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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时擦-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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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佳南噗哧就笑出来,然后手伸过去,“给我看看,看看这个人值不值得我萌翻了。”
  “看照片,照片才萌翻了呢。”三十多岁已婚的女编辑异常兴奋,“我看过真人,比照片帅一百倍,怎么样,长的不错吧,看呆了吧,很想勾搭吧,下次采访他的时候你跟我们一起去,顺便扛扛摄影器材的跑跑腿,打个盒饭。”
  宋佳南一看,脸立刻拉的老长,不住的赞叹,“萌翻了,萌翻了。”然后别过脸去小声的嘀咕,“阴沟里翻船了。”
  
  很配合娱乐版和法制版的人发完花痴,她回到社会版,方言晏在那里改稿,宋佳南凑上去看,不时给他点意见,改完稿用采编系统发过去,方言晏看到她手里拿着的杂志,凑过来,“呦,眼镜帅哥呀,佳南姐你喜欢这一类型的?”
  “哪有,我才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宋佳南把杂志丢到一边去,“看的闹心。”
  方言晏把杂志拿过来,看了两眼,“还好吧,那佳南姐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脑中一闪而过的居然是应该被埋没了好久的影子,好似还是昨天刚在教室的走廊前看到他的模样,冷清寡淡,微微的仰着头。
  宋佳南笑起来,“我比较喜欢那种让人感觉很特立独行的,有些不太合群,外冷内热的类型的,很奇怪吧。”
  “哦,闷骚型的男人。”方言晏大笑,“我原来以为你会喜欢阳光型的好男人。”
  
  午后的阳光透过大厅的落地玻璃倾斜着照进来,撒满到办公室的每一个角落,像铺上一层朦胧淡黄的轻纱,静好如诗,宋佳南坐在办公桌前,思绪一下子被拉的好远。
  她想到曾经的那个忧伤的太阳,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变成什么样,短短的几年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
  那时候自己明明有机会靠近他,可是自己却又逃了回来。
  宋佳南不禁的轻笑出声,忽然手机响起来,上面一条信息,“原来是都市晚报的宋佳南小姐,百闻不如见面,那天晚上宋小姐真是让我印象深刻。”
  她思维有些跟不上路,看了信息半天才明白,原来是席洛屿来寻晦气,她晓得这个混记者的圈子就这么大,席洛屿想查一个人也很简单,只是忽然间她怀旧惆怅心情就被这个莫名的信息搅了,也懒的去理睬,把手机一丢就算了。
  
  直到下班的时候,手机响起来,她看了一眼,果然是席洛屿,她接起来,还没心理准备那边就幽幽的开口,“我想宋小姐一定是误会我的意思,可是宋小姐是否忘记了,今晚我似乎跟宋小姐约在悠仙阁,难道宋小姐忘了吗?”
  “什么!”宋佳南很是惊讶,“没有,搞错了,打错电话了,查114吧。”
  那边席洛屿似乎也很惊讶,短暂的沉默后,他开口,“既然约了,宋小姐就赏光吃个饭吧,我现在就在报社楼下,你出来就应该可以看到我了。”
  
  宋佳南本能的从大厅的窗户往下看,四十六层的高度,根本什么都看不清,她觉得自己真是傻了,被这个世界玩弄了,错乱的让她招架不住。
  也许不过是上帝的一个玩笑,她想起曾书忆的以前那句口头禅“Take it easy; baby”便笑了,是呀,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她宋佳南最困难的那么几年都熬过了,还怕什么。
  想到这里,一步一步的走下台阶,有来往的熟人,惊讶的看着她,“宋佳南,电梯来了。”
  她摆摆手,笑的眉眼弯弯的,“运动,生命在于运动!”
  
作者有话要说:过度章,take it easy~~~
现在多更一点,马上就真的没时间写了 
                  第 12 章
  当然没能从四十六层的楼下走下去,宋佳南约莫走了十五层,腿就如深秋里挂在树上的小树叶,颤颤巍巍的抖的厉害。
  她只好坐电梯,然后站在报社大厅里,舒缓了一下内心的紧张和脚下哆嗦的步履,慢慢悠悠的走到停车场,果然席洛屿站在一辆别克旁边,好像在发呆,微微的仰起头,手随意的插在口袋里,浓密的树阴里几丝阳光漏下来洒落在他肩头,丝边眼镜反折光芒,看上去很闲适的样子。
  如果撇去成见不说,他看上去也算一个比较和气的人,可是那样和气的微笑中究竟有多少深藏的故事,宋佳南想,自己跑社会新闻半年多,看人倒是多留了两个心眼。
  
  她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倒是席洛屿也看到她了,绅士的对她微笑,“宋小姐,你好。”
  宋佳南倒也落落大方,“不好意思久等了,其实我是想问问为什么你会说跟我约好了,那个,虽然我们昨天晚上才见过面,但是今天就约会是否太效率了一点?”
  席洛屿笑起来,顺手拉开车门,“进去再说吧,反正这顿饭还是要吃的。”
  
  “原来你爸跟我爸是老朋友,所以合计了一下顺水推舟的把我推到这里来了?”宋佳南推理完毕觉得很有成就感,“我原先以为你来寻仇呢,心想你没那么小气,法律工作者,多半是宰相肚里能撑船的。”
  先给他扣个高帽子,就算他睚眦必报也会收敛一下,宋佳南想。
  席洛屿看了她一眼,没做声,倒是轻轻的笑了两下,然后摇摇头,“没想到,没想到。”
  宋佳南心里奇怪倒也没说什么,偷偷看了一眼席洛屿,他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容,目光一直注视着前方,再环顾他的车,没有多余的摆设,只有一个太阳花小植物,她以为是假的,伸手去摸摸,再拽拽,才知道原来是活生生的植物,一转头就发现席洛屿盯着她,慌忙一哆嗦手滑下来,又不巧的撞到了车门上,疼的她直抽凉气,倒是席洛屿又笑起来,“宋佳南小姐,说句比较失礼的话,希望你不要介意。”
  她“恩”了一声,席洛屿笑道,“我觉得你爸爸还是不太了解你。”
  “恩?什么意思?”
  “伯父说你是个文静的女孩子,不太爱讲话,我觉得恰恰相反嘛。”席洛屿一脸戏谑的看着她,“跑社会新闻的记者,总是不会文静的,相反的,应该比较强势。”
  宋佳南眨眨眼,好似自言自语,“我爸居然说我文静,他究竟有多久没有看见我了。”
  
  鲍鱼鸡酥批外表层层酥脆金黄,里面是鲍鱼、鸡肉等馅料热气腾腾,鲜香可口。蜜汁叉烧包肥嘟嘟的,雪白粉嫩,中间一点枣红色的叉烧肉馅。红豆糕清甜滑润,还做成了小兔子形状,虾饺和珊瑚烧卖皇不错,卖相很漂亮,吃下去更是回味。
  宋佳南边吃边不住的赞叹,“好地方,怎么我逛街的时候就没有注意到原来这里还有一个港式茶楼,做的很正宗啊!”
  席洛屿倒不是像来吃的,看着宋佳南对着小兔子形状的红豆糕不忍下口觉得好笑,把自己那份推给她,“留一个看一个吃。”
  她随口问道,“你不喜欢甜的?”
  “是呀,我本来就不是很喜欢甜的,我口味淡,可是比较喜欢酸甜味的。”
  宋佳南不客气的接过来,“那太可惜了,甜的东西会让人心情很好呢,比如芒果布丁,还有红豆糕。”她尝了一口红豆糕,果然好口味,笑意更深了,“你喜欢酸甜的,下次我请你去吃番茄火锅,浓浓的番茄汁口味绝对符合你的要求。”
  席洛屿顿时来了兴趣,“什么是番茄火锅?”
  “火锅以番茄为底料,熬的很浓稠,酸酸香香,餐前一杯免费绿豆沙,甜甜糯糯;餐后一支牛奶小布丁,清清凉凉。”宋佳南眯起眼睛憧憬,“想到就忍不住想吃了。”
  席洛屿很想笑出来,但是终究是忍住了,“你好像很喜欢吃呀!”
  
  “工作缘故呀,每天累死累活的就为了混一口饭吃,那口饭再不好好吃岂不是对不起自己。”她回答的振振有词,“这个城市基本上所有好吃的地方我都能找到,各种打折卡,卡卡齐全,以前去电台做节目,美食美客配的,那时候日子多幸福,三两个人开个车,大街小巷的找饭店试吃,都长胖的好多。”
  “既然在电台干的不错为什么要去报社?”
  她沉吟了一下,“追求,追求不同吧,或许说我是一个比较喜欢不断改变的人,在一个工作上如果做到了一个高峰,就会想去尝试不同的工作。”
  “比如从电台去了报社,再从社会新闻的记者跳到娱乐版?”
  “你了解的挺清楚的嘛,连我快要去娱乐版都知道了。”宋佳南狐疑的看了他一眼,“职业轨迹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以后还会做什么我也不清楚,不过我倒是很喜欢做记者。”
  席洛屿扶了一下眼镜,双手插起来,饶有兴致的问,“我倒是有一个问题,你大学时候为什么在南方读了大学,研究生却执意回来了呢?”
  宋佳南想了想,“那时候年少轻狂,后悔不已,遂乞骸骨,回乡!”
  
  席洛屿送她回去,也许是吃的很饱,宋佳南微微的困意上头,百无聊赖的向窗外看去,一路上灯火璀璨,人来人往,她看着这个闭着眼睛都能辨识方向的城市,轻轻的笑了。
  那时候的确是年少轻狂,她觉得背井离乡不过是给了人生再一次更好的机会,可是正在的跑了出去才发觉,周围一切都那么陌生,而当那个人跟她说,“我将来还是要回去的”,她便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回到他们共同生活二十年的家乡。
  可是阴差阳错,她回来了,而却把他刻意的遗忘了,想寻过去,再也没有了痕迹。
  一回首,记忆中只有泛着黄色的旧照片,提醒她,曾经那么用力的喜欢过这样一个人。
  
  别克稳稳的停在她家楼下,宋佳南拉开车门,刚想走下去,“哎呦”一声,腿一软几乎要栽下去,后面一双手稳稳的托住她的膀臂,才免于遭殃。
  她站稳了不好意思的笑笑,“谢谢你,刚才吃多了,有些失重了。”
  席洛屿笑起来,倒是宋佳南觉得他的笑隐隐的和之前不同了,感觉很真实,他说到,“其实你从报社走下来我就觉得你不对劲了,颤颤巍巍的,跟帕金森似的。”
  果然是律师,察言观色一流,她也不示弱,继续玩笑,“是哦,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有点前兆呢,怪不得每天吃饭后都要抖一抖呢,得找个医生看看了。”
  “哦,我倒是认识不少人民医院的医生,改天带你去检查一下。”
  宋佳南顺口就接到,“不用了,人民医院肯定不欢迎我,上次,大概是八月份的时候各大报纸上医药报道的彻底了挫伤了记者和医院之间的感情。”
  “八月份,是不是关于那则医生用未经过国家审批的,私自代理的药,导致再障贫血儿童死亡的报道,然后引起了轩然大波的事件?”
  宋佳南看了他一眼,“你不是公司法律师,你了解的还满多的?”
  “我可是都市晚报的忠实读者。”席洛屿眯起眼睛,“那则新闻和后续报道我一直印象挺深刻的,言语犀利,用词尖锐,有时候还挺刻薄的。”
  宋佳南心想,变相找着茬来说我刻薄的哦,我都以为你不计较昨天的事呢,还有我就不信你不知道那篇报道是我写的,我估计你都把我家祖宗十八代都查遍了,刚想开口,席洛屿轻轻唤了她的名字,清晰而澄澈的笑意从那双漆如点墨的眼底渗出来,缓慢悠然,“加油吧,宋佳南小姐,期待你更多见报的好稿件。”
  很真挚,半点不带虚情假意,宋佳南想,倒是自己小心眼了,席洛屿其实是个挺好的人。
  
  第二天她去上班,腿一直酸的动不了,瘫软在椅子上看报道,她还未正式的接娱乐版的采访任务,主任看她那副悠闲令人不齿的样子,硬是塞给她一个任务,去采访省博物馆的馆长,关于古城河出土的一批文物的后续报道。
  宋佳南原来打算打车过去的,可是想到运动可以尽快消耗肌肉中的乳酸,就借了一辆自行车慢悠悠的骑到了博物馆,馆长倒是个和气的老头子,不光很配合采访,还让宋佳南免费在馆中参观,她一直看到四点钟才回报社。
  走在路上,骑着自行车穿梭在林间小道上,这个城市还保留了古都的景致,苍苍郁郁的大树围绕着古城墙,阳光明媚却不刺眼,逆着光看去,可以看见空气中扬起的无数尘芥。丝丝缕缕的阳光温柔的投注在绿叶上,激起微小的光晕。
  宋佳南心情极好,穿过小巷,过了护城河的小桥,远远的看见铁栏围起来的树林,她笑起来,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便是她读了六年的中学。
  
  门前的保安以为她是上课的老师,并没有阻拦,她推着车进了校门,六年了,校园似乎一点变化都没有,还保留着原来她离开时候的样子,只是门前的涌泉汩汩的冒着水,路边的树更加茂盛,几乎把小径遮的严密不透风。
  她一下子想起了很多,那个初冬的早晨,一个背影很漂亮的男孩子突兀的闯入了她的视线里,然后慢慢的在她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记。
  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头脑中闪过席洛屿的面庞,宋佳南无奈的勾起唇角。
  
  忽然手机响了,她意外的看到“宋瑞”的名字出现在屏幕上,接起来,没有声音,半天才有小丫头抽抽嗒嗒的哭声,“姐,我失恋了。”
  宋佳南瞪大眼睛,想笑笑不出来。
  这个时候的小孩子,知道什么叫爱情吗,就和当年的自己一样,以为她对苏立不过是一段无望的暗恋,可是后来她才发现,那段暗恋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磨灭的印记。
  想来,应该是一辈子也无法释怀。
  
作者有话要说:居然没人催我文,我也算是写冷文的人了
苏立快出来了
我也不晓得哪个男人,提纲列的相当于白列
每章都给我打分的童鞋,我爱你们,不过我能记得的也就jessica,小草,宝宝还有w…g(不会拼写)
我记性不好,擦汗,不过还是谢谢你们 
                  第 13 章
  小区此时正值万家灯火的时候,橘色的灯光,白炽灯的皎洁,与变幻莫测电视的彩光,映在家家户户的窗户上。
  宋佳南坐在沙发上给婶婶打电话,“宋瑞在我家,唉,小孩子情绪不好是正常的,您想啊,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中午十二点才回家,两点半不到又要跑去上课,晚自习上到十一点才回来,您算算得多少小时啊,别说孩子心情不好了,就是让我们大人加一时半会的班,心里都多少有些怨言,您也得体谅她。”
  那边叹气,“佳南啊,我这不心急嘛,宋瑞本来就是一个小滑头,肚子里面歪点子一堆一堆的,哪有你那时候听话懂事,现在都高二了,马上高三还得了啊!”
  她连忙解释,“小孩子总是多少有些玩心,那时候我也是,您别担心,我这次一定跟宋瑞好好谈谈,我都是过来人,比较了解她的感受。”
  “好吧,对了,佳南,明天你爷爷大寿摆酒,你晓得不?”
  宋佳南茫然,“不晓得,我爸妈没告诉我。”
  “瞧你爸妈这记性,两个人现在身居要职,贵人多忘事,明天晚上七点,金碧堂,你可别忘记了,到时候我和你叔叔直接去了,让宋瑞坐公交去。”
  果然是贵人多忘事,连席洛屿的事情都完完全全的被抛在了脑后,她连忙找本子记下来,省的自己被感染上家族性健忘症,“行,我明天休息,到时候我去接宋瑞也可以。”
  
  她放下电话,推门进去,看到小丫头趴在书桌上无动于衷发愣的样子,微微咳嗽了两声,“宋瑞,回神了,别再奠祭你死去的爱情了。”
  宋瑞抽了两口深重的气,声音沙哑,“我真是遇人不淑。”
  宋佳南很想笑出来,想想为了顾全小孩子的自尊心还是硬逼了回去,“好了,是那个男生没有眼光,你知道失恋之后必做的几件事吗,哭完了洗脸,大吃一顿,大玩一场,从此立志发奋图强,当有一天把当年甩了你的男人踩在脚底下,你就赢了。”
  “是吗,把拒绝我的男人踩在脚底下,感觉很爽的样子,对了,姐,我失恋了第一个想到了你,作为交换你也得告诉我一件事。”
  她“恩”了一声,“什么事?”
  宋瑞长长的叹气,“你到底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你有没有过早恋?”
  台灯和电脑明亮温和的灯光,融在空气中,被细微的小尘埃打乱成不规则的点滴,如缕缕细沙般的,在眼前铺陈了一片光晕,她笑起来,“其实我高中时候也喜欢过一个男生,差不多跟你一般大,高二的时候。”
  “然后呢?”宋瑞迫不及待的问。
  “说出去很可笑,他不跟我在一个班,很多巧合下我不知不觉的就注意到了他,每天看到他就觉得会很幸福,有一天我看到他跟别的女生在一起,难受的不得了,决定慢慢的疏远他,再后来渐渐的就淡了。”她想了想,又继续,“我明白你的感情,初恋通常是最美的,因为你赋予了对方你心目中最完美的理想,可是等你长大了,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之后,你才会明白,那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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