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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第7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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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一身讲到天下。道家与儒家在修身问题上并不相同,但也不是完全不相同。这相同之处就在于,他们都认为立身处世的根基是修身。稍后一些的庄子也说,“道之真,以治身,其余绪,以为国”。所谓为家为国,应该是充实自我、修持自我以后的自然发展;而儒家则是有目的性地去执行,即一为自然的,一为自持的,这则是儒、道之间的不同点。
  第五十五章
  第五十五章
  '原文'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①不螫②,猛兽不据③;攫鸟④不搏⑤。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⑥,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⑦,和之至也。知和曰〃常〃⑧,知常曰〃明〃,益生⑨曰祥⑩,心使气曰强⑾。物壮⑿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
  道德涵养浑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婴孩。毒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虽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认识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贪生纵欲就会遭殃,欲念主使精气就叫做逞强。事物过于壮盛了就会变衰老,这就叫不合于“道”,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地死亡。
  '注释'
  1、毒虫:指蛇、蝎、蜂之类的有毒虫子。
  2、螫:毒虫子用毒刺咬人。
  3、据:兽类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鸟:用脚爪抓取食物的鸟,例如鹰隼一类的鸟。
  5、搏:鹰隼用爪击物。
  6、朘作:婴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哑。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和,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
  9、益生:纵欲贪生。
  10、祥:这里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强:逞强、强暴。
  12、壮:强壮。
  '引语'
  本章讲处世哲学,即“德”在人身上的具体体现。前半部分用的是形象的比喻,后半部分讲的是抽象的道理,老子用赤子来比喻具有深厚修养境界的人,能返回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精之至”是形容精神充实饱满的状态,“和之至”是形容心灵凝聚和谐的状态,老子主张用这样的办法就能防止外界的各种伤害和免遭不幸。如果纵欲贪生,使气逞强,就会遭殃,危害自己,也危害别人。
  '评析'
  在本章里,老子用夸张的手法这样写道:把“德”蕴含在自己的身心里,而且积蓄得十分深厚,就像无知无欲的赤子,毒虫、猛兽、恶禽都不会去伤害他,同时他也不会去伤害禽兽虫豸,所以不会招引兽禽的伤害。他形象地说婴儿的生殖器勃起和大声哭喊,这是他精力旺盛和保持平和之气的缘故。他讲赤子的特点是柔弱不争和精力未散,其核心还是“和”。车载说,老子书谈到“和”字,有三处应予重视,一为“和其光”,一为“冲气以为和”,一为“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它以“和光”与“冲气”与“婴儿”来说明“和”,都是在谈统一,都是在谈“混成”的状态。“和光”就“复归其明”说,当光射到了物件的时候,有射到的一面与射不到的另一面,“和其光”是把两者统一起来,回复到“明”的“混成”的状态。“冲气”是万物的开端,万物含有负阴、抱阳的两方面,两者经常是统一的,表现出用之不盈无所不入的作用。婴儿是人的开端,少年、壮年、老年都以之为起点,但婴儿浑沌无知,与天地之和合而为一。“和”所表示的统一,包含着对立在内,是有永恒性的,所以说“知和曰常”。(《论老子》,第69页)老子承认“万物并作”的世界的多样性和普遍存在的矛盾,对社会上存在的占有、掠夺、欺诈、征战的状况极为悲愤,把统一看成他所要追求、所要恢复的事物的常态。
  第五十六章
  第五十六章
  '原文'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①。塞其兑,闭其门②;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③,是谓玄同④。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⑤;故为天下贵。
  '译文'
  聪明的智者不多说话,而到处说长论短的人就不是聪明的智者。塞堵住嗜欲的孔窍,关闭住嗜欲的门径。不露锋芒,消解纷争,挫去人们的锋芒,解脱他们的纷争,收敛他们的光耀,混同他们的尘世,这就是深奥的玄同。达到“玄同”境界的人,已经超脱亲疏、利害、贵贱的世俗范围,所以就为天下人所尊重。
  '注释'
  1、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此句是说,知道的人不说,爱说的人不知道。另一种解释是,聪明的人不多说话,到处说长论短的人不聪明。还有一种解释是,得“道”的人不强施号令,一切顺乎自然;强施号令的人却没有得“道”。此处采用第二种解释。
  2、塞其兑,闭其门:塞堵嗜欲的孔窍,关闭起嗜欲的门径。
  3、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此句意为挫去其锐气,解除其纷扰,平和其光耀,混同其尘世。
  4、玄同:玄妙齐同,此处也是指“道”。
  5、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这几句是说“玄同”的境界已经超出了亲疏、利害、贵贱等世俗的范畴。
  '引语'
  四十二章和前一章讲的都是“和”,这一章接续前章,重点讲的也是“和”。四十二章说“冲气以为和”,是讲事物矛盾着的双方,经过斗争而达到和谐与统一。前一章讲的“知和曰常”,即以和为事物的常态。本章讲怎样可以保持常态的和。这三章之间层层深入,逻辑性极强,向人讲述了“和”的最高道德境界。不过这一章文字蕴含很深,这就不仅仅是指执政之人,而且也包括世间人们处事为人的人生哲理。他要求人们要加强自我修养,排除私欲,不露锋芒,超脱纷争,混同尘世,不分亲疏、利害、贵贱,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对待一切人和物。如此,天下便可以大治了。
  '评析'
  在老子看来,得“道”的圣人,即修养成理想人格的人,能够“挫锐”、“解纷”、“和光”、“同尘”,这就达到了“玄同”的最高境界。对此,车载评论说:“锐、纷、光、尘就对立说,挫锐、解纷、和光,同尘就统一说。尖锐的东西是容易断折不能长保的,把尖锐的东西磨去了,可以避免断折的危险。各人从片面的观点出发,坚持着自己的意见,以排斥别人的意见,因而是非纷纭,无所适从,解纷的办法,在于要大家从全面来看问题,放弃了片面的意见。凡是阳光照射到的地方,必然有照射不到的阴暗的一面存在,只看到了照射着的一面,忽略了照射不着的另一面,是不算真正懂得光的道理的,只有把‘负阴’、‘抱阳’的两面情况都统一地加以掌握了,然后才能懂得‘用其光,复归其明’的道理。宇宙间到处充满着灰尘,人世间纷繁复杂的情况也是如此,超脱尘世的想法与做法是不现实的,众人皆浊我独清的想法与做法是行不通的,这些都是只懂得对立一面的道理,不懂得统一一面的道理。只有化除成见、没有私心的人,才能对于好的方面,不加阻碍地让它尽量发挥作用,对不好的方面,也能因势利导,善于帮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同其尘’,是对立的统一道理的较高运用。”(《论老子》,第48面)
  第五十七章
  第五十七章
  '原文'
  以正①治国,以奇②用兵,以无事取天下③。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④:天下多忌讳⑤,而民弥贫;人⑥多利器⑦,国家滋昏;人多伎巧⑧,奇物⑨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⑩;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译文'
  以无为、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以奇巧、诡秘的办法去用兵,以下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我怎么知道是这种情形呢?根据就在于此:天下的禁忌越多,而老百姓就越陷于贫穷;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法令越是森严,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所以有道的圣人说,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无欲,而人民就自然淳朴。
  '注释'
  1、正:此处指无为、清静之道。
  2、奇:奇巧、诡秘。
  3、取天下:治理天下。
  4、以此:此,指下面一段文字。以此即以下面这段话为根据。
  5、忌讳:禁忌、避讳。
  6、人:一本作“民”,一本作“朝”。
  7、利器:锐利的武器。
  8、人多伎巧:伎巧,指技巧,智巧。此句意为人们的伎巧很多。
  9、奇物:邪事、奇事。
  10、我无为,而民自化:自化,自我化育。我无为而人民就自然顺化了。
  '引语'
  在二章、五章和十章里,老子已将天道自然的思想,推之于人道,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在本章里,老子以“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法令滋章,而盗贼多有”反证应以“无事取天下”,皆末托“圣人”之言,长言无为之治,章法井然。老子生活的时代,社会动乱不安,严峻的现实使他感到统治者依仗权势、武力、肆意横行,为所欲为,造成天下“民弥贫”、“国有滋昏”、“盗贼多有”的混乱局面。所以老子提出了“无为”、“无静”、“无事”、“无欲”的治国方案。他的政治主张在当时不可能被执政者所接受,也绝对没有实现的可能性。总之,这一章是他对“无为”的社会政治观点的概括,充满了脱离实际的幻想成分。但这对于头脑清醒的统治者为政治民,是会有益处的。
  '评析'
  先说“以奇用兵”。《道德经》不是兵书,但其中不排除有关于军事方面的内容,这是我们在前面章节里已经说到的问题。例如本章讲“以奇用兵”,实际上讲的是军事问题。在老子的观念中,用兵是一种诡秘、奇诈的行为,因而在用兵时就要注意想奇法、设奇计、出奇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出奇制胜。这表明,老子的用兵之计与治国安邦有截然的区别,即用兵要奇,治国要正。“以奇用兵”实际就是要变化莫测、神出鬼没。战争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是国家政治无法正常运轨时不得已而采取的下策。老子反对战争,但战争却不可避免。因此,老子在《道德经》里就不能不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个“以奇用兵”之计,不是为昏君、暴君出谋划策,而是为弱者、为正义之师设想的。
  再说第二层意思。老子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是老子对国计民生的具体思考。胡寄窗写道:“老子把工艺技巧认定为社会祸乱的原因,他们要求废除工艺技巧,甚至认为盗贼之产生也是由于工艺技巧的关系”,“可见他们对工艺技巧的深恶痛绝。坚决反对工艺技巧是道家经济思想的特点。初期儒家并不根本反对工艺之事,只不赞成儒者从事工艺,甚至有时还承认工艺的重要作用。墨家之推重工艺自不必说。战国后期的儒法各学派,虽鄙视工艺,但尚肯定工艺之社会作用。只有道家才错误地把工艺看作是社会祸乱的根源。”“老子反对工艺技巧的这一观点,非常奇特,与战国各学派以及战国以后各封建时期的思想都迥然不同。这一观点本身不仅是消极落后,而且是反动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第211页)这种分析虽有其道理,但我们感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再作分辨。老子重视“无为”,重视“质朴”,重视“勤俭”,他反对工商的观点有其指导思想的原因,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客观地讲,老子并不是笼统地、绝对地反对工商,他主要反对的是统治者借工商积敛财货,过奢侈豪华、醉生梦死的荒淫生活,并不反对老百姓求富,因为在本章中,老子说“我无事,而民自富”。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证据。笼统地讲老子反对工商业的发展,恐怕还要再找一些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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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译文 九部分
更新时间2008…9…2 17:19:10  字数:11738

 第五十八章
  第五十八章
  '原文'
  其政闷闷①,其民淳淳②;其政察察③,其民缺缺④。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⑤。正复为奇,善复为妖⑥。人之迷,其日固久⑦。是以圣人方而不割⑧,廉而不刿⑨,直而不肆⑩,光而不耀⑾。
  '译文'
  政治宽厚清明,人民就淳朴忠诚;政治苛酷黑暗,人民就狡黠、抱怨。灾祸啊,幸福依傍在它的里面;幸福啊,灾祸藏伏在它的里面。谁能知道究竟是灾祸呢还是幸福呢?它们并没有确定的标准。正忽然转变为邪的,善忽然转变为恶的,人们的迷惑,由来已久了。因此,有道的圣人方正而不生硬,有棱角而不伤害人,直率而不放肆,光亮而不刺眼。
  '注释'
  1、闷闷:昏昏昧昧的状态,有宽厚的意思。
  2、淳淳:一本作“沌沌”,淳朴厚道的意思。
  3、察察:严厉、苛刻。
  4、缺缺:狡黠、抱怨、不满足之意。
  5、其无正也:正,标准、确定;其,指福、祸变换。此句意为:它们并没有确定的标准。
  6、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正,方正、端正;奇,反常、邪;善,善良;妖,邪恶。这句话意为:正的变为邪的,善的变成恶的。
  7、人之迷,其日固久:人的迷惑于祸、福之门,而不知其循环相生之理者,其为时日必已久矣。(严灵峰释语)
  8、方而不割:方正而不割伤人。
  9、廉而不刿:廉,锐利;刿,割伤。此句意为:锐利而不伤害人。
  10、直而不肆:直率而不放肆。
  11、光而不耀:光亮而不刺眼。
  '引语'
  前面几章论述“德”在政治、社会、人生方面的体现,本章讲的是政治、社会、人生方面的辩证法。本章里提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对于此句将在本章评析中详细论及。对于此章的研究,有的学者认为各段落之间的文义不一致,不连贯,可能有错简的情况。我们这里仍依据原文引述,未做文字方面的调整。
  '评析'
  老子在本章里提出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一句,自古及今是极为著名的哲学命题,往往被学者们征引来用以说明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冯友兰在分析此句时这样说:“老子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剧烈的变革在人们思想中的反映。在中国哲学史中,从《周易》以降,即有辩证法的思想,但用一般的规律的形式把它表达出来,这还是老子的贡献。但是,老子还没有把客观辩证法作为自然界和社会中的最一般的规律提出来。除此之外,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还有很多严重的缺点,对形而上学思想作了很大的让步。第一,老子虽然认识到宇宙间的事物都在运动变化之中,但是认为这些运动变化,基本上是循环的,不是上升和前进的过程。它所谓‘周行’,就有循环的意义。第二,关于运动和静止,是哲学中重要问题,‘动’与‘静’也是中国哲学中的重要范畴。老子承认事物经常在变化之中,但是他也说,‘万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十六章)。万物的‘根’是道,‘归根曰静’。他认为‘道’也有其‘静’的一方面;而且专就这一句话说,‘静’又是主要的。因此,他在实践中特别强调清静无为,认为‘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二十六章),‘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六十一章),实际上表示对事物变化运动的厌弃。第三,对立面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互相转化,不具备一定的条件,是不能转化的。祸可以转化为福,福也可以转化为祸,但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是如此,例如主观的努力或不努力等,都是条件。照老子所讲的,好像不必有主观的努力,祸自动也可以转化为福;虽然有主观的努力,福也必然转化为祸。这是不合事实的。老子的这种思想,也是没落奴隶主阶级的意识的表现。他们失去了过去的一切,自以为是处在祸中,但又无力反抗,只希望它自动地会转化为福。老子认为对立面既然互相转化,因此就很难确定那一方面是正,那一方面是负。这样的‘其无正’的思想,就对相对主义开了一个大门。后来庄子即由此落入相对主义。”(《中国哲学史新编》第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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