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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中期经济史-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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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向包税人租种小块土地,除缴纳地租外,还得向包税人和官府缴纳 

苛捐杂税,如公差税、保安税、宗教税,等等。各种赋税在18世纪约占农民 

总收成的1/2,乃至3/4。农民在政治上没有任何权利。包税人可任意关押农 

民,甚至鞭笞或处以死刑。因此18世纪的埃及农民实际上还是农奴。 

     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下,农民起义屡遭镇压,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8 

世纪末,肥沃的尼罗河三角洲农田,有近1/3成为荒漠。在灾荒和瘟疫不断 

侵袭下,埃及人口由法蒂玛王朝 (969—1171年)时期的600万锐减到250 

万。 

     ②手工业和商业。1517年,土耳其素丹塞里姆一世征服埃及后,劫走1。8 

万名埃及工匠,使50种行业从此一蹶不振。到17世纪末期,土耳其人在埃 

及的统治已经削弱,实际统治权转到了埃及封建主“马木留克”手中,马木 

留克集团之间经常发生混战,不仅农业遭到破坏,手工业也受到摧残。18世 

纪初的埃及手工业主要是一些棉纺、榨油、制陶等小作坊。作坊设备简陋, 

技术落后,而且受传统的行会束缚。学徒需7年满师,而后升为帮工,帮工 

需在作坊工作3—5年,方能脱离坊主独立开业。开罗当时有手工业者约2。5 

万人,通常按行业聚居一地,于是也出现了一些以行业区分的皮匠街、铜匠 

巷、珠市坊等街坊名称。18世纪中叶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了 

商人的包买活动,一些大城市中出现了集中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商人以货币 

或实物为工资,雇用破产的手工业者或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工头监督下从事 

同种商品的各个工序的生产。据记载,18世纪末埃及较大的制糖厂,生产面 

积达800平方米,内部有搬运、清洗、压榨、熬煮、过滤、糖块成形等明确 

分工。 

     然而,仍处于萌芽状态的少数资本主义手工工场,是无法同这一时期西 

欧工业品竞争的,法国和英国乘奥斯曼帝国衰落之际,先后取得了商业特权, 

如从法国进口的商品,只纳象征性的3%关税,埃及商人从国外进口货反而 

要缴纳10—12%关税。大批廉价工业品充斥埃及市场,埃及工商业再度出现 

萎缩。 

     1798年,拿破仑入侵并占领了埃及。广大农民沦为法国殖民者的佃农, 

商人和手工业者也遭到横暴的搜刮勒索。拿破仑在开罗行政会议后,即向穆 

斯林商人和外国商人要求“贷款”50万里亚尔(埃货币单位,1里亚尔合20 

皮亚斯),同时向亚历山大商人索款30万里亚尔,向赖希德商人索款10万 

里亚尔,向杜姆亚特商人索款15万里亚尔。被勒索的商人换得的是一叠永远 

不能兑现的期票。各行业工匠必须按规定领取执照方能开业,执照纳税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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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亚尔。拿破仑在占领埃及的两个多月内共敛取了400余万法郎,埃及工商 

业遭到了致命打击。 

    ③穆罕默德·阿里的经济改革。法军撤离后,埃及封建统治者马木留克 

重又登台,但他在法军统治期间,势力已经削弱。1804年,开罗军民起义反 

抗马木留克的统治,得到土军主力阿尔巴尼亚军团的支持。马木留克被逐出 

开罗后,开罗政权落入军团头领穆罕默德·阿里手中。1805年阿里被任命为 

奥斯曼帝国埃及省督。为建立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穆罕默德·阿里首先对埃 

及经济进行自上而下的革命。 

    在土地关系和农业方面,政府于1809年6月,宣布所有宗教地产不再享 

有免税权,借以削弱长老的势力。1813年,政府通过丈量土地又没收了许多 

超出规定的宗教地产。1814年,政府下令废除包税制,将全部包税领地收归 

国有。依照伊斯兰教法律,这些土地名义上归国家所有,实际上属穆罕默德·阿 

里个人所有。为巩固自己的地位,阿里将大批土地分封给王室和臣属,其中 

王室领地约50余万费丹 (1费丹合6。3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4,且大 

多数为肥沃良田,并享有免税权。赐给政府官吏的土地(“边缘地”)约20 

万费丹,大多为荒地或半荒地,部分享有免税,部分免税3—7年。赐给各村 

村长的土地(“村长地”)约占各村耕地面积的4%,总面积约15。5万费丹, 

享有免税权,并由农民无偿耕种。赐给贝都因部落酋长的土地(“酋长地”) 

约10万费丹,按土地肥瘠征50%赋税或免税,并由部落成员服徭役耕种。 

此外,还有为照顾原包税人利益的免税地(“乌西叶地”)约10万费丹。王 

室领地和边缘地的受益人大多为阿尔巴尼亚族、契尔克斯族和土耳其族的埃 

及人。村长地、酋长地和乌西叶地受益人则是当地土著居民。以上两部分人 

占有的土地,相当于19世纪初埃及全国耕地的1/2。他们构成了新地主阶级。 

    穆罕默德·阿里将其余一半土地分成小块(每户约3—5费丹)租给农民 

耕种,向农民征收赋税合一的土地税,按照规定份地不得转让、抵押和租赁。 

阿里的土地改革并没有改变封建土地关系的实质,但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 

力的发展。 

    穆罕默德·阿里在土改基础上,对埃及农业经济的改造采取了一些重大 

措施。首先大力倡导经济作物栽培。自从埃及发现一种优良的长绒棉品种后, 

在政府的推广下,很快成为畅销欧洲市场的主要出口商品。此外还有靛蓝、 

甘蔗、亚麻、红花、橄榄等经济作物。在阿里统治期间,埃及引进近200种 

新的农作物。与此同时,在尼罗河上修筑了约30座水坝和开挖了20多条新 

渠。1820年竣工的马哈茂迪耶水渠全长80250米,平均宽度30米,深3。65 

米,使三角洲西部地区的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在工业方面,从1809年起,穆罕默德·阿里实行以官办工场取代私人经 

营的政策。工场原料由政府供给,工场产品由政府收购,不得私自出售。改 

革后的工场主只能收取规定的加工费,工场全部盈利转归政府。工场工人大 

多为破产的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和农民,而且大部分是被强征来的。这些人 

从日出干到日落,所得工资不能养家活口。在初期,工人还有一定的人身自 

由,但随着大批工人的逃亡,工人也就象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一样,再没有 

挑选工作的自由。可是从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官办工场,使埃及有可能在19 

世纪上半叶出现了一批颇具规模的兵工厂和纺织工厂。1820年建成的开罗城 

堡兵工厂,大炮车间拥有工人1500名,每月铸造大炮3—4门,枪支车间有 

工人900名,每月生产法式步枪600—700支。1816年兴建第一家纺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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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年代,各地建立的棉纺织厂达30个,共拥有纺纱机1459台,织机1215 

台,其中一家使用了蒸汽机。一些日用品和农副产品加工工业,诸如肥皂、 

制蜡、造纸、碾米、榨油、鞣革等,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由于国家控制工农业生产,商人不能向生产者收购产品,政府也就间接 

控制了商业和贸易。进入流通领域的只是有限的民用商品。本国商人在国内 

经商,须缴纳各种强制性捐税和入市税。对商业活动的歧视和限制商人资本 

投资于工业,埃及商业在穆罕默德·阿里时代不仅没有得到发展,而且从业 

人数越来越少。外国商人固然也受到许多限制,不能随意在埃及办工厂,不 

能直接向生产者收购产品,但因为他们享有特权,进口商品关税低于本国商 

人,且享有豁免捐税权,因此市场上洋货逐渐多起来。埃及自古以来商贾云 

集的开罗的商业地位,也被外国商人占优势的亚历山大所取代。 



     (2)马格里布诸国 

     13世纪中叶,在北非出现了三个封建国家,它们的领土大体和现代马格 

里布三国一致,即摩洛哥的马林王国,突尼斯的哈夫斯王国和阿尔及利亚的 

阿卜德瓦德王国。三个王国在长期纷争下,国势逐渐衰落,于是欧洲殖民者 

与奥斯帝国乘虚而入,其中阿卜德瓦德王国于1554年最先灭亡。 

     阿尔及利亚位于北非西部。16世纪初西班牙人曾在阿尔及利亚沿岸建立 

据点,遭到了阿拉伯人的反抗。土耳其人趁机侵入北非,并征服了阿尔及利 

亚。1587年,土耳其素丹任命省督来阿尔及利亚。17世纪中期,法、英、荷 

等国的商人在阿尔及利亚开辟了殖民据点,他们在阿尔及利亚沿海从事海盗 

活动,抢劫商船和捕掠奴隶。18世纪,法国马赛一家商号在阿尔及利亚获得 

粮食买卖的垄断权。 

     阿尔及利亚北部沿海平原农业繁盛,西部阿特拉斯山地是种植耐旱作物 

和放牧牛羊的农牧业地区。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较为发达,17世纪中叶,阿 

尔及利亚居民超过10万人。 

     阿尔及利亚土地关系较为复杂,全国土地被分为两大类:凡未耕种的土 

地,列为“死的”土地,没有私有权,如果有人愿意耕种,即享有所耕种土 

地的占有权;凡种耕的土地,都列为“活的”土地。“活的”土地按占有形 

式又可分为部落或村社的地产 (“阿尔什”)、私人地产(“麦尔光”), 

以及作为宗教和社会事基金的不可转让地产(“哈布斯”)。这些土地的占 

有,大都是依据习惯法,因此,19世纪法国侵占阿尔及利亚后,大片土地即 

遭殖民当局没收。 

    摩洛哥位于非洲西北端,是大西洋通往地中海的门户,同葡萄牙距离最 

近。从15世纪起,摩洛哥就成为葡萄牙殖民者的侵略目标。1415年,葡萄 

牙在摩洛哥的塞尔泰 (休达)地区建立了最早的一块殖民地。接着,西班牙 

占领了梅利利亚。16世纪初,葡、西等国几乎控制了整个摩洛哥大西洋沿岸 

地区。1525年,苏斯地区的萨阿德族,在反对异教徒的“圣战”旗帜下建立 

了自己的王朝。17世纪中叶,塔菲拉勒地区的菲拉里族建立了菲拉里王朝, 

并于1666年取代了萨阿法王朝(菲拉里王朝现在还统治着摩洛哥)。摩洛哥 

国家首脑是素丹,最高权力机构是马赫曾(国务会议)。各地区由哈里发(素 

丹代表)、帕夏 (省长)、卡伊德(专区长官)、谢赫(部落酋长)层层管 

辖。摩洛哥虽然实行封建的中央集权制,但仍保留着封建宗法制的生产关系 

和氏族部落制残余。素丹和马赫曾很少能使全国各地服从自己,以致摩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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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并存着服从素丹政权的省和不承认素丹政权的“叛乱省”。在伊斯曼尔 

素丹统治时期(1672—1727年),摩洛哥依靠黑奴组成的军队,收复了除休 

达、梅利利亚及少数小岛外的整个沿海地区,并使摩洛哥一度强盛起来。 

     摩洛哥的封建土地关系还保留着古老的农奴制残余。农民的赋税通常要 

占收成的4/5。摩洛哥的农业落后,耕地很少,耕地面积只占可耕地的1/3, 

单位面积产量极低,在最好的年景,平均每公倾只收谷物6公担左右。 

     在工业方面,摩洛哥的采矿业较为发达,马拉喀什与首都非斯的手工业 

相当兴旺。摩洛哥鼓励商业和重视对外贸易,欧洲商人在地中海沿岸建有不 

少商站,商人还可住在马拉喀什的雇佣兵住区。19世纪美、英等国通过签订 

不平等条约,在摩洛哥取得了领事裁判权和贸易特权。摩洛哥形式上还保持 

独立,实际已沦为半殖民地。 

     突尼斯在奥斯曼统治初期受土耳其素丹任命的帕夏(省督)管辖。17世 

纪上半叶,帕夏的权力为贝伊(负责税收和部落行政的官员)穆拉德所篡夺, 

突尼斯出现了一个短暂的穆拉德王朝(1621—1702年)。1702年,近卫军长 

官易卜拉欣·谢里夫推翻穆拉德王朝,出任帕夏。1705年,新任近卫军长官 

候赛因·本·阿里击退阿尔及利亚入侵军队后,被封建主拥立为贝伊,并建 

立新王朝(王朝一直统治到1957年共和国成立)。候赛因王朝统治下的突尼 

斯,是个封建中央集权国家,全国分成24个行政区,卡伊德(省长)由贝伊 

任命。 

     突尼斯的封建土地关系,基本与摩洛哥相同。此外,突尼斯还向非穆斯 

林居民征收人头税(“马杰巴”)。突尼斯的工业主要是采矿业(磷酸盐矿、 

铁矿),以及与采矿和农业有关的加工工业。突尼斯的贝伊,尽管是以土耳 

其素丹名义进行统治,但实际享有国家君主的权力。突尼斯可以铸造货币, 

与外国订立商约,并有得到奥斯曼帝国承认的突尼斯王国国旗。为保护民族 

工业,直到1860年外国人在突尼斯没有经营工业、手工业和拥有不动产的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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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东北部非洲和东部非洲 



     (1)苏丹和埃塞俄比亚 

    苏丹位于埃及南面,是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近代初期,苏丹境内存在 

着许多部落联盟和封建公国。18世纪末,西部统一为达尔富尔伊斯兰王国, 

东部统一为散纳尔伊斯兰王国。但这些王国也不是真正统一的国家,一些部 

落和地区经常因牧地和水源引起战争,有时为反抗中央政权发动叛乱。1819 

年,埃及统治者穆罕默德·阿里凭借步枪和大炮侵入苏丹。1821年,埃及军 

队攻入散纳尔城,散纳尔王国成为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 

     土耳其一埃及统治者在苏丹占领区实施封建的中央集权制,通过地方政 

府向居民横征暴敛,农民除缴纳土地税外,还有水车税 (“萨基亚”)等杂 

税,牧民必须用1/10的仔畜纳税。奴隶主也被剥夺免税权。纳税人如在规定 

期限内缴不出捐税,即没收他的财产。与此同时,欧洲商人开始进入苏丹, 

以布匹交换苏丹的象牙和树胶。他们还同土耳其和埃及商人一起,从游牧部 

落酋长那里掳掠奴隶,由喀士穆运往开罗。广大农牧民为摆脱埃及的野蛮统 

治,纷纷逃往西部的达尔富尔或埃塞俄比亚。 

    埃塞俄比亚在近代初期已进入封建制阶段,但仍保留着奴隶制残余。全 

国土地归王室、封建主和教会所有。农民租种土地,除缴纳占收成绝大部分 

的实物地租外,还要负担国税和杂税,服劳役。18世纪末,埃塞俄比亚分裂 

成六个公国,皇帝的权力有名无实。19世纪初,英国殖民者借考察尼罗河支 

流发源地为名,开始侵入埃塞俄比亚。19世纪20—30年代,英国考察了红 

海,逐步取得了对红海南部门户的控制权。19世纪40年代,英国与埃塞俄 

比亚中部几个公国签订了“友好通商条约”,为英国的侵略创造了条件。 



     (2)索马里 

     索马里位于非洲东北端,有“非洲之角”之称。17世纪时,索马里半岛 

存在许多城邦国家。北部有泽拉、柏培拉等数个大的城邦国,南部沿海有摩 

加迪沙、布腊瓦和梅卡尔等城邦国。此外,在索马里的东北部有两个较大的 

素丹国:米朱提因和奥比亚。在近代中期,这些国家已进入封建社会,但奴 

隶制和氏族部落制仍被大量保留下来。土地、牧场和水源所有权属于部落。 

部落内部,酋长有权支配牧场和耕地。农牧民向部落酋长和地方政权缴纳部 

分收成和牧畜(约占1/12)。部落上层除向农牧民征收赋税外,还可拥有奴 

隶;由此而形成的部落贵族,常拥牧畜成千头。 

     索马里的南部平原,适宜发展农业,其主要农作物是玉米、木薯、芝麻 

和棉花。北部山地主要是放牧业。沿海地带除渔业外,纺织业、制陶业和冶 

炼等手工业也相当发达。北部城邦国家泽拉,是同阿拉伯和东方进行贸易的 

主要港口。南部摩加迪沙等三国,既是索马里内地同外国通商的中介,也大 

量从事埃塞俄比亚、阿拉伯和东方国家之间的转口贸易。 

     17世纪后,随着土耳其人的入侵,泽拉和柏培拉名义上就从属于奥斯曼 

帝国。摩加迪沙等三国于17世纪末为阿曼素丹所占领,名义上就从属于阿曼 

素丹。19世纪初,阿曼素丹分裂为阿曼和桑给巴尔两个国家,摩加迪沙等三 

国又一起归属桑给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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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 

     近代中期,坦噶尼喀境内已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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