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辇车缓慢地前进着,光线明明暗暗的变换,也不知走了多久,明宜把头靠在轿壁上,小憩。
一个动荡,明宜从辇车中醒过来。
采萱靠在她腿上睡得沉沉的,明宜拿过一旁的被褥给她盖上,掀开轿帘,远处是茫茫苍苍的原野,东方的地平线隐隐露出白光。
是日出了。
有些奇怪。
听说这次出巡的第一站是年州。
年州离桑城非常近,明宜听公公报过路线,他们在傍晚的时候就应该已经到了。看了看辇车周边,宫人也像是变少了,整个队伍的速度也好像非常快。
旁边的宫女见明宜探出头来,上前道:“娘娘,您醒了。”
“这是怎么回事?”
“回娘娘,皇上这次是打算便衣出行,大队都留在年州的行馆呢。我们到达年州行馆的时候娘娘还没醒,皇上就说不必知会了,直接赶路。”
“那我们这是去哪?”
“年州的下边,锦州。”
明宜垂下眼:锦州,是她的家乡啊。
宫女道:“娘娘,锦州大概要晌午才到,娘娘还是先休息一会儿吧。”
如那宫女所说,郑彻吩咐连夜赶路,快到正午时就已经到了锦州。没有通知任何一个地方官吏,车队直接停在了锦州的一间客栈前。虽然郑彻已经是便衣出行,尽量不惹人注意,但是他们这一行人如此浩浩荡荡的仍然惹人注目。
这松间客栈是锦州最好的客栈,中午吃食的人也多。
见到这么一大队人马停在门口,不禁都转头张望。
小二迎出来:“哟,客官,来了。”
“嗯。”因为这次出行的人这么少,皇上和几位妃嫔皇子的安危都系在他身上,侍卫统领十分谨慎,看了看里面,人多嘈杂。
转头朝轿子里回禀:“主子,人太多了,是否……”
“不必。”里面传出冷淡低沉的声音。
“是。”
侍卫统领一早就想把整间客栈包起来,不许任何人入住或者打尖以保障郑仲的安危,可是,皇上硬是想要体验民情,侍卫统领也不好多说什么。
掀开轿幕,几个打扮成家丁的公公把郑仲服了下来。
郑仲早已换了龙袍,摆袍跨步而出。身上着一件深蓝色的澜绣紫边锦袍,深眉朗目,器宇轩昂,像是哪户大户商家里成熟有风度的公子。
之后,陈妃带着二皇子郑彻,金妃,明宜带着采萱都缓缓出轿。
一旁看客几乎都看直了眼睛。锦州也算山灵水秀之地,其间的佳人才子无数。但是这样几乎个个富丽,贵气的一行人真是第一次见。
直至这一行人缓缓上楼时,整个客栈客堂内还是鸦雀无声,到他们最后一个人的最后一丝裙角没入楼梯拐角处时,客堂才突然迸发出喧吵声。
侍卫统领听着楼下的讨论声,他们这行人已经引人注目了。不过,倒也不必太过忧虑,他们这样光明正大住客栈,大多数人只会以为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商户人家。
“皇上。”侍卫统领入屋拜禀。
“其余人都安排好了?”
“是,几位娘娘就住在隔间,周边都有侍卫守着,臣会日夜命人巡护,确保万无一失。”
“嗯。”郑彻的目光盯在奏折上,“不要太过张扬。”
“是,微臣明白。”
郑仲放下手上的奏章,看着书桌上一摞的奏折:“这就最近几年锦州刺史张迟上奏的所有折子?”
“是,皇上,都在这里了。”
“叫你查的事怎么样?”
“回皇上,微臣正在查,微臣今日上午已派人去粮仓那里守着了。郑州那边还没有消息,不过瀛洲传来消息说——”侍卫统领顿了一下,“——昨日赈灾的大米全是石头和碎稻。”
国丈贪污修坝之事虽然压下去了,可最近又爆出国丈之子贪污赈灾粮饷之事。因为无确切证据,皇上并未伸张,以免打草惊蛇。而国丈在朝中四十余年,根基甚稳,难保会在皇上达到之前把证据全部湮灭,这也是皇上便衣出巡,赶在大队前达到锦州的原因。
锦州只是贪污案的开端,接着皇上要顺藤摸瓜,沿着金河,直入水患地郑州。
良久没有声音,侍卫统领偷偷抬眼看了一眼郑仲。
立刻有声音压下来:“下去吧。”
“是。”
郑仲一行在锦州住了两天。
这两天郑仲几乎足不出户,都是在批改从皇宫里传来的奏章,还有处理从锦州、郑州得来的消息,因为这次出行时间紧,郑仲几乎都没有招任何妃嫔侍寝,只有侍卫统领忙着进进出出。
几位妃嫔难得出来,连着在窗口看着几日锦州街道繁荣富庶,心丝早就活络了,想出去走走看看,托了周公公提了提,郑仲立刻就允了。
这日下午,陈妃和金妃准备去锦州的著名的观音庙看看,本来说和明宜三个人带着郑彻和采萱一起去,只可惜明宜本就是锦州人,对于观音庙早已看过千次万次,也就以想要休息的借口推拒了。
采萱虽然缠着明宜紧,可有好玩的,再加上还有郑彻在,也就蹦蹦跳跳的去了。
明宜在窗口远望她们一行人出游,阳光下,每个人都有兴高采烈的笑脸。
转身离开,在桌旁坐下。
茶早已是冷的。
竟然觉得一个人孤零零得无助。
明宜下了楼,一个人走在锦州的大街上。
阳光浓烈,周边的商品满目琳琅。
六年前,明宜就是从这条路上被叔父带去桑城。明宜的父亲是锦州有名的商家,经营的绸缎庄在锦州赫赫有名,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后来一次父亲带队送货遭山贼杀死,母亲伤心过度病重而去,整个偌大的明氏绸缎庄一夜凋零。之后叔父明镜来到锦州,把年仅十岁的明宜带回家抚养。
风轻云暖,草香木盛,穿过阳光淋过树木的碎碎阴影,心中却突然有一层薄薄的哀伤。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知,笑问客从何处来。
抬头看,竟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这里。
明宅。
——歪斜的牌匾上结满了蛛丝,门口敞开,铁环锈迹斑驳,依稀可见里面荒零的草木,倾颓的墙坯,水缸和草砖,明宜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走到这里来。
也不知道是惊异还是莫名的震动,明宜停在门口没有动。
“小姐……”微微颤颤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仿佛不敢确信似的,在明宜回头的时候,突然又高喊了一声:“小姐!”
明宜看着老管家陈叔背着一捆树枝跑近,“小姐,你真的是小姐。”
明宜看着他老却苍白的面容,眼泪都要掉下来:“陈叔。”
“哎呀,真的是小姐,小姐你真的回来了。”陈叔激动得语无伦次,见明宜站着,“快,快进来。日头这么大,别伤了小姐。”
两个人边走边聊,明宜没有想到,陈叔竟一直住在这里。
父母过世后,明家的绸缎庄早就卖了,明宜本也以为这明宅也会被卖掉,但没想到原来的老管家陈叔竟一直守在这里。
“唉,小姐,你不知道。本来叔老爷说要把这里卖掉,刚找了几个城中的大户,谁知一日打雷,正好把后院烧掉了。这房子地势本来就偏,后院一烧就更没人买了,派人去问叔老爷,叔老爷说让老奴看着办,老奴着实舍不得这里,就一直留着。”
说着,陈叔的夫人陈嫂给明宜上了杯茶。
见明宜抬头打量,陈叔道:“小姐别看这宅子外面脏乱得很,那是因为老奴怕老奴两口子住在这里被人觊觎,才故意弄得破败点的。其实这屋里的所有东西老奴全都好好收着,一点没动。”
说到这里,陈叔满面红光,合不拢嘴。陈叔从小便是明宜父亲的书童,和明宜的父亲一起长大。从当上明家管家的那一天开始,明家的事就是他的事,明家破败后,能够为明家,为明宜,为明家的后人守住这间屋子就是最大的心愿。
现在明宜回来,他的心愿终于了了。
“多谢陈叔。”
明宜只能说出这句话。
陈叔忙忙摆手,“不碍事,不碍事的,小姐如今长得这般大了,可还是跟以前一样漂亮,要是老爷和夫人也在,那该多好。”擦了擦眼角,“不说这些了,来,老奴领小姐,逛逛这园子。”
明宜点头:“好。”
几乎都没变,虽然很多贵重的东西在母亲病重时就已经卖掉了,可是那熟悉的格局,摆设,甚至墙角蔷薇花的味道,都没有变。
走在这里,明宜没有一丝一毫陌生的感觉。
陈叔带着明宜走过回廊入了后院,指着一座假山:“小姐,你看。”
小时候,父亲最喜欢抱着明宜,和母亲在假山旁赏月。
恍然间又出现了那幕。
好像就近在眼前。
明宜走过去,摸了摸假山,回头:“陈叔,你不是说后院已经烧掉了?”
“是啊,这座假山是前几年建的。还多亏张少爷呢。这些都是他出钱,自己亲自修的,而且还都是按原来的样子。”
岚哥哥?
明宜回头看向远处,夕阳已经西下,像故去的时光。
陈叔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小姐还记得他吗?从小姐走后张少爷就一直帮老奴守着这屋子,这事张老爷还不知道,这些钱都是张少爷卖画一点一点凑出来的。你看到现在,这么多年了,才刚刚把假山和栏杆修好。对了,张少爷每天都要来,只是今天来过了。明天也要来,小姐要不要见见他?”
第12章 出游(二)
明宜回去得早,陈妃金妃都还没有回来。
提起裙角,正准备上楼,逢着郑仲站在二楼的楼梯口,蓝绸玉带,居高凌下,自然而然的一股君王睥睨天下的气势,“出去了?”
“是。”明宜停住。
“没跟她们一起回来?”
明宜没说自己跟她们本就不在一起,妃嫔自有妃嫔的规矩,明宜今日算作私自外出,只道:“有些累,便先回来了。”
郑仲没多问,看她一直立在楼梯口处。
低垂着脑袋,露出好看的脖颈。一上一下,两个人的距离隔着两层楼梯。
“你过来。”
目光随着她,直至她在他面前停下,捏住她的下巴。
抬头。
明亮温柔的眼睛,像一弯清泉映在石壁上。眸里有他的影子,如同一条墨游的鱼在里面漾动浅影。这样好看的眸子,为何总是低垂着?
目光渐移,落到她温润的樱唇上。
倏地放手,负在身后,命令:“你回房吧。”
点点头,明宜推门进屋。
郑仲临着栏杆,负在身后的手微微一握:他的心居然被她挑动了,而她根本没做任何事。
直至日落,陈妃金妃几个才精疲力尽地回来。观音庙本就是锦州的一大特色之一,除了灵验的送子观音外,毗邻在观音庙旁边的月老祠,姻缘阁也是许多游人必逛的地点,再加上过道上满布的风味锦州小吃和民间特色小玩意,实在不得不让人流连忘返。
一回来,陈妃金妃便立刻命人打水沐浴更衣,她们还是第一次玩得这样香汗淋漓。几位乳娘更是因为照顾脱缰野马似的郑彻和采萱跑得腿断,喊得嗓子冒烟。
直至用膳,陈妃和金妃恢复了以往的端庄,可与以前几次不同的是,采萱滚在明宜身上捂着肚子不住地叫嚷:“好饱,好饱,好饱。”
郑仲扫了一眼采萱的肚子,圆鼓鼓的像球。
陈妃忙解说:“皇上,臣妾今儿个和金妃妹妹,还有彻儿采萱去了这锦州的观音庙,实在是好玩极了。采萱又太高兴了,所以……”抬头向采萱的乳母,“快,让陈太医看看,不要吃坏了肚子。”
“是。”乳母签过采萱的手走了。
扫一眼过去,陈妃,金妃以及郑彻都正襟危坐,搁在白饭碗旁边的筷子都没动。郑仲拿起筷子,也没看他们,“既然你们已经吃过了,就先回去。”
陈妃瞄了他一眼,见他也不像是在生气,便起身道:“谢皇上。”
一转眼,饭桌上就只剩了明宜和郑仲两个人。
沉默地吃了会儿。
“今天下午你没跟她们一起去,那你去了哪儿?”
虽然听起来像是漫不经心的一句话,明宜还是提起了神,“臣妾……随便出去走了走。”瞥一眼,郑仲只是夹菜吃饭,情绪丝毫未动。
“以后不要再随便出去。”不安全。
明宜舒了口气,“是。”
今晚陈妃和金妃都累了,采萱也早早就睡了,侍寝的事当然轮到了明宜。
明宜到如今才只侍过三次寝。
第一次痛,第二次还是痛,但是到了第三次,感觉突然有些不一样起来。
而今日这次,明宜已经完全没有了痛的感觉。
明宜现在终于有些明白男人和女人为什么这么热衷侍寝这件事了,原来它是这般……明宜对待这件事上经验不多,所以一直被动承受,郑仲因为平常忙于政务,一定要批改完当日所有的奏折才会招人侍寝,卯时又要准备上朝,也不会花费过多精力。但或许是今日郑仲已经把所有政务处理好了,又或者出宫的感觉分外不同……
窗口微开,风吹散烛火。
房内的床和纱帐有规律地前后晃动。
身下强烈的冲击力让明宜不停地被往上推撞,欢爱让她全身泛起了一层粉色,睫毛微颤,发出连自己也听不清楚的呻‘吟。郑仲把她的双手压在她的头上方,分开她的双腿固定在自己腰间,闭目,下颌微微扬起,紧致的下巴线条滑过一滴汗水,脸上竟然露出难得的迷醉的神情。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酝酿,激烈,他喉头滚动,发出含糊不清的音节。推送越来越快,就仿佛时间停在那一刹那,他的下巴扬到了最高,极致的挺身,迸发……最后,他重重地伏在明宜身上。
几乎有一刹那的魂飞天外,明宜连眼睛都睁不开,身上都是薄薄的一层汗。
两个人喘着气,许久,明宜慢慢平静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随之而来的居然是一种深厚的失落感。明宜看着还在余荡的帐顶,都不像是自己了,为何自己会发出那些浪荡可耻的声音,为何自己居然会有那样完全控制不住想要抱紧他,不要让他走的感觉?
当他进入的时候,她就已经和他合体了,成了他的一部分。
她长大了,成了别人的人,终究也为肉体所迷惑,回到了过去的地方,却回不了过去的自己。
郑仲抬起头看明宜,她脸上的绯红还未完全消退,白玉沁血,发丝黏贴在勃颈处,眼神迷蒙,有着欢爱后特有的妖娆。似乎注意到他的目光,明宜的眸子对上他。
凝视良久,居高临下。
她垂下眼睛。
几乎就是这一刹那,脆弱的他被莫名的心悸征服了。简直觉得自己内心被什么东西紧紧捆住牵引,不受控制的,垂下头,吻她红柔的唇。
像是某种温软的酥糕,又像是甘甜的水果,他吮吸着,不知疲倦。身体又像是突然有了某种不知名的力量,郑仲只想更加压近她,手指插‘入她的发,极尽缠绵地辗转吮吸。
终于分开,津液被拉长断开。
郑仲看着身下的明宜,大拇指轻轻抚过刚刚被他压迫的红唇,唇角露出一丝不甚明显微笑。
第二日。
正是锦州一年一度的花灯节,连鸡也仿佛鸣得格外热闹,大街上这么早就已经人来人往。陈妃和金妃按捺不住,逢着郑仲今日心情甚好,便答应着和她们一同去。
明宜还是推拒了,一来这花灯节于她并无任何新鲜,二来她本就不喜欢人多嘈杂。
明宜还是回到了明宅中。
过几天,他们大概就要走了,她还是想来看看这里。
陈叔看见她来极是高兴,早就已经张罗好了明宜小时候喜欢吃的点心。明宜吃着家中特有的味道,看着熟悉的家园,心蓦地温定安和。
清风徐徐吹过,这是初夏的季节,万物静悄悄的生长茂盛葳蕤。
假山遮挡住日阴,树叶之间光影淋动。
明宜就坐在假山下的石桌旁,大理石桌有着陈年褐色的纹理,还有被火熏烧的痕迹,明宜的手指轻轻拂过大理石的伤痕。它像所有久经年月的老人眼神一般,不声不响,寂然无声。
身后突然传来声响:“张少爷,您来了。”
“是的,陈叔。”
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明宜回过头,张岚的目光也正好对过来。
张岚着一件蓝色布衫,头发全部用蓝带束在头顶,面容温和,干干净净的书生气,如若手中拿着本书,便像是在庭中摇头晃脑,日夜苦读准备考取功名的秀才。但他身后还背着一筐篓子,篓子里隐约可见各种细碎的小石头。
张岚就是日日背着一筐一筐的小石头来建起这座假山。
明宜缓缓站起身来,陈叔道:“张少爷,您还记得吗?她就是小姐!”
张岚盯着明宜:“记得。”
陈叔从张岚背上接过篓子,“张少爷,我来,您和小姐聊聊。”
张岚递给他,道:“烦劳陈叔了。”
“不碍事。”
陈叔提着篓子走了。
其间风穿过竹林,发出呼啦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