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给福尔摩斯的信-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02

我还记得昨天福尔摩斯先生找我时候的情景。

透过窗户直射进来的阳光,刺得我刚撑开一条缝的眼睛马上又闭了回去。待双臂挡好驾之后,才敢慢慢睁开眼睛。我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推开被子,翻身起床。

我还迷瞪着、脚在床下摸索拖鞋的时候,赫然见房间放桌子的角落处的沙发里,窝着一个人!

我一惊,猛地把刚伸出去的腿又缩回到了床上,用手使劲揉了揉眼睛,确认那里确实坐着一个人。他裹着一身黑色的风衣,此刻正仰头双眼望着天花板,一手扶着一把雨伞,另外一只手里还飘着淡淡的烟雾。我退到床角,抓起枕头挡在身前,大喊了一声:“谁?”

那人这才把一直仰着的头缓缓低了下来,带着一脸诡异的笑容,静静地看着我,还顺手把已经燃了好久的烟头灭掉。

“吓了我一跳,原来是福尔摩斯先生啊。”我这才放松了一直紧绷着的神经,放下枕头说,“好久不见啊,是不是有新任务?”

他没有接我的话,只是用一贯舒缓而低沉的语调说:“你昨天下午去了中山公园,摔了一跤,还和人争吵过。晚饭叫的外卖,然后看了一部恐怖片,接下来看犯罪片《开膛手杰克》的时候睡着了。”

我这才下了床,趿着拖鞋边往卫生间走边说:“死性不改,走到哪儿都要把人观察、推理一遍,显摆你的推理能力。不过这回你说对了,说说看这次你是怎么蒙出来的吧。”

“你扔在门边的鞋子上的暗黑色黏土只有中山公园和郊外有,而昨天并没有下雨,所以不太会沾上黏土,但是公园有洒水系统。”他不假思索地说了出来,好像就等着我来问似的。

我边挤着牙膏边说:“那你怎么知道我摔过跤,还和人争吵过?”

“扔在洗衣机上的裤子,左边裤腿上有草青色,而且划痕是由下而上,这一点证明你摔倒无疑。据我分析那色素来源于结缕草,这也再次证明了你是在中山公园里摔倒的。”说完,福尔摩斯先生从他的黑色风衣兜里又摸出一根棕烟点上,深吸一口,吐出一圈浓雾。

“一般人肯定是心情不错的时候去公园,而你回来之后鞋子就胡乱甩在地上,挎包也直接倒栽葱卧在墙角,洗衣机上的裤子也没有洗,说明你回来的时候是何等地气急败坏。”他继续有条不紊地娓娓道来。

我咕哝着吐出漱口水,接茬说:“嗨。昨天确实倒霉,报社准我休几天假,心情本来大好的我就去中山公园逛逛。结果在花圃旁边遛弯的时候,一个小伙子火急火燎地冲过来抢道推了我一下,我一个趔趄没站稳,就摔倒在旁边的苗圃里了。嘿,那小伙子不但不道歉,还硬说我挡了他的路——我这些年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要不是有人拦着,我早帮他爹教训他了。”

福尔摩斯先生又是轻轻地一笑,没有出声。我边刮胡子边说:“叫的外卖你是看到门口宅急送的盒子了,看的恐怖片子还扔在碟机上没装进去。那你是怎么知道我看犯罪片的时候睡着了?”

“碟机里面的《开膛手杰克》一直是A面,没有换B面,说明这个过程中你在沙发上睡着了。而你早上起来的时候却在床上,碟机仍旧没关,那你半夜肯定无意识地起来过。”

我捧水浸了一下脸,把脸上的泡沫冲洗干净。走出卫生间,在冰箱里掏出一袋面包两盒牛奶,扔给福尔摩斯先生一盒。他接住牛奶马上又给我扔了回来,说:“还是给我咖啡吧。”

我放回牛奶,又返身回去给他冲了杯咖啡,然后就在他对面的躺椅上坐下,开始狼吞虎咽面包和牛奶这不太丰盛的早餐。福尔摩斯先生把一直拄在手上的雨伞放在一边靠墙,此刻只是捧着咖啡,笑眯眯地看着我不雅的吃相,一言不发。

待我一抹嘴吃完了,福尔摩斯先生便又从他口袋里摸出来两根咖啡色的烟卷,自己叼上一根,另外一根作势要给我扔过来。我连忙摆手,说:“别介,你这南洋货我抽不惯,呛得不行。”说罢,我从茶几上拿过来一盒小熊猫,自顾自地叼上,点火,深吸一口,然后缓缓呼出。两股轻而白的雾气便迅速和福尔摩斯先生那边吐出来的黄色烟雾混合在一起,慢慢地在房间里飘散、弥漫开来。

俗话说饭后一根烟,快活似神仙。我也惬意地叉起双手,望着福尔摩斯先生,说:“你这尊大神怎么今儿个云游到我的破庙了?”

福尔摩斯先生微微一笑,吧嗒了一口他的粗烟,说:“有件很有意思的案子,你肯定感兴趣,顺便去国外公费旅游。我让你搭个便车。”

我耳朵一个激灵,就只重点提取了“国外公费旅游”几个字,忙坐直了身问道:“哪儿?”

福尔摩斯先生也没接我的话,只是把手伸进他厚厚的风衣里,然后掏出两个棕皮档案袋来,扔在桌子上。

我拿过桌子上棕黄色的档案袋,拆开一个,是一封邀请函,显然是写给福尔摩斯先生的。字里行间全部是官方的那种语气,客气而又坚决,让你不能拒绝。最后右下角的那个煞红色的公章,倒让我大吃了一惊,我说:“喝!来头不小哇!”

福尔摩斯先生没接茬,轻啜了一口咖啡,示意我接着看下去。我放下,马上又打开了第二个档案袋,里面是几张照片,照片上面分别拍摄了三个信封,以及里面信件的情况。

三个信封和三张信纸都是一样的,但是新旧不一,颜色最深的那一套,纸张已经依稀泛黄了,看邮票倒还算新,上面贴的都还是伦敦申办2012奥运会成功的纪念邮票。

我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信封的照片。上面都是英文,字迹不甚工整、清晰。在极力辨认之下,我才勉强看出来,最上面一栏写着:TO Sherlock Holmes。下面的ADRESS栏写着:221B Baker Street London NW1 UK。

看到这些我不禁失笑,说:“福尔摩斯先生收,联合王国伦敦西北一区贝克大街221号B。哈哈,这该不会是恶作剧吧。”

我拿起了其余的照片研读起来,信件内文的字迹模糊不清,我没能看出个所以然来,我也懒得用我那蹩脚的Chinglish去逐一地翻译了,我说:“老哥,别故弄玄虚了,给我个能看懂的行不?”

福尔摩斯先生说:“接着看,袋子里还有东西。”

我一摸,袋子底部果然还有内容,便赶忙掏了出来,是几张打印纸。我匆匆抖开,果然是关于刚才照片上那些信件的中文说明,却并不是原件。

我挠挠头,尴尬地看了一眼福尔摩斯先生,便开始看那些翻译件了。

看完这个说明,我满脸尽是惊异之色,张大着嘴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福尔摩斯先生也不理睬我的表情,只是自顾着把被我拆散、弄乱的文件收好,复又装进档案袋里,塞进了风衣内。然后他起身拍落了身上的烟灰,一只手用伞撑住地面,一边面无表情地说:“收拾一下行头,明天早上7点,我们去伦敦,福尔摩斯博物馆。”

03

我承认我是被饿醒的。

爬起来揉揉眼睛,发现一直坐在那里的瑞恩不见了,开车的那个司机坐在瑞恩原来的座位上,歪歪斜斜地坐在那里打着盹,看来现在是瑞恩在开车了。福尔摩斯先生依然像一尊雕像一样端坐在那里。我看了看手表,我睡了4个小时了,福尔摩斯先生他居然连姿势都没换过!

“喂!那个阿兰还是瑞恩的先生,有吃的没有?我饿得不行了。”

瑞恩头也没回,说:“靠窗的柜子里有土豆鸡肉汉堡和牛排,还有红酒,你们请随意。”

我迫不及待地拉开了柜子,掏出来一堆汉堡,顺便捞出一瓶帕图斯。嘴里边嚼着汉堡边倒红酒,我递了一杯给福尔摩斯先生,说:“来,尝尝,据说这一瓶顶一车长城。”

福尔摩斯先生这才把一直仰着的头低了下来,接过酒杯轻轻地抿了一口。这时,只听瑞恩说道:“大家吃点东西、喝点红酒,马上就到你们的首都机场了,我们很快就登机。”

我一愣,到北京了?还要坐飞机?我摇了摇福尔摩斯先生的胳膊,问:“嘿,怎么回事?”

福尔摩斯先生没有答理我,继续闭目养神。我摊了摊手,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跟福尔摩斯先生在一起,他永远不会让你知道他下一步要干什么。

路虎过了一个关卡,很快,车便停下来了,瑞恩招呼我们下车。

我提上自己的行李包,也没管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走到哪都是那身行头:一把老式的黑色雨伞,一件宽大的风衣——这衣服像魔术师的帽子一样,我不知道有多少个口袋,他总能从里面掏出些奇怪的东西来,没准哪天他就会从里面拎出来一只大耳朵的兔子。

——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其中的一只口袋里,肯定装满了东南亚产的那种又涩又呛的棕色烟卷。

下了车,我们发现瑞恩和一个穿着军装的中国人正在亲切地攀谈着,看那人肩膀上的杠杠和星星,官衔一定小不了。

他们寒暄了一阵之后,那肩章径直朝我们俩走了过来,也没说什么话,上来就和我们握手,意味深长地看了福尔摩斯先生一眼,就匆匆转身离去了。

我们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瑞恩凑了过来,他递给我们两个棕褐色的小本,说:“这是两位的护照,贵国已经特批了签证,我们马上登机。”说罢,他抬手指了指一艘停在两架民航飞机之间的小型军用飞机,暗绿迷彩色的机身上,“米”字标志非常显眼。

加长路虎和军用专机,这待遇规格够高的。我不由得偷瞄了一眼福尔摩斯先生,他依然一脸漠然,拄着雨伞跟着瑞恩准备登机。我赶忙加紧两步跟了上去,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坐上英国的军用专机,也算是没白跟着福尔摩斯先生折腾一趟了。

刚拉开舱门,副驾驶座上一个英国人就转过头,微笑着对我们挤出两句蹩脚的中文:“欢迎,谢谢。”便没了下文,接着对驾驶员咕哝了几句。

螺旋桨雷鸣般响,飞机起飞了。

与民用飞机相比,这架军用飞机外形很小。其实机舱还是挺宽敞的,而且这里面就只坐了5个人——除了福尔摩斯先生和我以及瑞恩外,还有两个全副武装的大兵,手持着重型冲锋枪,一脸严肃地端坐在飞机舱门的两侧,直视前方,一言不发。

这飞机的窗口很小,直径只有半尺左右的样子,玻璃还是磨砂的,我瞧了瞧,也看不清楚外面的风景,便安分了下来,坐在福尔摩斯先生身边,掏出随身携带的斯蒂芬·金的小说看了起来。

第02章 游击侦探先生

01

借着这个机会,我需要补充说明一下我和福尔摩斯先生的关系。

我叫石华,是本市一家报社的首席编辑。至于我和福尔摩斯先生之间的关系,如果我把福尔摩斯先生比喻成福尔摩斯的话,我就自诩是一个不懂医术但脾气还可以的华生,算是他的一个不定时的助手吧。

福尔摩斯先生原名叫夏福佑,我一直都叫他福尔摩斯先生。他是一个顶级的私家侦探,性情古怪。他平时神出鬼没的,也没啥特殊爱好,除了在不忙的时候喜欢听听酷玩和老鹰乐队的歌,以及看叔本华和保罗·让·萨特的著作外,他的业余时间就都奉献给了他手头的报纸——在无聊的时候他就经常翻着一份份的报纸,找到上面的一些刑事案件,坐在沙发上叼着东南亚棕烟,自娱自乐地推理——说来也怪,很多案子就这么被他足不出户地给侦破了。

听他自己说,他毕业于北方一所挺知名的重点大学,还有过短暂的澳洲留学经历,也算是海归一族了。回国以后却颇不得志,一直没找到满意的工作。早些年委身于南方一所二流大学里面当生物讲师,聊以谋生。后来因为痴迷于侦探学,荒废了正当教务。他还利用职务之便,经常在学校实验室里鼓捣一些乱七八糟的实验,导致了一次爆炸,幸好当时就他一个人在,没有造成伤亡,但是在他俊朗的脸上左眼角处,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痕。

因为这次事故他被学校辞退了。福尔摩斯先生也乐得自在,就闭门在家专心钻研自己的兴趣爱好去了。

闭关出来之后,福尔摩斯先生凭着自己前几年的积蓄,国内跑了一大圈,然后还去了一趟东南亚,听说竟然还混到金三角里去过。回来后他也没安分,马不停蹄的跟着一些小资们赶了趟“朝圣”的风潮。去了趟西藏。品尝了一下藏民们特制的酥油茶和青稞酒,还体验了一段单纯、贫苦的放牧生活,也常去拉萨的那些寺庙里听喇嘛们诵经,他甚至还结识了哲蚌寺的僧官……在西藏的时候,福尔摩斯先生帮着拉萨当地的民警破获了一起寺院舍利子失窃案。经历了这件事之后,福尔摩斯先生才蓦然发觉自己能够学以致用,就回来进修了刑侦学。两年后,他自己开一家私人侦探社,开业后接到的活儿,都是些出轨调查、二奶跟踪、遗产纠纷、寻人启事之类的事情。

福尔摩斯先生那段时间很是苦闷,对这些琐碎的案子也不怎么上心,敷衍了事,这导致他在业内的名声不算很好。但是很快他就不用苦闷了,因为一些客户的投诉,再加上他的私家侦探社涉嫌营业执照造假,他的侦探社被官方取缔了。

福尔摩斯先生也不争不怒,关了门开始打起了游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无牌游击侦探”。后来因为协助警方破获了几起疑案,官方打算招安他,福尔摩斯先生借口自己过不了那种坐在办公室看报纸的体制内的日子,拒绝了官方的好意。但终究是抵不过人家的再三邀请,无奈之下,盛情难却,他最后还是做了一个公安部门的编外人员,不定时待命。

所以他的具体身份,其实还是一个比较自由的私家侦探,但是平时需要帮助政府做一些事情。

当然了,要是案子过于白痴的话,福尔摩斯先生是不会接的,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种案子简直是在侮辱他的智商。实在技痒的话,他宁愿拿着一份报纸研究上面最新报道的案子。但是一旦接到他感兴趣的案子,他就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忘掉所有,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02

我和福尔摩斯先生的相识也实属偶然。我供职于市里的一家报社,所以很多案子我们都能拿到第一手资料。一次警方在调查一起跨省毒品交易案子的时候,允许我全程随队跟踪报道——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见到福尔摩斯先生的。

在我的印象里,警察都是穿制服的,领导可以穿便衣,但是也没见过这样的便衣啊——带着一顶西藏毡帽,身穿一件有很多口袋的黑色大风衣,大晴天里手上一直拄着一把黑布蓝骨雨伞,很多时候他的另外一只手上都会夹着一支东南亚进口的棕烟。

而且他的身型和面容也十分奇特:他很高,目测足有一百八十公分以上,却异常消瘦——不是那种竹竿似的弱不禁风的瘦,而是干练、灵敏,因此显得格外颀长;浓密的头发梳理成了四六偏分——之后我才见识到,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哪怕条件再艰苦,福尔摩斯先生都会梳理好自己的头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头乃人之元,头发就是元之元,是一个人外在形象最重要的部分。”——他眉毛很浓、很黑,略显粗犷;不大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鼻梁,使他的整个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

还是那次随警队跟踪报道的时候,那晚在指挥车上睡着的我,半夜被尿憋醒,就蹑手蹑脚地起身下车放水,迷迷糊糊间看见一个黑影出了警车。我忙揉了揉眼睛,再仔细一瞧,只见那黑影一下子就闪进了旁边的巷子里。

我也没喊,也顾不得去扛采访的机器道具了,收起家伙就跟了上去,临行前还不忘随手摸了根警棍。

刚跟到那个巷子口就不见人影了,我正左右徘徊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闪到我后面,用低沉的声音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激灵,转身的同时,操着警棍就劈头盖脸地砸了下去。

“咔嚓”一声,我的武器被一把钩子一样的东西给截住了,然后一搅,棍子就离开了我的手心。

正当我松开手弯腰准备摸板砖的时候,那影子说话了:“是我,记者先生。”

我这才定睛仔细看了看此人,原来就是那位衣着古怪的便衣。我还没来得及回话,他又接着问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愣,行迹败露是件很糗的事情,吱吱吾吾答不上来。他也没追问,接着说:“有兴趣就跟着来,正好我需要一个帮手。”

见台阶就下,我忙点头说好。他顺手就用雨伞把我刚掉在地上的警棍给我勾了起来,我狼狈地接住。他也没说话,就向前走了过去。我双手紧紧地握住警棍,小心地跟了上去。

只见他像戴着巡航仪似的,在这深夜昏暗的巷子里左转右拐,走路压根就没有声音。虽说我在后面跟着,心里却是忐忑不已,攥着警棍的手早已经沁出了丝丝冷汗。

很快我们就绕到了一处破旧的两层楼民房前面。他示意我站住,在这里帮他放哨,不要出声,有动静或者明火就用警棍在地上敲三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