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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引进麻将后,他还引进了外地的几种赌法。知情人都知道,马镇人就是这么玩的。但是马村人不玩麻将,他们玩惯了一种简单的纸牌。我叔叔只好耐心地启蒙、开导他们。在我叔叔的诱导下,他们由赌烟,很快发展到赌钱。不过他们赌的是角票。我叔叔不屑于跟他们玩这种小赌,他直接上镇里赌大票去了,输赢上千甚至上万的那种。我叔叔有个致命的毛病,就是即便他输得口袋里分文不剩了,他也会对别人说赢了,接着或许还稍稍谦虚一把,说赢得不多;如果他偶尔赢了上百上千,那他会说赢了上千上万。我叔叔就是这样一个“白吼”(马村方言,吹牛皮的意思),因此他给人造成了很大的错觉,以为我叔叔只要往赌桌上一坐,钱财就滚滚而来了。
一年之后,马村人再也不相信我叔叔的话了。因为他们亲眼看见马老二带着一帮人卸走了我叔叔翻斗车的一只轮胎。
马老二是镇上有名的混混,经历复杂,打架斗殴是把好手。我叔叔最先认识他并不是在赌场上,而是在酒店里。我叔叔赚到钱后,常常到镇上去消费,他除了喝酒,就是嫖女人。而马老二一般都出没在这些场所,因此我叔叔不跟他打成一片是不可能的,不发展成赌友也是不可能的。我叔叔天生是个好逸恶劳的家伙,中学没读完,就到外面闯荡去了,谁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些什么偷鸡摸狗的勾当。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是,我叔叔出去之后第一次回马村时,穿着一件肮脏的花衬衣,戴着一只墨镜,脖子挂着一个不知什么质地的牌牌。他说是白金,但很少有人相信。因为我叔叔的脚上趿拉着一双裂口的塑料拖鞋。他如果有钱买白金装饰他的脖子,决不会不顾脚下的体面,想必那玩意是个不值钱的仿造品。当时我叔叔给马村人的第一印象是他混成了个二流子,那身土不土洋不洋的装束就是明证;第二印象是,这狗日的可能真发了。因为我叔叔见人就打烟,并且是他们从未抽过的上等好烟,因此他们改变了对我叔叔的看法,认为我叔叔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说不定哪天会有大出息。
他们的预料是对的,我叔叔第二次回马村时,是穿着一双发亮的皮鞋回来的,上身也不再是那件花衬衫,而是一件很挺刮的T恤,腰上围着腰包,理了个油亮的大包头,派头十足,估计腰包的确有了几个票子了。在八十年代的马村,我叔叔的这种装束很快刷亮了人们的眼睛。但是他们无法预料我叔叔到底发了多少。我叔叔在马村只过一夜就神秘消失了。两年之后,谁也没有料到我叔叔开着一辆崭新的东风140翻斗车回来了,并且嘴里多了两颗金牙。他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拎着几瓶酒直接去找村长,说是响应政府的号召,回家乡作贡献,要求村长把河堤一段工程包给他来做。村长拍着他的肩膀,说,你狗日的真发了。然后两人喝了一晚上的酒。第二天我叔叔就把车开到了工地。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马村人对我叔叔的翻斗车的来历,心存疑虑,据他们估算,就是整个马村人加起来一年不吃不喝,也捞不到买一辆东风140翻斗车的钱。而这狗日的,竟像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一辆车。我叔叔的解释是,外面的钱好赚,不能老守着自己的三亩三分地过日子了。但是怎么个好赚法,我叔叔却闭口不谈。
反正我叔叔开着翻斗车返乡,在马村很是风光了一阵子。一年之后,他就在马村建起了一座两层高的楼房。随之而来的是我叔叔娶了马村最漂亮的女人唐红。但是两年之后,我叔叔的楼房和老婆都成了别人的财产。
有一次我叔叔从镇上嫖完女人后回家,发现我婶娘唐红正跟一个野男人在床上鬼混。他一气之下,把门窗堵死,想把一对狗男女烧成灰烬。他在点火的一刹那,突然心疼起他亲手盖起来的楼房,才给一对狗男女留了一条生路。我叔叔非常要面子,只好忍气吞声地等待唐红从他身边滚回娘家。他以为唐红自己会主动提出离婚背包走人的,但是唐红的态度很坚决,离婚可以,但她是决不会走出楼房的。气焰比我叔叔还嚣张。我叔叔说,你不走,老子就把你和楼烧成灰。唐红冷笑着说,你烧吧,我看你有没有这个狗胆!接着唐红威胁我叔叔说,你在外面干了什么勾当,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告出去,你就是死罪。我叔叔愣了,额头上青筋凸现,愤怒顿时转为恐慌。从他的表情看,他在外面的勾当肯定不是嫖女人,我婶娘早知道他在镇上嫖女人的事情,她只是睁只眼闭只眼,想必她抓住了我叔叔财产来历不明的把柄。后来我叔叔软了下来,他搞不清楚唐红是怎样得知他财产来源的。他肯定做了什么亏心事,在梦里胡乱说了出来。在唐红的威胁下,他只好住到了镇里,也就是马老二给他安排的一间空房。而唐红却跟那个野男人在我叔叔亲手盖起来的楼房里,堂而皇之地过起了日子。
唐红早己厌倦了我叔叔吃喝嫖赌的恶习,早为自己作好了这样的打算。
我叔叔的衰败是从认识马老二开始的。如果他不认识马老二,他不会在吃喝嫖赌的邪路上一路滑下去。如果他不与马老二这伙人打成一片,他可能真实现了他的愿望,在马村盖一座农家山庄,发展马村的旅游经济。但是,这一切都化为了泡影。我叔叔的自制力非常有限,他的豪气和义气,加上他性格上的缺陷,给他一生带来了严重的灾难。不过他最终输在赌上,输在胆大包天上。
我叔叔现在想的是怎么把轮胎从马老二手里赢回来。只有把轮胎赢回来,我叔叔才能把车开动起来,车开动起来手头才有票子。开始马老二还够朋友,他把赢回去的一只轮胎,主动给他送了过来。马老二说,哥们,赶紧赚钱吧。马老二的意图很明显,他希望我叔叔把车发动起来,好给他还赌债。我叔叔说,你狗日的也太狠了,不就欠你一千块钱嘛,你竟狠心下老子的轮胎。马老二说,哥们,老子还下过别人的一条腿呢?马老二丢下这句话就走了。
我叔叔一方面拼命赚钱,一方面把赚来的钱作为赌资,企图从赌场里扳本。但是我叔叔三番五次地栽在了马老二手里。他已经欠下马老二好几千了。马老二给他规定的还钱的时间到了,我叔叔还没挣到任何钱,因为天冻地寒,工地根本就开不了工。再说,工钱两个月才能结一次。马老二可不管这些客观因素,他没等到我叔叔来还钱,又亲自下掉了翻斗车的两只后胎。
我亲眼看到马老二伙同另一男人把轮胎卸掉背走的。当我把这一消息告诉我叔叔的时候,他说,轮胎爆了,请人到镇上去补呢。
马老二下走轮胎之后,我叔叔去找过唐红借钱。因为他知道在马村谁也不可能有钱借给他,再说因面子使然,他也不会开这种口。我叔叔找唐红借钱,一是因为她手头有一张他曾交给她的五千元的存折;二是因为他跟她毕竟曾是夫妻,好开这种口。再说他是借钱,不是向她敲诈。我叔叔说,我车胎报废了,先借我两千块,过几天就还你。我叔叔说得非常诚恳。唐红说,没钱!我叔叔像个乞丐一样站在唐红面前,他昔日的威严早已荡然无存。他在门口站了有半个小时,唐红才丢给他五百元把他打发走。我叔叔拿着钱,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狗日的骚货!我叔叔憋着一口恶气,揣着给他带来羞辱的五百元,冒着寒风,又直接上镇里赌去了。我叔叔已经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要把轮胎赢回来。但是马老二根本就没让他上赌桌,说想拿点小钱来碰运气,“放两炮”就空了,没门!随后,马老二直接从他的口袋里把钱掏走了。马老二伸手掏钱的动作很自然,因为我叔叔欠他一屁股赌债。我叔叔当时真想一拳打在马老二的脑门上,但实际上他不敢动马老二一根毛发。
那天我叔叔从马镇里回来后,浑身像个冰人,他坐在翻斗车前一连抽了半包烟之后,才爬到驾驶室里去睡觉。我叔叔因为两手空空,只好从镇里搬回马村。实际上我叔叔是被马老二赶回来的,他没地方可去,晚上就只好睡在驾驶室里。有人不理解。我叔叔说,现在工期很紧,要加班加点干了。实际上我叔叔既没加班也没加点,他躲在驾驶室里沉沉大睡。
现在我叔叔再也无法入睡了,马老二给他限定的还账日期,一天天逼近。而他又无法把车开动起来,哪有钱还债?马老二几乎把我叔叔逼到了绝境。
我叔叔所有的财产就剩下这辆翻斗车了,我叔叔坚信车到山前必有路的信念,只好用车做最后一搏了。晚上,我叔叔把两个前胎下掉后,找一辆板车拖到了镇里。
我叔叔一直把轮胎拖到马老二家的楼下。马老二以为我叔叔是来还债的,给他丢了支烟。看到我叔叔面前的两只轮胎后,马老二的脸色顿时阴了下来,他说,这东西能值几个钱?我叔叔说,不值钱那你为啥下掉我的轮胎。马老二说,因为我的车正差两只轮胎。我叔叔说,你哪来的汽车?马老二说,过段日子就有了。马老二叼着烟,昂着头,回答得相当轻松。我叔叔听不懂他的话,嘴唇翕动着,无言以对。
我叔叔是想用轮胎作抵押,赢回他输掉的另两只轮胎的,没想到马老二没给他这个机会,他只好把轮胎拖到一家汽车修理厂廉价卖掉了。随后我叔叔又廉价卖掉了他身上惟一值钱的一块飞亚达表,一共凑了一千元。接着他与马老二又在牌桌上相遇了。这一次,我叔叔提出两人“搬点子”。马老二说,只好奉陪了,谁叫你是输家呢。马老二虽然心狠,但是懂得赌徒之间的规矩,输家是有权力提出玩新的赌法的。我叔叔这一次赌得非常小心,因为他口袋里只有一千元。前一个小时,我叔叔手气不错,很快把两只轮胎赢了回来,还把欠马老二的赌债全部还清了。当然我叔叔不会就此罢休,他输给马老二的钱远远不止这些,他输给他的钱足可以买一辆新的翻斗车了。我叔叔想趁着好手气,狠狠地报复一把马老二。可是到了下半夜,我叔叔的额头开始亮闪起来,细汗冒着热气,他的手气急转直下,口袋里变卖轮胎和手表的一千元,基本装在了马老二的口袋里。马老二说,兄弟,还是改天再玩吧。我叔叔掏出最后一张大团结,说,怎么了?我还有本钱呢。马老二说,这点钱你还是装进口袋里吧。马老二把牌一摊,我叔叔顿时傻了眼,他又输了,并且一次竞输掉了五百块。
回到马村后,我叔叔并不气馁,因为从账面上说,他毕竟把马老二的三千五百元的赌债还清了,也就是说,除却他输掉的一千元现款外,实际上还赢了两千五。他认为他还是赢家。因此我叔叔似乎看到了胜利的希望,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翻斗车的发动机卸掉,拖到镇里换成了本钱。他要与马老二一搏到底。
卸发动机时,李奎帮了很大的忙。李奎说,你是在折腾啥?叫个师傅来给你修修嘛。我叔叔说,里面的活塞出了问题,得搬到镇里去修。我叔叔在这个时候,还捂着自己的臭面子。其实,李奎包括马村很多人都知道我叔叔已经快输不起了。李奎那么主动地给我叔叔帮忙,是想看我叔叔的惨败下场。李奎曾因唐红败在了我叔叔的手下,不过他输得心服口服。李奎爱慕唐红多年,他们正淮备腊月结婚喝喜酒的时候,我叔叔从外地回来了,他根本不知道唐红已经与李奎订了婚,无心中从里面插了一杠,用翻斗车把唐红征服了,于是唐红很快成了我叔叔的老婆。过去我叔叔在马村混日子的时候,像个土鳖,自卑猥琐,马村人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更不要说把唐红娶到手了。谁也想不到,我叔叔脱胎换骨,一下子成了村里的首富。我叔叔开着翻斗车,神气十足地给唐红的爹妈拎过去几瓶酒,事情就成了。我叔叔根本不屑直接向唐红求爱,第二天他就开着翻斗车直接把唐红接到了家里。我叔叔认为在马村找女人,非唐红莫属。他的翻斗车比任何话语都能打动女人,尤其在刚刚进入温饱的马村。事后我叔叔还假惺惺地向李奎赔不是说,我不知道你跟唐红订了婚,否则我是不会抢你的女人的。李奎早被我叔叔嘴里的两颗金牙镇住了,莫说他用翻斗车接走了唐红。在马村,谁有钱谁就可以挑选最漂亮的女人,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宗法的规定。李奎之所以输得心服口服,原因就在这里。李奎说,你得把彩礼赔给我。我叔叔当即从口袋里掏出一万元,往李奎的口袋里塞了过去。过一会儿,我叔叔说,如果你动过唐红,你得把票子还给我。李奎顿时发誓,绝没动过,如果我动了唐红你动我娘。接着他又说,我还没来得及动呢。李奎已经被一捆一辈子也难以挣到的白花花的票子搞得很难为情了。
李奎坚持要帮我叔叔把发动机拖到镇里,却被我叔叔阻止了。我叔叔显然不想让李奎看到自己卖发动机的窘态。我叔叔一走,李奎朝着天空狠狠地吐了口浓痰。浓痰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准确地落在我叔叔的翻斗车上。
我叔叔卖掉发动机后,独自在一家酒馆里喝了一顿酒。喝完酒,我叔叔感到浑身舒坦,周身似乎窜动着火,僵硬的身子暖和得像是提前进入了春天。我叔叔在剔牙的短暂时间里,突然想起镇里的相好——一个叫张燕的小妞。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跟她亲热了,他感到有点对不住她,他曾答应在镇里给她买一处住房的,可是现在他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但是他觉得不应该忘记旧情。我叔叔认为张燕对他还是有感情的,因为张燕的身子和心比谁都会体贴男人。再说,他还没彻底输掉自信心。
我叔叔出门后,一股凉风猛地袭来,他不知道已经下雪了。他踩在雪地上,像踩在棉花上。因酒喝得过多,两腿有点不听使唤。我叔叔摇摇晃晃地走进一条小巷,敲开了张燕的门。我叔叔没把开门的人看清,进门就倒在了张燕的床上。张燕的床就在离门几步路远的地方,我叔叔熟悉这个地方。我叔叔已经彻底醉了。他口齿不清地嚷道,张燕,我的宝贝,燕子,我、的、小、小、老婆……我、想、死、你、了!我叔叔的头被一根棍子砸了一下,他一激灵,以为是张燕的胳膊,没想到他双手搂住的是一根棍子。接着我叔叔的双手又被棍子连砸了两下,双手像过了电一样僵在空中不听使唤了。这时,我叔叔睁开迷醉的双眼,才发现站在他面前的女人根本不是张燕,而是另一个陌生的女人。陌生女人说,你是谁?张燕早跟别个男人跑了。我叔叔张着空洞的嘴巴,两颗金牙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有一抹快要流下来的口水,也闪闪发亮。他说,跟谁跑了?女人说,跟你说了,你要吓出尿来。女人故意卖关子。我叔叔又问,到底跟谁跑了?女人说,想必你应该知道马老二吧。这镇上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女人又补充了一句。我叔叔说,跑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叔叔的酒已经醒了一半。他害怕的不是张燕跑掉,而是担心马老二躲起来,失去扳本的机会。女人说,还不是跑到马老二的床上去了,她被马老二包养了。我叔叔半天没有说话,一抹口水终于流了下来。他仔细地看了一眼前面的女人,才发现这个女人有点面熟,巴掌脸,肥腰硕胸,细眉小眼,额头上有颗绿痣,想必他在哪个歌厅里嫖过她。绿痣女人没把他认出来,她也无法认出嫖过她的众多男人。她看见我叔叔的那副下流相,心想这酒鬼想必是个嫖客,于是态度渐渐好转起来。她挑逗地说,老板,张燕就那么勾人?不想换换味道?她说着就往我叔叔的裤档里捏了一把。我叔叔没理这个女人,他再也无心去瞟她,只是莫名其妙地骂了一句狗日的!不到一分钟,我叔叔就鼾声如雷地睡了过去。
我叔叔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过来。他赤裸着发白的身子,像条被剥掉了皮的老狗。他突然想到口袋里卖发动机的钞票,惊慌地四处找衣服。坐在沙发上的绿痣女人说,在这儿呢?买单吧。我叔叔说,买什么单?我叔叔没听懂绿痣女人嘴里冒出来的新鲜词汇。绿痣女人说,你把我折腾了一夜,就想走?我叔叔捂着下身,两腿直哆嗦,他笑了起来,说,我怎么睡死了,你也不叫醒我。绿痣女人把衣服抛给我叔叔。我叔叔迅速掏着皮衣口袋,还好,近万元票子安然无恙。我叔叔从中大方地抽出两张大团结,塞在了绿痣女人的怀里。在镇里“鸡”的价码最多一百,我叔叔多给她了一百,带有奖励她的意思。如果被这个女人掏空了腰包,那他就欲哭无泪了。但是我叔叔给完钱后,觉得有点不对劲,问道,我昨天晚上真的干你了吗?绿痣女人把钱往怀里一塞,说,你的鼾声把我折腾了一夜,比干那事还讨厌。
我叔叔耷拉着脑袋,无心跟她纠缠,穿上衣服后他就去找马老二了。
马老二正和几个男人在喝酒,在他的旁边就坐着张燕。张燕一眼就认出了我叔叔,但她没理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