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陈青云天涯浪子-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哥,他……怎么会叫你舅舅?”
  “你管不着!”
  “大哥……”
  “我问你,司马长江呢?”
  “他……他已经死了!”
  “死了?”路遥咬牙切齿,两个赤红的眼珠子瞪得几乎要脱出眶外:“他怎么能死,还没遭到报应就死,苍天无眼。”长长喘了一口气:“司马长江死了还有你,这笔债就由他替他还,反正非还不可!”
  “大哥,你听……”
  “我什么也不听,只要讨债!”声落,杖挟雷霆之势劈出,相当惊人。
  韦烈后退数尺,他是头一次见识路遥的武功。
  “大哥,可以不动手吗?”司马长啸边闪边说。
  路遥根本充耳不闻,一杖落空又是一杖,呼呼风响,有如毒龙出洞,夭矫盘旋,暴敛狂伸,戳、劈、点、打、盘、挑、绞、扫一式紧似一式,部位角度极尽玄奥,招里套招,式中藏;式,令人叹为观止,那样子似要把司马长啸砸碎才甘心。
  司马长啸一味闪躲,险象环生。
  路遥一口气攻出了三十六杖之多,错非是司马长啸这等身手,换了别人恐怕十杖也接不下,如果是一般高手,真的早已在五杖之内被砸扁,光挨打而不还手,功力必须在攻击者之上,因为守与挨是两回事,采取守势除了闪辟还加上格架,而挨打便只有闪躲一途,这如一下闪不过避不开,后果不问可知。
  于此,也可看出司马长啸的武功的确不凡。
  路遥主动收了杖。
  “拔剑还手!”
  “我不会跟大哥斗的。”
  “你以为这样我就不杀你?”
  “希望大哥不要太固执。”
  “废话!”路遥大吼一声,手中杖斜斜半扬,脚下不丁不八,背微弓,腰微挫,一个非常古怪的姿势。
  “大哥要用不轻易用的杀手?”司马长啸声带凄凉。
  “讨债,我还需要保留吗?司马长啸,我……想想,秋萍她……死得多凄惨?”路遥的眼睛红得像要喷血。
  “大哥,那是误会。”
  “误会?哈哈哈哈……”笑声比哭声还难听十倍。
  韦烈心弦连颤,他不知道秋萍是谁,但听得出来这是人命债。
  笑声停止,路遥怪姿不变。
  司马长啸突地转身电飞而去。
  路遥没追,缓缓收势,口里道:“你逃不了的,我会到凌云山庄去讨。”
  韦烈突然感觉到思绪很乱,小青是路遥扶养长大的,一直以父女相称,到了跟自己结婚之时,路遥才要她改称舅舅,那就是说小青的娘跟路遥不是兄妹便是姐弟,可是小弟为何姓路?她娘与凌云山庄有何干连?
  “舅舅,秋萍是谁?”韦烈忍不住问了。
  “就是……小青的娘。”路遥老眼泪光莹然。
  “哦!”韦烈惊叫了一声:“那,该是我的丈母?”“不错!”
  “她之死……跟司马家……”
  “不要再提,提起来我就……伤心!”泪水滴落。
  韦烈只好住口。
  路遥用衣袖擦去了泪水。
  “小烈,司马长啸怎么会找上你?”
  “因为……”韦烈想,一说话便长了,最好暂时以最简捷的方式交代:“我跟他的徒弟方一平起了冲突。”
  “他为了护短来找你?”
  “是的!”韦烈点点头。
  “下次他再找你,尽管放手杀了他。”
  “这……”韦烈又想到司马茜。
  “没这那的,杀他是为小青母女讨公道。”
  “唔!”韦烈只好含糊地回应,立即转变话题:“舅舅怎么来的?”
  “跟踪司马长啸来的!”
  “哦,舅舅,能不能请您先回去?”
  “为什么?”
  “我担心……有人会破坏小青的坟墓。”
  “有这种事?”路遥瞪大眼:“你根据什么……”
  “舅舅,说来话长,我现在有十万火急的事要办,请您先回去,特别注意那蒙头怪人,我办完事马上回去再向您详细禀告。”
  “好,我这就上路。”路遥一点也不婆婆妈妈,说走便走。
  韦烈在客店里有如热锅上的蚂蚁,他已经足不出户地枯等了一两天,司马茜并没有送回来,显然已经上了恶当,心里担忧小青坟墓的安全,但又不敢离开,他快急疯了,尤其司马茜落在对方手中,会有什么遭遇难以想象,最糟的是到目前为止,根本就不知道对方是谁,所想到的几个纯属臆测,也许其中之一是,也许全不是,打“宝镜图”主意的太多了。
  房门突起叩击声。
  韦烈下意识地一阵紧张。
  “是谁?”
  “店里小二李大头。”
  韦烈大失所望,他以为是对方践约放司马茜回来了。
  “什么事?”
  “有桩……大事向公子禀报。”
  “进来!”
  小二推门而入,反手又把门关上,脸色极不正常。
  “公子!”小二打了一躬。
  “你什么事找我?”
  “小的……”小二迟疑了一下,挺挺胸,像是鼓起勇气的样子:“小的有个同村拜弟叫李保,原先也是在店里干活,负责照料这边的六个房间,他……嗨,为了贪财,结果送了命,小的……一连三晚梦见他来求小的替他报仇,所以……”
  “李保我知,刚投宿你们店里时就是他负责照料的,他被杀了?”
  “是的!”小二擦了擦眼睛:“小的跟他是一道拖鼻涕长大的,他从小没老子,对他老娘很孝顺,是个好小伙子,只是一时糊涂,被坏人利用……”
  “你到底要说的是什么?”
  “公子不是离开了几天,把女伴留在此地吗?”
  “不错!”提到了司马茜,韦烈立即注意起来。
  “就在公子走后的第二天,店里有个跟公子一样很帅气的客人,给了他两个金锭子,要他送一壶放了迷药的酒给公子的女伴,结果……那位姑娘被迷昏了……”
  “后来呢?”韦烈虎地离椅而起,目暴寒光。
  小二惊悸地退了一步。
  “公子……”
  “你照实说下去。”
  “那客人当晚就糟蹋了那位姑娘。”
  韦烈当时杀机冲顶,一副钢牙几乎咬碎。原来司马茜性情突变是为了这个,一个黄花大闺女失去清白,对身心妁打击和伤害是不可言喻的,怪不得他请自己活捉“花间狐”龙生,这混帐小子该死一百次。
  “李保连夜辞工,推说去奔母丧,满以为两锭金子可以够他母子远走高飞过好日子了,谁知被杀在村子外边的路上,他老娘……眼睛都哭瞎了……”小二又擦了下眼睛:“这是李保的不是,不过那客人也太邪恶,所以小的……斗胆向公子禀告这档事……”
  “我明白了!?韦烈控制激越的情绪:“这件事有多少人知道?”“除了小的没别人知道,是小的逼李保说的。”
  “那客人还在店里吗?”
  “早已走了。”
  “你说……是个很英俊的年轻人?”
  “是的!”
  “好!我会找到他讨公道,这件事你务必要守口如瓶,对谁也不能透露半点。”
  “这小的知道,漏了嘴一定跟李保走一条路。”
  韦烈摸出块银子。
  “这给你!”“公子,小的心领,小的不是为了讨赏,而是为了要给那恶徒报应,也算是对李保尽一份结拜之情。”
  “拿去,这不是赏,是谢你解开了我心头的结。”
  小的不敢收!”说完,匆匆出房离去。
  韦烈全身有一种快要爆裂的感觉,想不到司马茜会有这等奇惨的遭遇,是“花间狐”的杰作吗?他跟方一平是同路人,而司马茜是方一平未过门的妻子,如果说方一平为了司马茜逃婚出走而加以报复授意“花间狐”如此做,那就是丧心病狂了。
  在土丘凉亭,他跟方一平合作演戏对付司马茜,而另一方面方一平又撺掇司马长啸来对付自己,司马茜是否就落在他们手里?加上“宝镜图”这桩事是一箭双雕吗?嗯!只消逮到其中之一,真相便可大白。
  同一时间。
  在迎春院后进另一个独立小院的房间里。
  司马茜被剥得一丝不挂横躺在床上,方一平坐在床旁椅上,满脸邪恶的笑容,直勾勾地望着那羊脂白玉的胴体。
  “贱人,千金,你本来就是我的,我爱怎么玩就怎么玩,等哪天玩腻了,就把你这朵残花再送给韦烈那小子,由他捡破烂,哈哈哈哈……”方一平得意至极。
  司马茜并没有睡意,望着帐顶,双眼无神,像个木美人,她已经没有任何意识,完全被药物控制了。
  方一平笑够。
  “贱人,你看不起我方一平,你喜欢韦烈,可是韦烈还没碰过你对不对?”站起身,上前抓住司马茜的头发,另只手掴了她两记耳光:“大小姐,在凌云山庄你是女王、公主,你很高贵,而现在,你跟院里的姑娘没分别。”
  司马茜挨了耳光,只是机械地皱眉抚脸。
  一个任性好强的千金现在比一只母狗还不如。
  方一平这一招很绝,把司马茜藏在妓院里,的确是任谁也想不到,同时这里的享受比客栈好多了,只要有银子,什么都可以办得到,而且出入绝不受疑。
  “方老弟!”外面传来叫声。
  “龙兄吗?请在客厅稍候!”方一平应了一声,拿被子替司马茜盖上,然后整理了一下衣衫,出房,带上房门“花间狐”龙生已坐在明间里。
  这里除了特定的人,谁也不能进来。
  “方老弟,情况似乎不太妙!”
  “怎么说?”方一平有些紧张,凡是作亏心事的,通常都比较敏感。
  “我那边两度有人来探,对方似乎身手极高,我连来人的影子都摸不到,迎春院已经不安全了。”
  “会不会是韦烈那小子?”
  “以他的作风为人,应该不会。”
  “那会是什么人?”
  “无从揣测。”
  “这……倒是件麻烦事?”方一平锁起眉头。
  “还有,大刀会的弟子已经全部撤离垣曲,我用约定的方法联络‘鬼算盘’竟然联络不上,想来他也走了。”
  方一平站了起来,愣了好一会。
  “他怎么不声不响突然离开?这……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花间狐追问了一句。
  “这……我们说好合力对付韦烈,事未了他不可能抽腿,即使要走,也应该知会我们一声,莫非是大刀会本身发生了什么紧急状况?”
  “我们暂且不管这个,先设法换地方要紧,我担心的是……如果他们卖了我们,你准丈人现在垣曲,我无所谓,你老弟恐怕就惨了。”
  方一平脸色大变,口唇动了几次发不出声音。
  “我有个非常稳妥的地方……”
  “什么地方?”
  “等我安排好了再告诉你!”
  “现在就在安排吗?”
  “天黑之后,行动方便顾虑也少。”
  “好!”方一平深深点头。
  红叶庵。
  在一大片枫林之中,是一座私人庵堂,不接受外来香火,建筑精致而华美,主持是一名老尼,座下有四名弟子,由于纯系闭门清修,庵里的情况鲜为人知。每逢霜季枫红,赏枫的游人不少,但庵里一概不予接待,任自来去。
  月亮已经升起。
  枫叶未红。
  庵堂里隐传出梵呗之声,整个境地清幽极了,通向庵门的路在林荫里像一条僵了的白蛇,笔直地躺卧着。
  村落都在半里之外,就是大白天也少人行。
  静寂中,一条人影飞闪而至,直奔尼庵,到了庵前,没有敲门,似乎轻车熟路,一耸身便越门墙投入其中。人影消失了,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没多久,又有三条人影来到,在林荫中窃窃私议了一阵之后,散开各自隐起身形,空气又恢复静寂。
  庵里晚课之声并未中断。
  约莫是一盏茶的工夫,原先进庵的人影又冒了出来,踏上了庵前的林荫路,嘴里吹着口哨,显然他心里十分愉快,步子也不疾。
  到了林道中腰,一条人影突然闪现路中。
  口哨声倏停,人也止步。
  “何方朋友?”
  “猎狐者!”
  出庵的人一个歪身朝右边窜去,速度之快,绝不输于野兔山獐,猎狐者似胸有成竹,连动都不动一下。
  “啊!”一声惊叫,人影倒掠而回,毫不停滞,又射向左边。“咽!”又是一声惊叫。
  猎狐者立即扑了过去。枫林里,两人对立。
  一个是“花间狐”龙生,他是来安排藏身处的,却不料被钉上了,以他的机智狡诈竟然没发觉被人钉梢,足见这钉梢者是专家。
  另一个是“天涯浪子”韦烈,由于客栈小二李大头告的密,得悉了司马茜被污辱的经过,激愤欲狂,誓要逮到这邪恶者才甘心。另外两个在暗中截击的是王道和洪流,他俩等于是韦烈的两只看不见的手臂,能不现形就绝不现形。不用说,能钉紧狐狸的梢是王道的功劳,对跟踪打探玩江湖门道他的专长,而且可以说已经成了精。
  “花间狐”龙生最忌避的便是韦烈,而现在很不幸地已经对上了,他也明白暗中有人,想脱身是难如登天。
  “韦兄……”出口才两个字。
  “你不配跟我称兄道弟!”韦烈早已铁了心,如果不是为了要从对方口里究明真相,他已经把这头色狐剁碎。
  “韦公子,在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你很快就会明白!”
  韦烈心里的怨毒怒愤已经凝固成了形,他深深明白不能给这只狡诈的色狐留半丝余地,色狐身后还有个女魔“鬼脸罗刹”,一丁点疏失就会后悔无及。“呛!”地一声,长剑出鞘,他平素是不轻易拔剑的,而现在他更主动采取非常手段,即使糟蹋司马茜的不是他,他仍然是帮凶,光凭他平日作的孽就足以死一百次而有余。
  “韦公子,你……”花间狐亡魂大冒,他心里很清楚,说什么也不是韦烈的对手,剑出鞘,目的不问可知。
  韦烈多一个字也不愿说,手中剑电闪划出。
  “花间狐”疾闪,想不到韦烈的剑可虚可实,在他一闪之际,剑势倏变,玄奇得无法想象,双臂一麻,然后是剧痛,左右肩各中一剑,他“哎!”了一声,倒跄两步,身后正好是一棵粗大的枫树干,猛一挫牙,侧翻……
  “躺下!”韦烈暴喝一声,剑势不变,只换了式,以极奇奥的剑法,从完全不可能的角度指向下盘。
  “哇!”地一声惨叫,“花间狐”的身躯才翻过一半,便跪了下去。
  这一剑斩碎了他的右膝骨,这一来,完全失去了行动的能力,如果有人来救,除了背便是抬。
  他够狠,居然没哼。
  韦烈直立在他身前。
  “现在你插翅难飞,好好回答问题。”
  “韦烈,你……自命正派武士,居然……”
  “住口,对付你这等武林败类,邪恶肖小,这样已经够仁慈,听清楚,你要是不实话实说,我要你一寸一寸地死,死得像一只倒在路边的野狗,现在开始回答问话,方一平、冷元忌你们是一路的?”
  “不……错!”
  “爷们联手的目的何在?”
  “……”花间狐不答。
  “说!”韦烈暴吼,踢出一脚。
  “啊!”花间狐惨叫,这一脚正踢中他的伤脚。
  “快说,不然划烂你的脸。”剑尖已指向他的脸孔。
  “花间狐”连连咬牙,突然下了决心,他走的是邪路,但也是江湖成名人物,死了命一条,不能窝囊像一条狗。
  “好,我说,是方一平拉我入伙,为了‘宝镜图’。”
  “你们已经如愿……”
  “没有,从何说起?”
  韦烈是将话问话,他并不知道鬼计谋图的是谁。
  “真的没有?”
  “我已落在你手,没有为别人掩饰的必要。”
  这句话情在理中,韦烈相信。
  “你知道紫娘的真正身份吗?”
  “知道,凌云山庄的千金司马茜。”
  “既然知道,你还敢作出那等人神共愤的事?”韦烈的眸子里杀光闪闪。林子里的月光是散碎的,他的目光变成了散碎月光中最亮的两颗寒星,如果你在暗夜中看过猫眼豹目,便能体会到是什么情况了。
  “你……都知道了?”
  “不错!”
  “其实,这谈不上人神共愤,只不过……”
  “住口!”韦烈真想一剑朝这色狐的心中扎下去。“在你这等人眼里,女人的名节尊严根本不存在,对不对?”
  “韦烈,你不必……太得势凌人,我姓龙的在江湖上虽然声名不佳,但也不是鼠兔虫豸之流,由你不当人看。何谓人神共愤?司马茜乃是方一平有名份的未婚妻子,我受他之请做做戏,希望能挽回她的心,这算过份吗?”
  他说的,是土丘凉亭作戏的那一段。
  “姓龙的,我说的是客栈里的那档事!”
  “客栈……我不知道!”
  “你不敢承认?”韦烈厉叱。
  “我完全不明白为何承认?”
  “你不想全尸?”
  “既落你手,一切听便!”花间狐的态度突转强硬,江湖人自有其江湖特性,除了极少数窝囊废之外,一般江湖人到了某一极限之时,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