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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之谜-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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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同学们都十分气愤,首先挺身而出,进行募捐,支持工人斗争,先后有19名学生和工人被租界当局抓捕。帝国主义者想尽办法折磨被捕的学生和工人。帝国主义的压迫,更加激起广大学生的愤慨。上海学联和全国学联分别于25日、26日召开会议,发表宣言,抗议帝国主义枪杀工人,逮捕学生,号召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取消领事裁判权等。27日上海学联再次开会,决定:①通过传单、露天演讲,向公众说明罢工真相;②募捐援助罢工工人;③设法营救被捕学生。各学校60多个团体成立“上海各团体援助被捕学生联合会”,通过章程,选举15人组成委员会,决议联合其他各团体共同行动。
  28日,党中央和上海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陈独秀、李立三、蔡和森、恽代英、郭景仁、梅电龙、黄正厂参加了会议。李立三在会上作了关于罢工形势的报告,他指出:“必须扩大社会的运动势力,各团体、各学生起来援助工人”;要求国民党党部命令各区分部组织演讲队;雪耻会要“运动各同乡会”,“引起各团体注意”。会议最后作出4条决议:①分头向各校负责人谈话;②向各校宣传,并需派工人同志同去;③印发传单一一包括外人侵略一切事实;④上街演讲。并定于30日下午举行反帝大示威。
  会议还决定成立一个由李立三任总指挥的秘密指挥部,设在二马路的一个旅馆里,统一指挥30日的大示威。同日,李立三在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召集宣传会议,要求学生工人团结一致举行反帝示威。会后,李立三连夜写稿,送各报要求登载,以发出工人学生和上海市民反帝斗争的呼声。但是,5月29日上海各报都开了“天窗”。原来是警务处发了通知,不准报馆登载。这激起了群众更大义愤。
  党组织的决定,很快在工人学生中传达落实。29日上午,各厂工人代表积极分子赶到潭子湾开紧急会议。学联作出具体安排:组织不怕牺牲的演讲队到租界演说;联合各团体一致行动;规定演讲队5至7人为一组。拟定了演讲大纲。晚上又召开各校代表大会,确定标语口号,起草宣言、通电,规定游行路线,组织纠察队、交通队、宣传队,规定口令为“下雨”、“吃饭”。
  当日,中共上海地方委员会再次开会,李立三汇报了小沙渡工人罢工及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宣传委员会会议等情况,商定“须达到抚恤死伤者和不得借故开除一人等条件,工人始可复工”。
  五、血染浦江的五卅惨案
  原定30日下午开始游行示威,因29日李立三在南洋大学、同文书院、复旦中学作动员时,把原定的下午开始说成上午开始,所以30日早上这几所学校就最先出发了。一批批工人、学生及各阶层群众汇集到潭子湾,李立三把传单交给大家去散发。学生打着“学生讲演队”的旗子,喊着口号在各繁华街道讲演。10时左右,集中在南京路上的游行队伍越来越多,交通堵塞。帝国主义着了慌,派出马队来冲,用自来水龙头冲,巡捕房抓捕工人学生100多人。上海大学的何秉彝带着队伍在老闸捕房前要求释放被捕者,“西捕和印捕借口维持秩序,举棍向站在前面的学生乱打,头破血流者无数”。下午近4点“西捕命令开枪,华捕向空放一排,印捕平放一排,结果死学生5人、市民11人、重伤10余人,在狱尚有40余人……”南京路上顿时一片腥风血雨,中国人民的鲜血染红了路面。
  这便是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
  惨案发生后,各帝国主义如临大敌,英、美、日、法、意等国军舰26艘开到上海,一批陆战队员登岸,在租界用沙袋筑起堡垒,对工人学生进行镇压。6月1日帝国主义巡捕又向群众开枪,死伤多人。6月2日小沙渡工厂工人被枪杀4人,沉尸苏州河。“新世界”遭机枪扫射,也有伤亡。被捕者累计达300人以上。
  帝国主义的枪弹,激起全上海民愤沸腾。当晚中共上海地委、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全国学联、上海各工会组织、各马路商联会及各大团体均纷纷集会研究对策。中共中央再次召开紧急会议,到会的有陈独秀、蔡和森、李立三、恽代英、王一飞、罗亦农、张国焘等,会议决定组织行动委员会,建立各阶级反帝统一战线,发动全上海罢市、罢工、罢课,组织工人学生去总商会呼吁罢市。
  上海总商会是个大资产阶级的团体,它在上海乃至全国经济界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方面它与帝国主义有利害矛盾,又有密切的经济联系;一方面又剥削和压迫店员群众。它的政治态度一般属于资产阶级的右翼。
  在当时,要给帝国主义以沉重打击,关键是要发动商人罢市。然而上海总商会却反映冷淡。因此,30日夜工人学生数千人包围了总商会,要会长虞洽卿、副会长傅筱庵出面宣布罢市。总商会说虞、傅不在商会,不能决定。群众又到海宁路包围了虞洽卿的住宅,仍无结果。直到第二天下午三四点钟,总商会才同意与总工会、学生总会谈判。总工会代表李立三、学生总会代表林钧前去。直到晚10时许,终于说服总商会副会长方椒伯(当时虞、傅二人均在北京)在罢市命令上签上了“鉴于我国同胞惨遭枪杀,本会决定实行总罢市。上海总商会,民国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总商会宣布参加罢市,显示出上海市人民万众一心反对帝国主义的浩大声势。31日晚,中共中央开会决定:①成立工商学联合会总体领导上海的革命斗争;②把“三罢”斗争推广到全国各大中城市;③创办自己的日报《热血报》。
  六、上海总工会的诞生
  为了加强对日益高涨的工人运动的领导,统一上海各工会的组织,党中央决定成立上海总工会。早在5月2日,李立三就根据党组织决定,召集24个团体代表开会,组成了上海总工会筹备会。5月18日又在会文路荣业里开筹备会成立大会,通过了工会章程,选举李立三为会长的筹备董事会。24日左右,总工会在宝山路开始活动。
  31日,李立三与总商会谈判结束,迫使其签了罢市令以后,根据党中央的决定,连夜在宝山路又召开了各工会代表会议,宣布代表21万工人的上海总工会正式成立,夜11时推选出李立三、刘华、孙良惠、杨之华等为上海总工会委员,公推李立三为委员长,刘华为副委员长兼组织部主任,孙良惠为宣传部主任,杨之华为女工部主任。随后,刘少奇到上海,也参加了总工会的领导,任总工会总务科主任(相当于秘书长)。上海总工会的成立,标志着上海工人运动从分散的状态开始转向集中的有组织的活动,也再次把李立三推向了代表上海数十万工人进行生死斗争的第一线。
  上海总工会公开成立后,就在宝山路宝山里公开挂牌办公。它的第一道命令便是号召上海工人为反抗帝国主义大屠杀,实现全上海总同盟罢工。6月1日下午,上海总工会发布《告全体工友书》,呼吁“从6月2日起,上海全埠各业工友,全体一致罢工!报仇雪耻!反抗残暴杀人的外国强盗!”
  为了指挥这次大罢工,总工会先后设立了30个指挥点。
  根据党中央的决定,李立三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各界反帝统一战线,又在6月4日以总工会名义推动召开了各界团体联席会议。大家公推李立三主持会议,研究“三罢”期间的统一行动问题。决定成立上海工商学联合会,统一领导上海的反帝运动。6日,李立三根据中央决议,在工商学联合会提出同帝国主义交涉的17项条件,包括4项先决条件和13项正式条件。先决条件是:⑴宣布取消戒严令;⑵撤退海军陆战队,并解除商团及巡捕之武装;⑶所有被捕华人一律送回;⑷恢复公共租界被封及被占据之各学校原状。正式条件是:⑴惩凶;⑵赔偿;⑶道歉;⑷撤换工部局总书记鲁和;⑸华人在租界有言论、集会、出版之绝对自由;⑹优待工人;⑺分配华人任高级巡捕;⑻撤销印刷附律:加征码头捐、交易所领照案;⑼制止越界筑路;⑽收回会审公廨;⑾解决工部投票权案;⑿取消领事裁判权;⒀永远撤退驻沪之英、日海军陆军。这17条得到会议一致通过,并公推李立三、林钧、梅电龙为交涉代表。这样,上海总工会实际上成为上海各界群众的中心力量。
  李立三在整个五卅运动中,以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和上海工商学联合会代表的身份,公开领导推动和交涉全上海的反帝运动,成为各方面十分注目的人物,使得“一切公开场合都由李立三出面讲话”。
  上海的“三罢”斗争风起云涌,反帝爱国运动热火朝天。
  上海学联在五卅运动中是共产党的得力助手。各校几万名学生纷纷罢课,发表宣言,通电世界各国,公布五卅惨案真相,呼吁各弱小民族予以援助,积极开展募捐和抵制英、日货活动。
  总商会的罢市令下达后,上海各租界内各行业都投入了罢市洪流。各马路、各公司、各商店,乃至交易所、银行、钱庄、报关、转运、保险、粮食、杂货、糖业、肉食、渔业、菜场、煤炭等等,莫不店门紧闭,一律停止营业。声势之大,前所未有。“武装西捕,至南京路等处强迫开市”,“拍桌漫骂”,也无济于事。
  整个五卅政治大罢工,来势汹涌,席卷各行各业,气势磅礴,且步调整齐,目标一致。为外国人服务的中国人都不干活了。面包厂停业,清洁工不清除垃圾,码头工人不装卸,报童不送报,自来水工人不送水,厨师、侍者、奶妈、洗衣工、电报工都不干活,完全打乱了日常生活秩序,使帝国主义控制的上海全部瘫痪,给帝国主义者以沉重打击。正如日本驻沪总领事矢田在6月19日致电日本外相币原所说:“不仅英、日两国,即其他各国亦感受非常之痛苦。”罢工使帝国主义者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英国海外部1926年6月30日写的该部在华工商经济情况报告中说:“五卅运动对英国工商者造成的损失究竟有多少?那是无法估计的。”
  帝国主义者面对“三罢”斗争,继续采用屠杀政策,自五卅到6月10日止,又枪杀60余人,重伤70余人,轻伤不计其数。为此,罢工委员会不得不决定改变斗争策略,不再发动工人学生到租界演讲,同帝国主义者发生直接冲突,而努力建立广泛的反帝统一战线,把五卅运动推向全国、全世界。长城内外,大河上下,各大、中城市,以及穷乡僻壤的乡镇,都掀起反帝爱国运动,席卷大小城镇600多座,有1700万中华儿女直接投入斗争,“开创了中国人民反帝斗争史的新的一页”。
  由于仅上海一地参加罢工的工人就达20多万,没有经济上的救助,要坚持罢工是非常困难的。李立三与总商会商量,登报或直接致电各大商埠、国外侨商和国际组织,呼吁劝募。通告发出后,先后有近100个国家和地区的侨胞和国际无产阶级组织的捐赠源源而至,据统计达到2375942。48元,给五卅运动以有力的支持。这些捐赠由上海总商会负责收集,再由各工会办事处分发给参加罢工的群众。救济费支出浩大,而总商会为了破坏罢工,又从中克扣渔利,经常拖延,不及时发放。“李立三不辞辛苦,多方奔走,经常要为此事到总商会直至到会长虞洽卿家去谈判,一直坚持到复工为止。”
  七、面对复杂的斗争审时度势
  正当“三罢”斗争日益高涨,全国各地反帝怒火炽烈燃烧之时,总商会会长虞洽卿从北京回到上海,就开始搞妥协活动。他在拜会交涉署时就表示“决向各商劝导早日开市”,并与外国商会联系,“设法改善局势”,又专门成立了“五卅委员会”与工商学联合会分庭抗礼。
  6月11日“五卅委员会”开会,修改工商学联合会提出的17条交涉条件,删去了撤退海军陆战队、解除商团及巡捕之武装、分配华人任高级巡捕、永远撤退驻沪之英日海陆军等4条要害条件。当晚7时,总商会突然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工商学联合会的代表参加,讨论修改过的交涉条件。李立三当即发言:“事前未悉今日开会宗旨,不能代表本会……市民对外应一致主张,此刻另提条件,似不妥。望总商会暂照前提条件之主张,俟接到(工商学联合会)答复后,再行损益,则仍一致。”
  会议开到深夜12时,“结果声色俱厉,不欢而散”。虞洽卿、方椒伯认为,他们提出的交涉条件,并非要工商学联合会通过,即擅自于13日上午9时送交涉署转交各国驻沪领事团,同时在报纸上公布全文。
  13日中午,总工会召开临时紧急会议,讨论总商会修改的交涉条件,决定“致函总商会警告”。
  14日工商学联合会发表声明:“各报所载总商会另提13条,本会并未参加讨论”,以澄清当时社会上的谣传,误以为13条是经工商学联合会同意的。
  16日、17日工商学联合会连续开会,讨论“发宣言反对总商会条件案”。17日,工商学联合会在闸北区召开市民大会,有200多团体3万多人参加,李立三在讲话中痛斥了总商会破坏爱国运动的丑恶行为。
  19日,上海总工会率66个工会20余万罢工工人发表宣言:“无论外人如何强硬,政府如何妥协,总商会如何让步,我20余万罢工工人,誓当团结团体,坚持罢工。”
  总商会迫于帝国主义者的强硬态度,于19日下午二时秘密开会,决定21日开市,退出三罢斗争。
  20日,上海总工会召开各工会代表会议,讨论对付上海总商会开市的办法和态度,有60多个工会的代表130多人参加。会议由刘少奇主持,李立三在会上提出开市的7项条件:总商会要负担罢工工人生活费;开市后仍与英、日实行经济绝交等。会议决定“无论商界开市与否,工界决不依赖;工界要坚持到底,决不上工。”
  同日,又在西门公共体育场召开有1万多工人学生参加的大会,作出3项决议:①开市不开工,但罢工工人的生活费须由总商会维持;②各商店将已办之英、日货聚集焚烧,以示坚决;③开市日期,至早须在25日(端午节)后。
  在此情况下,总商会接受上述条件,决定组织国货提倡会,对英、日实行经济绝交;由总商会负责筹款,援助工人继续罢工;25日起全埠各商店一律悬挂白旗,各店员均一律臂缠黑纱,以示哀痛;26日开市。至此,持续25天的上海总罢市方于27日宣告结束。
  罢工斗争坚持到8月,已逾两月。参加罢工的20多万工人连同他们的妻儿老小约100万人陷入饥饿状态,这是个十分紧迫而又严重的问题,再坚持下去已有许多困难难以克服。同时,在中国人民反帝浪潮之下,各帝国主义之间也出现了许多矛盾,可以利用。因此,党抓住有利时机,转而为工人群众自身利益的局部解放而斗争。李立三、刘少奇等工运领导人,自8月份开始召开各行业和各种规模的工人代表会议,同工人讨论复工问题,劝说工人们在取得相当胜利的情况下,实行有条件的复工。
  8月10日中共中央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联合发出《告工人士兵学生书》提出“要有组织的上工”。上海总工会同时发表《五卅罢工最低复工条件宣言》9条。李立三等多次分别召开日商纱厂、工部局电气处、华商纱厂、英国工厂等工会代表会议,具体磋商各业工人的复工条件。向工会干部阐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和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分析当前的反帝斗争形势;指出必须复工的原因。
  8月12日下午6时15分,日本总领事矢田与上海政府官方代表许三元背着总工会商定复工条约:此次风潮所由起之内外棉纱厂对于受伤者及毙命工人之亲属给予恤款一万元。该约条件如下:①日本纱厂厂主应承认工人之工会但此项工会须依照中国政府近日颁布之工会法组织;②罢工期内之工资概不支给,但因各工人勉强罢工或受工值上之损失,厂主方面酌量给款补助各工人,以示体恤;③各纱厂当照工人劳绩分别增加工人工资,并同时考察工人生活状况,俟与其他各商酌之后,当谋相当改善之法;④本条解决工资,用低价小洋付给之;⑤日本工人头目,以后在工厂不得携带武器;⑥各纱厂不得无故开除工人并须注意为良好之待遇。本约成立以后,各纱厂有自行发电机者,将立即开工,其本厂无发电机者,则俟工部局接回电线后,方可开工。这一复工条约是总工会不能接受的。
  接着,上海总工会召集日纱厂代表大会,李立三报告最近与日商纱厂交涉经过称:虽经我国官厅同日领事签订复工条件六项,但工友方面对此条件尚不满意,特提应商之点有三:①非俟政府将工会条约颁布后(工人组织正式工会后),决不上工;②罢工期中工资三分之一,须先交总商会或总工会发给工人,方能上工;③以后工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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