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到舅舅克莱纷森,此刻仍随在奥姆罗军中,自然身涉险境,当下心中忧急,便让威廉带领步兵队托后,自己带领巴拉克、苍雷等 人,连同一万轻骑,先行接应。
一路之上,尽是惨兵败将,物械器具,丢得到处都是。
草丛中,死尸横七竖八而列,一些伤兵残卒,缺胳膊断腿的蹒跚而行,鲜血,在身后落得点点滴滴。
惨状,不忍卒睹。
继续前行,不久之后,终于遇上败军主力。
由几名骑士领路,在一群围绕得严严实实得铁骑群中,我再次见到了奥姆罗。冈纷。
十来日间,这个老男人,仿佛更似苍老许多,那满是皱纹的老脸上,是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此刻,他那幅惊惧惶急的神情,直似一只被狼追逐着的兔子,而当日攻下托克伊时的那种春风得意,此刻早已作古。
遍视他四周,是西尔菲斯、多蒙、查尔斯以及一干皇室贵族,独不见舅舅克莱纷森。
心中暗惊,急问奥姆罗道:“伯爵大人,请恕我冒昧,可是我的舅舅克莱纷森,不知现在何处。”
奥姆罗闻言,一脸的羞愧,叹息两声之后,竟自说不出话来。
奥姆罗身旁的西尔菲斯,此时走了出来,道:“莫拉男爵,您…您的舅舅…他们,此刻还留在麦图尔,为…为大军断后呢…”
“断后!?”怔怔瞪着眼前这个厚脸皮的小子,望着奥姆罗等人惴惴的表情,心中一阵的狂怒,暗想:混蛋!什么断后,他们八成是被兰方特打得屁滚尿流,于是丢下舅舅的神殿部队,自己仓惶逃命。
心念几转,强压住怒火,我冷然道:“这样啊…那好…我现在就去接应他们,”说着,冷眼环顾在场诸人:“各位尊敬的先生们,有谁愿意助我一臂之力呢?”
此刻的奥姆罗等人,一听到又要杀回去与撒繁军作战,均是面如土色,默不作声。
“然则,克莱纷森的军队在那个方位,总该有个…勇士…为我带路吧。”心中气恼,我故意将“勇士”这个词,念得特别得重。
良久,现场寂静无声。
望着这些怯懦如同犬犊的家伙,心中失望透顶,转身便欲离开,突听身后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莫拉大人…等等…”
回头看去,这是一个年轻的骑士。
他并不是特别英俊,但那明亮的眼睛,和极尖的下巴,却给人一股极精明之感。
“我…愿意随你去…”他说道。
“啊…谢谢,你…你是…”微微一愣,我问道。
“我是自由骑士史昂。波鲁,大人。”
“好的,史昂先生,我们现在就去救人。”我的语气有点激动。
两人就要离去,这时吉尔。图论也站了出来,道:“莫拉…等等,我…我也去…”
站在他身后的辛姆德。图论,急忙拉住了吉尔的手臂,道:“吉尔…你…你不能去…”
吉尔一下在摔开辛姆德的手掌,道:“让我去吧,哥哥,克莱纷森伯爵,是因为我们被困的,如果就这么任由他战死,我会一辈子愧疚的…”
辛姆德默然。
草地上死伤狼藉,盾牌枪剑处处。
会同图论家的两千轻骑,一行人在茫茫草原上疾驰。
迎面而来几小股的撒繁骑兵,瞬间已被击溃。
行得里许,前方不远处,只见片片灰黄色的尘土飞扬。
全军立住。
苍雷迅疾的跃下马来,将尖长的耳朵贴到地上,一听之下,大声道:“前方有大批骑马!”
“全体警戒!”闻言暗惊,我高喝一声道。
拉萨姆斯家徽旗打起,诺依维尔高呼道:“骑兵队,列好阵形。”
比起图论家的骑士,拉萨姆斯家的轻骑兵,显然更为训练有数。
当下一万多名骑兵横向里摊开,片刻间已列为十多排,持枪者在前,持剑持斧者在后,而一部分弓骑兵,搀杂在队伍中央。
草原平旷,引着骑兵队掠到一个微微隆起的坡地驻好,又派出几名侦察骑兵,先行侦察敌情。
吉尔显然从未真上过战场,却见他面色苍白之下,嘴唇微颤。
想不到怎么抚慰他的方法,我只是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应该很快就会适应战场的。
侦察兵回报,言道前方不远处,有大股的撒繁骑兵追击克伦败兵迹象。
舅舅,舅舅就在那里,心中暗呼连声,急自引军,前往救援。
奔行之间,身旁的史昂突然道:“莫拉大人,撒繁家的骑兵… 很…棘手…”
听出他话中含意,想是前几日的激战之中,奥姆罗军,自没少吃撒繁骑兵的苦头。当下心中也自惶惶,面上却对史昂微微一笑,道:“我们拉萨姆斯家的骑兵,也不会逊色的。”
蹄声雷动,旌旗飞扬,骑兵队驰过几个小坡,已赶到了眼前的战场。
站在小坡之上望去,此刻那淡黄色的尘雾之中,大片大片由人马战士与轻骑兵组成的撒繁军队,呼喝嘶喊着,追逐着前方不远处,一小股奔逃的克伦骑兵。远远望去,这种情景,却似一条粗壮的巨龙,追逐着它前方,一条小小的细鱼。
眼见那克伦逃兵之中,一张斜举的,纹有布努斯尔家家徽的帆旗,十分醒目。
当下再不犹豫,我高呼一声道:“拉萨姆斯家的勇士们,随着我一同冲锋吧!”说着拉下索尔头盔的铁面具,胯下的爱马福兰一个纵跃,已当先驰了出去。
伴随着汩汩而起的黄尘,拉萨姆斯轻骑瞬间已舒展开来,宛似那奔泻的潮水,直迎上坡下的撒繁骑兵。
终于,在历经223年之后,素已和睦相处的撒繁家与拉萨姆斯家之间,交锋又一次开始了。
※ ※ ※
新登场人物:史昂。波鲁:Sharnge Borue 受克伦皇家雇佣的自由骑士。
青虹:索拉家飞马骑士团团长,貌美丰满,其实已有50多岁了,不过换算为人类的年纪,也就是30多岁。
席法:巨大的翅膀,标志着天使族的存在,而黑色的羽毛,证明了席法是一只违反了神理的堕天使。席法曾与比埃霍夫相熟。
新登场兵种:飞马骑兵:索拉家的独特兵种,在所有精灵系种族中,只有黯精灵一支精通飞马语言,能够成功的驾御飞马,训练成迅捷无比的空中部队。
新登场兵器:树母之枪:属于细枪系,相传是生命母树的枝干制成的,重量甚轻之下,坚固无比。目前,是青虹的爱枪。
※ ※ ※
更新手记:
关于本书中的战斗场面,战术策略的描述,确还存在很多纰漏,期望读者多提意见,笔者也自在努力改善之中。
第九节 重逢
皇家骑士团 第二章 第九节 重逢
烈阳高照,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此时已是杀声四起。
一片一片的黄土灰尘之中,黑白各色的马匹夹杂奔驰,那蓝衣铁盔的拉萨姆斯轻骑兵,瞬间形成一股暗黑汹涌的人潮…
撒繁家的骑兵与人马战士,很快发现了侧向袭来的拉萨姆斯骑兵,微微惊惶失措之下,却也冷静沉着,当下自调整阵形,迎击来袭之敌。
马蹄声,嘶喊声,呼叫声,震耳欲聋。
淡绿色的原野上,两大片黑压压的马群,伴随着滚滚而起的黄尘,迅速靠近着…
他们猛烈的碰撞着,骑兵们相互穿插渗透着…
轻骑兵之间的冲突,永远是那么血腥、脆弱。
四下里,不断的传出人的惨叫声与马的悲嘶声。
骑兵们胡乱的往各个方向冲撞着,而一个个剧烈的碰撞与摩擦,无不伴随着,那点点绽飞的鲜血…
与一名撒繁骑兵贴身擦过,些许的碰撞,险些让我跌下马去。好容易稳住身形,却又有一名人马战士迎面扑来,危急之下,手中长枪刺出,插入他那满是白毛的身体。
鲜血泉涌,那人马残嘶连连,直往侧向里迅猛窜出。我急忙缩臂收枪,不料那枪头深深戳入人马体内,此刻一经被那人马蛮力拖动,竟自将长枪从我手中扯脱。
眼见那人马身带长枪,鲜血横飞之下,旋刻间却已奔出老远,心下自是惊骇莫名。
四下里箭矢纷飞,刀剑交击之中,声声铁器声脆响。
我左手银盾护体,右手已拔出伊达尔非之剑在手,策动胯下福兰四处奔袭,而仗着手中剑利,身上甲固(索尔之甲),所到之处,却也是挡者披靡。
不久,诺依维尔掩到我身前,却见他右手中长剑龙飞凤舞,而左手从腰间摸出一记小型投斧,纵身掷出之下,顿时将一名扑上来的撒繁骑兵,斩落马下。
当下两人合到一处,互相掩护。
眼见援兵突至,舅舅克莱纷森,也自带着两名神殿骑士,卡幅与路特加,回军掩杀而来。
路特加惯使一把双手大剑,奔行之间,往往将来敌劈为两端,端的是勇悍异常。而棕肤大汉卡幅,却凭着他得魁梧身形,厚重铁甲之下,仍自举起一把巨重铁锤,雷霆一击之间,敌人莫不筋断骨裂。而神官骑士克莱纷森,只将一柄镶钻长剑,舞得密不透风,嘴中咒语徐徐念动,乳白色的圣光到处,记记“回复之光”,便已落在我军战士们身上。
厮杀得片刻,双方均已伤亡惨重。
突然,只听草原上“呜呜”号角声作响,方才那狠命厮杀的撒繁士兵们,片刻间纷纷退去。
心中暗感诧异,我勒令全军摆稳阵形,不得追赶逃敌。
却见那些撒繁骑兵们退到千余米远处,也自摆好整齐阵势,按兵不动。
而原先位于撒繁后阵的一小群首领样的骑士,此刻已自行出。却见那小群骑士之中,当先一人举着“和议”帆旗,领着队伍缓缓向这边行来。
心中微微惊奇,也自带起打旗官,与巴拉克以及诺依维尔一道,迎着那列骑士行去。
双方渐行渐近,那一丛撒繁骑士之中,一名俊秀挺拔的黑发男子,明目如电,沉静如水,却不是兰方特是谁。
“…兰方特…”我心中暗暗念叨,伸出手来,已取下了头上的银盔。
双方行至数米远处,都自勒缰驻马。
对峙片刻,兰方特对身旁随从细语两句,却已独自策马,向这边行了过来。
心中暗想:方才两军冲杀之时,兰方特定是瞧见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徽旗,因此下令撒繁军突然后撤的。心下想着,眼上望见兰方特那双黑亮的眼珠,念起往日情谊,心头一热,便驱动福兰,缓缓向他行去。
眼见如此情景,身旁的诺依维尔便要策动马匹,跟随我前往,却被我摇摇头阻止下来。
嫩绿的草地上,千米相距的双方大军,静静对峙着…
现场,静寂无声。
两名年轻人,缓缓行到一处。
几个月不见,兰方特仍是以前那般…头发仍是那般的黑亮,眼神仍是那般的沉静…
只是那俊秀削直的脸上,此时略略带起了一层的风霜之色。
二人默然对视着,半晌…
倒是兰方特先开口道:“…莫拉…你还是老样子…”
“是吗…你…倒是变了…兰方特…”我怔怔的注视着好友那张,此时已略显成熟的脸颊,说道。
“人…总是会变的…”兰方特淡淡的道。
“那一仗打得不错,兰方特,奥姆罗现在一听见你的名字,浑身就直哆嗦…”
“呵呵,他只是太轻敌了…所以…”兰方特微微笑道。
“沙扎博尔的军队,很快就到,你…打算怎么应付…”我不禁有点为好友担心。
“大慨会誓死反抗吧!我不能再任由冈纷家的人,再这么嚣张下去…”兰方特轻叹了一声。
望着他眼中,那隐隐暗含的一丝坚毅,心下不禁泛起羡慕憧憬。
默然半晌,兰方特突然道:“莫拉…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妻子…”
“妻…妻子…”我微微吃惊的望着他。兰方特今年,好像也不到二十一岁。
兰方特微微一笑,道:“情势所逼,有的事情…也就匆忙了点…”说着,却向他身后几名随从,招了招手。
却见那几名随行之中,一男一女,缓缓驰马过来。
那男子一头蓝发之下,面容略显雏气,正是哈维。史密斯。
而那女子,却是一个美人,长长的纯黑长发,如云般披肩,明眸皓齿耀目,雪肤欺霜撩人。见她缓缓策马之间,湖水蓝的绸袍随风轻漾,细细光彩四射,那纤细臂膀之间,此时竟自抱着一杆,兰方特爱使的精致骑士银枪。
几人见面,哈维对我略施了一个骑士礼,恭敬的道:“你好,莫拉大人。”
与哈维回了一礼,却听兰方特介绍道:“来…莫拉…这位,就是我的妻子,莫妮妲。”
“你好,莫拉大人…”莫妮妲的语声轻灵优雅,人却已对我微微行礼。
“你好,莫妮妲…”我回了一礼,目光,却集中到她怀中,那杆闪亮的银枪。
这杆长枪,莫不是那日我和兰方特,一同在杜得塞矮人洞穴里得到的那支么。
回想起当日那种喜乐无忧的情景,比之此刻,我与兰方特已是身各一方,战场相见了。心下不由得黯黯然。
与兰方特又聊了两句,天色已是灰暗。
只待与兰方特告辞,却见他怔怔凝视到我脸上,说道:“莫拉,希望下次见面,不要是在战场上…”
微愣之间,我茫然点头,思潮,早是起伏不平…
兰方特,希望下次见面,不要是在战场上…
领军回撤,与威廉等人会合后,大军齐向托克伊方向退去。
一路上向舅舅问起奥姆罗兵败的经过。
原来,奥姆罗围攻麦图尔不下,接连几日损兵折将,到4月28日清早,军营突然遭到连夜赶来的兰方特军袭击,惊惶失措之下,阵脚大乱,如此又被麦图尔守军乘势杀出,撒繁军里外夹击之下,克伦士兵顿时溃不成军。
而到得4月29日,大部分克伦部队,都已被兰方特军分割歼灭,而此次征讨撒繁的东路军,也几乎全军覆灭。
听到此处,心中微微叹息,若不是奥姆罗不听劝谏,轻敌冒进,何至有今日之败。
接下来的两天,撒繁军不断主动出击,四处追击溃散的奥姆罗余部。
奥姆罗这条落水狗,连遭棒打之后,大军伤亡殆尽,终于弃守托克伊,直往黑米格方向逃窜。
而与此同时,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军队,自然未遭到撒繁家的为难,于是得以坦坦然后撤。
然而,4月30日,战局,又一次发生了变化。
苦苦支撑多日的牙马甲郡,终告失守。
镇守牙马甲郡的人马子爵赛维里奥,带领着残兵,直撤往后方的麦图尔郡。而奥姆罗的哥哥,沙扎博尔。冈纷,带领着二十余万的冈纷家精兵长驱直入,径往齐蒙罗草原中部进发。
而此时,已彻底击溃了东路克伦军的撒繁部队,也避免了东西两面受敌的被动局面。
在兰方特积极筹兵备战之下,整个撒繁公国空前斗志高涨,全民皆兵。
时历进入213年5月,撒繁军与冈纷军的决战,已迫在眉睫。
※ ※ ※
译音:莫妮妲:Monitar
※ ※ ※
位于齐蒙罗草原中部,麦图尔郡,牙马甲郡和撒繁首都哥穆拉之间,是大片的广阔原野。
这里草长肥沃,气候温和,素来被认为是齐蒙罗草原的黄金地带,而成为游牧民族的乐土。因此,这里也被称为“赫萨”原野。(赫萨是人马词语,即“神赐之土地”的意思。)
甫攻下牙马甲郡的冈纷大军,略略整顿之下,便即北上,进入赫萨原野。而与此同时,早已窜逃至黑米格郡的奥姆罗败军,此时也回头杀来,致使我们拉萨姆斯家撩军,自也无奈相随。
而撒繁军方面,兰方特放弃对托克伊郡和牙马甲郡的争夺,急速收缩战线,调集近二十万大军在赫萨北部,稳扎营寨,准备着不久之后的决战。
会合奥姆罗部的残兵败将,沙扎博尔军仍拥有二十二万之众,再加上撒繁家与拉萨姆斯家各五万撩军,冈纷军已有近三十二万人马,人数上占有绝对的优势。
然而自参战以来,撒繁家与拉萨姆斯家的军一直是应付差事,不为沙扎博尔卖命;而奥姆罗新败,克伦败军们士气低糜;再且冈纷军攻克牙马甲时,又是伤亡惨重;因此,形势并不容沙扎博尔乐观。
冈纷军自在赫撒南向扎营,远远望去,大营连绵十里,一眼不着边际;营中旌旗林立,数不胜数。气势确也汹涌至极。
克伦皇历213年5月4日,双方递下战书,血战,开始了。
早在四月底,抢先占据有利地势的撒繁军队,控制了附近大半的水木资源,致使冈纷军处处受制。而到得五月,天气渐热,整个齐蒙罗草原,也自进入了它的雨季,潮湿闷热的天气,令水土不服的冈纷军士,吃尽了苦头。
传染性的疾病,小指头大的蚊蝇,供不应求的粮食,无时无刻不在消磨着征讨军队的士气。
与弟弟奥姆罗相比,沙扎博尔。冈纷显然更具有“魄力”。接二连三的不利战事,将士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