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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谛独辉-第4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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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谁好好地夸了一番。

    这就是小火,要是别人,被人家说成是小偷,可真要恼了,而小火被人说成是小偷。小火就很高兴,小火喜欢当小偷,小火喜欢偷东西,他认为偷东西不丢人,他很享受偷东西的乐趣。

    当小火把自己的想法讲出来。马茶深深地批判了小火,小火接受马茶的批评,他当然晓得偷东西不好,但实在是改不掉这个习惯,曾经他的女朋友对他说,你可改了吧,但小火真的改不了。

    人都是有追求的,当追求一个事物,自己当下的处境好了,自己的追求之路会很有干劲,自己相信自己没有得到的东西一定会得到。

    而小火现在处境不好,他感觉自己是不好的,他没有像小摔那样学习法术,他也没有学习侦探,他压根不想去抓杨冬,他也认为自己抓不到杨冬,不要说抓不住,就是找都找不到。

    小火就是一个弱弱的男生,还偏偏进入了这凶险的原始森林。

    小火的处境不好,他的一切追求在他现在看来都是难以达到的,就算将来有可能达到,因为他现在处境不好,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追求,怀疑自己的一切,他变得没有动力,没有心情。

    小火有什么追求呢?他是一个小偷,他晓得小偷是不好的,他首先的追求是能改掉这个小偷小摸的习惯,他一直这样偷东西,他感觉自己是一个不健康的人,至少是心理阴暗的,他说那些不偷东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小火想做一个不偷东西的健康的人。这是小火的第一个追求。

    马茶脚疼,是因为走的路太多了,他要找一个地方休息,恰巧昨天他跟他的表弟联系了,他的那个表弟就在这原始森林里,他的表弟找到了一个工作,是玻璃店里的工作。

    马茶带着小火、小摔、小冰很快找到了他的表弟,他就在他表弟所在的那个玻璃店外面用一些树枝搭建了一个房屋,马茶和三位诗人就住在搭建的这个房屋里,因为马茶的表弟刘弟在玻璃店上班,所以马茶可以每天见到自己的这个表弟。

    马茶见到表弟后,就和表弟聊了起来,表弟讲了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

    刘弟来到这个原始森林,就在森林里转,他是想到原始森林里求生的,他也不晓得自己能否在这原始森林里活下来,他真的不晓得自己能否在原始森林里生存下来。

    刘弟在街上问了一些商店,那些商店有的是卖水果的,有的是卖鸭肉的,还有一些店面是卖衣服的卖化妆品的,还有的是健身俱乐部。刘弟去问饿了很多地方,都不收他,那些地方,要么只要女生,要么不接收刘弟,刘弟就继续在街道上走动。

    终于他来到一个装饰城,在这个装饰城的一角,刘弟找到了一个玻璃店,这个玻璃店两侧的字还在,上面的牌子丢失了一半,老板也没有去修,上面的字丢了一半就丢了一半,只要“玻璃”二字没有丢就行。

    刘弟来到这家玻璃店,问这里是否需要人,里面的两个小伙子说让问外面的那个人,外面那个穿着花衣服的人自然就是老板了,刘弟去问那个男人。

    刘弟问这老板,老板问刘弟以前是做什么的,刘弟说自己是卖头盔的,销售头盔的,销售蓝衣军用的头盔。

    老板说这儿工资给两千六,如果感觉可以,就留下在这里干。

    刘弟已经不干头盔那行了,他想干玻璃这行,就答应留下来。

    老板有一个南瓜车,这车浑身是橘黄色的,它的外形跟南瓜一样,它的四个轮子跟鸡蛋的颜色一样,这车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南瓜放在四个鸡蛋上,这是一个商务车,是商务南瓜车,或南瓜商务车。

    刘弟坐上这个南瓜车,跟着老板和其他三个徒弟来到一条街上,这条街上车多人多,有一家商店需要玻璃,刘弟和那几个雇员把玻璃搬进了商店,然后他们坐车去了一个政法大学,这个政法大学不知道哪儿坏了,需要玻璃,刘弟没有搬玻璃,他站在车边,看着南瓜车。

    刘弟晕车,从小晕车,站在南瓜车旁边,刘弟感觉自己像是一个旋转的南瓜,刘弟坐车难受,他晕车晕的很厉害。

    终于,老板和那几个雇员来了,大家上车,刘弟坐上车,刘弟继续晕车,终于,车在另一个地方同样名字的装饰城内停下来,刘弟下车,到了宿舍,他收拾收拾床铺,一点点安置,算是安顿下来。

    马茶在玻璃店外面搭建的木柴房子里住下,跟他同时住下的有小火、小摔、小冰三个诗人,这样一来,马茶和他的表弟就能天天见面了,跟这个表弟见一面不容易,马茶想跟表弟天天见,找时间多聊聊天,他们之间有很多话要说。

    刘弟说他这两天了解了玻璃,玻璃是一个很好的材料,汽车上要用到玻璃,手表上要用到玻璃,手机上要用到玻璃,眼镜要用到玻璃,显微镜要用到玻璃,天文望远镜要用到玻璃,电脑要用到玻璃,温度计要用到玻璃,杯子要用到玻璃,生活中用到玻璃的地方多了去了,太多了,刘弟就感觉玻璃的种类真的是太多了,玻璃的用处真是太广泛了,玻璃真是了不起的材料啊。

    刘弟打算在这个玻璃店好好干,马茶近期也不想去其他什么地方了,他要找的那个法宝一时也找不到,就只能等以后有机会了再去用心寻找。

    小摔要找杨冬,但他说服不了马茶,马茶执意要在玻璃店外面歇一段时间,小摔只好跟着马茶呆在这里。

    小火无所谓了,在哪里都要吃饭,在哪里都要睡觉,在别处睡觉和在这里睡觉都行,去其他地方行,在玻璃店外面呆着也行,怎么样都行,小火没有任何意见。

    小火是一个偷书人,他以前偷过书,小火想通过一段时间来安静地思考一下,想想过去的不对。

    小火偷过童话书,他很小的时候,在书店里看到了几本童话书,他喜欢的不得了,但他没有钱买,他就把那几本书放在了衣服了,然后他要把这几本书带出书店,但是他被发现了。

    被发现了,小火惊慌了,当时他很小,他藏在衣服里的书全都掉落在地上,小火哭了,他大声地哭,他哭了。

    小火偷书被人发现,然后他就大声哭了,好像要把什么东西哭走。(未完待续……)

第八百七十二章 偷书人(二)

    小火是一个善良的人,他是因为太喜欢阅读才偷书的,偷书的经历属于过去,那时他只有十几岁,偷书是不对的,但没有书读是痛苦的。

    玻璃店外面马茶搭建的木棍屋子里,小伙仰望着屋顶,那么多木棍,有的木棍上还带叶子,这样的天花算是一种奇特吊顶吧。

    小火偷过书,马茶的表弟刘弟也偷过书,刘弟偷过一些武功秘籍,但没有练成,他读书的悟性太差了。

    小火就不一样,他偷的书基本都能读懂,读书读不懂的人,要么脑子笨,要么悟性差,这种人估计买盒药都看不懂说明书,药都不会吃,非得病死不可。

    天气热,大树的叶子十分明亮,人仰望大树,容易钦佩大树,树叶那么亮,似乎天气越热,大树越有精神。

    玻璃店外面有七架玻璃,铁架子两侧立着厚度不一的大玻璃,也有镜子,长度都在两米四几,宽度是一米八几。

    其余裁切小的玻璃也砌在地上。天气热,所有玻璃都被晒的发烫,小火在木棍屋看到搬玻璃的刘弟,刘弟戴着手套,在艳阳高照下流汗。

    小火看到刘弟搬玻璃,又看到刘弟提水、倒垃圾,刘弟真是一个肯干活的好孩子。

    森林里的人靠着森林生活,河边的人靠着河水生活,田间的人靠着田地生活,人总要靠一个地方生活,上帝也要靠着天堂生活。

    刘弟靠玻璃店生活,他在玻璃店打工,这里的玻璃很多,买艺术玻璃的人星星点点,大多是来买普通玻璃的,买普通镜子的。普通人买普通玻璃,这很好理解。

    马茶的表弟刘弟是个怪人,怪在什么地方呢?他可以吃玻璃而毫无疾病,有人喝汽水都能把自己喝死,而像刘弟这样,吃玻璃竟然吃不死。还能吃饱。

    有人怀疑刘弟是谁造的超智能机器人,但马茶否认了这个观点,刘弟是生出来的,是活生生的地球人,他不是什么机器人,他就是普通的地球人,但他是一个怪人,他能吃玻璃,很能吃。吃饱肚子都没事儿,这真是一个怪事儿。

    小火亲眼见过刘弟吃玻璃,他来玻璃店工作,是不是受玻璃的诱惑,想要来这里吃玻璃呢?

    刘弟确实对玻璃有食欲,他见到玻璃就想吃,一吃就要吃饱,吃一肚子玻璃。要是别人。别说吃一肚子玻璃,就是吃几口。就吃不下去,也许就吃死了。

    刘弟的这个现象,让很多人惊奇,就像很多孩子听说龙会吐火吐水,就感觉惊奇,而很多人听说刘弟能吃玻璃。当然也会感到惊奇。刘弟当然不会吃火吃掉河中水,他也不会吐火吐一条河出来,他会吃玻璃,他能吃玻璃,就这一点。就足够让人感到惊奇。

    目前,还没有人能晓得为什么刘弟对玻璃有食欲。

    这件事情,马茶不想多给人提,小火也不太愿意关注这些离奇的事情,他关心的是读书,他是一个偷书人,曾经因为没有书读,就去偷书,小火的行为当然不对,但有一个事实必须承认,小火读过的很多很多书,都是他偷来的,没有这个偷,就没有渊博的小火。

    小火、小摔、小冰三位诗人中,属小火最喜欢读书,说小火最喜欢读书,并不是说他的诗写的最好,这个事情很奇怪,就像吃饭吃的最多的人,不一定是一个胖子。

    小冰跟着大家走,大家走哪儿,他跟到哪儿,小摔有自己的目标,他的目标是找到那个通缉犯杨冬,并且抓住杨冬,领取赏金,而小火则没有小摔这样务实的目标,他依旧是务虚的,他想在原始森林里多读几本书,没有书读的时候,大不了再去偷书。

    小火对书的喜爱感动了马茶,马茶心里想给小火买一些书,但原始森林里书店不好找,有些书店的书,不卖给原始森林外来的人,只卖给原始森林里的人,只卖给本地人。

    小火昨天偶然间在小摔那里找到了一本法术书籍,他开始对法术产生了一些兴趣,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小火一直把法术当作是武艺,小火喜欢的是文艺,至于那个武艺,小火是不感兴趣的,他不感兴趣的东西就一窍不通,他不喜欢的东西,就一点儿也不了解。

    小火偶然间翻了翻法术类的书籍,突然发现,法术不完全是武艺,不能说法术是武艺,是有些法术练习之后可以攻击敌人,但那只是法术中很小的一部分。

    除了攻击类的法术,还有变化类的法术,还有其他的很多种法术,法术中的很多分类,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这只能怪法术太博大精深了。

    小火没事时,没有书读时,就读一读自己写过的诗,写了这么长时间的诗,小火有一个感慨,不少过去的东西,不论时诗词还是绘画等等,都被后世的人品味,那些在很久以前出现的东西,被后世的人拿来品味,仿佛那些东西是刚刚产生的,还很新鲜。

    小火想着这些,看着自己的诗,他就在想,假如自己的诗能流芳百世,当百世以后,那时候的人会品味自己的诗,因为诗足够好,所以未来的人不会觉得诗陈旧,反倒会感觉诗是有生命的,诗是新鲜的。

    旧诗可以让人感觉新鲜,这很有意思,新鲜是人喜欢的东西,人吃蔬菜,都爱吃新鲜的,人读诗,也爱读新鲜的诗,而这新鲜的诗,不一定是刚刚作出来的诗。

    自己的诗能不能流芳百世,小火是不确定的,小火写诗不为别的,他写诗很开心,不写诗就感觉缺点什么,他写诗差不多是出于某种本能,他有写诗的**,就像人有食欲一样。

    说来有些有趣,在同一个屋子里的四个人,有着不同的目标,小火的目标是读更多的书,小摔的目标是捉拿杨冬,小冰的目标是跟着马茶去流浪,马茶的目标是找到那个神秘的法宝,他们目标不一样,却因为都是年轻人,很谈得来,所以一路在一起。

    没有马茶,这个队伍是不成立的,没有马茶的保护,小摔、小火、小冰都会成为动物口中的食物。

    刘弟是一个人摸索到这个地方的,没有在原始森林里被什么动物吃掉,这是他的幸运。

    刘弟也想像马茶一样,随性生活,随心行走,今天干什么明天干什么,都要看自己内心喜欢干什么,喜欢喝咖啡,就去喝咖啡,喜欢打羽毛球,就去打羽毛球,这应该就是快乐。

    而刘弟不是这样,喜欢喝咖啡,偏偏需要去打羽毛球,喜欢打羽毛球,偏偏需要去喝咖啡,喜欢这件事,偏偏需要去大量地做那件事,这使得他内心忧闷,难以快乐。

    小火几乎每天都是快乐的,即便没有书读的时候,他也会头脑中想自己读过的书,也会沉浸在那些安静的时光中,如果说那些宁静的时光是一个明亮的窗户,能带给人希望,那么小火心中总是装着一户窗户。

    马茶也会时常想想自己经历过的开心的事情,他经历过的开心的事情还是很多的,不快乐的时候想想快乐的经历,是可以平复心情的。

    马茶曾经去小山峰泡温泉,小山峰的温泉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那里的温泉特别多,都是天然的温泉,那些热水裸露在外面,是天然的露天的温泉。

    小山峰到处都是温泉,仿佛从地上取下一块石头,地上就能冒水,这当然有些夸张,但这足以说明小山峰温泉多。

    当时的马茶天天泡温泉,那小山峰的温泉,富含矿物质,经常泡温泉,传说可以长生不老,这当然有些夸张,但经常泡温泉,延年益寿是必须的。

    很可惜的是,天外洪水一来,除了四座大山之外的地方,包括小山峰,都被大水淹没。

    刘弟在玻璃店干了三天,老板娘说刘弟在这里干不合适,就按了几下计算器,给刘弟算了三天的工资,三天给了刘弟二百六十块钱。

    刘弟拿着这二百六十块钱,找到玻璃店对面的马茶,他决定跟着表哥马茶去闯荡江湖。

    刘弟姓刘名弟,大家叫他小弟。跟着马茶的人已经有四个了,他们是小摔、小火、小冰、小弟,他们是四小兄弟。

    我们去哪儿啊?四小兄弟都问马茶。

    “去流浪!”马茶向前迈出第一步,四小兄弟跟着迈出流浪的第一步,这是新的流浪,这是新的流浪的第一步。

    流浪的人,房子对他们来说不那么重要,他们走到哪里,可以在哪里搭建简易的房子,有石头房子、木棍房子、草房子等等,各种房子,住进去感觉都不一样,是不一样的舒适。他们还可以在外面搭帐篷,不同的帐篷,住起来感觉也不一样。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是,他们可以在野外的帐篷外面摆上音响,拿起话筒,在野外唱歌,野外真叫一个旷远,歌声能够在野外传出很远,在野外高歌,人的心悠悠荡荡,在野外唱歌,别有一番滋味。(未完待续……)

第八百七十三章 偷书人(三)

    小火、小摔、小弟、小冰、马茶一共五个人,昨晚他们在树上睡了一觉,那简易的居所是小弟搭建的,小弟心灵手巧,是个搭建房屋的能手。

    他们早上起来,马茶看过表,都八点多了,九点半他们就该出发了,他们昨晚计划的是第二天九点半出发。

    今天的太阳很明亮,但说实话的确有些热,但也不是很热,这种阳光,很明亮,至于热嘛,他们五个人还是可以接受的。

    昨晚在树上睡了一觉,那树很大,在树上睡觉的地方很宽敞,小弟还给大家做了软梯,方便上下,昨晚大家都睡的不错,今天都很有精神,一夜就养足了精神。

    他们找到一棵大树,刘弟又在树上做了一个树屋,这棵大树不远处有一个大虾火锅店,森林里面有这样一个店,实属难得。

    刘弟想去大虾店里了解下这个名字叫“森林大虾”的火锅店,他发现从下午开始,这大虾火锅店的外面会摆上烧烤摊位,有一个铁架子,铁架子上面有牌子,上面的四个字很大:森林烧烤。

    刘弟弄完那个树屋后,就来到这个森林大虾店打工,他的工作比较杂,每天扫地、擦桌子、端食品,等等这些都是他的活儿。

    之前这里有两个男生,都走了,现在留下两个女生,小弟就和那两个女生为客人服务。

    小弟上午穿了羊肉串,他过去吃羊肉串的时候,不觉得羊肉串有什么,这次穿羊肉串,他就感觉,很多人吃的羊肉串。都是人这样一根根穿起来的。

    那些被切成小块的羊肉,被一头磨尖的铁钎子穿过,一次大概穿四块,穿起来怎么看着肉长怎么穿,就是要让外观看起来有很多很长的一串肉,而实际上只有四小块。

    小弟是在原始森林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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