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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什么,你都信,他说给了休书就给了么?”段轩麟一剑对着桌子上的酒 杯劈去,酒 杯顿时裂为两半。
杨明曦见了,眼神却不慌乱,只是在心里暗笑,不过是一点点雕虫小技,就敢拿出来杨,在他面前瞎晃悠,真真是羞死人了。
杨明曦对自己的武功很清楚,如果他表现出真本事来,不但段轩麟不是他的对手,在场的人全都一起上,他也可以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只是,杨明曦暂时不会出手,他现在要争取博得段清清的欢心,哪怕受尽欺侮,为人猪狗,他也不怕。
他要的,是复仇。
找林温柔复仇,找穆念兮复仇。
玉华本来是他的,可却被林温柔抢走了,不但如此,还害得他一无所有。
他要将这一切,都抢回来!
可他知道,单凭他一已之力,是不能够的,可如果整个陈国都可以受他使唤,那么林温柔与他,便是国与国的较量,何惧之有?
“我信,明曦说的话,我全都信。”段清清却坚定地握住杨明曦的手,大声宣布:“今日我既已与明曦拜了天地,便已是夫妻,我知道,陈国还有很多人不理解,可本公主今天就落下一句话,如有人想找杨明曦的麻烦,便是想找本公主的麻烦,本公主,决不轻饶!”
一句话,将段轩麟想说的话,全都给顶了回去。
“妹妹,你真的是好糊涂啊。”段轩麟气极,将剑都折成两段,怒轰轰地离开。
段轩麟一走,其它宾客也相继离开。
地上,酒水洒了一地,大红喜字也被人撕去,段清清看着这个狼狈的场面,愧疚地说:“明曦,都是我不好,我没有及早准备,才使我们的婚礼,闹成这个样子。”
“要怪应该怪我,是我不好,没得得到陈国人的支持。不过你放心,今后,我一定好好做陈国驸马,周济百姓,爱民如子,争取多立一些战功,也好向大家表明,陈国公主的眼光,没有看错。”
杨明曦边说,目光闪出如剑一样的芒来。
“嗯。”段清清感动极了,扑到杨明曦的怀里。
当晚,二人洞房花烛夜,自是不在话下。
陈国虽是胡邦,一直对中原虎视眈眈,可近几年,与中原的关系也多有改善,多次向楚国进献贡品,楚国之前的皇帝,便以为陈国是怕他。
其实不然。
陈国胡人勇猛不亚于过去的蜀国,只是,因为过去惧怕楚蜀两国联合攻打他们,所以他们便假意投诚,与两国中强大一些的楚国合好,不时送来贡口,为的是让楚国人麻痹大意,对他们失去戒备之心,而他们,则伺机等待。
一旦到了合适战争的时候,他们对楚国,是决不手软的。
陈国皇帝虽然年将五十,可因为过去久经战场,却是年强体壮,陈国一共有十个皇子,却只有一个公主,所以,在皇帝段玉眼中,段清清的地位,甚至比太子还要高。
只因太子并非是长子,而破格是三皇子,所以,皇子间各不服气,都争着想让皇上改立太子。尤其是大皇子与二皇子,只是这几年,二皇子体力不支,得了重病,一直休养在家,所以,人们便较少提及二皇子了。
在皇子间,有两个阵派,除了太子孤立一党外,大皇子与四皇子,五皇子,十皇子为一派,二皇子,八皇子,七皇子,九皇子为一派。还有一个皇子,八皇子,则是依附在三皇子一派中。
两派之间为了争夺太子之位,那是斗争个猛烈啊。
前文提到的九皇子段轩麟,便属于二皇子一派。只是二皇子休养在家之后,便及少露面,二皇子一派的人开始沉寂下来,而大皇子的人势不可挡,与太子一党便争得是你死我活。
因为二皇子沉寂下来,九皇子便也终日无所事事起来,有空便找妹妹段清清玩,所以,与段清清关系最好的皇子,便是九皇子了,当然段清清与二皇子,段天佑关系也是极好的。
相比于冷酷成熟的大皇子,段天德,段清清却更喜欢亲近段天佑。
段天佑与段轩麟其实是同一个母妃所生,所以二人感情更加好了。
只是,这次段清清大婚,段天佑因为身体实在不行,都没能来给妹妹捧场,只是托段轩麟送了贺礼来。
不过,段清清却希望与杨明曦,拜见过父皇母后之外,再去见见二皇子段天佑。
“二哥小时候对我极好,只是身体不佳,所以连早朝都不能上,倒是可惜了他一身的文韬武略。”段清清感慨着提着这个神秘的二皇子,“可你不知道,父皇之所以能平定天下,全是靠着二皇兄的。”
“全靠着二皇兄?”杨明曦不解。
段清清点点头:“当年,父皇虽已称帝,可陈国还没有统一,还有各个部落的人不愿意归顺,可是父皇只有一个人,这边还有中原的人在进攻,他不能两边兼顾, 所以,便从皇子间挑选出三个,分别是大皇兄,二皇兄,三皇兄,让他们各领一支部队攻打各个部落。可惜,大皇兄与三皇兄都很快兵败,要不是最后,二皇兄打赢 了部落的人,救出了他们,只怕大皇兄与三皇兄早就……”
“原来是一位英雄。”杨明曦倒是想见见这个段天佑,“只是,这样一位文武全才,如何会年纪轻轻便得病卧床?会有什么病,可以将这么一个,踌躇满志的英雄给打跨了呢?”
“这我也不知道,我们都为二皇兄感到可惜,不过二皇兄似乎并不这样认为,他成天在床上吟诗作画,看起来是比谁都快乐。”
杨明曦跟着段清清,前往段天佑的雍府。
这一路上,他都在好奇,这个段天佑,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雍府上,荷开盛开,空气中芳香馥郁,府上的奴婢侍从都穿着淡色的长襦衣,显得典雅而脱俗,远望,好像处处都是荷花一般,杨明曦不由得深嗅了一下香气,而段清清则解释道:“你不知道,二皇兄酷爱芳香,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个小香炉,我们都叫他,清香居士呢。”
“清香居士,倒是挺脱俗的名字。”杨明曦假意是在夸奖,其实心里却在讥嘲,又一个装高雅的人。
他杨明曦自认为一介俗人,最不看不惯的便是那些自认高雅之人,他认为男儿生在世间,就应该做最惊天动地之伟业,什么关起门来以清香自居的,大体都是钻于书中,又酸又臭之虫,他可不认同。
可是段清清似乎并不一样看法,“你错了,二皇兄虽然喜欢清香,可他总说,他只是一介俗人,平时里,他喜欢结交的,都是一些平民百姓,自从他的母妃病故后,他便一直郁郁寡欢,才深居不出了的。”
原来又是一个年少失母的可怜儿,杨明曦不由得一阵同情,他也是如此。
当年,他家破人亡,只有慈母在畔,无奈,母亲也撒手人圆。
后来,玉华出现了。
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他还有玉华,可惜,当他拥有一切之时,他却将玉华给抛弃了。
“公主,驸马爷,王爷身体不适,只怕是不能见人,并且王爷吩咐过,不管是谁来了,都不见。”守在门口的奴婢,为难地说。
段清清不高兴了:“二皇兄也真是的,本公主成亲,他也不来,如今本公主千里迢迢来看他,他竟说不见我。不,本公主一定要进去。”
“不行啊,公主,王爷说过,他实在是病得很严重,不能见任何人。”奴婢拦住了他们。
段清清急了,声音也大了起来:“正因为二皇兄病了,我才要去看一看他啊。你一个奴婢,敢拦公主?”
“奴婢不敢,可是,王爷吩咐过。”
“你放心,就算你违背了二皇兄的命令,善良仁慈的二皇兄,是不会怪你的。”段清清说着就要进入,可是,那奴婢倒是功夫了得,一只手伸出来,段清清竟是一步也踏不得前。
“大胆奴婢!”段清清给了那奴婢一耳光,“连本公主的路,你也敢拦!”
那奴婢却也是不怕死的,从衣服里掏出一块亮闪闪的令牌,段清清看得没错,那正是皇上赐的“免死”金牌!
当年,段天佑屡建战功,所以,皇帝便赐给他免死金牌,但凡见免死金牌得,除了皇帝本人,任何人不得赐他死。
只是,奇怪的是,怎么这块金牌,现在会在这个奴婢手中。
“大胆,你一个奴婢,竟敢偷走主人的免死金牌,你意欲何为?”段清清火了,这个丫环太不识抬举,杨明曦却拉住了她。
“清清,既然二皇兄都让奴婢亮出免死金牌了,我们就不要打扰他了吧。”杨明曦低声说。
“这……”段清清犹豫着,杨明曦用更低的声音说道:“有可能,二皇兄真的有什么难言之隐,若是你冒然冲进去找他,撞破了他的什么事,岂不是害了他?”
“你的意思是,二皇兄是假意托病,其实,他只是借病谋划着什么事?”段清清也听懂了。杨明曦点了点头。
段清清只好说:“那请你转告二皇兄,就说本公主希望他能来公主府上坐坐,本公主也只是希望能将喜悦,分享给自己的亲人而已。”
“是,公主。”那奴婢这才松了一口气,收起了免死金牌。
段清清与杨明曦先离开了,这一路上,段清清就是不解,二皇兄一向好客,这次是怎么了?竟将自己关起来,关得死死的。
“也许,二王爷根本就不在王府之中呢。”杨明曦轻轻一笑,道。
“什么?二皇兄若是不在王府上,那他会去了何处呢?”段清清更奇怪了。
杨明曦冷笑了一下,凭段清清的这点智商,只怕她是想不通二皇兄会有什么阴谋的。
杨明曦猜到,这个段天佑,一定是躲到哪里去进行夺太子计划去了。
他托病,只是权宜之策,为的是让太子一党与大皇子一党,对他掉以轻心,这样,等太子与大皇子斗得你死我活之后,他再来个渔翁得利。
这样想来,段天佑还是个最聪明之人,杨明曦天生对聪明人特别有好感,他倒真想见他一见。
于是,杨明曦暗开始中派人,打听段天佑的消息。
楚国。
杨明曦成为陈国驸马爷的消息,传到了尚在民间寻找念兮的林温柔耳中,他不由得气忿:“焕青,原来,杨明曦根本就没有死,他现在,正醉在陈国的逍遥乡里呢。”
焕青重重拍了一下大腿:“上天为什么总是帮着坏人。像杨明曦这样的恶人,为什么次次让他化险为夷,如此,他又可以出来害人了。”
“怪不得上天,其实,我们生人就都是罪人,如若恶人就要死,那我们也早就应该死了。也许,上天是希望我们能弃恶从善,他在一次又一次给我们机会。”林温柔却比焕青看得透彻。
“皇上的这番言论,臣还是第一次听说,世人都说要惩恶奖善,却未曾听说,世人皆是罪人的。”焕青也是悟性高之人,马上便同意了林温柔的观点,并对林温柔钦佩不已。
“都说了不要叫我皇上了,我们现在是在民间,你叫我一声大哥便好。”
“是,大哥。”焕青点头。
“只是不知,念兮听说了这事,会是何反应。”林温柔想起念兮。
这些日子来,他去了很多地方,甚至连那个瘟疫最严重的毛竹村,他都去过了,可是,听说的确有一个神医姑娘来过,可是,治好了瘟疫之后,那个神医姑娘便走了。谁也不知道她去了何处。
“念兮对杨明曦,早就没有情缘,更无任何瓜葛。就算是听说了,也不过是一笑了之。”焕青了解念兮,她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爱就要爱得执着,断就断得干净,对感情从不拖泥带水。
当然,这次的倪超事件除非。
不知为何,念兮对倪超却是带了深深的感情,可能是因为,倪超竟为她而死的缘故吧。
一个男人竟为了一个女人而死,还死得如此心甘情愿,只怕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感动的吧。
“焕青,你说那个神医姑娘,会不会就是念兮?”林温柔问,“据说,她总是带着面纱,来去无踪,并且,骑着一只白色,身边还跟了一个叫阿紫的奴婢。”
“莫非就是宫里的那个阿紫?”焕青眉毛一皱,“而之所以念兮会骑白马,则是宫里所丢失了的,念兮最爱的千里马?”
“有可能,这只千里马,陪了念兮很多日子,念兮是个重感情之人,只怕她是舍不得离开它的。”
“自从神医姑娘出来之后,全国的瘟疫便皆散去,试问普天之下,有谁的医术,比念兮还要好呢?这个神医姑娘,一定就是念兮。”焕青断定道。
“我也这么认为,只是,眼下,上哪儿去找神医姑娘呢?”林温柔紧紧蹙着眉。
“如果念兮是有意躲着我们,想要找到她,只怕是难啊,再说 了,现在全国的瘟疫已散,百姓渐渐回复幸福安康的生活,就更无从找起了。”
哪里有疾病,哪里就有念兮,林温柔却相信,热心肠的念兮,是一定不会就此隐居起来的,她一定还活动在某个角落,给那些穷苦人,治病。
月亮圆了,星星却暗淡了,天空万里无云,有风吹来,将林间这个小木屋吹得抖了起来。阿紫吓得直叫:“小姐,这房子会不会塌下来啊?”
“放心吧,这房子虽然老了点,可绝对不会塌的,你就放心吧。”念兮坐在窗前,看着天上月,脸上的表情很是笃定。
“可是风一吹,房子就发抖,奴婢真的好怕啊。”阿紫端过来一碗姜茶,放在念兮面前,念兮笑道:“你也喝一点。”
“奴婢已经喝过了啊小姐,奴婢可真不明白了,明明太后赏了我们这么多金子,足以买间大房子,为何只买了这么几间又破又旧,位置还这么偏僻的小木屋呢?”
念兮轻喝了一口,说:“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让人找不着。”
“难道小姐想要在这儿,做一个隐士吗?”阿紫一听就兴奋了,“这敢情好,据说,隐士是天天都可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是不是啊?”
念兮用手指戳了下阿紫的脑门,笑道:“你若是喜欢,我们倒是可以种几株菊花来,不过,也不够你采啊。”
“要种可不种菊花,这菊花又不能卖钱。不如种庄稼吧。”阿紫开始兴致勃勃地规划着日后的人生来,“奴婢小时候是田里人,知道这庄稼怎么种,小姐,我们不如再买几块地吧。虽说太后给我们的金子,就是几辈子都花不完,可坐吃山空总是不对的,还是得赚点零用钱。”
“那哪天将你嫁出去,你就天天有零用钱花了,可好?”念兮佩服阿紫的适应能力,这么快,就已投入到新生活中了。都开始为新生活规划了。
只是,念兮还没有完全进入状态。
林温柔对她的伤害很大,她一时忘不了,再说,她也听说,林温柔与穆焕青双双出宫了,现在朝廷中,真正管理江山的,是朱世显。
为什么他要出宫?
放着好好的皇帝不去做,去出宫过布衣百姓的平淡生活?
难道,是去寻找她?
有好几次,她真想回到皇宫,向林温柔问问清楚,为什么要背叛他。
背叛他了后,又为什么去找她。
可一想到那天,那胶合着的两具身体,她就感到可怕,不,她实在是太傻了,林温柔根本就已变了心,他出宫,不一定是为了她。也许,是跟哪个妃子,微服出宫,游山玩水呢。
这样一想,她便也断了念头,打算跟阿紫,好好筹划新生活。
她们新搬来的村子,叫大坟脚村。之所以叫大坟脚村,是因为,这里四面环山,遍布坟墓,村里的房子不多,就那么几间,可是坟墓却多得很。
不过,住在村子里的,都是些很淳朴很淳朴的村民,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有,念兮看看阿紫也大了,也应该给她相一门亲,便拉着她的手笑问:“我们在村里也住了半个月了,人也都认识了,你说,你喜欢哪一个,若是喜欢,让我替你作媒,好不好?”
阿紫听了连连摆手,“不要嘛,奴婢要永远扶侍小姐,奴婢才不要嫁人。”
“永远扶侍我?我怎么可以为了自己,耽误了你一生呢?放心吧,这儿没有人知道我们的来厉,你的才学,样貌,一定可以给你挑个最好的,再说了,我还会给你一匹,不菲的嫁妆。”念兮劝慰道。
阿紫一听生气了:“奴婢才不是为了嫁妆呢,奴婢只是想永远跟小姐在一起。”
念兮摇摇头:“你啊,也许是现在还没有遇上喜欢的,等哪天你遇上喜欢的,便不会再说,这样的话了。”
“才不,奴婢谁也不嫁,嫁人有什么好的,就像小姐这样,遇上这么完美的皇上,最后不也……”
阿紫话一出,便知自己说错了话,又说到念兮的伤心事上去了。
抬头,念兮的脸色已是暗了暗。眼睛垂下,长长的睫毛,在风中颤动,好像在思念什么人。
“小姐,奴婢不是故意的。”阿紫连忙道歉,可是念兮摆摆手,装出笑脸来说:“你多心了,我没事。”
“小姐还说没事,瞧小姐,脸都白了。”
“真没事,你说得对,嫁人也要嫁得好,找一个愿意真心对你的才是真理。”念兮忽然觉得自己怎么这么惨,经历两世了,本以为,跟林温柔定可以幸福一生,谁知,也是这样子。
可是,林温柔在她心中,还是如此美好,她实在不愿意承认,她又找错了人。
“也许,我跟他,是有缘无份吧。本就不该在一起。”她说。
“小姐。”阿紫愧疚极了。
“时间不早了,快睡吧,明儿个,还要去镇上给人治病呢。”原来现在,念兮女扮男装,在镇子上摆了个摊,专门给人看病。
因为新摆的摊,生意并不好,每天赚的钱,最多能吃顿像样的饭菜,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