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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嫂默不作声蹲在我身边,替我把脱臼的手指复位,将肿得像馒头的右手缠好绷带,用冰块敷我肿胀的脸。
沉默中,我的肚子不停地发出咕咕的声响。
忽然很想念易道挂在天花板上那些熏鸡,香喷喷的,皮焦肉嫩。然后开始想念易道,要是易道在我身边决不会让我受委屈,也决不会动我一根汗毛。
想易道,真的想他,想得鼻子发酸。鼻子一酸肚子更饿了,饿得我眼前腾起了层层雾气。
用冰敷了一早上,右脸颊还肿着。捂着脸,在婆子的押送不情不愿地走到院中。
花素见站在汽车旁边,穿了身米色西装,头上带着顶鸭舌帽,手里柱着根拐棍。貌似早上的伤已不见踪影,但细细看还是能发觉她脸色发白,嘴唇发紫。
因为不能自由移动的手指,还因为被饥饿搅得天翻地覆的肚子,我觉得幸灾乐祸。
“哥?”我问。
她没出声。
“姐?”我又问。
一扬下巴,她说道:“上车。”
我摇摇头:“我不和你坐一辆车。”
因为脸还肿着,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哼的一声冷笑,花素见从旁边人手里拿过一个布包,慢慢打开。是一包糕点,枣泥糕,红豆糕,肉松糕……
肚子本就前心贴后背,看见吃的,肠子立刻蠕动起来,胃里仿佛有一只手叫嚣着想往外抓,想抢那些糕点。得病没多久,这饿肚子的病就变成了难以抵抗的痛苦。
我不由自主地咽口水,一个劲咽口水。
她笑笑:“这是你今天的午餐和晚餐,用餐地点在我车上。”
有点想哭,但我毫不犹豫上了车。
妈个蛋的,我饿啊。
因为不久前日军的轰炸,马路坑坑洼洼,车开得很慢,从白天一直开到晚上也还没到目的地。
整整一天花素见都没理我,只偶尔扔给我一块糕点,就像逗动物园里的猴子。
她不折腾我,我当然求之不得。
夜渐深,花素见靠在后座上睡着了。我懒洋洋地用水晶糕磨着牙,她给我的糕够我在正常的时候吃饱,却不足以让现在的我吃饱。几块糕,不知道塞在肚皮里的哪个角角。可花素见只给我这些,多的吃的一点不给我,让我恨得牙根痒痒……
不忿地看向她,嘴里的糕却凝在了牙齿之间。
我看到一个男人。
疾驰的车外,男人从车顶上垂着头,双手贴在玻璃上,为了更好地看清花素见的样子似的,他歪着头静静地朝下看。
那瞬间我认出了男人的脸。
不像活着时那样文雅,脸庞浮肿,泛着陶片状的死灰白。眼珠子白蒙蒙的,分不清眼白眼黑。湿漉漉的头发被风吹到一边,飘着淅沥沥的水珠,手掌也湿漉漉的,沿着玻璃往下淌着水。
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它转过头朝我脸上冷冷一瞥。
胃里一阵抽搐,刺激得我赶紧别过头干呕起来。这长得像肖起良的东西是什么?昨晚看到他时已知他不是善类,才将被他看一眼,整个人竟打了个冷颤,酸意直往喉咙里窜。
声响惊醒了花素见,她睁开眼,问:“怎么了?”
我越过她的肩膀朝车玻璃处望了一眼,趴在车玻璃上的肖起良已经没了踪影。
刚松一口气,干呕的感觉又泛了上来,这回可真吐了,惊得花素见急忙让司机停车。
车一停,我急忙打开车门冲到车外,在路边弯腰呕吐。
花素见在旁边给我捶背,递水给我漱口:“是不是着凉了?”
推开她的手,我抽了抽鼻子:“我要回家。”
因为附在花执的身体里,白知秋折磨起我毫无顾忌,居然差点折断我拉琴的手指。奇奇怪怪的肖起良。还有这要命的肚子病,我受够了,受够了。
一跺脚,半是撒娇半是命令:“我要你带我回家!”
她不知所措,连连点头:“好好好,姐姐这就带你回家。”
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她又变性子了。
☆、174第十四章
回到花宅时天已是凌晨。
宅里正在准备花琳琅和肖起良的婚礼;十二人座的圆台面;总共一百零八桌,全部摆在宅子前的广场上;盖着红彤彤的桌布。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在草地上由牧师证婚;然后再吹吹打打拜堂。
这样大的阵势让花素见的脸色很难看,前夫和妹妹的婚礼对她来说就是个讽刺;天大的讽刺。
当然;花素见突然回来对花家人来说也很难看。所以刚进门;还没回房间;仆人就把花素见拦住;叫到花君年书房问话。
花君年绝对有必要担心;家丑不可外扬,两女争夫的闹剧在任何时代都是最令人兴奋的花边新闻。想想看,如果在婚礼进行的时候花素见站出来,骂花琳琅抢她的丈夫……啧啧,明天全上海的报纸都会脱硝。
依花素见的性格,决计不会来参加花琳琅的婚礼。做出回来决定的是偶尔附在她身上的白知秋。他做每一件事,行的每一步路都有计划。花君年召花素见问话当然也在他的计划中,所以我不担心花素见要怎么应付花君年,反而趁这个空档溜进厨房。
厨房里正在准备喜宴,鸡鸭鱼肉,鱼翅燕窝多的是。我厚着脸皮吃了个饱,然后回到副宅呼呼大睡。
睡了不知道多久,忽然觉得有些疼。吸着冷气醒来,看到花素见靠着床头坐在床边,拆开了我手上的绷带,正按揉着昨天被她掰断的地方。
是白知秋……
慌忙想把手缩回来,却被他使劲按住。
垂眸看着我:“叫声好听的。”
挤出一丝笑:“哥……”
轻笑一声,用力一捏:“换个称呼。”
伤处顿时火辣辣的闷疼,眼前雾气氤氲。坐起身,伸手去掰他的手:“禽||兽,不等我歇一天也换个地方啊。要不你打我的脸吧,别折腾我的手,再玩手就废了。”
可他力气太大,根本掰不动。
扭过头,专心看着我的手,像洗衣服一样将肿胀的地方揉来揉去:“又不是白霖的身体,过阵子就得扔,玩废也无妨。”
彻骨钻心的疼痛一波波从手上窜出,冲击得心脏沉重地乱跳,身体一阵冰凉一阵滚烫,迸沁着冷汗。
白知秋擅长赚钱,鉴古,折磨女人,还有控制我。他对我的控制不光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不管我想什么,想做什么,他都能看出来。最可怕的是,他似乎对我所有的行为了如指掌。我自然知道他这次为什么生气。在多年的折磨与抗争中,我学会了识时务。
此时若跟他硬熬下去,两根手指真会保不住的。我终于痛得哭出声,连连求饶:“哥……我错了……我和易道已经分手了……这是最后一次背叛……我保证……”
手上的动作突然停住:“霖霖,真不小心,手伤成这样。”低下头,柔软的嘴唇吻了吻伤处,“送你个白哥哥止疼之吻,乖,不疼了。”
赶紧抽回手,飞快缩到床的一角,使劲憋住呜咽声。
他屈腿撑腮,歪头看着我:“送你一个吻,不回报哥哥一些关心?”
咬咬嘴唇,爬回他身边,依到他怀里,心口紧紧贴住他胸膛。想象着即将发生的可怕事情,身体开始抑制不住地发抖。
他微垂了头,吐息就落在我耳畔:“别担心,我对两个女人的事没兴趣,暂时不动你。”
对啊,他现在用的是花素见的身体。
我心稍安,试着扯开话头:“哥,你为什么附在花素见身上?”
“我和这女人做了笔交易,我替她办件事,她让我附她的身。”手掌有意无意地拂过我的伤处,余痛未消,吓得我脊背发僵,“为了来民国找我那和妖怪鬼混的好妹妹。你感不感动,嗯?”
见苗头不对,急忙抬手搂住他的腰:“哥,带我回家吧。”
“不行,妖种不到一百天,除不掉,你也走不了。”
我小心翼翼地掀起一点眼皮去看他:“什么一百天?”
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我。一贯带笑的脸上收起了所有表情,神色冰冷。良久,忽然把我用力往旁边一推,竟把我推下了床。
本就肿胀的右手又被压了下,指关节刺痛。我不敢呼疼,悻悻地从地上爬起。
拥着被子,静静地看着我:“我会安排你到莫宁可家借住。”
我张了张口,觉得听错了:“什么?”
把头扭向窗外,不再看我:“呆我身边不安全,有人想杀你,如果你在民国被杀就回不了家了。”
“有人想杀我,是不是花君年?”我问。
“是我。”淡淡道,“白霖,我想杀了你。在你还用着这具皮囊期间,见我脸色不对,记得躲远些。”
白知秋向来不打诳语,他说想杀了我,就是真的想杀了我。
站在阳台上,吹了半天风,我仍平静不下来。我不害怕,只是觉得茫然,为什么白知秋想杀我?
是因为我和易道……?
有压迫就有反抗,我是被迫跟白知秋的。既然是强扭的瓜,瓜蔓伸到墙外是常有的事,所以我出轨不是一次两次。以前我出轨他从不在意,因为他把这种事当成类似猫抓老鼠小游戏。我逃跑,他抓,抓回来再折磨,名正言顺,还多了别样的刺激。就连我和田野相爱那次,也只被他当成游戏。
只不过以前是心出轨,身体出轨未遂。而这回不同……我对易道……身体和心都出轨得非常彻底。
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女人,比起女人,白知秋更喜欢他收藏的那些破烂兵器和跑车。女人对他来说只是个简单的公式:女人=白霖=世界限量白知秋专属独一版S^M玩具。
虽然花执不是白霖,但花执身体里的灵魂毕竟是白霖。如果白知秋确是因为专属玩具的灵魂用别人的身体,和别人共享云||雨之欢而暴怒,那……
想到这,我不由打了个寒颤。
我的身体现在被慕容玥用着,慕容玥被螣蛇霸占我倒不担心,因为螣蛇用的是白知秋的身体。原锅配原盖,白知秋也不会在意。可之前,慕容玥还用我的身体和墨九还结了婚……
还有,我和易道419的事再被白知秋查出来……
……
……以后我还要和白知秋过几十年,两个指头哪里够,两百个指头也不够……
正心神不定急得团团转,仆人在身后禀道:“执姑娘,老爷要见你。”
花君年见我准没好事,才被白知秋折腾半晌,又来一位阎王。
我想晕,我好想晕。
低着头被仆人领进顶楼花君年的书房,看见花君年含着根雪茄,躺在窗边摇椅上慢慢地摇。
一扬手,房里的仆人安静地退了出去,还带上了门,只剩个穿暗红马褂的中年男人执手站在书桌边。
用手将雪茄从嘴边夹开,慢慢吐了口烟圈,花君年懒懒地问:“听说你在雁荡山认识了几个修行的人。”
我沉默不语。
“是不是,”把雪茄放回嘴边,他继续道,“想解开骨血引?”
话音刚落,一阵触电般的痛和麻从我的头顶一直窜到脚尖。气息骤停,登时全身就软了,双腿一酸就跪到地上。随后麻的感觉潮水般褪去,只剩下刀绞般的痛在身上乱窜,眼泪和鼻涕不受控制地淌了下来。
“哈哈……”他咬着雪茄大笑,“小鬼,除了老夫谁也解不开你的骨血引,下次再耍花招就要了你的小命。起来吧。”
我站起身,掏出手绢擦鼻涕。
他又道:“既然提前回来了,你的任务有变化。明天琳琅成亲,莫宁可会来贺喜。我要你同他约会,找机会在他吃的东西里下毒。”
一惊,老东西要我杀人?
抬眼看着他:“父亲你不是让我追查莫家黄金的下落?杀了莫宁可怎么找黄金?”
“情况有变,”顺势拿过茶几上几张纸,低头阅读,“你不用多问,照办就是。三天之内,他不死,你就死。”
骨血引实在太疼,我只得暂时应下来:“是,可我不知道怎么杀人。”
花君年头也没抬:“跟冲田先生学。”
这时,站在书桌旁叫冲田的中年男人颌首,用卷舌音说道:“小姐,请过来。”
语调很奇怪,是日本人。花君年和日本人有勾结?
思量着,我走到中年男人身边。
冲田戴上一双橡皮手套,打开了桌上一个铁盒子,铁盒子里面装着一排透明的胶囊。
“小姐,这是剧毒氰化钠。我会将这东西藏在戒指和项链里……”
正在说话,书架后闪出抹人影。还没等我看清是谁,冲田的太阳穴上兀地多了把匕首。他朝后猛退了一步,脸上的颜色瞬间褪尽,眼珠子鼓得快从眼眶里滚出来。
随后凶手大跨一步,拿出书桌上的石头镇纸,手一挥朝张大嘴正想喊人的花君年掷去,顷刻正中花君年额头。“砰”的一下,就像西瓜从高处落地时发出的声响。连吭都来不及吭一声,头破血流,人直接被砸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不到一秒钟,我呆滞。
手搭住冲田的肩膀一掰,冲田直挺挺向后倒地。然后花素见走到摇椅前,揪住花君年的头发将他从椅子上拖下来扔在地上。
“不想看就扭头。”这话是附在花素见身体上的白知秋对我说的,说话时他并没放慢手上的动作。
只见他拎起桌上的茶壶,用脚把花君年的头拨正,一脚踩住花君年的脖子,将温热的茶水冲花君年额头淋了下去。
“呃……”被水一淋,花君年幽幽地醒来。睁开眼睛,他紧盯着白知秋,脸上露出了不敢相信的表情。
“素见,你……”喉咙被人踩住,花君年憋气憋得满脸通红。声音像破旧的风箱,嘶哑不堪。
白知秋弯下腰,朝他轻轻一笑:“你认错人了,我不是花素见,是大鬼。不想死,就解了小鬼的骨血引。 ”
闻言,花君年的眸光定了下。
可没等他说话,白知秋一挑眉,语调轻佻:“瞧我,被某人气懵了。何必麻烦,你一死骨血引自然解了。”脚猛地往下一沉,就像踩断一根柴火,“威胁我妹妹的人,都得死。”
从花君年的脖子上传来咔嚓一声响。
转眼花君年脸上的生气就消失了,通红的脸色瞬间变成了深紫色,表情惊恐扭曲。
白知秋直起身,斜瞥向我,嘴唇微勾:“以前杀鱼都不敢看,现在杀人看得津津有味,和妖怪混久了果然有长进。”
闻言,我回过神,肠胃不由自主地翻腾起来,急忙冲到垃圾桶旁哇哇大吐。
“霖霖……”身后白知平静地喊。
我转过头,不敢细看他脚下踏着的尸体。
眸光犹如山巅积雪,碧蓝清冷:“给你两分钟平静时间,不动声色走出去。多呆一秒,我连你也杀。”
☆、175第十五章
不是不知道白知秋的可怕;眼下他却是想要我的命。
从小把我捧在手心;宠上天的男人想要我的命。
不适应,不明白;加上看到了些刺激的场景。我精神有点恍惚;躲在房里呆坐了半晌。
楼下人来人往;人们在忙着下午即将举行的婚礼。放过第一循迎新鞭炮后,有仆人敲门;请我下楼参加婚礼。
花家内斗不断;两姐妹都不到婚礼现场明摆着和花琳琅那支为敌。所以花素见身份特殊可以不参加婚礼;花执却不得不参加。
打开门;仆人身后站着个少年。
个子很高;剑眉星眸;清晨阳光似的一抹,朝气蓬勃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喜欢。
尽管样子与白知秋相同,但比起白知秋的腹黑,这孩子总是一脸勉强的假笑:“执小姐,好久不见。”抬起胳膊,“可以请小姐陪我一起吗?”
名分上花执是他的未婚妻,这样做不算越矩,于是挽上他的手下楼。
一边走,一边偷偷打量着他。
微微有些青涩稚嫩的五官,眼眉天生带着笑意,皮肤嫩得一掐就出水似的。风华正茂美正太一枚,要多撩人有多撩人。记得白知秋这个年纪的时候,每天收到的情书数以百计。可惜莫宁可白白浪费了这副皮囊,因为他无法喜欢别人,甚至根本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因为他是天囚者。
“霖霖,你知道什么叫天囚者吗?”在告诉我,我将去莫宁可家暂住后,白知秋这么问我。
囚禁分两种,一种是对身体的囚禁,一种是对心的囚禁。身陷囹圄在世上不罕见,每个国家都有监狱。
心陷囹圄则是困在无形的监狱中,犯人转世前被封住所有前世因果羁绊,七窍心肠,从一出生就丧失了感知任何感情的能力。无法感知感情就不知道爱的感觉,更不知道恨的感觉。一个人没有爱很,便时时刻刻被囚禁在无形的孤寂中,却连感觉痛苦也不能。只能混混沌沌地活着,比吸血鬼,虫豸还要木然。
莫宁可就是个天囚者,因为上一世违背天命自尽身亡,被罚天囚一世。所以别看他身为莫家少主,表面上风风光光,却是个没有感情的可怜人。
据我以前在易道堂时了解的,自尽身亡的人会堕入炼狱,千万遍重复体验一生中最痛苦的经历。就如钱小仪,死后困在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