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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复制者-第2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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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以上的这一套信息,是蓝泽根据自己的属性,然后给自己的福特野马强行按上去的。

    蓝泽并不是十分清楚变形金刚的等级,不过自己的福特野马变成了变形金刚,所以蓝泽就强行将自己的这一套理论灌输到了福特野马的身上。

    明媚的阳光洒在了蓝泽的身上,暖暖的很舒服,坐在驾驶位,蓝泽没钥匙,不过福特野马很自觉的发动了。

    一声沉闷的声响,发动机发出轰鸣的声音,这种发动机轰鸣的声音让人热血沸腾。

    一脚油门踩下去,轮胎和地面摩擦出刺耳的声音,发动机的轰鸣好像一头野兽在咆哮。

    一秒内达到了百公里时速,这是现在科技无法到达的超级速度。

    瞬间提速来到的恐怖后坐力,让蓝泽的心跳不由的加快了几分,这种感觉很赞。

    而这还不算完,一秒达到百公里时速绝对不是福特野马的极限。

    两秒,突破三百公里的时速。

    十秒,轻松突破音速。

    奔驰的福特野马,化为一道蓝色的闪电,在华盛顿的街道上,急速飞驰。

    与此同时,在距离蓝泽不远处的一家餐厅,正在吃午餐的特工科尔森一脸懵逼的看着从自己视线前划过的这道蓝色闪电。

    下一刻,科尔森连忙掏出了自己的电话联系了自己的上司。

    “喂?局长吗?我是特工科尔森,那辆蓝色的福特野马动了。嗯,没错,就是三十八天之前那辆无人驾驶的福特野马,对了,局长,我还看到车子上坐着一个人,虽然不是很清楚,但对方很有可能就是上个月在华盛顿神秘消失的那位蓝泽先生,也就是福特野马的主人,我怀疑,这位蓝泽先生有特殊能力。”

    “什么?局长,你让我追上去?抱歉局长,这很困难,我办不到。”科尔森看着门口自己的那辆小破车,脸上不由的浮现出一丝无奈。

    先不说车子的性能怎么样,就说开车的技术,根据科尔森搜集到关于蓝泽的信息,可以断定蓝泽在驾驶汽车这方面,绝对是专业级别的,不会比那些职业的赛车手差多少。

    科尔森是特工,开车的水平必然是专业级别的,但问题是和蓝泽这种老司机比起来,还是有一定差距。

    再说了,蓝泽开的是什么车?福特野马,三大肌肉车之一,还是魔改版的,一言不合,分分钟变身机器人教你从新做人,自己开的什么车?也就是大众版本的普通汽车,虽然加了防弹玻璃,换了发动机,但和蓝泽比起来,简直就是太寒酸了。

    没办法,被全方面碾压的卡尔森也十分的无奈,只能一脸抱歉和自己的上司解释:

    “局长,不是我不去,问题是我追不上,他的速度好快,最少七八百公里的时速。”

    “七八百公里的时速?你在玩我吗?你确定你监视的是汽车而不是飞机?”

    “局长,我知道你也不信,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对方的速度最少也有七八百公里,额……,好的局长,我会整理好这一次的任务报告。”

    挂断了电话,科尔森看着眼前吃了一半的汉堡,不知道为什么,瞬间感觉,自己一点胃口也没有。

    与此同时,神盾局的总部,神秘的三叉戟大楼,神盾局局长弗瑞挂断了手里的电话。

    神盾局,全称国土战略防御攻击与后勤保障局,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名字,被人吐槽了无数次,几乎所有的超级英雄,都吐槽过这个名字。

    他的前身是二战时期的战略科学部,最初的组建人包括特工卡特,发明家霍华德史塔克等等几个人。

    在1991年,神盾局迎来了一次至关重要的转型,从战略科学部,变成了涉及危险干预与谍报的特殊后勤部。

    也就是现在神盾局的最初骨架。

    同年,也就是91年的年末,霍华德斯塔克发生了意外,抢救无效,死亡。

    两者之间有没有关系,只能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过有一点,弗瑞至今依然相信,如果当初霍华德没有死亡,那现在的神盾局,至少还能在强大三倍以上,可惜霍华德死了。

    霍华德是一个天才,一个远超那个时代的天才,可惜他死了。

    弗瑞的眼里闪过一丝感慨,叹息了一声,掏出钢笔,从一旁抽屉里抽出了一张a4白纸,弗瑞在白纸上写下来蓝泽的名字。

    沉思了片刻之后,弗瑞在蓝泽的名字后面,写下了汽车人还有吸血鬼这两个单词,端详了许久,弗瑞将自己刚才写的三个单词全部涂抹掉,然后将这张a4纸扔进了碎纸机。

    弗瑞在犹豫,对于蓝泽这个人,弗瑞感觉很迷茫。

    关于蓝泽的信息,弗瑞收集了很多,可以说蓝泽的一切信息,都被弗瑞掌握,但问题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感觉,蓝泽明面上的这些信息都是假的,在蓝泽的背后,应该还隐藏着某种十分重要的东西没有被自己挖掘出来。

    但自己是神盾局局长,特工等级是十级,世界上除了核弹密码自己没有权限知道,其他的一切机密自己都有权限知道,按理说,蓝泽不可能会有什么秘密可以瞒过自己的眼睛,但不知道为什么,弗瑞就是感觉,蓝泽背后有大秘密。

    而此刻,正在马路上飙车的蓝泽,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神盾局盯上,不过就算是蓝泽知道也不会在意。

    神盾局?不过是小孩子玩的游戏,自己的目标是未知的星辰大海。

    三倍音速,秒速一公里,时速超过三千公里,这就是蓝泽现在的速度,比战斗机的速度还要快。

    在这种极限的速度下,蓝泽开着福特野马,在高速公路上一路狂奔,将一辆辆车子甩在了自己的屁股后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长时间没有运动的缘故,蓝泽屁股下的福特野马十分的兴奋,着实让蓝泽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速度与激情。

第287章 等待 (五更)

    第287章等待

    福克斯,靠近西雅图的一个小镇,这里常年多雨,温度偏低,物价一般,环境倒是很不错,有一所在排不上好名次的普通中学。

    这大概就是一般人对于这个小镇的印象。

    不过很多人并不知道,在这个小镇,居住着一群吸血鬼。

    吸血鬼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里面有一只吸血鬼叫**丽丝,这才是最重要的。

    从华盛顿到西雅图,总距离两千七百多公里,差不多算是横跨了整个美利坚。

    不过按照蓝泽现在的速度,这点距离并不算什么。

    中午从华盛顿出发,时速三千公里,算上蓝泽吃饭的时间,从华盛顿到西雅图也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不过在距离福克斯不到一百公里的地方,蓝泽神情复杂的停下了车子。

    自己消失了三十八天,三十八天的时间是对于现在的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时间,但对于蓝泽自己来说,自己真正离开的时间是三十八年。

    三十八年的时间,蓝泽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也认识了很多的人。

    三十八年的时间,是十分漫长的一段时间,有人曾经说过,时间是世界上最锋利的武器,因为任何东西,在时间的面前,都会慢慢的被抹去。

    但蓝泽想说的是,有些东西,有些隐藏在记忆深处的东西,是无法被抹去的。

    三十八年的时间,蓝泽对暮光之城里面的大部分人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但唯独有一个人,她的印象在蓝泽的脑海中随着时间的沉淀愈发的清晰,就好像一壶老酒,越陈越香。

    她就是爱丽丝,蓝泽爱上的第一个女人,也是蓝泽唯一爱上的一个人。

    蓝泽对爱丽丝的感情是纯粹的,所以蓝泽在回到这个世界之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去找爱丽丝,第一个要见的人,也是爱丽丝。

    三十八年的时间,让蓝泽愈发的渴望在回来的第一瞬间,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

    但是在临近福克斯小镇的那一刻,蓝泽犹豫了。

    不到一百公里的距离,最多五分钟的时间蓝泽就可以看到爱丽丝,但自己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去见爱丽丝?

    蓝泽不得不承认,自己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一种奇怪的感觉让蓝泽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面对爱丽丝。

    这种感觉就好像到外面偷吃的丈夫,在回家的时候,心里会有一种本能的忐忑不安。

    换句话说,蓝泽现在心虚了。

    爱丽丝和爱丽丝,一样的名字,一样的容貌,甚至连兴趣爱好都是一模一样。

    此爱丽丝,是否就是彼爱丽丝?

    在上一个时代和自己生活了那么多年的那个爱丽丝,是否就是眼前的这个,距离只有五分钟路程就可以看到的那个爱丽丝?

    蓝泽不知道,剪不断,理还乱,这大概就是蓝泽现在的真实心情。

    五分钟的路程,一眨眼的时间就到了,但对于蓝泽来说,这段距离有太多太多的天堑,至少在蓝泽心里这道坎没有迈过去之前,蓝泽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面对爱丽丝。

    很不巧,这个时候,蓝泽车载的播放器,插播了一条新闻。

    在就在前不久,加州发生了一起越狱事件,一辆押运着26名囚犯的囚犯押运车遭遇了袭击,据报道称,这是一次经过精密策划的越狱,除了尼克这个被背叛了二十五年的罪犯之外,其他人都已经被抓回了监狱。

    据相关人士报道称,这一次的劫狱事件的策划人,是前联邦调查员布莱恩,还有尼克的妹妹,也就是米亚。

    据悉,美利坚已经发布了通缉令,通缉尼克,布莱恩,还有米亚三个人。

    好吧,蓝泽还能说什么?

    劫狱可是大罪,在美利坚这可是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视情况轻重,甚至会出现秘密部队来追捕逃犯。

    尼克,布莱恩还有米亚三个人可不是自己这种非人类,他们在强大也不过是一群普通人,挨了枪子,不死也要重伤。

    而现在,他们正处于危险当中,而且被美利坚通缉了,这种情况,自己这个当朋友的怎么能忍?怎么能不去帮忙?

    通缉的三个人里面,尼克是自己名义上的老大,布莱恩曾经给过自己很重要的帮助,至于米亚?如果没有米亚当初的心善,蓝泽真不知道自己怎么熬过那段岁月,毕竟自己当初可是身无分文,对周围的一切都不熟悉。

    再说了,尼克那个混蛋,还欠了自己四十二万美金。

    布莱恩和米亚两个人也是自己促成的关系,按理说自己还是他们两个人的媒人。

    他们结婚的时候,还要给自己一份十分丰厚的报酬。

    没办法,他们三个出事了,自己必须要去。

    不说别的,就为了尼克欠了自己的四十二万美金,还有布莱恩给自己的媒人红包,蓝泽就必须要去。

    蓝泽发誓,自己绝对不是因为头疼自己应该如何面对爱丽丝,所以才故意找了这个蹩脚的借口。

    可是蓝泽并不知道,在蓝泽扭头离开的那一刻,在距离蓝泽不到一百公里的别墅上,爱丽丝明亮的黑色瞳孔,不由的暗淡了下来,看着镜子前精心打扮的那张精致的脸庞,爱丽丝的眼神有些幽怨。

    幽怨?没错,就是幽怨的表情。

    爱丽丝现在的家人,也就是卡伦医生一家应该都清楚,爱丽丝曾经说过,她失去过一段记忆,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记忆,不过爱丽丝并没有告诉她的家人,实际上这段记忆已经开始恢复了。

    在自己遇到蓝泽的时候,就渐渐的开始恢复了。

    只是最开始的时候,自己看到蓝泽只是感觉这个人很熟悉,明明彼此不认识,但心中却有一种感觉在告诉自己,她和这个男人认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脑海里的这些记忆开始清晰。

    渐渐的出现了沙滩,出现了古堡,出现了白色的别墅,出现了那个喜欢穿自己亲自设计并且亲手缝纫的衣服。

    而且随着爱丽丝的记忆越来越清晰,爱丽丝的力量也开始发生了改变,自己的实力越来越强大,自己看到的未来也越来越清晰。

    最显著的一个改变就是随着爱丽丝的实力越来越强大,爱丽丝渐渐的可以不需要眼睛就可以看到周围的一切。

    从最开始的十米,到百米,千米。

    然后是一公里,十公里,百公里,以及到了现在这种可以感知周围上千公里的状态,爱丽丝悄无声息的发生着改变。

    蓝泽还是那个蓝泽,爱丽丝还是那个爱丽丝,破碎的记忆,逆转的时代,两人的心情和状态都发生了改变,但唯一不变的就是,蓝泽依然还是选择了离开,而爱丽丝还是选择了等待。

第288章 尼克 (一更)

    第288章尼克

    尼克这段日子过得很惨,实际上从离开了美利坚,离开了自己熟悉的洛杉矶之后,尼克的日子一直过得很惨。

    曾经的尼克,是洛杉矶的黑帮老大。

    有着一批跟随着自己的兄弟。

    大家每天的日子很简单,一般的套路就是喝喝酒,开开车,然后尼克,米亚,还有莱蒂,三个人负责抢劫运载着高档数码产品的大货车司机。

    不要问我为什么要抢劫大货车司机,美国梦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里不是巴西,土地富饶,遍地都是黄金和钻石。

    再说了,自己本来就是黑帮大佬,不玩这些黑的,难道让自己去下海创业啊?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大货车司机?没办法,当年的洛杉矶可不是现在的洛杉矶,挣钱的买买不多,除了抢劫银行这种高危职业,抢劫来钱最快,而满满一车的高端数码产品更是一笔相当丰厚的利益。

    当然,这种买卖也不能经常做,尼克十分清楚什么叫做适度,火中取栗和玩火**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情况。

    虽然每一笔生意尼克都可以挣到一大笔钱,但实际上小日子过得一般。

    当然,尼克也很满足现在的这种日子,说不上大富大贵,但比朝九晚五上班族,尼克还是强很多的,至少尼克自己感觉,自己每天的日子过得都十分的充实。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不,自己被fbi的人盯上了。

    布莱恩这个小混蛋就是fbi派给自己的卧底,从认识了布莱恩之后,尼克的生活彻底的变了,尼克发现,只要自己和布莱恩在一起,就一定会出事儿,两人认识之后,没多久自己的一切就全部都没了。

    最后自己不得不无奈的离开洛杉矶,最重要的是,这个混蛋是个婊子养的警察,最该死的是,自己居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我了个谢特!

    说真的,尼克不在乎布莱恩是不是警察,在离开洛杉矶前的最后的那一次和布莱恩之间的追逐中,对方将车钥匙给自己的那一刻,尼克就不在乎对方是不是警察身份了。

    之所以尼克会愤怒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布莱恩这个混蛋居然上了自己的妹妹,这才是尼克愤怒的根源。

    不过后来,尼克也想明白了,与其让米亚跟着自己亡命天涯,还不如跟着布莱恩,两人在一起过上平平淡淡的生活,作为一个哥哥,尼克希望看到自己的妹妹拥有幸福。

    在离开洛杉矶之前的那个夜晚,尼克给了米亚一笔钱,钱不多,但至少可以保证米亚今后可以过上舒舒服服的日子。

    关于这笔钱,尼克还需要好好的谢谢蓝泽,因为自己给米亚的这些钱,都是蓝泽给自己的。

    尼克这些年实际上也并没有挣多少钱,这个尼克的性格有关系。

    尼克对朋友,对家人很好,舍得出钱,也愿意花钱,最重要的是,尼克喜欢车,作为一个视车如命的人,尼克这些年挣的钱,刨除自己正常的开销之外,大部分都给了车子。

    一辆改装的好车,不单单需要高超的改装技巧,还需要一笔十分丰厚的资金。

    就拿自己的那辆第一代的雪佛兰科迈罗,最基础的改装就用了尼克超过十万美金。

    所以尼克真的没有多少钱。

    将身上大部分的钱给了米亚之后,尼克带着莱蒂离开了洛杉矶,想要偷渡离开美利坚是一件相当复杂而且困难的事情,但对于尼克来说,虽然有些麻烦,但却并不是十分的困难,凭借着自己这么多年在洛杉矶打下的名气,尼克和莱蒂成功的离开了美利坚。

    两人去了一个叫做多米尼加的国家,当然,在离开的时候免不了用钱疏通关系,于是蓝泽的钱还有尼克积攒的那点老本也就这样彻底的丢进去了。

    说真的,尼克也想过自己要不要尝试一下正常人的生活,比如开一家修车厂?可问题是,尼克没钱了。

    无奈的尼克只能继续自己的老本行,不过这一次,自己不再是抢劫高端的数码产品,而是改成了石油。

    石油是好东西,世界上任何地方都需要石油,只要得手,当天就可以销售出去。

    但莱蒂的一次意外,让尼克不得不再一次思考,自己是不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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