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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赤脚,直朝我走过来,口中哼着零零落落的调子。我上前去问了一句什么,她却不理我,只顾自己朝前走去。我摇摇头,继续往里走,看到第一幢房子的时候一辆不知打哪里冒出来汽车从我面前呼啸而过,我一惊而醒。
目光城,一切都那么真实,醒来多时我耳边还回荡着那奇怪曲调,依稀想起有歌词是“凤兮,凤兮”,但是满身冷汗爬起来翻找地图,到处都是向阳镇和光明镇,我甚至找到了蔷薇镇,但是目光城却踪影皆无。是啊,不过是个梦。在不知哪本书里看到出现幻觉把梦境当真可能是脑袋里有瘤的征兆,正值盛年还是别去理会一个梦为好。
但是此后的几个月,我一直持续地梦到目光城,而且一次比一次细节更多更真实。
我梦见自己站在一家酒吧门前,霓虹灯管在墙壁上拼出babylon的字样,门口有蓝色头发的壮汉往人小臂上盖荧光印章,一朵蔷薇;
梦见一个秃顶的自称高糖的男人穿着条纹西装和粉色长裤,好像哈里波特里不懂麻瓜世界规程的老巫师,但是眼睛里闪着奇怪的光。老巫师抓着扫把(后经我梦中证实,真的只能拿来扫地)告诉我他们需要一个调酒师。
我说我只懂得用杜氏分类法编排图书,至于调酒,真的帮不上什么忙。
没戴尖顶帽的老巫师说我相信你能调出最好的酒来,因为你一直想成为调酒师。
真的啊他怎么知道,难道真的是从霍格沃茨来的所以会读心术?
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做一名调酒师,如果不是我的工作没人能顶替,估计早就辞职去学调酒了。你说我在工作之余也可以学?可是我工作的地方决不允许有酒精存在,着火了会很麻烦。你说那就辞职嘛,有什么大不了。其实,我的工作还蛮重要的,辞了职,会给很多人带来不便,说不定,连霍格沃茨爷爷,萤火虫妹妹,和你也包括在内。
可是霍格沃茨爷爷坚持,他对我说你可以的,不信你试试。
我将信将疑走到吧台里拿起搅拌棒,心想如果我调出了不知所谓的东西说不定就可以立时醒来重返人间,以后都不会再梦见目光城。可是我真的调出了马丁尼,而且是很好喝纯正的马丁尼。霍格沃茨爷爷品着酒,一脸志得意满的诡秘微笑。
于是我就留在了巴比伦,穿白色衬衣黑色马甲,系着领结,做调酒师。说来这身衣服和我的工作服也挺像的,梦里梦外我都注定要穿得那么整齐。
虽然梦境美好,但成人世界所不允许的恶习之一,便是沉溺梦境。我是个俗人,遵守各种法纪,所以惶惶然不敢沉溺。可是事与愿违,每天晚上我都不愿睡去,惜乎咖啡和茶全都徒劳无功,我企图坐在工作台前整夜阅读,却总是不知不觉回到目光城,卖马丁尼,听舞池里日日更换的新世代音乐。
长期的睡眠不足对我的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虽然这份工清闲得很,有时甚至于无聊,可是却出不得差错。不得已我提前给自己放了年假,拿上行李开上车,来到了辣椒城。
3
我想要开车从这里去日光城,走一条著名漂亮的路。5476千米,在北纬三十度上切开中国,一切最美好风景,无论繁华旖旎还是高耸荒凉,都在这条线附近。我要从积雪覆盖的苍茫群山间攀上最高的高原,一路有雪山大湖冰川麦田和牦牛,经过的地方单听名字就觉得无与伦比的美好。
我自认驾驶技术尚可,只需要一个同伴,一个和我一样想要从辣椒城游荡到日光城去的人。说不定,一旦上路,我就会忘了目光城。
在我到达的第三天,终于有人应征。
小麦色皮肤,长卷发,穿黑色牛仔短裙和高跟鞋的女孩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打算和我一同开车去高原。我以为她只是和别人一样想搭车看看途中著名的三座雪山。实际上,沈黛的车技还很不错,好多九十度下坡急弯她面不改色如履坦途地开过,连入弯出弯的角度都堪称完美。
那天我坐在客栈阳光漫溢的庭院里,她走进来说我叫沈黛,想同你结伴上路。
我同她握手,忽然嗅见一阵香气,便问:“夜间飞行?”
“是啊。因为太喜欢圣艾修伯里,即使很难找也坚持在用。”
夜间飞行,vol de nuit; 娇兰30年代为纪念写小王子的圣艾修伯里而作的神秘东方香水。前调柑橘,佛手柑,柠檬,橙花油,中调花梨木,茉莉,伊兰花,后调香草,安息香,白檀香,龙涎香,皮革香。从中可以嗅出风沙与星辰的味道,亦是我唯一了解的一款香水,因为太钟爱圣艾修伯里。
香水味道莫名其妙地让我安心,隐隐觉得这或许会是个不错的旅伴。
九月,天气晴好野花遍地,远离梦中名叫巴比伦的酒吧,带着沈黛和行囊上路。
我们议定,轮换开车,均摊油费。
我很少听音乐,梦中在巴比伦已经听得够多,于是车上的cd一直都是沈黛在用。她喜欢放古老民谣,郑钧许巍之类,或者更久远如《挪威的森林》,或者六七十年代老歌如鲍勃迪伦。起初我以为她是为了迁就我这种一把年纪的上世纪古董,后来才发觉原来她属于和萤火虫妹妹不同的另一族,怀旧者。他们不喝马丁尼,不跳舞,夜半窝在家里看老电影,聚居于城郊远离巴比伦的地方,喜欢绿色灯罩的台灯,老式打字机,以及嗡嗡作响的铜质电风扇。
世界变化如此之快,新新人类分化发展出各种新的族群,巴比伦之外更有广阔天地。
不过我倒很中意六七十年代,那时候正是工作最忙最有趣的日子,在路上的六七十年代呵,还有八十年代,文学爆炸的八十年代也是有趣的时候。目光城酒吧里,我甚至发明一种鸡尾酒,就叫做八十年代,混乱繁华,黎明与清晨交替,新旧人类更迭之时。
唉怎么又想起目光城,难道我已堕落成屡教不改的沉溺梦境者?
“有点累了,换你来开车?”沈黛调小了音量,问我。
我正需要什么事来集中精力帮我忘掉目光城。于是停车,和沈黛换了座位。
这世上除了书,就只有方向盘能让我在一瞬间平静下来。沈黛坐在副驾驶位置,吸着一瓶草莓汽水,问:“我这样每天听歌,你不会烦吧?”
“不不,那些歌很好听。”
“我就觉得你会喜欢的,对了,我们来聊天吧,上路这么久,你都不怎么说话呢。”沈黛的眼睛在夜色中闪闪发亮。
我只是怕,怕与新人类暗号不和被视作异类,之后一路旅程便会如坐针毡,如今她说话,可要小心应答。不过有“夜间飞行”打底,想来怀旧族沈黛的暗号会比小熊族项链小姐好猜一点。
“你想聊什么?”小心翼翼把球击给对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呃,不知道,对了,还没问过你有什么爱好,除了旅行之外。”
“看书吧,我喜欢看书。”
“我也喜欢看书,就是因为这个,大学才念了文学。那,最古老的问题,如果只让你带一本书流放去荒岛,你会选择哪一本?”
我笑了,一下子便对上暗号,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原来上天终究待我不薄,叫我等到这个问题,夸张一点说,朝答之,夕死可矣。
我说:“是约翰生博士的英语词典。”
约翰生博士穷九年之力编成的英语词典,词语例句都已经落后,兼政治不正确,早已经被牛津字典取代。但是,其实我也是沈黛的半个同类,怀旧族,怀旧书族,过时字典,美人迟暮,去掉功能性的外衣只剩下文学性,是我所爱。因为爱,所以要一心一意,留到荒岛上再看,三千弱水,只取这一瓢。
沈黛惊叹:“哗,好厚一本。”哎呀她晓得约翰生博士编过英语词典,如今许多老师教过数十年英语尚不知道英汉大字典主编是何方神圣,“夜间飞行”果真能带来好运气。
“你呢?”我问,好想知道答案,估计会很有趣吧。
“我?没想好哎,只带一本书的话,太孤单了,至少要带三本才够。其实,我一直都在想,这世界上会不会有荒岛图书馆。”
没听到答案,可是什么?荒岛图书馆?这是比答案更有趣的事情。
我右脚加了点力,车子在一望无际开满野花的草原上欢快地穿过。
“荒岛图书馆,是什么地方?”又顺势推了推眼镜,望一眼窗外,方才扭头去看她。
沈黛露出一副茫茫然的回忆表情:“我很小的时候,做过一个梦,梦到一个图书馆,圆形的中庭,四周摆满了书,里面阳光很好,却一个读者也没有。莫名其妙地,我就知道那是荒岛图书馆。就是说,全世界回答过荒岛问题的人所选的书都收在那家图书馆里。”
“那有什么用呢?也没有读者。”我同怀旧族交流无碍,放心开展接下来的话题,想知道更多细节,像目光城一样,无穷无尽的细节。
“恩,估计是等他们死了以后,再把书发还给他们吧。毕竟死后是很无聊的,就跟被流放到荒岛也差不多。”
的确,死亡是件无聊的事儿。
“也或许,就是上帝一时兴起开的玩笑呢?谁知道。”沈黛加了一句。
“可是,要怎么把书留到那个时候,再还给正确的人呢?”我其实是很容易沉溺的人,怀旧族勾起我太多欲念,别误会,我只是贪心想知道更多一点荒岛图书馆的事情。
“每个人选了书,图书馆员就会在扉页上写下他的名字呢。像我这种一次想要挑好多本的,就会有很多本书上写着我的名字。”
找到通关密语,原来我也是个如此多话的人,一边开车一边滔滔不绝同沈黛讲起荒岛图书馆,极认真地考订种种细节,力求让一切都符合逻辑。
“某些书也会在某种时候大肆流行,像六十年代那会,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就在荒岛图书馆里高高地堆满了好几间房子,而且至今也没有多少人来领走。”
“说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人选莎士比亚。”
“大师虽然是大师,可是要人在荒岛上整年地读莎士比亚,估计也吃不消吧。说来,你会不会选《小王子》?那么喜欢圣艾修伯里。”
“不会的。”
“为什么?”
“因为已经全部都背下来了。”
“可还是把书拿在手里比较有存在感吧。”
沈黛说:“你说得也对,那还是把《小王子》带上吧,剩下的,也可能会选《镜花缘》吧,我其实也不是那么崇洋,那个唐敖和林之洋的故事,真是从小看到大永远看不腻的。”
原来她喜欢镜花水月的故事,世事一场虚空,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我不要继续这个话题,太太太悲伤了,入宝山空手而回的林之洋和抛家弃女成仙而去的唐敖。
窗外开始下雨,细密雨雾打在风挡玻璃上,沈黛把窗子关好,继续讲她的荒岛图书馆,关于卡夫卡和加缪在荒岛图书馆里怎样不受欢迎,忧郁的图书馆员怎样日复一日地用密制熏香驱除蠹虫的故事。车子驶过一处塌陷,溅起起大片水花。雨刷已经不起作用,宁静道路上也没有什么路灯,我说沈黛,我们不如停车,在这歇上一夜吧。
沈黛眨眨眼,说好,我也困了。我们明天,继续讲荒岛图书馆的故事吧。
我把车停在路边,仰面躺下,为了抵制目光城的诱惑睁大眼睛看着天窗,看那片雨云倏忽来去,看一道银河毫无征兆地统治了天空。
4
沈黛伏在座椅上睡着了,我回想着荒岛图书馆:阴暗的圆形中庭,阴凉而干燥,空气里充满油墨气味,红铜的把手镶嵌在桃花心木的大门上,笨重的书架子一层一层贴在墙上,大理石楼梯盘旋而上,没有读者,没有书桌和浅绿罩子的小台灯,只有一个永恒穿三件套西装系着领结的图书馆员,日复一日地用羽毛笔在每本书的扉页上写一个个名字,等待若干年后主人前来领取。
这样想着想着,我也睡着了,又梦到了目光城。这一次,我翘掉巴比伦的班,跑去隔两条街的兰登咖啡馆,据说那里有一等好喝的咖啡,就好像巴比伦有一等好喝的马丁尼一样。我躲在靠窗的座位上,等待皇家咖啡和黑森林蛋糕。不骗你,兰登咖啡馆的黑森林蛋糕真的是天下美味。
天亮起,我从目光城离开,回到路上。雨早已停了,窗外柳莺啁啾,路标说其实我们离最近的城镇只有不到一百公里。沈黛已经醒来,在车子旁边活动筋骨,嘴里哼着鲍勃迪伦。
没趣族我和怀旧族沈黛,一路上一直一直听着古老歌谣,讲着荒岛图书馆的故事,车窗外雪山大湖美丽不似人间。沈黛讲了很多,关于奇怪的选书人,安静但是不辨面目的图书馆员,书架深处千奇百怪的禁毁小说。我大多数时候在听,心情好的时候,也会添加一点可信的小细节。
“估计会有很多人带《鲁滨孙飘流记》吧”。
“往荒岛图书馆带鲁滨孙飘流记,听起来很有点后现代主义的意思呢。”
“说不定一提起荒岛,人们就想起了鲁滨逊,如果提问的人再催促一下,一发慌,就随便捡了《鲁滨逊飘流记》。”
“这可是攸关自己死后生活有趣与否的大事,那些匆匆忙忙回答了《鲁滨逊漂流记》的人日子可会不好过了。我觉得那本书读一遍也就够了,要是看上十遍二十遍,还不如回到人间再死一次。”
“我也不大喜欢那本书,不过,荒岛图书馆就是从这本书发行才建起来的。要不是笛福写了鲁滨逊的故事,人们也不会总想着如果自己沦落到荒岛上会怎么样,也就不会动不动问别人:如果你被流放到荒岛上,会带什么书了。没有那个问题,自然也没有荒岛图书馆。”
“这么说来,笛福的小说虽然不怎么样,可还是帮了图书馆大忙的。”
“恩,可不是么,对了,有一本书,是个法国人写的,叫做《星期五,或太平洋上的灵薄狱》,也沾过荒岛故事的光,在图书馆里也有几本。”
“不过这样的书,也只有文艺青年和大学教师才会带进来,《鲁滨逊飘流记》可是连小孩子都会带进来的书。”
“也有人喜欢漫画书如《蜘蛛侠》,自然还有胃口大到想要全部巴尔扎克的。不过我对那个胖老头并没什么好感。”
“说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人选莎士比亚。”
“大师虽然是大师,可是要人在荒岛上整年地读莎士比亚,可也吃不消。说来,你会不会选〈小王子〉?那么喜欢圣艾修伯里。”
“不一定。”
“为什么?”
“因为已经全都背下来了,名额有限呢。”
“那你会选什么?”
“还没有想好,等我们编完了荒岛图书馆的故事,说不定就想好了。”
虽然会时不时地梦到目光城,可是我对于目光城,似乎也没有那么害怕了。
梦到,便梦到吧,耽溺也不一定都是坏事。我努力工作,给不同的族群调酒,施以酒精魔法让他们得以在语言不通的舞池里共同扭摆。
许多天以后(便是著名的马尔克斯笔法),我们会到达著名的日光城,我会梦见那个唱奇怪调子的女人在马路上平地飞升,抓着床单飞向布满金龟子和大丽花的天空;
梦见我依旧在调制马丁尼,一杯又一杯,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