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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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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小就爱好读书,我一直把我手上的全部零用钱都化在书上。因为我喜爱《天路历程》,所以我一开始就收集了约翰·班扬文集的单独发行的小册子。以后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我买了柏顿的《历史文集》。

    这些是开本很小的由小贩们贩卖的书籍,价格便宜,全集共有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小图书馆收藏的主要是一些有关神学论辩的书籍,其中大多数我都念了,但是既然当时业已决定我不做牧师了,正当我的求知欲那样旺盛的时候,我没有机会阅读更适当的书籍,迄今常使我感到遗憾,在那里有一本普鲁泰克的《英雄传》,我读了不少,我还认为读这本书所花的时间是非常值得的。

    那里也有笛福的一本名为《论计划》的书,另一本是马太博士的书,名为《论行善》。这本书可能在我思想上形成了一种对于我以后一生中的某些重大事件都有影响的倾向。

    这种对书籍的爱好最后使我父亲决定叫我学印刷业,虽然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詹姆士)学了这种行业。

    一七一七年我哥哥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来了一架印刷机和铅字,准备在波士顿开业。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胜过我父亲的行业,但是尽管如此,我对于航海仍不能忘怀。为了预防这种渴望产生忧惧的后果,我父亲急欲叫我跟我哥哥学徒。我反对了一些时候,但是最后我同意了,签订了师徒合同,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按照合同我将充当学徒直到我二十一岁时为止,但在最后一年中我将按照合同获得出师职工的工资。在很短的时期内,我熟悉了印刷业,成为我哥哥的得力助手。

    这时我有机会阅读较好的书籍了。我跟一些书铺的学徒们打交道,这种相识有时使我能够从他们那里借到一本小书,但是我很小心,很快地交还给他们,并且保持书本的整洁。有时候在晚间借到一本书,为了怕被人发现缺书或是怕有人要买这本书,第二天一清早即需归还,因此我常常坐在房间阅读到深夜。

    过了一些时候,有一个很聪明的商人,名叫马太·亚当先生,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里来。他家藏书颇多,他注意到了我,邀我到他的藏书室里去,欣然借给我一些我要读的书籍,这时我爱上了诗歌,写了几首小诗。

    我哥哥认为写诗可能以后有用,所以鼓励我并且命我编写两首应时故事诗。一首叫做《灯塔悲剧》,叙述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溺毙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歌,叙述捉拿海盗铁契(或叫做“黑胡子”)的经过。这两首都是毫无价值的东西,是用低级小调的格式写成的。印好了以后,我哥哥叫我到镇上各处去叫卖。第一首销路很好,因为它所叙述的是新近发生的,曾经轰动一时的事件。这事使我沾沾自喜,但是我父亲却反对,他嘲笑我的诗歌,他说诗人一般都是穷光蛋。这样我幸免成为一个诗人,很可能成为一个十分低劣的诗人,但是由于在我一生中散文的写作对我十分有用,而且是我发迹的一种主要手段,因此我将告诉你,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如何在这一方面获得我现有的一点小小才能的。

    在镇上另外有一个爱好读书的孩子,叫做约翰·高令斯,我和他往来甚密,有时我们有争论,我们的确十分爱好争辩,很想驳倒对方。这种爱争辩的癖好,让我顺便说一说,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很坏的习惯。为了争辩人们必须提出反对的意见,这种抗辩常常使人在他人面前变成十分讨厌。因此,它不但使人们的交谈变成别扭和遭到破坏,并且会产生厌恶,甚至使本来可能发生融洽友情的场合产生了敌意。我这种爱好争辩的习气是从阅读我父亲的那些有关宗教论辩的书籍中得来的。从那时起我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式各样的人以外,明达的人很少染上这种习气的。

    不知怎样高令斯和我开始辩论起妇女应否受高深教育和妇女有否从事研究工作能力的问题。他认为妇女不应受高深的教育,她们的天赋低劣,不能胜任。我站在另一面,也许有点儿仅仅是为了争辩而争辩罢了。

    他天生比我雄辩,他的词汇丰富,有时候我觉得他之所以能压倒我,得力于他流畅的语言较多而得力于他的论据的说服力较少。我们在分手时,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并且在最近期内我们也不再会有见面的机会,因此我坐了下来,把我的论点写了下来,誊清后寄给他,他回信,我又答辩,这样双方交换了三四次信件。碰巧这时我父亲看见了我的信札,读了一遍,他虽不参加我们的论战,但是他趁机和我讨论我的文章体裁问题,他说:虽然在正字和标点方面我胜过我的论敌(这点得归功于印刷所),但在措辞的典雅,叙述的条理清晰方面我远不如对方,他并举了几个实例来使我信服。我看本,是第三册,在这以前,我从未曾看见过这个刊物。我买了这本散册,反复读了几遍,十分中意,我认为文章写得好极了,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模仿它的风格。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把每一句的思想作一个简单的摘要,接着把它搁置几天,然后不看原书,用我自己想得起来的合适辞句,把每一点摘录下来的思想用完整的句子表达出来,又凑成整篇的论文,使它表达得像以前一样的完整。然后我把我的《旁观者》与原来的比较,发现一些我的缺点,作了修正。但是我发现我的词汇贫乏,或是说我不能很快地想起适当的词来用,我想假如我以前没有放弃写诗的话,到那时候我的词汇一定会丰富得多了,因为经常不断的机会寻找具有同样意义而有不同长度的词去适合诗的韵律,或是不同音素的词去凑韵脚,会迫使我不断地搜索具有不同形式的同义词,会有助于我记忆这些不同的词并使我掌握它们。因此,我把其中的一些故事改写成了诗,过一些时候,当我差不多已经遗忘了原来的散文的时候,我又把它们重新还原。有时候我也把我摘录的思想搞乱了,经过几个星期以后,设法把它们用最好的次序排列起来,然后再把它们写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样做是为了教我如何排列思想的方法,在复原后与原文比较时,我发现了许多缺点,就加以改正。但是有时候我喜欢幻想:在某些次要的地方我侥幸改进原文的条理和语言,这种幻想鼓励了我,使我相信在将来我或许可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英文作家,在这方面,我原是颇有奢望的。我阅读书籍和做这类练习的时间是在晚间工作完毕后或是早晨工作开始以前,或是在星期日。在星期日尽管我父亲在我还是在他管教之下的时候惯常逼我去做礼拜,尽管我当时确实还认为做礼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虽然我好像无暇参加礼拜),我总是尽可能地躲避参加这种普遍遵守的崇拜仪式,设法独自一人留在印刷所里。

    大概在我十六岁左右的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个叫屈里昂写的一本宣传蔬食的书,我就决心实行蔬食,我哥哥因为尚未结婚,无人主持家务,他和他的学徒们就在另外一家人家包饭,我不吃荤食,引起了麻烦,因此他们常常因我的怪癖而责备我。我学会了一些屈里昂烹调他自己的食品如煮山芋、煮饭、做快速布丁等等的方法,然后向我哥哥提出:假如他愿意把我每周的伙食费的半数给我,我愿意自理伙食,他立刻同意了,不久我就发现我可以从我哥哥给我的伙食费中撙节半数。这就又是一笔买书的钱了。但是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便利。当我哥哥和其余的人离开印刷所去吃饭的时候,我独自一人留在所中,我不久就草草地吃完了我的轻便点心,我吃的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是一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面包铺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以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就可以读书了。

    由于饮食节制常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想敏捷,所以我的进度比前更快了。

    以前在某事上我因不谙算术而感到羞愧,我在学校时算术曾两次不及格,因此这时候我拿了考克氏的算术书,自己从头到尾很顺利地学习了一遍。我也读了舍勒和斯图美关于航海的书籍,熟悉了这些书里所包含的一点几何学。除了这一点以外,我对几何学从未作过更深入的研究。约在这个时候,我读了洛克的《人类悟性论》和波尔洛亚尔派的先生们所著的《思维术》。

    正当我一心一意地在改进我的文体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一本英语语法(我想是一本格林乌的语法),在这本书的后面有两篇关于修辞法和逻辑的简短介绍,关于逻辑的那篇在结束时举了一个用苏格拉底对话法进行论辩的实例。此后不久我就买了一部色诺芬的《苏格拉底的重要言行录》。在这本书里有许多这种对话法的实例。我很喜欢这种方法,就采用它,放弃了我那生硬反驳和独断式的立论,却装成一个谦逊的发问和怀疑的人。在当时读了莎夫茨贝利和柯令斯的作品以后,我对于我们的教义的许多地方成为一个真正的怀疑者。我发现用这种方法对我自己是最稳妥的,但却使我的对手十分为难。因此我喜爱这种方法,不断地应用它,逐渐变得十分巧妙和老练,使人们,即使是有学问修养的人,也不得不让步,而这种让步的后果又不是他们所能预知的,这样便引诱他们进入种种他们无法自拔的窘境,而使得我自己和我的论题常常获得非所应得的胜利。这个方法我继续使用了几年之久。

    但是后来逐渐放弃了它,仅仅保留了用谦逊的口吻表示我个人意见的习惯。当我提出任何可能有争论的意见时,我从不用“一定”,“无疑地”或任何其他表示肯定意见的字眼。相反的,我猜想或料想某事是如此如此,为了什么什么理由,在我看来这件事好像是,或是我想是这么这么。或是说我想像这是这样,或是说: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这是如此。我相信这个习惯对我非常有益,因为我需要说服人,劝人接受我不时在努力提倡的各种措施。再说,谈话的主要目的无非是教诲人,或是被别人教诲,使人高兴或是说服人,因此我奉劝善良的聪明人,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一种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态度。这种态度总是使人起反感,往往引起别人的反对,因而使语言之所以存在的目的(就是交流思想和增进感情的目的)破坏无遗,因为假如你的目的是在要教诲人,讲话时过分自信的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因而使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

    假如你的目的是要从别人的知识经验中吸取教训和教益,而同时你又坚定不移地表示你的意见,那么谦逊明达的人,由于不爱争辩,很可能会不屑指出你的错误,让你依然故我。同时,用这种态度,你很难希望能使你谈话的对方喜悦,或是赢得别人的赞同。蒲柏说得很好:

    你不应当用教训的口吻去教导人,别人不懂的东西,你应当作为他们遗忘了的东西提出来。

    他接着又要我们:即使你自己深信无疑,说话的时候也应当外表谦虚。蒲柏在这里很可以接下去用他在其他地方的一行联句与上文结成联句,这一行放在这里我想比在原来的地方更适当些。

    因为傲慢就是愚蠢。

    假如你问为什么说这一行诗在原诗里不很合适,那么我只好引原诗了:大言不惭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傲慢即是愚蠢。

    那么,难道愚蠢(假如人不幸而竟致愚蠢的话)不就是他傲慢的理由么?这两行诗,假如这样写,不是更合理么?

    大言不惭,只有这唯一的理由,那就是:傲慢即是愚蠢。

    但是,究竟是否如此,愿高明之士不吝赐教。

    在一七二〇或一七二一,我哥哥开始出版报纸了。

    这是在美洲殖民地出现的第二份报纸,叫做《新英格兰报》。在它以前,在那里唯一的报纸是《波士顿邮报》。我记得我哥哥的朋友中有人认为这计划不易成功,劝他放弃,因为他们认为殖民地里有了一家报纸,已经够了,现在(一七七一年)这里的报纸数字不下二十五家,但是,我哥哥执行了原定的计划,当报纸排好了版,印好以后,就派我到镇上各处把报纸送给订户。

    在他的朋友中有一些很聪明的人,他们替报纸写一些小品文,作为消遣。这些文章使报纸的声誉提高,使它的销路更加推广。这些绅士们常到印刷所来。当我听他们的谈话,听到他们述说他们的报纸是如何地受人欢迎的时候,我跃跃欲试地想写一些东西投到报馆去,但是,因为我还只是一个孩子,同时我猜想:假如我哥哥知道是我的文章,他会反对在他的报上发表的。

    我就设法改变了我的笔迹,写了一篇隐名的文章。夜间放在印刷所的大门底下。第二天早晨我哥哥看到了,当他的写文章的朋友们照常来访问时,他就把它交给他们。他们读了。我也听见他们的评语。他们赞许这篇文章,当他们猜度它的作者时,他们猜到的全是我们中间有学问有智慧的知名之士,这些都使我非凡的高兴。

    现在想起来我觉得我当时侥幸得到这些人做我的鉴定家,我觉得也许他们并不真正是像我当时想像那样的很有眼力的鉴识家。

    尽管如此,在受到了这次鼓励以后,我又写了几篇文章,用同样的方式投递到报馆去,这些文章也同样地获得佳评。我保守这个秘密直到我仅有的一点点写这种文章所必需的常识几乎用尽时,才拆穿了秘密。这时候,我哥哥的朋友们对我稍加重视,但是我哥哥却不喜欢他的朋友重视我,因为他以为,可能他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或许会使我过分的自负。这事可能是我们之间这时正在开始的不和睦的原因之一。尽管他是我的哥哥,他认为他是师父,我是他的学徒,因此他认为我当然也应当像其他学徒一样地替他服务。但是因为我是他的弟弟,我认为他应当对我放纵一些,我觉得他要求我做的某些事过分地降低了我的身份。有时候我们把我们的争执带到父亲跟前。我想若不是在大多数时候我总是在对的一方面,就是我比他能说善辩,因为我父亲的判决一般总是支持我的。但是我哥哥脾气急躁,常常打我,这使我十分生气。我觉得我的学徒生活十分枯燥乏味,因此我不断地盼望有机会缩短我的学徒期限,出乎我意料之外地这种机会终于来临了。①在我们报上登载的一篇关于某一政治问题的文章(题目我现在记不起来了)触怒了州议会。他们发出了一张议长拘押票,逮捕了我哥哥,控告了他,并且判了他一个月的徒刑,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不愿泄露原作者姓名的缘故罢。他们也逮捕了我,在会议上审问了我,但是虽然我的回答没有使他们达到目的,他们仅仅教训了我一番,放我走了,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作为一个学徒,我有保守师父秘密的义务吧。

    ①我想我哥哥对我的粗暴专横的态度也许是使我在以后一生中对独断专横的权力起强烈反感的原因之一。

    尽管我和我哥哥有意见,我对他的被判徒刑表示十分愤慨。在他拘留期间,我主持了报务。在报上我大胆地对我们的统治者进行了冷嘲热讽,我哥哥倒很喜欢这些文章,但是另外一些人却开始对我有了恶劣的印像,认为我是一个有着诽谤讥刺癖好的天才青年。

    当我哥哥被释放的时候,州议会发出了一道命令(一道十分奇特的命令),“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我哥哥的友好们在我们的印刷所里举行了一次会议,商讨在这种情势下他应采取的行动。有人提议改换报纸名称就可逃避法令,但是我哥哥认为这样做有许多麻烦,最后他们决定了一个较好的办法,在将来报纸采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出版。为了避免州议会可能会非难,说他还是通过他的学徒在出版报纸,他们策划把我旧的师徒合同归还给我,在背上写明一切义务完全解除,在必要时我可以拿出来给人看。但是为了保障他对我的服役的权益起见,我得另外签订一个新的适用于未完的学徒期限的合同,这个合同将不予公开。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浅薄的计谋,但是我们马上执行了它,这样这个报纸在我的名义下继续了几个月之久。

    我和我的哥哥之间终于发生了一种新的争执,我就坚决地维护我的自由,认定他不敢拿出新的合同来。

    我这样趁火打劫是不公允的,因此我认为这是我一生中第一个大错。但是因为他的急躁脾气常使他对我拳足交加,而当我因此感到愤恨时,我对这一行动的不正直性无动于衷,但是在平时他倒也不是一个性情暴戾的人,可能我当时太无礼貌,太惹人生气了。

    当他知道我将离开他时,他设法使我不能在镇上的任何一家印刷所里找到工作,他走遍各印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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