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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落紫禁-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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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⒉蝗白琛<半藜次缓螅钤熟晏饫淳êD司靶ЯΨ显保捶铍拗迹辞敝辆┦Α!辈渭渡馅湍诟蟆罚赫哪晔率湃眨В曰侍釉熟昴瞬换嵊泻酶校蛘咴氏樵诘固拥男形瞿被摺!痘是逋ㄖ靖僖吩兀嚎滴酢八氖吣昃旁拢侍印⒒食ぷ印⒒适尤辉拢衔ズ停嗜油雷诨实邸⑽寤首印嘶首印⒒侍涌汀!备檬樽髡呦翟熟胫雍胪氏橥咸蛹盎食ぷ釉熟晔遣⒘校肫渌首酉嗲穑佣嘎冻鲈氏樵谝环咸邮录泄┥踔亍5笕艘惨虼硕蠼猓衔适釉氏榇哟吮怀て诩嘟敝量滴趿荒辏�1722年)正月才放出。事实上,允祥不久就被释放,翌年(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康熙帝巡塞外,他在在随行皇子之列。但此次康熙帝将他带在身边,绝非示以宠爱,而是具有防范之意。四十九年(1710年)六月,康熙帝在允祉、允祥和允禵3人的请安折上朱批:“胤祥并非勤学忠孝之人。尔等若不行约束,必将生事,不可不防。”可见,允祥虽被开释,但康熙帝对他已失去信任,故令允祉、允礻题等皇子加以管束。允祥与其他皇子一起恭阅上述朱批,所受刺激之大,尴尬羞愧之状,皆不言而喻。他之所以自此谨言慎行,敬恪有加,以终其生,可以从这里找到部分答案。这便是雍正帝所言康熙帝对允祥的“随即鉴宥”。由于心情郁闷,允祥终于患病,“湿素毒结于右腿,膝上起白泡,破后成疮,时流稀脓……”。此症时好时坏,经御医反复医治,很长时期未愈。康熙帝是位慈父,尽管对允祥十分不满,但对儿子的病痛仍记挂在心。他支塞外时,经常在给皇子们的朱批中问询此事,并亲阅御医奏折,对治疗做出具体指示'注:满文朱批奏折4件,胤祉等奏,康熙五十年五月二十八日、六日初六四日、六月初六日、康熙五十一年(无月、日)。按,由于种种原因,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后皇子们的奏折保存下来的极少,故允祥此症于何年痊愈不详'。自四十九年直至六十年(1710—1721年)期间,允祥始终未曾随皇父外出,因腿足疾患行走不便,当是主要原因。根据有关情况判断,允祥曾是皇子中反太子派成员之一,并在一废太子事件中遭受挫败。胤礻真继位后,允祥虽然备受倚重,但却谨恪有加,竭心辅佐,与年羹尧、隆科多两人恃宠妄为的作风,形成鲜明对照。因此,胤禛对允祥评价极高。允祥之所以对于新帝的宠任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既是由于他自幼对胤禛的性格作风极其了解,深知这是其得以自保的惟一良法,同时也表明,康熙四十七年的重大挫败,对允祥的作风与性格影响之大,直至终生。值得注意的是,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雍正帝在斥责曾跟随允礻题出征,并被保举为将军的宗札布时说:“如今尔言怡王(指允祥)为平常之人,无所知识,却将国事交付伊办理,何能治理好?尔之此言,是否言及于今?是否诅咒国家?若言怡王,自幼强健聪慧,人才优良,皇父优加恩宠,此事举国皆知。怡王并非胆大妄为之人,从无非分之念。怡王对皇父尽以子道,对二阿哥尽以臣道。由于与二阿哥好,横遭大阿哥妒忌、陷害,因而株连于二阿哥。自被株连后,多年来惟感激皇父之恩,而对允就题等人胡闹之事,从不过问,亦不敢越雷池一步。怡王从不使皇父担忧,此事众人亦皆知。”按照雍正帝的上述说法,允祥是因“与二阿哥好,横遭大阿哥之妒忌、陷害”,而开罪于康熙帝。对此须做分析。首先,允祥如果真是与皇太子允礽关系亲密,同反太子派成员之一胤禛站在相反立场上,那么他们两人绝不会自幼如此要好,平日居京“晨夕聚处”,扈从塞外“形影相依”。
  第二,据《清圣祖实录》载,自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至四十七年(1708年)的10年内,康熙每年夏秋去塞外行围、巡视所带皇子中,都有皇太子允礽及皇长子允眩⒒适釉氏榈�3人,而其他皇子却是间在其中,并非每次必往。这是皇储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矜持日趋尖锐的10年,而巡视塞外,则是康熙帝每年外出活动中历时相对最长者,显然,他携太子同行,是因不放心让太子独自留在京师,至于固定地选带两位皇子,令其随扈前往,长侍身边,不仅只是示以器重,还有以之暗中监视、牵制皇太子,加强对自己的护卫之意。当三十六年(1697年)后皇储矜持日渐公开化,特别是三十九年(1700年)索额图家人密报他有不轨之心后,康熙帝对此戒备,是完全必要的。之所以在诸子中挑选允眩朐氏椋皇撬橇饺硕季谄锷洌涔Τ鲋冢欢强滴醯凵钪怯牖侍硬缓希蚨换嵊枰员踊せ蛴胫保蝗窃氏槭志福鞣缃衔な担恃|勇悍有余而乏沉稳,两人恰成互补之势。如果允祥同允礽关系密切,岂能为康熙帝选中,而且历10年不变?第三,如果确如雍正帝所言,那么,当大阿哥允眩蝗Τ实i复立为皇太子后,因太子而受委屈的允祥也会得到相应的嘉奖,封以爵位,而不会反被康熙帝打入另册,与其他皇子区别对待,甚至在一废太子事件早已完结后,仍不为康熙帝所原谅,被斥之为“并非勤学忠孝之人”。封建时代,如果皇帝认为某位臣子不忠不孝,其贬责之重,非同一般,仅此一语,即可致后者于死地。倘若允祥只是犯有一般过错,爱子如命的康熙帝,绝不会出此恶言。因此,雍正帝所说允祥开罪于康熙帝的缘故,无法令人相信,但允祥从此退出反太子派,谨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则确乎如此。以上为杨珍著《清朝皇位继承制度》中关于胤祥部分的摘录废太子胤礽“凶顽愚昧”。废皇太子胤礽后不久,皇三子因胤祉向父皇告发胤禔用喇嘛巴汉格隆魇术魔废皇太子之事。康熙帝闻听此事,当即派人前往胤礽住处搜查,果然搜出〃魇胜〃,确信胤礽为魔术致狂。康熙帝气愤万分,对胤禔〃不诸君臣大义,不念父子之情〃而宣示为〃乱臣贼子。〃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将胤禔夺爵,在府第高墙之内幽禁起来,严加看守;直至雍正十二年幽死,共幽禁了二十六年。
  康熙帝弄清胤礽是被魇至狂之后,立即召见胤礽,问及以前所做所为,胤礽竟全然不知,是魔术真灵验还是现在装傻,只有他自己明白。康熙帝确信胤礽被害,群臣又纷纷建议复立皇太子,康熙帝经过反复思想斗争,才于四十八年三月,复立胤礽为皇太子,立太子福晋石氏为太子妃。时过二年,康熙帝又发觉大臣们为太子结觉会饮,于是将这些大臣分别遣责、绞杀、缉捕、幽禁。康熙帝手谕:〃诸事皆因胤礽,胤礽不仁不孝,徒以言语发财嘱此辈贪得谄媚之人,潜通消息,尤无耻之甚。”
  康熙五十一年复废皇太子胤礽,禁固在咸安宫内。康熙五十一年(壬辰 1712年)九月三十日皇太子胤礻乃再次被废。本日,康熙帝自热河运行京城,驻畅春园,召诸皇子谕曰:“皇太子胤礻乃自复立以来,狂疾未除,大失人心,祖宗弘业断不可托付此人,朕巳奏闻皇太后,著将胤礻乃拘执看守。朕明日再颁谕旨示请王大臣。” 十月初一日康熙帝亲笔朱书谕诸王大臣等。云胤礻乃“自释放之日,乖戾之心即行显露。数年以来,狂易之疾仍然未除,是非莫辨.大失人心。朕久隐忍,不即发露者,因向有望其悛改之言耳。今观其行事,即每日教训断非能改者。朕年巳六旬,知后日有几,况天下乃太祖、太宗、世祖所创之业,传至朕躬,非朕所创立,恃先圣垂贻景福,守成五十余载,朝乾夕惕,耗尽心血,竭蹶从事,尚不能详尽,如此狂易成疾,不得众心之入,岂可付托乎?故将胤礻乃仍行废黜禁锢。为此特谕”。又传谕曰:“胤礻乃秉性凶残,与恶劣小人结党。胤礻乃因朕为父,虽无异心,但小人辈俱日后被诛,倘于朕躬有不测之事,则关系朕一世声名。”又曰:“自释放皇太子以来,数年之间隐忍实难,惟朕乃能之”,“凡事如所欲行,以感悦其心,冀其迁善也。乃联如此俯从,而仍怙恶不悛,是以灰心,毫无可望。至于臣庶不安之处,朕无不知。今众人书‘两处总是一死’之言,何则?或有身受朕恩,倾心向主,不肖从被,甘日后诛戮者。亦有微贱小人但以目前为计,逢迎结党,朕即抹之者。此岂非两处俱死之势乎”?“前次废置,朕实忿懑,此次毫不介意,谈笑处之而已”。“嗣后众等各当绝念,倾心向主,共享太平。后若有奏请皇太子已经改过从善,应当释放者,朕即诛之。”本月十九日,将胤礻乃禁锢于咸安官。 一月十六日,以再废皇太子事祭告天地、宗庙、社稷。十一月二十八日,诏告全国。
  胤礽并不甘心,借医生为其妻石氏诊病之机,用矾水写信与外界联系,又被发觉。自此,康熙帝十分戒备,凡大臣上疏立储者,或处死,或入狱。康熙六十年三月在康熙帝庆寿之日,有的大臣上疏立皇太子之事,康熙帝对此置之不理;事过数日,又有十二人联名上疏立储,康熙帝怀疑这些人为胤礽同党,均给予处罚。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病重,传位皇四子胤禛。胤禛将康熙朝两立两废的皇太子胤礽,迁居到祁县郑家庄,被众兵严加看守,最后于雍正二年十二月病死于的所,时年五十一岁。
  胤礽死后被追封为理密亲王,葬于黄花山。谥“密”。有诗见《熙朝雅颂集》。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二十日,以托合齐有病为由,将其解职;同时任命隆科多为步军统领。托合齐被解职七天后,即十月二十七日,康熙帝在畅春园大西门内箭厅召见诸王、贝勒、文武大臣等,宣称:“诸大臣皆朕擢用之人,受恩五十年矣,其附皇太子者,意将何为也?”于是当场逐个质问刑部尚书齐世武、兵部尚书耿额等。众人矢口否认结党,康熙帝令锁拿候审(《清圣祖实录》卷二四八)。另外,命将已经解职的步军统领托合齐,拘禁宗人府。至次年四月,议处户部尚书沈天生等串通户部员外郎伊尔赛等,包揽湖滩河朔事例额外多索银两一案。经刑讯取供:刑部尚书齐世武受贿3000两,步军统领托合齐受贿2400两,兵部尚书耿额受贿1000两。这在贪污大案中本是微不足道的数字,但因有皇太子党一事,处罚特重。这三个人与主犯沈天生、伊尔赛等一样,俱拟绞监候,秋后处决。命将尚书齐世武“以铁钉钉其五体于壁而死”。 这就是说,是皇太子在策划逼皇父尽早让位,因此,康熙帝怒不可遏。再废太子皇帝与储君之间的矛盾,终于又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康熙帝决定再废皇太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九月三十日,康熙帝巡视塞外回京当天,即向诸皇子宣布:“皇太子允礽自复立以来,狂疾未除,大失人心,祖宗弘业断不可托付此人。朕已奏闻皇太后,著将允礽拘执看守。”十月初一,以御笔朱书向诸王、贝勒、大臣等宣谕重新废黜胤礽的理由,主要是:第一,从释放之日,乖戾之心,即行显露;第二,数年以来,狂易之疾,仍然未除;第三,是非莫辨,大失人心;第四,秉性凶残,与恶劣小人结党。康熙帝要求诸臣:“各当绝念,倾心向主,共享太平。后若有奏请皇太子已经改过从善、应当释放者,朕即诛之。”(《清圣祖实录》卷二五一)十一月十六日,将废皇太子事遣官告祭天地、太庙、社稷。康熙帝第二次废黜皇太子,虽然并非如他自己所说“毫不介意,谈笑处之”,但确实不像第一次时那么痛苦。因为他发现,立皇太子就难免有矛盾;不立皇太子可能更好,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皇储争夺的内斗。数月之后,针对有的官员奏请册立皇太子,康熙帝答复说:宋仁宗三十年未立太子,我太祖皇帝并未预立皇太子,太宗皇帝亦未预立皇太子。汉唐以来,太子幼冲,尚保无事;若太子年长,其左右群小结党营私,鲜有能无事者。……今众皇子学问、见识,不后于人,但年俱长成,已经分封,其所属人员未有不各庇护其主者,即使立之,能保将来无事乎?(《清圣祖实录》卷二五三)托合齐结党会饮案托合齐,自康熙四十一年(1702)始任步军统领,康熙五十年离职。其间,凭恃康熙的宠信,多有欺罔不法之事,如出行必用亲王仪仗等。托合齐的诸多不法行为引起参劾,康熙却采取宽容态度,始终未予深入追究。但这种情形到康熙五十年发生了变化。这一年,康熙再次与太子胤礽发生矛盾,公开谴责太子,开始处理太子党人,慢慢纠出托合齐。原来,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一月,多罗安郡王去世,托合齐于其丧事期间,纠集部分满族官员多次聚集在都统鄂善家宴饮,被人告发。此类宴饮本是禁止,但康熙起初认为宴饮可以宽宥。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参加宴饮人员除步军统领托合齐外,还有刑部尚书齐世武、兵部尚书耿额和八旗的部分军官。这些人掌握一定的军事权力,尤其是步军统领一职,直接负有保卫皇帝之责。这引起了康熙的警觉。他认为托合齐一伙会饮是为太子笼络朋党。这是可能的。太子早就厌烦了数十年的等待生活,曾多次向人抱怨。即使太子本人没有异心的话,但谁能保证他的党人不鼎力拥戴呢?经过调查,康熙越来越相信自己的判断,托合齐等人极有可能不惜以武力逼迫自己传位给皇太子。康熙愤怒地指责托合齐等人为“乱臣贼子”。托合齐离职时,因会饮案正在调查中,所以其罢官理由是“以病乞假”。但随着案情的清晰,康熙下令逮捕托合齐。康熙五十二年托合齐病死狱中后,康熙采取了颇为极端的处罚手段,下令“锉尸扬灰”,不许收葬。康熙又下令将涉及此案的八旗军官全部革职。对于齐世武,在五十一年指责他“谄事”太子,用铁钉将他钉在墙上,呼号数日而死。康熙对待大臣少有如此之残酷,如对鳌拜,仅仅圈禁而已,对索额图虽然处置较重,但也没有施以极刑。鳌拜和索额图虽然威胁皇权,但毕竟离紫禁城里的皇帝较远,不易发难。而步军统领托合齐就不同了,他就在皇帝身边,如果刀兵相向,任凭康熙再有本事,也难以阻止。托合齐等人的行为可能也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令康熙觉到有生命之虞,所以才如此重惩。据亲历康熙二废太子现场的意大利传教士马国贤记载,康熙废黜太子的最大理由就是他有谋反的嫌疑。这当然与托合齐会饮一事有关联。直至五十年(1711年)十月,开始处理太子党人后,方于五十一年命雅尔江阿、苏努、景熙等会同刑部详审此案。又命允祉、胤礻真、允祺、允礻右等皇子及阿灵阿、马齐等会同宗人府察审。最后,允祉等人得出“景熙首告各案俱实”的结论,并建议将托合齐凌迟处死。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康熙决定再废皇太子;对其党羽恨之入骨、严厉惩罚;如将尚书齐世武“以铁钉钉其五体于壁而死”;将死于狱中的步军统领托合齐锉尸焚烧。                  
六
  康熙朝太监梁九功在之后的文献中,在不曾见过关于梁九功有意义的记载,很多论文中都说,康熙中叶,梁九功依靠圣宠,作威作福,最后失去康熙的信任和宠信。但在两个康熙四十八年与宠臣曹寅的奏折朱批中出现了梁九功的名字:康熙四十八年二月初八日曹寅一折奏道:“再梁九功传旨,伏蒙圣谕谆切,臣钦此钦遵。臣愚以为皇上左右侍卫,朝夕出入,住家恐其稍远,拟于东华门外置房移居臣婿,并置田庄奴仆,为永远之计。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曹寅有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了平郡王纳尔苏作嫡福晋,另一个由梁九功传旨,也嫁给王亲贵戚康熙对曹寅的圣宠自不必说,嫁给王亲也是隆重之事,可见此事梁九功还是有相当地位,起码不能让曹寅和那位王亲觉得康熙对此不甚重视。卷二上?雍正元年?春二月先朝总管太监梁九公自缢于景山。九公幼侍圣祖,与魏珠俱加信用。朝臣多相交结。后以犯法,年老宽恩,拘系景山,畏罪自尽。上念其勤劳,特加轸恤,给银发丧。这里提到“与魏珠俱加信用”,魏珠是康熙晚年的近侍,既然梁九功与魏珠“俱加信任”,说明在康熙晚年梁九功依然是康熙的宠信之人。梁九功究竟是何时“犯法”,是否“犯法,拘系,自尽”是同一时候?若是,又同时提到魏珠,他的自尽是否与雍正即位有关?若不是,他是何时犯了什么法被拘系?如果永宪录的记载都是严禁可信的,那么就这句话来看,直到雍正即位,梁九功仍然是“总管太监”,没有犯法,没有拘系。也就是说,可能他的犯法与自尽与雍正即位有关。不过永宪录的记载漏洞颇多,前后矛盾并且不甚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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