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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了优越感,告诉你她的脂肪含量比你们男士多,热情的人是不怕冷的。
可是我穿长袍在光天化日大太阳之下,理由却与她们迥然不同。盖穿长袍是一门失传的
学问,降至洋服充斥的今日,凡是再穿长袍的人都有他一个深远的理论背景,我把这种理论
背景归而纳之,分为五派,一统其名曰“长袍心理学”。
第一是“中学为体派”。此派可以钱穆为代表。钱先生承张文襄公之余绪,大倡东方精
神文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在行动方面,也表现出“中衣为体,西鞋为用”的精
神一当然去美国时穿西装是例外,入境问俗,中国之进入夷狄者则夷狄之,何况圣之时者的
钱先生乎?我个人在长袍一点上,足为国粹派争光。身外之物虽系小事,然“其意岂在一发
哉?盖不忍中国之衣冠,沦于夷狄耳!”故我对它始终乐之不疲一往情深,时时玩索不已,
心体力行不止,持久性足可追随钱夫子而臻于“汉唐以来所未有也”的境界。何况长袍还是
我们东方物质文明最辉煌的表现,也是我们反抗文化侵略的一件有力武器,它那变形虫的特
性给了我们无限的安全感,黄袍加身日。我思古人时,洋鬼子的物质文明又何有于我哉?
第二是“男权至上派”。此派可以某些女人痛恨者为代表。想当年清人刚入关,金之俊
建议十从十不从,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所以当时男人穿清朝旗袍,女人穿明朝服装;到
了民国后,男人又流行穿西装了,女人才流行穿旗袍。换言之,女人总是晚咱们男人一着,
总是跟在时代后面穷赶,思念起来,好不开心!想不到好景不长,没过几年,女人们也穿起
洋婆子的衣裳来了,但是她们并不喜新厌旧地放弃旗袍,反倒变本加厉,把旗袍开权到苏酋
黄的世界,而此世界之有碍观瞻与体统,不必多言一望便知。可是你又不能厚非小娘子
们.因为她们这么做是有古书为之支援的,《诗经》上不是说过吗?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
有诗云可证,挟经典以重,老学究们还敢再多嘴吗?《礼记》中虽有“作……异服……
以疑众,杀!”的王制,但是女人大可爱了,安能遽以一权之高低挥泪杀之?何况普天之下
率上之滨。双面夏娃多如牛毛兔子毛,又安能尽得而诛之?故劝千岁,杀字休出口,杀乎
哉?不杀也!但是,既然不能杀之而后快,某些卫道之士自然不服气不甘心,但又恨无新服
装可跟她们比赛。失望之余,只好折回头来,重新从箱底取出长衫儿,晒一晒,也穿起来
了,心里还想:同是旗人之袍,娘儿们穿得,我穿不得?他妈的,穿!堂堂大丈夫奇男子,
岂可让这些造了反的女人专美于前吗?于是“男权至上派”遂在“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公愤
下成立了。
第三是“招蜂引蝶派”。此派可以某些大包头型的海派学生为代表。这些暴发户的
“太”字号们,到处横行,上穷碧落下黄泉,志在吸引异性的注意。但是女人是好奇的动
物,不出奇安能使之好那?于是大包头们纷纷出动,或穿黑衬衫、或扎细领带、或用妇人手
帕、或喷仕女香水……千方百计,无所不用其肉麻之极,最后异想天开,居然动起他爷爷的
长袍的脑筋来了。于是赶忙翻箱倒柜,但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只好找山东裁缝做了两件,又
拿条花围巾,往黑脖子上一缠,俨然以北平大学生自况,真是沐猴而冠,望之不似人君,一
看他那包心菜式的头发,咱们就够了!这些附庸风雅的无知之徒,其面目可憎、其黑心可
诛、其长袍可送估衣店、其“招蜂引蝶派”可请少年犯罪组勒令解散之!
这四是“没有西装派”。此派正好与前一派相反,前一派因西装大多,尼龙、奥龙、达
克龙……五颜六色,宽条窄条,穿得厌了,所以才穿长袍做同性而引异性;此派却因一条龙
也没有;且西装之为物,日新月异,宽领窄领,三钮二扣,变化无穷,除非财力雄厚,否则
休想跟上时代而当选服装最佳的男人。若穿长袍,就无这种麻烦了,大可隆中高卧,以不变
应万变,任凭别人的料子龙来龙去,老憎反正是一龙也不龙,至多以聋报之。而且,清高的
阴丹士林是从不褪色的,正如我们固有文化的万古常新,放之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
惑,长袍小物可以喻大,“去蛇反转变成龙”,袍之既久,自怜之态砉然消失,路过短衣窄
袖的西装店,反倒望望然而去之,只见他把咽下去的口水朝玻璃窗上一吐,仰天长啸曰:
“予岂好袍哉?予不得已也!”
第五是“十里洋场派”。此派别名“职业长袍派”。即穿长袍和他的职业有神秘的关
联。例如说相声的,不穿长袍就失掉了耍贫嘴的模样;拉胡琴的,不穿长袍就锯不出摇头摆
尾的调子;监察院长,不穿长袍就不能表现出他那“年高德劭”的雍容。此外东洋教授、西
藏喇嘛、红衣主教、青帮打手……都得在必要时穿起形形色色的长袍以明其身价。尤其是上
海帮的大经理大腹贾们,他们的脑之满与肠之肥,几乎非穿容量较大的长袍不足为功。盖身
穿西装,除了使他们更像喜马拉雅山的狗熊外,硬领、马甲、臂箍、窄袖、腰带等等对他们
无一不是恐怖的报酬。本来西装就没有长袍舒服,西装穿得愈标准你就愈受罪,除了仅有
“头部的自由”外,其他你全身的锁骨肋骨肱骨桡骨尺骨膑骨胫骨腓骨乃至屁股,没有任何
一骨是高兴的。而这些重量级的好商巨贾们,由于脖子上的白肉大多,连仅有的头部的自由
也被他们自己剥削掉了。不堪回首之下,他们乃相率在单行道上选择了长袍,除了可减轻桎
梏开怀朵颐外,更可从林语堂博士之劝告,用”世界上最合人性的衣服”,来包住他们那快
挥发光了的人性!李子述长袍心理学竟,乃临稿纸而叹曰:
昔孔圣曾有“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袄矣”之叹,管仲有恩于道袍,千载史有定评。从曹
孟德割须断袍之日起,长袍遂有式微之兆。曹操死后一千七百年,华夏衣冠竟不幸沦于夷
狄,自右衽而变中衽,自长衣而易短装,流风所被,长袍竟被贬为国家常礼服,且在裁缝公
会会长眼中,俨然吴鲁芹所谓之“小襟人物”矣!岂不哀哉痛苦哉!余深信长袍不该绝,深
愿我血性之中国本位者,于胡服笔挺之际,从速响应何凡之呼吁,以李敖为楷模,以于右任
(“余右衽”)为依归。诗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千载袍风,此其时矣!三原有
老,可同袍矣!此时不同,还待何时?寄语读者,快看齐矣!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五日在台北“四席小屋”
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三日改一年前旧作,十一月二十七日再改
十二 红玫瑰
那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玫园的花全开放了。
玫园的主人知道我对玫瑰有一种微妙的敏感,特地写信来,请我到他家里去看花。
三天以后的一个黄昏,我坐在玫园主人的客厅里,从窗口向外望着,望着那一棵棵盛开
的蔷薇,默然不语。直到主人提醒我手中的清茶快要冷了的时候,我才转过头来,向主人做
了一个很苦涩的笑容。
主人站起身来,拍掉衣上的烟灰,走到窗前,一面得意地点着头,一面自言自语:
“三十七朵,十六棵。”
然后转向我,用一种调侃的声调说:
“其中有一棵仍是你的,还能把它认出来么?”
躺在沙发里,我迟缓地点点头,深吸了一口烟,又把它馒慢吐出来,迷茫的烟雾牵我走
进迷茫的领域,那领域不是旧梦,而是旧梦笼罩起来的愁城。
就是长在墙角旁边的那棵玫瑰,如今又结了一朵花——仍是孤零零的一朵,殷红的染色
反映出它绚烂的容颜,它没有牡丹那种富贵的俗气;也没有幽兰那种王者的天香,它只是默
默地开着,开着,隐逸地显露着它的美丽与孤单。
我还记得初次在花圃里看到它的情景。那是一个浓雾弥漫的清晨,子夜的寒露刚为它洗
过柔细的枝条,嫩叶上的水珠对它似乎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娇小的蓓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
是怯于开放,也怯于走向窈窕和成熟。
在奇卉争艳的花丛中,我选择了这棵还未长成的小生物,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回来,用一
点水、一点肥料和一点摩门教徒的神秘祝福,种它在我窗前的草地里。五月的湿风吹上这南
国的海岛,也吹开了这朵玫瑰的花瓣与生机,它畏缩地张开了它的身体,仿佛对陌生的人间
做着不安的试探。
大概我认识她,也就在这个时候。
平心说来,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小女人,她的拉丁文的名字与玫瑰同一拼法,这并不是什
么巧合,按照庄周梦蝶的玄理,谁敢说她不是玫瑰的化身?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罕有的
轻盈与新鲜,从她晶莹闪烁的眼光中和那狡猾恶意的笑容里,我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也不
想看到她的魂灵深处,她身体上的有形的部分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使我不再酝酿更进一步的
梦幻。
但是梦幻压迫我,它逼我飘到六合以外的幻境,在那里,走来了她的幽灵,于是我们生
活在一起,我们同看日出、看月华、看眨眼的繁星、看苍茫的云海;我们同听鸟语、听虫
鸣、听晚风的呼啸、听阿瑞尔(Ariel)的歌声,我们在生死线外如醉如酲;在万花丛里长
眠不醒,大千世界里再也没有别人,只有她和我;在她我眼中再也没有别人,只有玫瑰花。
当里程碑像荒冢一般的林立,死亡的驿站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远远的尘土扬起,跑来了
“启示录”中的灰色马,带我们驰向那广漠的无何有之乡,宇宙从此消失了我们的足迹,消
失了她的美丽和她那如海一般的目光……
可是,梦幻毕竟是飞雾与轻烟,它把你从理想中带出来,又把你向现实里推进去。现实
展示给我的是: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我并未要求她给我很多,但是她却给我更
少。在短短的五月里,我和她之间本来没有什么接近,可是五月最后一天消逝的时候,我感
到我们的相隔却更疏远了。恰似那水上的两片浮萍,聚会了,又飘开了,那可说是一个开
始。也可说是一个结束。
红玫瑰盛开的时候,同时也播下了枯萎的信息,诗人从一朵花里看到一个天国,而我
呢?却从一朵花里看到我梦境的昏暗与逗回。过早的凋零使我想起托姆普孙(Francis
Thompson)的感慨,从旧札记里,我翻出早年改译的四行诗句:
最美的东西有着最快的结局,
它们即使凋谢,余香仍令人陶醉,
但是玫瑰的芬芳却是痛苦的,
对他来说,他却喜欢玫瑰。
不错,我最喜欢玫瑰,可是我却不愿再看到它,它引起我太多的联想,而这些联想对一
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却显然是多余的。
在玫园主人热心经营他的园地的开始,他收到我这棵早调了的小花,我虽一再说这是我
送给他的礼品,他却笑着坚持要把它当作一裸“寄生物”。费了半小时的光阴,我们合力把
它种在玫园的墙角下,主人拍掉手上的泥巴,一边用手擦着汗,一边宣布他的预言:
“佛经上说‘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我们或许能在这棵小花身上看到几分哲理。
明年,也许明年,它仍旧会开的。
烟雾已渐渐消失,我从往事的山路上转了回来,主人走到桌旁,替我接上一支烟,然后
指着窗外说:
“看看你的寄生物吧!去年我就说它要开的,果然今年又开了。还是一朵,还是和你一
样的孤单!”
望着窗前低垂的暮色,我站起身来,迟疑了很久,最后说:
“不错,开是开了,可是除了历史的意义,它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呢?它已经不再是去年
那一朵,去年那一朵红玫瑰谢得太早了!”
(后记)
一九五○年六月九日,我正在新化附近服役,突然接到Rosa给我的信,定了题目——
《红玫瑰》,叫我写一篇散文送她。六月十四日我写好寄出,后来才知道被她修改几个字,
发表在《台大四十八年外文系同学通讯》里了。退伍后我又把它稍加修改,发表在一九六一
年四月六日的台北《联合报》副刊。现在我又改几字,收在这本小书里。追想起来,这篇文
章前后被她改了一次,我改了至少六次。
如今Rosa已去美国,已经形同隔世了。我怀想这个使我眷恋不已的小女人,愈发对这
篇文章另眼看待。就文章论,它是我少有的一篇不说嘻皮笑脸话的作品,许多朋友读了,都
觉得它有一种阴暗苍茫的气氛,认为这“不太像李敖的风格”。
今晚深夜写这篇(后记),心情多少有点儿沉重,我抄出三年前意译的一首浩斯曼
(A。E。Housman)的小诗(曾经抄过一份送给Rosa的),用它来表达我内心的隐痛(一九六
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晨三时半)。
死别You smile Upom Your Friend Today
久病得君笑,You smile upon your friend today,
沉疴似欲除;Today his il1s are over;
万语逢重诉,You hearken to the lover's say,
余欢若云浮。And happy is the lover,
意转何迟暮,'Iis late to hearken,late to smile,
慰情聊胜无:But better late than never:
生灵未忍去,I shall have lived a little while
柩马立踯蹰。Befor I die for ever。
一九六○年七月十九夜改稿。
“慰情聊胜无”是改写陶渊明的诗句
十三 旧天子与新皇帝
——元末明初的断片
十三年来,今年是头一天有黄气。
在那六朝金粉埋葬下的金陵城,街头巷尾,人人都兴高采烈地奔走相告:“黄气来了!
黄气来了!”
十三年不见了,黄气终于来了!
黄气不但来了,人家还说,这回的黄气是一千五百年来最多的一次。
一千五百年前,秦始皇帝修长城,废封建,收民间兵器,铸了十二个大金人,外巡四
方,行封禅礼,一方面派徐福带了童男女人海求神仙,一方面听望气术士的话,凿方山,断
长堑,以泄王气,可是那次泄王气后,东方的气象好像受了损,从此一千五百年下来,气象
再也不行了。
术士们暗地里说,北方的王气不行了,王气开始南转,那些在北方的几个王气充溢的大
城,像邯郸、阳翟、北平、开封、洛阳、长安……一个个都气象衰败了,他们占星,看北方
玄武星座,星座尾部渐向南指,于是他们断言:“王气到南方去了!”
王气南移,第一个目标是金陵,这是东晋帝王的国都,上承三国时代的孙权,下延到宋
齐梁陈四朝,正所谓六朝金粉。虽然那几百年过后,王气又一度北移,有回光返照之势,可
是毕竟留不住了,每个术士家、星占家都承认:
北方不行了!
那年秋天快过去了,下了几场雨,可是却听不到什么雷声,老百姓们高兴了。因为他们
知道历代相传的:
秋后雷多,
晚稻少收。今年雷竟这样少,收成一定是不坏的,没有苦旱,没有凶年,天灾一少,人
祸自然就少了。
人人盼望着天下太平。
人人心里都有一个希望,反正元朝是垮定了,人人再也不会受蒙古人的气了,靴子的势
力已经完了,汉族眼看就要抬头了。
无朝的顺帝像一只被打破了头的乌龟,缩着头,守着北京一隅,再也没有关外蛮子那种
“立马吴山第一峰”的气概了,他只想保住他北方那点老巢,只要汉人南人不向北打,他就
满意了。他最爱听宫女们成群歌舞,看她们那隔着轻纱的腰肢款摆着,唱着:
寒向江南暖,饥向江南饱,
莫道江南恶,须道江南好。
顺帝满意了,他心中虽然有点悲哀,知道他不能到江南去,可是在大雪纷飞的天气,宫
中四面生满了炭火,满室生春,娇嫩的六宫粉黛们脱得半裸,有的给他倒茶、有的给他斟
酒、有的给他做肉屏风、有的在他面前载歌载舞,他也乐得不思江南,不想那些讨厌的红袄
贼,不理睬什么大明王和小明王,以及那些南蛮子的游击队……他穷耳目之欲,在美人醇酒
与清歌面前,他心凝形释,骨肉都融了!他宝座旁边坐的是那西土的番僧,贼眼溜溜的,顾
盼于美女与皇帝之间。番僧是皇帝的精神指导人,每个皇帝即位,都要先受佛戒九次,才登
大宝,他们掌握着“君权神授”的力量,所以皇帝们都得让他们三分,不然抓破了脸,掀开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