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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_前汉书-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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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塞宣房后,河复北决于馆陶,分为屯氏河,东北经魏郡、清河、信都、勃海入海,广深与大河等,故因其自然,不堤塞也。此开通后,馆陶东北四五郡虽时小被水害,而兗州以南六郡无水忧。宣帝地节中,光禄大夫郭昌使行河。北曲三所水流之势皆邪直贝丘县。恐水盛,堤防不能禁,乃各更穿渠,直东,经东郡界中,不令北曲。渠通利,百姓安之。元帝永光五年,河决清河灵鸣犊口,而屯氏河绝。

  成帝初,清河都尉冯逡奏言:「郡承河下流,与兗州东郡分水为界,城郭所居尤卑下,土壤轻脆易伤。顷所以阔无大害者,以屯氏河通,两川分流也。今屯氏河塞,灵鸣犊口又益不利,独一川兼受数河之任,虽高增堤防,终不能泄。如有霖雨,旬日不霁,必盈溢。灵鸣犊口在清河东界,所在处下,虽令通利,犹不能为魏郡、清河减损水害。禹非不爱民力,以地形有势,故穿九河,今既灭难明,屯氏河不流行七十余年,新绝未久,其处易浚。又其口所居高,于以分流杀水力,道里便宜,可复浚以助大河泄暴水,备非常。又地节时郭昌穿直渠,后三岁,河水更从枚第二曲间北可六里,复南合。今其曲势复邪直贝丘,百姓寒心,宜复穿渠东行。不豫修治,北决病四五郡,南决病十余郡,然后忧之,晚矣。」事下丞相、御史,白博士许商治。《尚书》,善为算,能度功用。遣行视,以为屯氏河盈溢所为,方用度不足,可且勿浚。

  后三岁,河果决于馆陶及东郡金堤,泛滥兗、豫,入平原、千乘、济南,凡灌四郡三十二县,水居地十五万余顷,深者三丈,坏败官亭室庐且四万所。御史大夫尹忠对方略疏阔,上切责之,忠自杀。遣大司农非调调均钱谷河决所灌之郡,谒者二人发河南以东漕船五百叟,徙民避水居丘陵,九万七千余口。河堤使者王延世使塞,以竹落长四丈,大九围,盛以小石,两船夹载而下之。三十六日,河堤成。上曰:「东郡河决,流漂二州,校尉廷世堤防三旬立塞。其以五年为河平元年。卒治河者为著外繇六月。惟延世长于计策,功费约省,用力日寡,朕甚嘉之。其以延世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

  后二岁,河复决平原,流入济南、千乘,所坏败者半建始时,复遣王延世治之。杜钦说大将军王凤,以为:「前河决,丞相史杨焉言延世受焉术以塞之,蔽不肯见。今独任延世,延世见前塞之易,恐其虑害不深。又审如焉言,延世之巧,反不如焉。且水势各异,不博议利害而任一人,如使不及今冬成,来春桃华水盛,必羡溢,有填淤反壤之害。如此,数郡种不得下,民人流散,盗贼将生,虽重诛延世,无益于事。宜遣焉及将作大匠许商、谏大夫乘马延年杂作。延世与焉必相破坏,深论便宜,以相难极。商、延年皆明计算,能商功利,足以分别是非,择其善而从之,必有成功。」凤如钦言,白遣焉等作治,六月乃成。复赐延世黄金百斤,治河卒非受平贾者,为著外繇六月。

  后九岁,鸿嘉四年,杨焉言:「从河上下,患底柱隘,可镌广之。」上从其言,使焉镌之。镌之裁没水中,不能去,而令水益湍怒,为害甚于故。

  是岁,勃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灌县邑三十一,败官亭民舍四万余所。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共行视,图方略。禁以为:「今河溢之害数倍于前决平原时。今可决平原金堤间,开通大河,令入故笃马河。至海五百余里,水道浚利,又干三郡水地,得美田且二十余万顷,足以偿所开伤民田庐处,又省吏卒治堤救水,岁三万人以上。」许商以为:「古说九河之名,有徒骇、胡苏、鬲津,今见在成平、东光、鬲界中。自鬲以北至徒骇间,相去二百余里,今河虽数移徙,不离此域。孙禁所欲开者,在九河南笃马河,失水之迹,处势平夷,旱则淤绝,水则为败,不可许。」公卿皆从商言。

  先是,谷永以为:「河,中国之经渎,圣王兴则出图书,王道废则竭绝。今溃溢横流,漂没陵阜,异之大者也。修政以应之,灾变自除。」是时,李寻、解光亦言:「阴气盛则水为之长,故一日之间。昼减夜增,江河满溢,所谓水不润下,虽常于卑下之地,犹日月变见于朔望,明天道有因而作也。众庶见王延世蒙重赏,竞言便巧,不可用。议者常欲求索九河故迹而穿之,今因其自决,可且勿塞,以观水势。河欲居之,当稍自成川,跳出沙土,然后顺天心而图之,必有成功,而用财力寡。」于是遂止不塞。满昌、师丹等数言百姓可哀,上数遣使者处业振赡之。

  哀帝初,平当使领河堤,奏言:「九河今皆寘灭,按经义治水,有决河深川,而无堤防雍塞之文。河从魏郡以东,北多溢决,水迹难以分明。四海之众不可诬,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下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部刺史、三辅、三河、弘农太守举吏民能者,莫有应书。待诏贾让奏言:

  治河有上、中、下策。古首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大川无防,小水得入,陂障卑下,以为□泽,使秋水多,得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夫土之有川,犹人之有口也。治土而防其川,犹止兒蹄而塞其口,岂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故曰:「善为川者,决之使道;善为民者,宣之使言。」盖堤防之作,近起战国,雍防百川,各以自利。齐与赵、魏,以河为竟。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虽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荡。时至而去,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时至漂没,则更起堤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泽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今堤防□者去水数百步,远者数里。近黎阳南故大金堤,从河西西北行,至西山南头,乃折东,与东山相属。民居金堤东,为庐舍,往十余岁更起堤,从东山南头直南与故大堤会。又内黄界中有泽,方数十里,环之有堤,往十余岁太守以赋民,民今起庐舍其中,此臣亲所见者也。东郡白马故大堤亦复数重,民皆居其间。从黎阳北尽魏界,故大堤去河远者数十里,内亦数重,此皆前世所排也。河从河内北至黎阳为石堤,激使东抵东郡平刚;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黎阳、观下;又为石堤;使东北抵东郡津北;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魏郡昭阳;又为石堤,激使东北。百余里间,河再西三东,迫厄如此,不得安息。

  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河西薄大山,东薄金堤,势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难者将曰:「若如此,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百姓怨恨。」昔大禹治水,山陵当路者毁之,故凿龙门,辟伊阙,析底柱,破碣石,堕断天地之性。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今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及其大决,所残无数。如出数年治河之费,以业所徙之民,遵古圣之法,定山川之位,使神人各处其所,而不相奸。且以大汉方制万里,岂其与水争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故谓之上策。

  若乃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水怒,虽非圣人法,然亦救败术也。难者将曰:「河水高于平地,岁增堤防,犹尚决溢,不可以开渠。」臣窃按视遮害亭西十八里,至淇水口,乃月金堤,高一丈。自是东,地稍下,堤稍高,至遮害亭,高四五丈。往六七岁,河水大盛,增丈七尺,坏黎阳南郭门,入至堤下。水未逾堤二尺所,从堤上北望,河高出民屋,百姓皆走上山。水留十三日,堤溃,吏民塞之。臣循堤上,行视水势,南七十余里,至淇口,水适至堤半,计出地上五尺所。今可从淇口以东为石堤,多张水门。初元中,遮害亭下河去堤足数十步,至今四十余岁,适至堤足。由是言之,其地坚矣。恐议者疑河大川难禁制,荥阳漕渠足以卜之,其水门但用木与土耳,今据坚地作石堤,势必完安。冀州渠首尽当卬此水门。治渠非穿地也,但为东方一堤,北行三百余里,入漳水中,其西因山足高地,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旱则开东方下水门溉冀州,水则开西方高门分河流。通渠有三利,不通有三害。民常罢于救水,半失作业;水行地上,凑润上彻,民则病湿气,木皆立枯,卤不生谷;决溢有败,为鱼鳖食:此三害也。若有渠溉,则盐卤下湿,填淤加肥;故种禾麦,更为粳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转漕舟船之便:此三利也。今濒河堤吏卒郡数千人,伐买薪石之费岁数千万,足以通渠成水门;又民利其溉灌,相率治渠,虽劳不罢。民田适治,河堤亦成,此诚富国安民,兴利除害,支数百岁,故谓之中策。

  若乃缮完故堤,增卑倍薄,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王莽时,征能治河者以百数,其大略异者,长水校尉平陵关并言:「河决率常于平原、东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恶。闻禹治河时,本空此地,以为水猥,盛则放溢,少稍自索,虽时易处,犹不能离此。上古难识,近察秦、汉以来,河决曹、卫之域,其南北不过百八十里者,可空此地,勿以为官亭民室而已。」大司马史长安张戎言:「水性就下,行疾则自刮除成空而稍深。河水重浊,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今西方诸郡,以至京师东行,民皆引河、渭山川水溉田。春夏干燥。少水时也,故使河流迟,贮淤而稍浅;雨多水暴至,则溢决。而国家数堤塞之,稍益高于平地,犹筑垣而居水也。可各顺从其性,毋复灌溉,则百川流行,水道自利,无溢决之害矣。」御史临淮韩牧以为「可略于《禹贡》九河处穿之,纵不能为九,但为四五,宜有益。」大司空掾王横言:「河入勃海,勃海地高于韩牧所欲穿处。往者天尝连雨,东北风,海水溢,西南出,浸数百里,九河之地已为海所渐矣。禹之行河水,本随西山下东北去。《周谱》云定王五,年河徙,则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决河灌其都,决处遂大,不可复补。宜却徙完平处,更开空,使缘西山足乘高地而东北入海,乃无水灾。」沛郡桓谭为司空掾,典其议,为甄丰言:「凡此数者,必有一是。宜详考验,皆可豫见,计定然后举事,费不过数亿万,亦可以事诸浮食无产业民。空居与行役,同当衣食;衣食县官,而为之作,乃两便,可以上继禹功,下除民疾。」王莽时,但崇空语,无施行者。

  赞曰:古人有言:「微禹之功,吾其鱼乎!」中国川原以百数,莫著于四渎,而河为宗。孔子曰:「多闻而志之,知之次也。」国之利害,故备论其事。
 



 前汉书


【艺文志第十】

  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战国从衡,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乱。至秦患之,乃燔灭文章,以愚黔首。汉兴,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迄孝武世,书缺简脱,礼坏乐崩,圣上喟然而称曰:「朕甚闵焉!」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今删其要,以备篇辑。

  《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

  《易传·周氏》二篇。字王孙也。《服氏》二篇。

  《杨氏》二篇。名何,字叔元,菑川人。

  《蔡公》二篇。卫人,事周王孙。

  《韩氏》二篇。名婴。

  《王氏》二篇。名同。

  《丁氏》八篇。名宽,字子襄,梁人也。

  《古五字》十八篇。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

  《淮南道训》二篇。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师说。

  《古杂》八十篇,《杂灾异》三十五篇,《神输》五篇,图一。

  《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五鹿充宗《略说》三篇,《京氏段嘉》十二篇。

  《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

  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

  《易》曰:「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兴,田何传之。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而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

  《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为五十七篇。

  《经》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

  《传》四十一篇。

  《欧阳章句》三十一卷。

  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

  《欧阳说义》二篇。

  刘向《五行传记》十一卷。

  许商《五行传记》一篇。

  《周书》七十一篇。周史记。《议奏》四十二篇。宣帝时石渠论。

  凡《书》九家,四百一十二篇。入刘向《稽疑》一篇。

  《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意。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齐鲁之间。讫孝宣世,有《欧阳》、《大小夏侯氏》,立于学官。《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怀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俱,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书》者,古之号令,号令于众,其言不立具,则听受施行者弗晓。古文读应尔雅,故解古今语而可知也。

  《诗经》二十八卷,鲁、齐、韩三家。

  《鲁故》二十五卷。《鲁说》二十八卷。

  《齐后氏故》二十卷

  《齐孙氏故》二十七卷。《齐后氏传》三十九卷。

  《齐孙氏传》二十八卷。

  《齐杂记》十八卷。

  《韩故》三十六卷。

  《韩内传》四卷。

  《韩外传》六卷。

  《韩说》四十一卷。

  《毛诗》二十九卷。

  《毛诗故训传》三十卷。

  凡《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书》曰:「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三家皆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

  《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后氏、戴氏。

  《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

  《明堂阴阳》三十三篇。古明堂之遗事。

  《王史氏》二十一篇。

  七十子后学者。《曲台后仓》九篇。

  《中庸说》二篇。

  《明堂阴阳说》五篇。

  《周官经》六篇。王莽时刘歆置博士。

  《周官传》四篇。

  《军礼司马法》百五十五篇。

  《古封禅群祀》二十二篇。

  《封弹议对》十九篇。武帝时也。

  《汉封禅群祀》三十六篇。《议奏》三十八篇。石渠。

  凡《礼》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入《司马法》一家,百五十五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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