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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连眼皮子都没有多抬一下,只是轻轻拨弄了一下发凉的指尖,笑着道:“大胡子说了,好姑娘不和人打架动手,何况你我不过酒肉朋友,我干嘛要帮你。”
“那好姑娘还不逮麻雀,捣兔子窝,杀狗剥皮炖肉呢,成天上蹿下跳的啥事没干过呀你,前两天泼皮赖二还被你摁地上捶烂了后背,这会儿怎么就装矜持啦。”
“那不一样。”小花摇了摇头,浅笑道:“大胡子这两天就该回啦。”
“大胡子大胡子,他是你亲爹啊还是你亲老公,你这样听他的话。”百里连战调侃道。
“大胡子是我大叔。”小花白了百里连战一眼:“大叔他也不容易,为了养家糊口这么冷的天都要出去找活干,我吃他的用他的自然也该听他的话。”
百里连战虽然是在和小花说笑,手下功夫却不曾慢半分,他乃是千秀山小无情门“白衣无情刀”李白衣的弟子,江湖人称“剜心小刀”。
李白衣成名江湖二十余载,早将无情刀练到了“无情却似多情”的境界,百里连战乃是其得意弟子,尽得真传,他的刀法每一刀看似无情,却又偏偏多情的要命,刀刀缠绵,像一股割舍不去的情怀,或者是年少轻狂时藏在心里头的一首诗。
简直无处不多情,多情到了伤情的地步。
而伤情的极致,就成了剜心之痛。
这一次,百里连战到通州来,是来寻仇的,他的仇家是飘红庄的少庄主慕雪成。
这个仇若说是如何结上的,还得从百里连战的“多情”说起,百里连战虽然年不过十□岁,相貌也甚是寻常,却是一个极多情的小伙子,他从小到大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替门里的女孩儿们出头打架,这一次也不例外。
他的师妹行走江湖的时候被飘红庄少庄主慕雪成花言巧语哄骗,而后始乱终弃,所以他这一次来是要教训教训这个慕雪成。
然而他还没教训到慕雪成,就被他带人伏击了。
百里连战以一战六,情况并不容乐观,慕雪成却始终站在一边,并未动手。
所以小花也才没有动手。
她和百里连战认识的虽然时间不长,但两人一个爱热闹,一个爱惹事,也算臭味相投的很,不尽然只是狗肉朋友,之所以迟迟不动手,就是因为她防着慕雪成偷袭。
慕雪成的袖子里不知藏了什么,小花看风看云看雪,其实看着的始终是他。
果然,在百里连战连连躲过了两击致命一击的当下,一旁的慕雪成终于动手了,但见他袖子一抖,向百里连战射出一道锐光!
小花秀眉一动,无声冷笑,右手依旧举伞,左手极快的一挥,也射出一物,居然是伞骨!
原来她偷偷折了一截伞骨藏在手中。
伞骨打偏了袖箭的势头,接下来,小花便迅速的收了伞,以伞为剑,向慕雪成刺过去。
于是,终于,在场所有人都打成了一团。
形势,就更不容乐观了。
小花的伞,终究只是伞,纸为面,木为骨,而慕雪成是有剑的,而且是宝剑,他的剑一削,便削去了纸伞的一半。
然后他阴险的挨着伞架往下一划,要斩断小花握伞的手。
小花只能弃伞。
弃了伞,她也没带其他兵器,而且,她的内力不够,因此,就算能看到对方的破绽,轻易也制不住对方的剑势,毕竟真正的江湖中人和街头的泼皮无赖是不一样的。
无奈,就只能拼轻功了。
“抓不住我,就是抓不住我,就是怎么也抓不住我,就算你累的肝肠寸断你还是抓不住我。”小花开始耍无赖了。
慕雪成还真抓不住她,只好开始玩你追我跑。
正在乱成一团之际,突然在场所有人都听到“咕噜咕噜”的声音逼近,众人一抬头,只见一架木板车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于是连忙躲避。
这样,胶着的场面就给这一架木板车冲散了。
那木板车也不只是木板车,车上还装着大半车的大白菜,还有两尾活鱼,停下来的时候不少大白菜都滚落了下来,有一颗正好滚在小花脚边。
小花捡起大白菜在手上颠了颠,抬眼看清了来人。
来人大约二十七八岁,生的高大魁梧,相貌英伟,一身粗犷的气息,下巴上冒出的青茬给来人平添了一抹沧桑之感觉。
原来,这架木板车就是他推来的,而最奇特的是,他手上居然端着一个粗瓷碗,瓷碗里装着两块豆腐。
“大胡子,你回来啦。”小花惊喜。
见此状况,连百里连战都忍不住仔细的看那人,因为听小花所说,他一直以为传说中的大胡子,是个四十多岁满脸大胡子的落魄大叔,没想到居然这么年轻。
“霸王花,这就是你大叔?”
“嗯啊。”小花应了,看了看木板车上的两尾活鱼,再看莫九手上端的豆腐,会心一笑。
“大胡子,豆腐鱼头汤可鲜着哩,你帮我把这群人摆平,回家我煮给你喝,好不好?”
“好”莫九的声音有点哑,大约是路上疲累的原因,而且雪天赶路,他的头发上,肩头都积着雪,连眉毛上也是冰渣子。
因为百里连战离得比较近,他的鼻子又很尖,寒风吹过,他闻到这人身上有股子血腥味,是真正杀人的味道。
百里连战打量莫九的时候,莫九也打量了一下百里连战,看样子他是小花的朋友。
“喏,小子,拿好。”莫九把碗往百里连战的怀里一塞,百里连战被他的气势逼得后退了半步才站稳。
莫九转身,一边大步迈前,一边抽出了系在腰间的刀。
铮铮——
“我说过,好姑娘不要打架……”莫九笑了笑,也许是因为才杀过人不久,血气未褪尽,因而笑容略显狰狞,又扭了扭脖子,颈部的骨骼顿时发出咯咯的声音。
“……如果一定要打,就往死里打。”
……
雪未停,人也未停。
小石桥那边好似很热闹。
千醉阁的那人凝望着,握着酒杯的手微微发白,好像很冷,很冷。
冷得身体里的血,都可以凝成了冰。
店小二端着热水和酒盅上楼来,重新给这位客人将酒温好,临走之前忍不住多看了这位客人一眼。
青衣,华发,若从背后看,一定以为是一个垂垂老者,却不想,其实很年轻,不仅年轻,而且俊美之极。
可不知为何一眼看去,最令人深刻的并不是那一张脸,而是眉宇间的那股消散不去的……冷愁。
就像是一娓凉凉的寂寞,伴着淡淡的心伤,言语不能表露的眷恋……
最后至了极,在心上钻出了洞,扎上根,落地成了愁。
店小二描绘不出那么复杂的情感,只觉得,如果一个人在不经意间露出这样的表情,那么他一定会少活上许多年。
太苦了,这是个失意人吧,店小二心想,正要收回目光,那人已经察觉,回头看了他一眼。
一瞬间,意味已全然改变。
仿佛被触碰了禁忌,那人目光里的所有情绪褪尽,闪动着凌厉狠绝,不需要面目狰狞,就让人从心里寒到脚底,那店小二在这样的逼视之下不禁身子一僵,不知该如何行动,双腿战栗,险些跌倒。
“滚。”
店小二闻言如临大赦,赶忙离去。
等那人再转过头,小石桥上,飞雪依旧,人却已经不再了。
“醉生梦死……”
酒杯里的酒早就冷了,那人用另一只手拢着杯壁,眨眼之间,杯子里的酒居然被他的内力熨热冒出了徐徐热气。
“难道,真的就能醉生梦死?”低喃着,那人举杯饮尽。
☆、第二十九章
自上次与明月楼的一番殊死缠斗,莫九在武学方面另有所领悟,武功精进不少,同时由于营救殷老夫人的义举,他们几人声名大振,“虬髯刀客”的名头在江湖上已渐露头角;张铁嘴因失了一臂,得到了“独臂侠道”的美誉,就连小花,也被戏称为“小霸王花”。
说起她来,人都说这位谢家姑娘,因全村被 “杀戮星君”杜桥三所屠,追踪数日终于手刃仇人,而后加入了营救护送的队伍,历经艰难,最后还杀入京中,助“虬髯刀客”抢回了老夫人,可算得上是重情重义,胆色过人。
由于明月楼势力强大,此番他们几人的经历就尤为让江湖中人欢欣鼓舞,只是这种状况并不长久,很快,朝廷就昭告天下,金鳞将军殷伯回京途中染病暴毙。
此消息一出,举国同哀。
一个月后,那位引出江湖上一番腥风血雨的殷老夫人,也因承受不住丧子之痛于乡中老宅病故,享年五十八岁。
这样一来,莫九等人的义举虽然令人称道,但功绩却大打折扣,也鲜有人再提了。
彼时,莫九已经带着小花回到了通州。
小花在百里连战面前称莫九为大叔,乃是对当日之事的调侃,莫九已认了她为义妹,他本一人独居,因着男女有别,怕坏了小花的名声,将她托付给邻家刘三婶照顾,一应费用都由他所出,平日里三婶连他的饭也一起做,所以虽然不是住一起,他和小花也是天天相见,实现了他要照顾她的承诺。
这几日莫九出门办事,小花结识了百里连战,又同在小石桥遇袭,虽然对方只是冲着百里连战而来,但小花焉是那种对朋友弃之不顾的人,不然也不会是“小霸王花’了。
面对敌众我寡,幸而莫九回来的正是时候,他与百里连战这样爱与人拼斗的江湖侠少又不同,是真正刀口舔血油滚火炼出来的,挥舞着裂齿刀,大开大合,一人独战四方,完胜。
晚上,小花留了百里连战的饭,就在莫九家里煮了鱼头豆腐汤,把鱼身子剁成块,用油煎熟了,取了风干的腊肉上锅一蒸,打算再做了一道醋溜大白菜。
既然请客,就不好到三婶家去吃,幸好菜都是现成的,不过……突然,小花隐约听到后巷有犬吠声。
莫九分了一尾活鱼和大半车的大白菜给三婶家送去,寒暄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却发现,身为客人的百里连战正端着一盆水站在院子里冲洗地上的血迹,看到他进来还朝他咧嘴一笑。
小花不知道莫九已经回了,在厨房里一边挥舞着锅铲一边笑嘻嘻的嚷嚷:“你说你内功咋这么不济呢,要是你内功够高深,咱用内功催动,说不准不到一炷香就把这锅狗肉炖熟了。
狗肉?好家伙,莫九心道,难怪这次回来都没在听到附近的狗叫了。
雪天,炖狗肉,惬意。
不能有肉无酒,莫九搬出了一坛藏在床底下的老酒。
因为炖狗肉废了点功夫,开饭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百里连战吃饭的时候这才确定了莫九的名字。
“啊!,果然是‘虬髯刀客’莫大侠啊,失敬失敬!霸王花一口一个大胡子的时候我就猜到是你!”百里连战已经被灌下三海碗,面皮红润,神色也很激动,明月楼多拽啊,敢跟明月楼叫板的人多稀罕啊,叫板之后还活着的人就更稀罕了。
虽然说起来小花也稀罕,但她毕竟是后来加入的,据说她加入的时候,原本护送老夫人的一队人都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可虬髯刀客不一样啊,他是当初起事的人之一啊。
“莫大侠……”百里连战的小眼睛亮晶晶,满是崇拜:“我听过你们的传说,那一战,据说你们几人对战明月楼数百杀手,血流成河……”
莫九不记得哪一战有对战过那么多人的。
“传闻有一次你浑身上下中了七百多刀,硬是撑着一口气杀出重围……”
莫九朝自己身上看了看,七百多刀,那不成肉酱了?
“听说,峡子口那一次,你们迎头痛击,歼敌不计……”
事实上每一次,都是被追杀得疲于奔命,莫九叹气,江湖传闻,往往夸大其实。
“还听说那一战之后,你亲手掩埋战死的同伴的尸体,悲痛欲绝,折断了心爱的佩剑,并含着热泪赋诗一首……”
莫九奇怪了,自己用的是刀,怎么会折断‘心爱的佩剑’,自己是个大老粗,赋诗什么的,不是太可笑了吗?
江湖传说,果然只是传说,细节什么的,还是不要追究了。
“百里小兄弟,来,喝酒。”莫九抱着酒坛给他把面前的碗斟满。
“莫大侠,你太客气啦,太客气啦,我自己来就好……不过莫大侠,你的胡子呢?虬髯刀客不可能没有大胡子呀?没有胡子怎么能叫虬髯刀客呢?”
“我觉着吧,我既然可以对战明月楼数百杀手全身而退,身负七百多刀还能活在这里喝酒吃肉,疲于奔命的时候不忘忙里抽闲迎头痛击,更别说身为一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刀客毅然弃刀从剑然后折剑赋诗,我真是老怀安慰,长不长胡子已经不重要了,来,小兄弟,咱继续喝。”
“咳,咳——”小花一口鱼汤呛了出来,笑得都快滚到了桌子下面。
“……”
百里连战没有恶意,只是人年轻,年轻人比较热血,热血起来容易激动,一激动就会喝高了上头。
莫九原本的打算比较恶毒,故意把人灌醉了随便丢个角落让他猫着冻上一夜,原因嘛,觉着这小子獐头鼠目横竖就不像是个好人,无奈是小花的朋友,他也不好说什么。
等到百里连战真的醉了,雾里看花把莫九的手抓着放进怀里,一口一个亲亲师妹的时候,一旁起身收拾碗筷的小花才说:“百里有个师妹呢,他准备这次回去就向人家提亲。”
不知道为什么,莫九突然就觉得这小子似乎也没那么讨厌了,决定晚上施舍给他一床棉被,好赖是小花的朋友,真冻坏了人家可不好。
收拾好了百里连战,莫九从厢房里出来,见厨房里的灯还亮着,不禁往衣服里摸了摸,他怀里有一根玉簪,已经侵染了他胸口的温度。
他在路上买了一根玉簪,想要送给小花,却有种莫名的情怯。
他看着小花很好,模样好,性情也好,简直没有一个地方不好。
因为有她,之前一路的狼狈,好像也有了一点可以回忆的色彩,也因为有她,莫九突然懂了什么叫做寂寞。
寂寞是一种情怀。
就像是一首略带伤感的歌,或者是一声叹息,一道轮回。
他愿为月光,流洒于白雪之上,相映成辉,只是那一方的白雪,可会懂得他情怀?
莫九的心事,小花未必知道,但是莫九知道,小花之所以会留在他这里是因为无亲无故,若是觉察他的非分之想,会不会觉得他是趁人之危?
这样想着,他又退缩了。
厨房里点着一盏清油灯,光线晕暗而柔和,小花卷了袖子在洗碗,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发髻有点松散,几缕发丝顺着脖子的弧度垂了下来,倒是增了几分妩媚。
莫九站在门口片刻就被小花觉察,她看着他眉眼一挑,似笑非笑的,莫九便干咳了几声,走了进来,卷了袖子帮忙干活。
他终究什么也没说。
忙了一天,小花神色有点淡淡倦,油灯的灯芯发出细微的噼啪声,在跳动的光线中,她那副漫不经心的姿态显得更加慵懒,她随手将洗干净的碗递给莫九,莫九接过,小心翼翼的用干抹布将上面的水渍逐一擦干,放好。
我愿化作月光,倾尽所有的温柔流洒于白雪之上,相映成辉。
若是有一天,你懂了月光的寂寞……
会看到我一直站在你的身旁
不愿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有点少,因为想把沈青愁与莫九和小花的第一次见面单独作为一章写
☆、第三十章
莫九在老刘头羊肉馆看到一个奇怪的人。
他当时在喝一碗羊杂碎汤,门帘子突然被掀起,然后那个人就慢悠悠的踱步进来,在对面的那张桌子坐下。
说那个人奇怪,不是说他长得奇形怪状,恰恰相反,人家长得俊美极了。
莫九所见过的男子中,不论品格的话,无疑是那个据说是明月楼叛徒的花骚包相貌最好,他在逃亡的路上,曾有幸与之路经某花街,亲眼见左右三家青楼中…共计五位女子愿奉金与之春宵一度,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