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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蜜丽不放心地拉着他的手说:“与总督说话可要留神啊!”
“放心吧!”王二大踏步走出牢房,他心里说:我又不是那总督手下的红脸毛夷,怕他个球!
他在别人的指点下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总督官邸。官邸外那扇黑沉沉的大铁门紧闭着,夜已很深,街上寂静无声。
“铛铛铛,铛铛铛!”他使足了劲敲击铁门。
过了好一会儿,一名睡眼惺忪的侍者打开门,语气生硬地问:“你是谁?”
“我是中国公使,想见总督!”
“中国公使团早走了,你少来胡闹!”说着,侍者便要关门。
王二一把推住铁门,大声说:“你不长眼吗?看看我,我长得象你吗?我不是中国公使是谁?”他加重了语气,说到最后几个字时头还仰得老高。
侍者瞟了王二一眼,灰溜溜地回到屋里。又过了好大一会儿,一个身穿睡袍的人出现在门口,他正是总督密努特。
总督冷冷地说:“你长得象中国人并不证明你就是中国公使,你能说出公使团其他人的模样吗?”
“当然!那位正使身高与我相仿,长着双小眼睛,长圆脸,嘴下一缕短胡;副使是一位高大的将军……”
“鸭,鸭!”总督边听边点头。
“……还有那个喜欢眨眼的小子是挑行李的。”王二差点再加上一句“和我一样!”
密努特一下子变得激动异常,“先生真是公使团的人!请进,请进!”
“总督先生,请先放了我的朋友吧!”王二心中只惦记着爱蜜丽。
“当然,当然。”总督连忙向侍者吩咐了几句。
王二被带到羊毛地毯铺地的客厅中,密努特从酒柜里取出一瓶上好白兰地,自己一杯,王二一杯。此时,他的脸上仍然带着惊讶。
“真是奇迹啊!我以为那些中国公使再也不回来了呢。”
“我不知道公使团去哪儿了,我是在树林里迷路掉队的。”
密努特十分理解地点点头。“在那片大树林里的确容易迷路,别说先生是远道而来的贵客,就连我这个当总督的都不知道我的村民躲在树林的哪一头?”说完,总督自己先笑了起来,他说的自然是玩笑话。
王二煞有介事地解释说:“村民们不傻,躲着您才能免交所得税嘛!”总督笑得更欢了。两人边喝边聊,象久别重逢的老朋友。王二的脸因喝了酒变得通红,与那红脸总督倒有一分相似。
“请允许我冒昧地问一句,”总督边说边满上了王二的酒杯,“先生您在公使团里任什么职?”
王二一愣。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安,他接过酒杯猛喝一口。烈酒直冲脑门,他觉得有点飘飘然,便脱口而出:“翻译,首席翻译!”
“原来如此!”总督一捶桌子,恍然大悟一般。“难怪公使团带来的那个翻译水平这么差,要是翻译先生您当时在场就好喽!”
“自然,自然!”王二憨笑道。
说话之间,爱蜜丽裹着一条毛毯,被人带进了客厅。大明护照已还给了她,现在仍包在她的金发上。
一见爱蜜丽,总督神色尴尬地说:“十分抱歉,小姐,我冤枉你了。这二十吉尔德就算是我的补偿吧!”侍者随即递来一袋沉甸甸的银币。
“哦,还有一件事。”总督接着说,“我这儿正需要一位象翻译先生您这样有才干的人,要是先生不介意的话,就请留在我的总督府工作吧!”
在总督府任职,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目标啊!爱蜜丽心想。可是,我们村离城那么远,来往不便,以后他还会记得我这个农村小姑娘吗?
“多谢总督先生。”王二答道,“可我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家,就在那片先生您也找不到路的树林里!”
查尔斯国王又一次盛情款待了新中华特使。这次公使张国利一改初衷,爽朗地接受了英王的所有建议。英王大喜,立即派人组织了一支传教士团,让他们与公使团一起乘坐他的宠舰--皇家亲王号回访新中华府。
公使团在伦敦市民的欢呼声中踏上了归程。此时此刻,每个人的心情都犹如大海的波涛,起伏不平。离家两年多了,出发时他们肩负着有关新中华府生死存亡的重任,踏遍千山万水,远涉重洋;归途时尽管没有实现结盟愿望,但每个人的口袋里都已装上了更为强大的武器--知识!
上篇 第六章 婚礼
“爱蜜丽,爸有件要紧事跟你说。”下午早早回家的老伯一进门便将女儿拉到了一间小屋,并关上房门。“告诉我,你是不是已同意与那艾尔结婚?”
“鸭!”爱蜜丽紧张地点点头。她知道与异族通婚在这儿绝无仅有,父亲反对也是在情理之中,这也就是她一直将此事瞒着父亲的原因。
“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不先告诉我和你妈?”
“爸,请……请听我慢慢解释……”她的话语变得有些吱唔。
老伯笑了笑。“艾尔这小伙子能干又善良,我其实挺喜欢他的。”
“真的?”她的眼中忽然放出了希望的光芒。
“只是有两件事你必须知道。”老伯严肃地看了女儿一眼,继续说:“第一,我去问了村里的牧师,他说艾尔必须先入教,他才可以为你们举行婚礼。这第二件……”
“这么说,你同意了!爸,我爱你,我爱你!”爱蜜丽未等父亲说完已扑了上来,在他的脸上反复亲吻。
“好了,好了。”老伯笑着推开了女儿,“还有一件事更重要。以后你们的孩子长得可与你我不同,他们在这儿生活可能会遇上些麻烦,这事你仔细考虑过吗?”
爱蜜丽略带羞涩地摇了摇头。她想了想说:“爸,你放心吧。我与艾尔的相遇是上帝安排的,我们的孩子已得到了主的赐福,他们将来一定会有好命运〖注12〗。”
老伯满意地朝着女儿微笑。“我和你妈祝你们生活美满幸福!”爱蜜丽又一次扑倒在父亲的怀里。
郑福海站在皇家亲王号甲板上,观看第一百四十次日出。这一路上,除了巴西海岸的一场风暴外,一切平安无事。
“合恩角!”头顶上的了望水手忽然大喊。顷刻间,所有船员都紧张地忙碌起来,有收帆的,有拉绳的,有捆扎货物的,有人甚至爬上了高耸的船桅,将桅杆截短一半以增强船的稳定性。
“有这个必要吗?”郑将军问英国舰长。
“当然!”
此时,舰上所有闲散人员均已被赶下了船舱。郑将军好奇心大起,一再要求留在甲板上。舰长勉强答应。
可一连几天,什么异常情况也没发生。正当郑福海百无聊赖地想回房休息时,天边刮起了呼啸的狂风。远处那铅灰色的阴云下出现了一条白线,紧接着是两条,三条……越来越多,越来越近。郑将军终于看清了,那哪是白线?眼前出现的是五丈高的滔天巨浪!
盛行于南纬四十多度的西风咆哮着扫过浩瀚无垠的南大西洋、南印度洋和南太平洋,最后一头撞上了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大风被迫南折,挤过火地岛与南极洲之间的德雷克海峡,搅起冲天巨浪。而合恩角地处火地岛的南端,在风浪中首当其冲。
墨绿色的浪峰迎面扑来。就在船马上陷入漆黑的浪谷时,千余吨的船身被一把托上峰顶,然后猛地从另一侧摔下。船身剧烈摇晃,嘎嘎作响。还没等船员们缓过神,又一个大浪翻滚而至……
浓云怒涛吞噬了天上的日月星辰,也冲垮了船员的意志和勇气。他们整日整夜地躲在阴冷潮湿的船舱内,不停地战栗,不停地祈祷。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当闪着粼粼波光的太平洋终于展现在眼前时,大家禁不住跑上了甲板欢呼雀跃。
他们中许多人不知,平静的大洋却隐藏着一个更凶险的敌人--坏血病。战胜这个敌人的利器在岸上的果林。可南美海岸密布西班牙要塞,上岸也就意味着与西军决一死战。
英军士兵划着小艇冲向海滩,与他们几乎同时到达的是一支闻讯赶来的西军小队。两军在沙滩上对阵,中国代表们站在甲板上看得真切。双方先以整齐的排枪对射,接着西军士兵拉出那令人生畏的托兰多钢剑,狂叫着冲了上来。英军也不示弱,抄起大铁斧和大铁锤迎战。两支铁甲军迎头相撞,喊杀声顷刻间就被金属的敲击声淹没,沙滩上到处寒光闪闪,火花飞溅。不到一杯茶的工夫,胜负便已明了,西军士兵尽管身披坚固的铁甲,但是在英军重型兵器的捶击下一个个五脏俱裂,吐血身亡。
在船上观战的中国武将们不禁感叹道:“我们中国古代也有挥舞百斤大锤的英雄好汉,可自明朝开国这两百多年来,我们变软了,将士们多注重花拳秀腿,少注重实战价值。”
岸上的西军终于不支,纷纷夺路而逃。不多时,英国士兵得胜归舰,每人背扛一大包翠绿色的酸苹果。
“海盗,海盗!”金山镇又一次锣声大起,刘知府紧张地登上城墙亲自观阵。海湾口,一艘西洋战舰直冲而来。刘大人惊恐地发现,这艘战舰比以往入侵的西夷战舰更长更宽,战舰侧舷乌洞洞的炮口密密麻麻。
西洋舰放慢了速度。随着三声礼炮,舰首忽然飘起了一面新中华府大旗。刘知府正在纳闷之际,眼力好的官兵大叫起来:“那是张大人,公使团回来啦!”
公使张国利站在高高的甲板上,看着熟悉的金山镇码头和街道渐渐驶近,两行热泪禁不住夺眶而出。离家三年啦,连故乡的海风都是那么的清新!
皇家亲王号停靠金山镇码头时,岸上已人头济济,锣鼓喧天,刘知府和其他官员穿带整齐分立码头两旁为公使团接风。还没等张国利走近,刘大人便一个快步迎了上去,一把抓住张公使的手臂,脸上老泪纵横。他只说了一句:“张大人辛苦啦!”就再也说不下去,所有人都以为公使团遇上了不测。
刚一上岸,英国传教士们便东张西望,嘴里念念有词。中国城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新奇和诱人!与此同时,码头上的百姓则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些长相奇特的英国人。
“这人怎么张着双绿眼睛?”
“我看他的红胡子更怪!”
领头的红胡子教士见百姓似乎在说自己,便热情地向他们打招呼:
“Hello! I am Father Brown。 How do you do?”
“好肚油肚?他在说我吗?”一个富农模样的人拍了拍自己微微发福的肚子,谦虚地摆摆手。他满脸堆笑地说:“过奖,过奖!等过年时再加点油水,肚子就更有福相!”
站在旁边的一些没有“油肚”的市民看见教士的肚子也挺“威风”的,便纷纷上前搭话:
“红胡子老哥你也一样,好肚油肚!”
“好肚油肚!”
红胡子教士“听懂”了最后那四个词,不免幸喜若狂。这些中国人这么快就学会了讲英语,真是奇迹啊!教士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大声说道:“感谢主的恩赐,让我们有幸踏上这片神奇的国土!”
在场百姓全都哈哈大笑。天底下竟然有如此怪声怪调的语言!
刘大人仔细听取了张国利的治国设想。他觉得与英国人做贸易、仿照英国工厂都是富国强兵的良策。至于兴办洋校,他却有些顾虑。
“这洋学果真比圣贤之道更有用吗?本官不想误人子弟啊!”
“刘大人请放心,我们可以让洋教士先试着教教,看效果便知。”
“此计甚妙,此计甚妙啊!”
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新中华府正式实施张国利的改革新政。从皇家亲王号战舰上购买的火枪火炮成了新中华府军器局的第一批仿制样本。此外,公使团代表们根据在英国学到的新型火药配方和制造工艺,成功开设了第一家水动力火药厂,所有碾磨和混合均为机械化,所造产品组份稳定,质量上乘。
新政鼓励办厂通商,大批贫苦农民为此弃农从工。富农地主们不得不依赖新型农具和畜力,自己下田苦干。所幸的是,新中华府气候适宜,土地肥沃,无需精耕细作也能丰收。
这一阵子,张国利一心扑在办校上。他仔细研究了英国传教士的办校经历和课程设置,在他的安排下,一批有才干的成人也入教会学校学习,他们便是日后新中华府官办小学和官办中学的老师们。当然,张大人的梦想是有朝一日创建“金山大学”。
“艾尔,别紧张嘛!那牧师为人善良,不会难为你的。”王二战战兢兢地跟着爱蜜丽往前走,一边默默地为自己打着气:为娶老婆,只能豁出去了!他们总不会让我给耶稣磕十八个响头吧?
牧师的确没有过多地难为王二。他说,入教只有两个条件:一,要证明自己的诚心。王二在心里笑,这个好办,该说的话我早已背熟了!二,必须通过口试。
他一下子傻了。怎么又要考试?原来在学堂里不知挨了先生多少揍,不知这位红脸牧师的戒尺有多粗?可不考怎么娶老婆啊?他咬了咬牙答应了。
结果大出意料,牧师考的内容与爱蜜丽每天晚上教的几乎一模一样,王二对答如流,顺利通过了口试。
这真要好好感谢我的爱米粒!他想。多亏她那么早就开始帮我复习,这么多东西要临时抱佛脚可不行,抱耶稣脚也没用!想想也怪,这……这不象是巧合!莫非她心里早有那个打算?唉,我王二怎么就那么……突然,冰凉的水溅到他的额头上,打断了他的思绪。牧师正在用圣水为他洗礼呢。
两人开始张罗婚礼的事。总督送的那袋银币可真是及时雨,爱蜜丽在新阿姆斯特丹镇买到了一套漂亮的婚纱。可轮到王二买礼服时,他隔着裁缝店的玻璃窗看了一眼便摇头离去,那些黑不溜丘的衣服让人怎么穿啊?
“艾尔你去哪儿?”爱蜜丽大声叫住了他。“你没有礼服怎么去婚礼?”
王二回头望去,她那张粉红色的小脸蛋因生气而变得愈加红润,愈加动人。他叹了口气,回到了裁缝店。
“先生,您想要什么款式的礼服?”裁缝殷勤地问。
“你的这些衣服全是垃圾,我一件也看不上!”王二忍不住大喊道。
“你!不想买东西,别来这儿胡闹!”裁缝瞪着王二,一指大门,下了逐客令。
王二在心里大喊不妙,要为这点小事闹翻,爱米粒或许再也不会理睬自己!他狠了狠心,将自己的那份银币啪地按在桌子上。“谁说我不买东西?我买!”
裁缝见自己桌子上一下子多了十块闪光的吉尔德银币,立刻傻了眼。想想自己苦干一个月都挣不到一块银元,而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人竟然一出手就给十块!难怪别人都说,中国遍地是金。那位小姐真幸运,自己为什么没有与那些中国人沾亲带故的福分呢?
“先生请别生气,不管您想要什么,我都可以为您度身定做。”裁缝笑眯着眼,又恢复了先前的殷勤。
王二昂起头说:“一件真正的礼服应该是这样的……”
裁缝拿出纸和笔,认认真真地将客人所说的要领记录下来。“先生,这没问题。”他最后肯定地回答。
婚礼当天,两人穿戴完毕,样子还真不错:爱蜜丽身穿带拖摆的纯白色长裙,头披美丽的白纱;王二则一身大红宽袖袍,腰束金丝腰带。
走出自己的小屋,王二看了又看爱蜜丽的婚纱,最后忍不住摇了摇头。
“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好是好,只是……”王二四处张望。他看见邻居家的花园,顿时有了主意。
不一会儿,一支大红花插上了爱蜜丽的金发。“嗯,这下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他站在一旁,越看越为自己的新创意得意。
爱蜜丽朝着他甜甜地一笑。“只要你喜欢。”
不出一年,爱蜜丽生下一大胖儿子,王二喜不胜收。他对妻子说:“这样吧,你出几个名,我来选。”
“Pieter。”
“彼得?”他大喊道,“不行,不行,太普通了。”
“Jan。”爱蜜丽又说。
“杨?这到底是名还是姓啊?”
爱蜜丽背过身去。“你怎么这么挑剔?我身子还疼着呢,需要休息!”
“我亲爱的小仙女,再出一个名,就一个啊?”他双手搂着她的腰苦劝道。
“Vincent。”她终于说。
“万胜?这个名字有气势!他长大后一定有出息!”
又过了几年,爱蜜丽生下一女,取名时还是老规矩。她苦笑一声说:“我就出一个名,不行你自己想办法!Megan。”
“什么什么?麦根?”王二惊呼。爱蜜丽在心里连喊糟糕,这次他又没完了!
“哎呀我的爱米粒,你起的这名与你自己的一样美!知道吗,我们庄稼人视粮食为命根子,有了麦根这样吉利的名字,往后的麦子一定年年丰收!”
〖注12〗人命天定是加尔文教的信仰基石。作者本人不是基督徒,也不想在小说中对各种宗教信仰进行褒贬评估,但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探讨却是贯穿整本小说的核心,因此本书不得不多次引用教徒们的话。
上篇 第七章 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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