女人绝对精神。高跟鞋和丝袜使得美丽经历了本质的转换,穿高跟鞋对女人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在脸上抹脂粉,以前需要从头做起的事现在从脚做起,意义是极其重大的。    
    高跟鞋对于美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一个人要做什么光靠大脑想是不行的,得有行动。最好的强制措施就是发明一种东西,能让你自觉自愿地使用它,既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自己也觉得满意。高跟鞋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它的发明基本上是男权社会的一个阴谋,除了使女人看上去更性感以外,它实际没有任何实用价值,而且使女人穿上它后不能跑,不能快步走,不能做保持平衡以外的一切事。这和中国以前的裹小脚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区别只在于东西方审美观的不同,也许多少还比裹小脚体现出一些人道。    
    人类需要有固有的道德束缚,但几乎人类的每一项发明都存在使道德滑坡的危险,其实道德这个观念是对人类天性的一种强制性的压抑,现代社会的时尚不过就是用看起来比较人道和科学的方式来释放原始的天性,越是现代化越是如此,比如说高跟鞋。    
    爱惜别人的优点是能够增加全社会的快乐的。女人都喜欢别人说自己漂亮,如果这个女人实在不漂亮,你也可以夸奖一下她的衣服、鞋子漂亮。这不失为一种权宜双方的万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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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代中国妇女运动史上,有两个重要的实际推动者:一个是冯玉祥,他对河南女人小脚的解放,用心最苦;另一个是朱家骅,他对广东女人乳房的解放,功劳最大。朱家骅在民国十六年做广东省民政厅长,大力提倡“天乳运动”,惹得守旧的老广们大骂“丢你老妈唉”,埋怨这个“外江老”败坏广东地方的名教。但是朱家骅不管,还是要提倡,因为他深切了解束胸对国民健康的不良影响,他知道女人乳房的自由,是现代中国人所必须争取的自由之一。    
    ⊙李敖•;《上下古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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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李敖在年轻的时候也曾身着“复古”之长衫,端坐在满是西装革履的大学课堂里扮“酷”。假如时光倒流百年,这个“复古”的老爸会让我的美足也缠裹成三寸金莲吗?假如我真成了“小脚女人”,我那几百双美丽的鞋子岂不是……幸亏老爸并非真“复古”,而是一位反对复古的斗士。


第一部分第2节 犹疑的脂粉

        
    脂粉以及其他的化妆品,作为女性和部分男性提升自己美丽基数的物质,社会早已习以为常,但这些物品在两性接触中除了增加诱惑力外,还有一个作用,却一直为不少人忽略。    
    女性在某个时间区域内,尤其是与男性接触的初期,一直被化妆品困扰着。这些或天然、或化学的制品,在提高自己吸引力方面,正逐渐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效力,已经让对方欲火中烧,难以自持;另一方面,脂粉却像一层特殊的镀膜玻璃,使对方难以窥视到脂粉底层的真实表情。而隐身于这层甲胄背后的女性,就必须支付美丽倍增之后的代价。这就是说,个中的“误读”是必然存在的。    
    她们的细微传情,在某个乖张的面部抖动姿态下,本可以顺利传达的意思,但现在就有些吃力了;她在一双火热的嘴唇进攻下东躲西藏,甚至因激动而休克,其实是为了阻止对方的爱火在面部烙下物理性痕迹;进而害怕激动,因为泪水会留下冲刷的河床,使底部的粉刺或者雀斑曝光于无形……应该说明,处于两性接触初期,女性以浓丽的粉饰面目出现,就意味着一种挑逗男人激情,但是又拒绝他们亲热的态度。    
    女人在对面庞精益求精的工作中,很容易操之过急——忽视了对颈部、胸部的配套着色处理,往往使之与面庞形成明显的色差,这个细节又偏偏容易被男人们看得一清二楚,结果成就了“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幽默。    
    化妆是对别人的一种尊敬,但在公众场所有太多的小动作就不太雅观了,那些打理妆容的动作还是留到私人空间去完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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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的到来,会把许多古典的浪漫气质给消灭掉了,这是现代人的悲哀。    
    ⊙李敖•;《中国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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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化妆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第一部分第3节 蜂腰摇曳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不少爱好时尚的人们又热衷起旗袍来,尤其是香港影星张曼玉主演的影片《花样年华》,片中展示了二十多套新款旗袍,艳惊四座,在北京等地一度掀起了“曼玉旗袍热”。甚至有不少女顾客拿张曼玉剧照去服装店订做旗袍,要求做一条“与这个一模一样的”。    
    旗袍使蜂腰得到了极大的突出。腰,如蜂般的腰。是女人之枢,是摇曳之魂。    
    国外的诱人身材标准 是36、24、35,腰越细越显得身材性感,但要符合比例。    
    “蜂腰”——我相信,只有汉语才能传达出这份超凡的神韵。    
    “腰”在象形文字中,是一个人两手放在腰上的形象,表示腰在人体所处的枢要位置,“要”字也因而派生出“要害”之意,后来为加以区别,添上“月”旁便成了今天的“腰”字。修饰腰的美丽就有了“蜂腰”。据说唐朝还有一个舞蹈叫做“绿腰”,后来也多在诗歌里出现过,仅凭两个字就可传递出,长衫水袖舞,不尽妖娆情。    
    腰虽然是躯干中微小的一段,却灵活得像蛇一般。轻轻一挽、一搂、一点、一推、一按……每一个细小的手语都有精制的回应,或进、或退、或即、或离、或交叉、或旋转……把握了腰就把握了一切,失去了腰就迷失了一切。我们且舞且蹈,似乎其他的东西都不存在,只是手和腰在呢喃。    
    博尔赫斯的迷宫是知识与玄学,而腰是女人的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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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审美标准的演变,“尻肿”式的大屁股、乃至过大的屁股,究竟已经不再流行,希腊爱神塑像中的美女身段,今天看来,总未免嫌其过肥;中国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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