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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高兴不出来,因为我现在用的身体不是我的。甚至,连我呆的时代也不是我的。
匆匆掀开被子从床上翻了下来,冲到穿衣镜旁边看着里面的人,目光一滞。
镜子里面是一张年轻漂亮的脸,非常漂亮……
当然很漂亮,因为镜子里的人和我白霖长得一模一样,只是皮肤要娇嫩白皙些,眼睛要无暇些,骨架子要纤瘦些。简而言之,她比我年轻些,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
果然,昏迷时涌进脑海里的信息,都是真的……
脑袋一阵眩晕,心里头欲哭无泪。
因为我……我……我穿越了……
老天你是要玩我玩我玩死我吗?
如果那些自动灌进我脑海的信息没错,我现在姓花,父亲花君年是江南医药界巨贾。花君年有六房妻妾,子女十八人。我是二夫人的女儿。二夫人死得早,只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花素见,今年二十五岁,已嫁为人妇。小女儿花执,也就是“我”,今年十七岁,还未谈婚论嫁。
本来花执长花容月貌,加上花家又家财万贯,找个婆家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
花执是个傻子,或者说,有自闭症。
从小花执就没说过一句话,每天直愣愣地跟在姐姐或保姆身后。让她吃饭她就吃,让她睡觉她就睡,让她走路她就走。就像被人操纵的傀儡一样,生活可以自理,却什么都不懂,倒也不惹事。
但别人不知道的是,花执的大脑就像一台高功率摄像机,将她平常所看到的听到的,全都一点不落记了下来。又在我昏迷的时候一点不落,全部输进了我的脑海。
至于花执为什么会在枪战现场出现,我根据花执所看到的得知,是因为花君年年轻时到南洋做生意曾受莫氏家族恩惠,与莫家订过一门娃娃亲,约定双方若有儿女就结为夫妻。年初莫家少爷莫宁可奉父命前来娶亲,原本花君年想把六女花玉函许配给莫宁可,但婚事还没谈妥,莫家却突发变故,莫老爷突然身亡,莫宁可无家可归。花君年便改了主意,将花执许配给莫宁可。
哪个正常男子肯娶一个傻子?花君年此举不过是想逼莫宁可主动退亲。没想到莫宁可一口应承下来,头天晚上还装模做样邀木头人花执听戏。孰料在听戏回来的途中一行人遇到刺客,枪战中,我不知怎的就进了花执的身体。
妖魔鬼怪还不够,还玩穿越,老天到底要把我折腾成什么样才肯罢休……
我很想哭,可是我连哭的力气也没有,我就想过点安定日子,为什么这个目标总是遥不可及呢?
很突然的,旁边传来道惊讶的声音:“老天开眼,妹妹,你,你的身体好了!”
这话让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世界。
花执是个严重自闭症患者,自闭到了连上厕所都必须听别人口令的地步。真的花执根本不可能像我这样,主动跑到镜子面前看自己的模样。
164☆、第四章
穿越这个概念在言情小说中很受欢迎,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好玩了。如果倒退几年;我倒很希望来一次穿越;好让我永远离开白知秋,可现在我只觉得绝望。因为空间的距离好超越,时间的距离却遥不可及。即使相差一分钟;一秒钟;一厘钟,不同时间段的两人也永远不可能见面。我怕自己再也见不到白知秋……
不过怕归怕,穿越后最重要的事是活下去,还要活得活蹦乱跳的,这样才有希望回去。目前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乱糟糟的;ZG更是一团乱。饥荒;灾害,战乱,瘟疫,比起到处乱跑找回去的方法,留在花家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可傻了十七年的女儿突然变正常,任谁都会怀疑。被西医中医和巫医联手折腾了好几天之后,我终于见到了花家的主人,花执的父亲,花君年。
花君年祖籍福建,十岁逃荒到上海,二十岁开始发迹,五十岁成为医药巨贾。曾经在段祺瑞的军校里挂过职,所以大家叫他花先生。
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花君年是个很低调的老人。带着副黑色圆框花镜,身穿白色丝绸小褂。低调到让人觉得他应该是个大学教授,而不是从小就在上海摊混,从普通小瘪三一拳一脚打成医药大佬的灰色商人。
“你的名字?”问了我一番身体舒不舒服之类的套话后花君年问我。站在书桌旁,手拿毛笔,一副专心作画的样子。
我微怔,随后敛神,小声答:“爸爸,我叫花执。”
“花执?”这回答让他很不满意,因为他笔锋顿了顿,“这么说来,女儿变成常人,老夫应该高兴?”
字字隐藏着杀机。
一个经历过上海滩腥风血雨洗礼的老人怎么可能轻易相信自己的傻女儿一夜变正常的童话?
虽然周围几个仆人谦卑地低着头,我还是能觉察出他们散发出的阵阵杀意。我想,只要花先生一声令下,那些人就会一拥而上,将我这缕藏在花执身体中的幽魂揪出来毁掉,即使伤到花执的本体也没人在乎,横竖花家有那么多孩子。
“爸爸……”这种时候,说得越少越安全。
“你可知何为替魂之症。”画笔在宣纸上游动得如行云流水般,他在步步试探我。
我摇摇头:“不知道。”
“替魂之症么,就是垂死之人被山精妖怪孤魂野鬼占据身体,从此变成另外一人。”他抬眼朝我看了过来,“花执,你是妖,还是鬼?”
后背渐渐渗出一层薄汗:“我是花执。你是我爸爸,段夫人是我妈妈。”
“花执?”他笑了,手下的笔却寥寥几笔画出了一棵苍松:“妖孽,不要以为了解些花家的事,就能骗得了老夫。来人……。”
大跨一步上前,揪住了他的袖子,挤出怯生生的眼神:“爸爸,我真是花执。爸爸,我记得妈妈临死前您对她说,有您在一天就没人欺负我。爸爸,以前我并不傻,什么都懂,什么都记得,就是不能说话。爸爸,您相信我,我是您的女儿花执。不管爸爸吩咐什么,花执都会尽全力做。”
他再笑,眼睛瞥着我,半晌才缓缓道:“既然你愿意做花执,那就老实做,一个听话的女儿好过一个傻子。但老夫不缺女儿,你懂吗?”
我父母亲缘薄,摊着个白老爷子当爹,又运气不好被宫娥生下来,没想到穿越一回依然碰到个冷血爹。从花执身体发生变化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天,花君年看都未看过花执一眼,他才不关心他的傻女儿。说这些话无非不过是警告我乖乖为他所用,不然他可不管我是妖怪还是他女儿,一样会把我除掉。又或许他还拿不准我是什么东西,所以还不清楚该如何处置我。
“爸爸……”我哽咽了一下,力求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
他扯回了衣袖:“出去吧。”
出了门,双眼通红的花素见立刻扑上来抱住我,似乎根本没料到我能安然无恙出来一样。
花素见和花执的母亲原是段祺瑞府上的婢女,被段祺瑞赏给花君年做妾,性子十分懦弱。花素见遗传了母亲的懦弱和善良,从小什么都被别人安排,包括她的婚事。
但她却是唯一对花执好的人,在这个又大又冷的花家,只有她和花执相依为命。
姐妹俩的母亲死得早,家里孩子又多,花执可以说是花素见亲手带大的。帮花执更衣,洗澡,喂饭,这些事都是她亲自做。这么多年,不管花执多傻,花素见从没让花执受过一点委屈。要不是花素见,说不定傻乎乎的花执早“发烧夭亡”了。
对于花执来说,有花素见这么个好姐姐是何等的幸运。花执变成正常人,真心觉得高兴的恐怕只有花素见。花执被花君年召见,生死未卜,唯一担心的也只有花素见。我喜欢她,不光因为花执的记忆告诉我花素见是多么惹人爱,也因为花素见是个好姐姐,就像以前的好哥哥白知秋一样。
“爸爸说了什么?”听我没说话,她主动问。
我冲她笑笑:“姐,没事。”
“没事就好。”她又哭了起来。
我搂住她,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姐姐别哭了,哭肿了眼睛我怎么向姐夫交待?”
“嗯……”她又哭又笑。
接下来我只能耐着性子做花执。
在白家的时候因为跟哥哥单过,我并没受太多家规约束。可现在花素见和花执住在本家大宅的副宅,仆人都是本宅的分派的,规矩众多,我少不得将那些大家家规领教了一番。虽然还没到难以忍受的地步,但实在闷得很。每天的娱乐无非是和花素见喝喝下午茶,聊聊读书心得,偶尔弹弹钢琴。
要是这样过十年,不,五年,我就会憋得疯掉。但花素见很享受这种生活状态,她醉心于研究烤华夫饼干,红茶加奶的比例,帽子上的花边……明明是二十五的年纪,性子却像七十岁的英伦老太太一样沉静,犹如一滩泛不起波澜的死水。只有在提起她丈夫肖起良的时候,脸上才会浮现出年轻女性特有的绯红。
肖起良是苏北人氏,家境贫寒,因为聪明能干被花君年相中招为女婿。婚后半年就被花君年送到英国留学,同时打理花家在欧洲的业务。新婚夫妻分离是最痛苦的事,不过花君年答应等欧洲的生意上了正轨,就让花素见前往欧洲同肖起良团聚。抱着这样的小希望,花素见才快乐地围着华夫饼,红茶,蕾丝花边打转。
呃,真是受不了幸福的小女人。
但花家将事业扩展到欧洲的打算落了空,在我变成花执后一个月,因欧洲战况吃紧,花家决定撤回所有业务。花君年把生意做到世界的野心受挫,一连几天都阴沉着脸,害得家里的气氛也布满了紧张的气氛。
只除了我和花素见。
久别的丈夫要回家,花素见高兴得像个孩子。为了丈夫面上有光,保守的花素见居然带着我直奔静安寺附近的一家洋裁缝铺,想做两套晚礼服在欢迎派对上穿。
早就在历史书上听说过十里洋场的大名,真到实地还是让我赞叹不已。
17种最具代表意义的欧洲古典风格建筑聚集在街道周围,气派豪华,风格迥异,又和谐统一,宛然天成。徜徉其中,雍容华贵的气势扑面而来。花样旗袍,欧式蕾丝长裙,青布长褂,绅士燕尾服,印度纱丽……身着不同国家服装的身影在青砖石道上来来往往,交织出一幅外来文明与中华文明融合的图画。后悔没带照相机来,无法记录下这份难以用文字表达出的韵味和繁华。
裁缝铺在街道里头的小巷内,铺里的裁缝娜塔莎是白俄人,也是民国上海最优秀的服装设计师,许多设计放在二十一世纪也毫不逊色。量完尺寸,我兴奋地观赏着娜塔莎店里那些在服装设计教材上出现过的传奇设计,第一次觉得穿越是件快乐的事。
没多久,店门铃铛叮当一响,几个身穿西服的男人走了进来。
领头的少年一袭黑色中山装,后背笔挺如剑,眉宇间一派英气,黑曜石般清透的眼睛里透着青涩的成熟和冷漠。
瞬间,我的牙根隐隐作痛,因为这小子赏我的那拳给我的印象很深,实在记忆深刻……
和娜塔莎说了几句话后,莫宁可看到了我们。
他脱下白手套丢给身后的人,走上前冲花素见一颌首:“二姐,真巧。”又扭头看向我:“花执小姐。”
花素见可对他没好脾气,要不是花君年的意思,她铁定毁了莫宁可与花执的婚约。没搭理莫宁可,她展开檀香小木扇,扭头望向另一边。
莫宁可似乎毫不在意,淡淡一笑:“可以请花执小姐单独说几句话吗?”
这句话一出花素见朝他连翻了几个白眼:“可别,你们虽然是未婚夫妻,但男女有别,有什么话要单独说的?再者我家花执不是属猫的,又遇着刺客没那么多条命丢。”
莫宁可眼里依然扬着笑,少年的外表,说的却是老成的话:“二姐还在生气,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
“再说吧。”花素见站起身,同娜塔莎告辞,也不与莫宁可打招呼,拉着我的手就径直往外走。
尽管莫宁可长得像白知秋,我还没色迷心窍到因为他的长相就对他完全信任的地步,更何况之前的一拳实在太疼了,于是乖乖跟在花素见身后往外走。
“花执小姐,改天定登门拜访。”身后再次响起莫宁可的语音,带着冰冷的笑意。
出门后上了车,花素见的手掌仍然一片冰凉。莫宁可和白知秋一样,浑身散发着不怒自威的压迫感,能在这样的人面前摆架子,委实为难了老好人花素见。
“要死要死,爸爸怎么能替你选这么一个夫婿?一看就不是好相处的人。”她蹙着眉头,“不行,我一定要请父亲改变主意,不能让你嫁给他。”
我打趣道:“对啊,要嫁也要嫁像姐夫那样的gentleman。”
闻言,花素见雪白的面颊上洇出红云来,用手指一戳我的脑袋:“你这丫头,脑子好了,嘴却变坏了。”
花素见说得没错,莫宁可嫁不得,不过原因不是他不好相处,而是他的身份。
花素见消息不灵通,不停地问家人也只问出些许有关莫宁可的信息。
莫家是走“黑”道的,生意遍布东亚。我记得曾看过白知秋读博时期的一篇论文,题目是《戴高乐主义对东亚军火黑市的影响浅析》,文中提到了盘踞东亚多年的黑帮——莫家。莫家并不是一个家族,而是一个组织。成员多是马六甲海盗出身,因其由一莫姓人氏创立,所以外人称其为莫家。莫家掌控从中国到中东的所有黑市军火交易数百年,对东南亚流域的航运也有很大影响。将莫宁可的信息与莫家的信息一比较,我觉得两者之间好像有些联系。
要是莫宁可是莫家的人,那我就得离他远一点。因为据白知秋的论文所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军曾用暗杀头领,收买重要成员等手段,试图控制莫家为已所用,酿成了不少血案,我可不想被卷进黑道与鬼子之间的争斗中去。
165☆、第五章
一家人焦急地等了两个月,肖起良乘坐的游轮终于抵达上海;花君年特意领着花素见和我去迎接他。
虽然码头上风很大;花素见还是穿上了单薄的新旗袍。
不得不说花素见是个大美人,羊脂玉般白皙的皮肤,眉目清秀如画;唇边衔着安静得体的笑。雪白的旗袍裹着柔软的腰肢;翠绿的滚边,淡淡的青竹图案间点缀着朵朵红梅,步履袅袅婷婷犹如出尘的仙子。
这么美丽的女人,要什么样的男子才能配得上她?
我对肖起良充满了好奇。
油轮慢慢靠岸,熙熙攘攘的人群从楼梯上涌了下来。
花素见望眼欲穿地盯着人群看了半天;脸上突然浮现出了惊喜的笑。
顺着她的视线往远看;我一眼就瞅到了那个显眼的男人。
一身整洁的浅灰色西装;头上戴着黑色圆帽。从远处走来,首先印入人眼帘的是他温文尔雅的笑容。
人走近,脱下帽子跟花君年行了个礼:“岳父。”接着他笑吟吟地看向我,“小妹,听说你身体大好。”说话声很静,给人一种非常有教养,温文和宁静的感觉,和花素见确实天生一对。
我笑着打了招呼:“姐夫,姐姐可把你盼回来了。”
闻言,他瞥了花素见一眼,低头小声道:“素见,这几年苦了你。”
花素见腼腆一笑,两颊腾起朝霞般耀眼的绯红,伸出手羞涩地拉住了肖起良的手腕。
就在这时,随后一个女人从不远处跑过来,将手里的猫往仆人手里一丢,快乐地抱住了花君年的脖子。叭叭亲了花君年两口:“亲爱的爹地,我想死你了。”
女人很年轻,或者说她是少女更合适。穿着及膝无袖白色连衣裙,头戴宽大的粉色帽子,帽子别着朵娇艳的红玫瑰。因为年轻的婴儿肥和红润的脸蛋,平庸的五官显得格外迷人。
如果我没记错,她是花家六小姐花琳琅,是花君年的掌上明珠,这几年一直在英国读书。
见到爱女,花君年眼里洋溢着止不住的慈爱笑意:“哎呀,老夫可受不了你的洋礼节,快放手。”
松开手,挽住了花君年的胳膊。花琳琅嘟着嘴唇,撒娇似的拧了下腰:“我亲我的爹地,谁能说什么?”眼睛瞥到花素见的手,忽然笑容一滞:“二姐,你已不能这样拉着起良喽。”
没等花素见回过味,花君年道:“琳琅,回家再说。”
“爹地,难道你还没告诉二姐?”
敛笑,花君年压低了声音:“回家……”
可被骄纵过度的年轻女孩几乎没有忍耐力,因为她们根本无需忍耐什么。花琳琅朝花素见骄傲地扬起下巴,打断了花君年的话:“二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