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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好像不能这么说,至少不能这么悲观的说。”
“还悲观吗?十八岁就失了业,来日方长,还不悲观吗?”
“悲观的该是我吧?请你记得我的年纪。我死的机率超高,这个房间,很快就变成纪念馆了。”
“如果你死了,我还是失业了。”
“所以哎,你要珍惜目前的以模特儿为业的机会,好好‘演出’。”
“我可以‘演出’你十七岁的情人吗?”
“好像可以。”
“我可以做你十七岁的情人吗?”
“好像不可以。你忘了我们约定过,你只是我的‘模特儿’,或者说‘演员’,一切都是‘演出’的。”
“不是真的?”
“‘演出’得入戏、逼真,也是真的。真有两种,第一种是原来就真、第二种是弄假成真。其实呀,第二种比第一种有时更具得比真还真。”
“什么叫比真还真?”
“假得比真还精彩,就是比真还真。”
“我比真还真吗?”
“你比还真还真。”
“那十八岁还要走吗?”
“我从没说过你十八岁你走,我是说你十八岁我走。”
“你是说你离开了。”
“是。”
“那这房子、这漂亮的房子怎么办?”
“我可以空在那里。”
“你不回来了?”
“我也许半夜偷着回来一次。”
“那时我若在这房子里怎么办?你会喊吗?是喊‘有鬼’呢?还是‘有贼’?”
“先喊‘有鬼’,再喊‘有贼’。”
我们都笑起来。
“但我不是鬼也不是贼。所以啊,你请来张天师,我不是鬼;你叫来警察,我不是贼。他们都不能抓我。”
“谁要他们抓你?我自己包办了。你若是鬼,我就是抓鬼的警察;你若是贼,我就是抓贼的张天帅。”
“你的角色全错乱了,不是吗?”
“是错乱了,因为被一个十八岁的不速之客,不论是鬼是贼,给迷住了。”
“十八岁你也接受吗?”
“应该接受你的十八岁。并且,那时候我无法先问你的年纪。”
“你要先怎么办?”
“我要先强奸你,除了强奸,别无他途。”
“强奸了十八岁,十八岁已成年,法律上对你有利。”
“可是,强奸鬼是不犯法的。”
“强奸了贼呢?”
“强奸罪是三年以上的罪,窃盗罪是五年以下。如果窃盗犯聪明,她不会告强奸犯。”
“那贼怎么办?”
“办法很多,就是半夜三更不要乱跑,免得被白白强奸。”
“那多划不来?”
“的确有一点,唯一的办法是你享受那一次被强奸。像爱尔兰诗人葉慈(W。Yeast)那首‘丽达与天鹅’(Leda and the Swan)所描写的天神宙斯(Zeus)强奸斯巴达王丁大留斯(Tynda…reus)的妻子丽达那一幕,最后葉慈用的是her lossening thighs的造句,loosening是主动的现在分词,而不用被动的loosened,被强奸后来,被的大腿主动的放松了。”
“你是说那时有人喜欢被强奸?”
“我是说,有时候,当被强奸也是一种享受的情况,强奸也不会是残忍。这是强奸犯的自解。Every sexully active man knows there are women who can't bring themselves to say 〃Yes;〃 but who respond to a little pushing。Is it rape?”
“你是那种强奸犯吗?”
“对别人,我不是;对可爱的你,就很难说。”
“如果,我不合葉慈诗中的方法呢?”
“我想你漂亮的大腿不同意你的话。”
“你是不是还喜欢十八岁以后的我?”
“我会掐死那种喜欢。我只要十七肉冻。”
“十八岁,就绝对不要?”
“除非贼头贼脑。”
我们一直在笑。
“你爱上一个贼头贼脑的,你的审美眼光岂不有点怪异?”
“为了避免怪异,所以要截止到十七岁最后一天。”
“你听来好无情。”她有点生气的样子。
“无情是智慧的最高表现。”
“那我只好自己十八岁了。”她坐下来。“可是,”她望着我,隐含着什么,“我怀疑我十八岁会在这房里做小偷,因为,因为,我会有十八岁吗?”
“我会有六十八岁吗?”
“我是说,如果,十七岁这么重要,也许该冻结十七岁、永远十七岁、死在十七岁。如果,只是假设,如果我死了,你会‘伤逝’吗?”
“‘伤逝’,是一个动人的词汇,可是错了,为什么要因逝去而伤呢?中国哲人有一种反伤逝论,以为活的时候是‘时也’,是自然来活的时候;去的时候是‘顺也’,是自然往生的时候,整个人生的来去是自然现象,当它来去运转时候,要‘安时而处顺’,所以‘哀乐不能入也’。其实,中国这种哲人也错了,哀可以不能入,但乐又何必挡住呢?快乐涵盖面不只是及时的、即时的、当时的,那是不完整的,快乐涵盖后继的、延伸的、召之即来的、回味的、is over以后的。一次又一次重建的、前后相连,才是完整的快乐。及时的、即时的、当时的快乐都未免匆匆、未免粗糙、未免素描,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后继的快乐,才是完整的图画。那时候,创造快乐的肉身已经变了,或褪色、或渐调、或濒老、或云亡,总之,时过境迁,肉身已经fade away;不要追从了。但是,音容笑貌,包括叫床,都永恒存在,为什么要‘伤逝’呢,十七岁永不逝去,她还在叫床。为什么不快乐一点去笑起人生呢?你死了,我不能无感,但是,听到你叫床的可爱声音,我就不会伤感了。所以呀,可爱的朱仑,十七岁,请多叫床。床是永不白叫的,如死的是我,六十七岁,我愿在叫床声中死去,那是我的安魂曲。为什么要那样老套处理死亡,我承认,老套,有它悲调的情调,问题是,一定要这样悲调吗?”
“我想起狄更斯(Dickens)那篇Death of Little Nell(悼小纳尔之死),你不觉得悲调多么动人吗?She was dead。No sleep so beautiful and calm;so free from trace of pain;so fair to look upon。She seemed a creature fresh from the hand of God;and waiting for the breath of life;not one who had lived;and suffered death。……”
“朱仑呀,你背得好。当然我承认,但是,古今中外,‘伤逝’是一个太老套的反应了,不能少一点或改一改吗?就算锁定老调而论,狄更斯描写的Little NelL之死,写得太浅了。其实,唯一比生的美丽更美丽的,乃是生死线上转入方生方死的美丽,方死是血色渐褪、方死是苍白渐浮;方死是馀温渐冷、方死是生机渐消,那种美丽是那么短暂、那么凄迷、那么仅存仅有、那么欲生还休,狄更斯并没写出来。当然他写的,不是十七岁的叫床派。他选错了女主角。要是我,我会特别选出在生死线上有生死线外的死亡画面,十七岁在叫床声中死去,难道不动人吗?一定要‘伤逝’吗?”
“听你这么说,也许‘伤逝’太重了,但总不要忘了那也是一种美,狄更斯笔下Little Nell另一段,我背给你听,你来翻译:And now the bell…the bell she had so ofteN heard by night and day;and listened to with solemn pleasure;almost as to a living voice…rung its remorseless toll for her;so young;so beautiful;so good。”
“我来翻译。”我说。“那个钟——那个钟声,她生时常常听到、日日夜夜听到的、庄严而喜欢听到的,馀音犹在。如今,却无情的离开了她,那年华如斯的她、那出色如斯的她、那美好如斯的她。”
“你可以做同步口译。”
“我跟不上专家,但专家也跟不上我。像我把so young;so beautiful;so good翻成年华如斯、出色如斯、美好如斯,专家们就跟不上。如斯有中文里‘逝者如斯’的暗嵌,专家们恐怕更翻译不出来了。”
“如果‘伤逝’是这种规格的,为什么要反对?”
“也不是反对,只觉得应该不老套而已。人生要雨后斜阳,泪眼问花是不够的,还应该跟着笑脸上床。更重要的是,笑脸上床是没有过去式的,也不止于现在式,笑脸上床是一本tense(时态)错乱的方法,它帮聪明人除去了时间因素的折磨。”
“你把死亡陈述得好有彩色,看来死亡好像也值得珍惜。”
“的确值得珍惜,我有一首叫‘珍惜’的诗,你要看吗,就在书桌中间的抽屉里——
珍惜是一帘绮梦,你不愿它醒;
珍惜是一段情戏,你不愿它落幕。
珍惜是一对小奶,你不愿左右选择,
珍惜是一双美丽的脚,你不愿对另只说不。
珍惜是把刹那位长,
珍惜是把春风一度,
珍惜是把死亡高潮,
珍惜是把珍惜凝住。
死亡是什么?死亡是一种凝住。像death make'‘死亡面具’那样凝住。”
“‘死亡面具’,一个从林肯(Lincoln)死后,就很罕见的东西。它是死人的脸翻出来的模型,比模型还真实,因为它直接来自死人的脸。它先从死尸的脸上做出模子,再用石膏、或蜡、或金属灌铸打造而成。古罗马明用蜡做好,并加上颜色,在入殓时罩在死者脸上,等于加了一层套子、面罩,防御恶魔。然后,它留在死者家中中庭,逢年过节还戴上花冠。中世纪的英国法国也流行,英国西敏寺有好多国王的面具。现在世界存有的有名面具有但丁(Dante)的、克伦威尔(Cromwell)的、牛顿的、拿破仑(Napoleon)的、贝多芬(Beethoven)的、林肯的。death mask'我对它有特别的感觉。它是一种另类的假面具,象征的,却是真的自己。”
“‘死亡面具’,它多么有反科技的意义。科技在为生者留副,复制人身;但‘死亡面具’却为死者加持,复制死相。死者的本尊必将腐朽,但面具不会,复本保存了原版,有了复本,令人想像往生。”
“如果我死了,你会做我的‘死亡面具’吗?”朱仑又出了奇想。
“看到比面具更真实的,在死亡中,我要先享有它,而不是先面具它。如果真有那种境界,我一定在模糊中享有着你,你美丽的死相。”
“我想,人有洩天机的本领,最后应该表现在洩漏自己的死期上。人的死期,也算天机的一种。人该有这种本领,像某些动物一样,自知死期。报上说一家老人院里养了一只花猫,这猫有灵异现象,它守在那位老人身边,迟迟不肯离去,这老人就死了。我想我梦到那只猫。”
“我的朱仑有点胡思乱想,你还没资格见到那只猫,因为你不够老。你要先梦到老人才行。梦到老人还不够,老人正在梦狮子。”
“哦。我想我直接梦到了狮子。”
“人有本领知道自己的死期。那不是见到猫,而是拿起枪。自杀者最知道自己的死期,比上帝还早知道。当然碰到狮子,也可以知道死期了,效果和枪一样好。”
“如果我先死了,你在‘磺溪大厦’、我们的‘磺溪大厦’想我吗?”
“我不想信那种如果。别忘了我大你多少岁。你可以在许多方面抢先,但死就轮不到你抢了。”
“我只是说‘如果’,如果我先死了,你会在这屋里想我吗?”
“当然会。重要的是快乐的想、没有感伤的想。正面的想、没有负面情绪的想。”
“你不难过吗?”
“我不认为难过是一种快乐的、正面的情绪,我不喜欢它。我会朝‘莫忘欢乐时’那种倾向,倾听你那不朽的叫床。并且,谁能预知死后怎样呢?想想英国文学家哈代吧,他三十四岁和他前妻结婚,婚后三十八年,前妻死了,他又再婚,再婚后十四年他死了,死时八十八岁。他被英国女王下令国葬在西敏寺,他的身体,虽然照着女王的意思,但他的心脏,却给挖了出来,埋在他家乡的前妻的坟墓里,这不是身首异处,而是身心两分,多么多情动人的故事呀。”
“那你呢?如果我先死了,你后死,你埋在那儿呢?”
“我……我?我有尸可埋吗?”我笑着,有点无奈。“我死后完全捐给台大医学院了,我可算是尸骨无存了。就算存了一副骨架子,与人骷髅相见,我还是无骨可埋了。”
“你死后捐出尸体,你真前进。”
“一般人死了,死后都是全尸,即使被砍头了,照中国的习惯,也不希望‘身首异处’,所以要找专家来,专家叫‘缀元’师傅,‘缀’是连结,‘元’是脑袋,他把砍下来的头,端正的接在脖子上,再用熟练的技巧,在脖子正面左右各缝一针,又在背面补上一针,就算完成归位手继,这样三针缝下来,人又变成全尸了。将来尸骨朽了,好歹还是埋在一起。不过历史上有个人的遭遇很怪,他就是中国人信的关公、关老爷。关老爷被俘后,被孙权砍下头来,但他却‘身首异处’而葬,他的‘身’埋在湖北当阳,‘首’却埋在河南洛阳。原因是曹操要看他的‘首’,所以,‘传首’到洛阳,就地埋在洛阳了。一个人,死后头和身体离得那么,倒也真罕见。关老爷这家伙一辈子死后走运,由凡人滚雪球一样滚成大神,他的声名死后不知翻了多少番,声名以外,尸体也从湖北折腾到河南,死后真是热闹得很,英国的哈代都比不过他。”
“你呢?你死了,处理你的尸体,还有‘骷髅相见’等问题,是不是?”
“我提供给学医的学生们‘大体解剖’后,并约好,解剖后剩下的skeleton'骨骼,要制成标本,永远挂在医学院的骨科,使恨我入骨的人,永远可以看到。”
“如果不恨你入骨的呢?”
“那他可以来看我一身傲骨。”
“英文有a skeleton at the feast 的典故,叫作‘宴席上的骷髅’,起源自古埃及人在重大宴席上,都要当众摆上一具骷髅,提醒人们居安思危、存不忘亡。也许,你的骷髅不该只放在台大医学院,该巡加展示,在宴会中巡回展示,学古埃及人。”
“干嘛?别忘了英文中a skeleton at the feast。的另一意思就是扫兴,His presence at the feast(party) was a skeleton at the feast。死了还这样闹人,不恨我入骨了也要重新考虑了。”
“听起来,有点羡慕你死后还这么有骨气,可惜的是,我恐怕看不到了。”
问得荒谬,答得荒谬
朱仑是神童,更神奇的,是她并非普通的神童,她恍如电脑附体、神童得如虎生翼、如天马行空。
我对她有两种行动,一种是老想测验她智慧上的深处;一种也是深处,无须测验,只须强暴。
我问朱仑:“三个传教士和三个食人族,一共六个人一起过河,只有一条只能载两个人的小船,六个人中,只要留在两岸的食人族人数多过传教士,传教士就被吃了,要怎样过河,六个人才全部到达对岸?”
朱仑一笑。“这问题你难不倒本神童,我用十次‘然后’,就解决了。先是两个食人族过河,然后一个食人族回来,然后两个食人族过河。然后一个食人族回来,然后两个传教士过河,然后一个食人族和一个传教士回来,然后两个传教士过河,然后一个食人族回来,然后两个食人族过河,然后一个食人族回来,然后两个食人族过河。现在,六个人全部到达对岸了。”
“真是神童!真是神童!”我赞叹。“再考你一题。一个花和尚,清早六点上山,四小时后走上山顶。第二天,同样清早六点下山,约四个时后走回平地。在上山期间,一定有一个时间点他正经过某空间点,在下山期间,他会如时如点重叠了一次他自己,你怎么找出那个空间点呢?”
朱仑又一笑。“拍两部全程电影吧,后然后把两部底片重叠,时时放映,上山和下山的花和尚会同时走向自己,一旦对撞,重叠出不相上下那一点出现,花和尚就顿悟了。”
“又是神童!又是神童!”我又赞叹。“再考你一题。二十四小时内,一座钟的分针与时针是不是重合二十四次?”
朱仑三笑。“这问题也难不倒本神童。答案是二十二次。虽然分针每走一圈,就要和时针重合一次,但分针走的时候,时针并不是静止的;分针每走十二圈,时针自己也要走一圈,因此,对时针来说,分针只绕时针走了十一圈。当分针走了二十四圈的时候,时针也走了两圈;因此分针绕时针只走了二十二圈,所以只重合二十二次,以为重合二十四次的,是错觉。”
“还是神童!还是神童!”我败得好惨。“再考最后一题,还是刚才的那座钟,它报时了。却在一小时又一分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