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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研究社 作者:最后阵地-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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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羽:十五岁,善于应变,身分是名侦探,曾经破获过多宗悬案。   
  慕容水镜:十六岁,凌羽的女朋友,熟悉地理知识,兴趣是画画。   
  布朗·杰克森:十八岁,中美混血儿,FBI的成员,水镜的旧识。   
  燕麦:十五岁,跆拳道馆长的女儿,攻击力很强,好吃好斗好色。   
  以上四人都是神秘研究社的成员,以下则是剧组成员。   
  赵甲元:十九岁,导演,恒星娱乐公司老板的儿子,凌羽的损友。   
  林封:四十二岁,美术指导兼副导演,一个认真严格的中年大叔。   
  符海:三十五岁,1号摄影师,话很多的大叔,有点好色的样子。   
  张亮:三十四岁,2号摄影师,胡子大叔,沉默,戏分少得可怜。   
  郑仁:二十八岁,灯光师,又高又瘦的成熟大哥,随身携带手电筒。   
  刘发:二十六岁,道具师兼录音师,单眼皮帅哥,很喜欢恶作剧。   
  高进:二十五岁,杂务兼场记,谦卑勤恳,剧组中最忙的一个人。   
  宋伊伊:二十五岁,造型师兼化妆师,一个个性大方开朗的美女。   
  王海滨:二十六岁,特技指导,中等身材,不起眼的黑皮肤男子。   
  叶蝶:十七岁,高中生,业余演员,擅长调查,谜一般的美少女。   
楔子 采药   
  谷里头尸体堆积成山,鬼气极重,   
  后来凡是进去山谷的人回来后都会做噩梦,   
  最后因为精神崩溃而发疯狂,   
  跳下谷底摔死……   
  寂静的胡子镇沐浴在白晃晃的阳光底下。   
  狗蛋从破烂的茅屋里出来,穿过小院,然后低着头走出了门去。   
  “狗蛋,又去山里采药哪?”   
  隔壁住着的张伯正在晒芋头,看见狗蛋背着竹篓,腰间插着开山刀,说道:“今儿个怎么选这个时候进山,日头太毒了,会把人晒晕的。”   
  狗蛋什么都没说,眼神中带着一点无法掩饰的惶恐,他只是用力摇摇头,转身就跑远了。   
  “这孩子……好像跟平时不太一样啊。”张伯露出了困惑的眼神。   
  几分钟后,狗蛋来到山里。   
  平时他都是往山上跑,但是今天不一样,他走的是下坡路。   
  狗蛋今年十岁,跟许多农村孩子一样,小小年纪就要干很多的农活。不过他过得比村里其它孩子还要苦——他的母亲在一年前得了软骨病,只因没钱去医院,现在还在家里养病。   
  母亲几乎下不了床,全靠姐姐的照顾;姐姐兰花只有十三岁,也是个懂事的孩子。   
  他们的父亲是一个私人煤矿的矿工,工作极端危险又没有劳保、平时也没有时间回家,只有发工钱的那天,才会买些食物和生活用品回来。   
  女人在农村家庭中是重要角色,母亲一倒下,家里就陷入了半瘫痪状态。姐姐要照顾妈妈、要忙家务,还要去耕地,而狗蛋要割草养猪、砍柴、晒谷,也要帮着耕地,这种劳碌生活,导致他们姐弟俩错失了接受教育的机会。   
  一年前,在“希望工程”的指引和协助下,周围的几个乡村联合在胡子镇办起了一所简陋的小学,免除一切费用,大家都上得起学。   
  狗蛋看见同龄的玩伴们都有彩色的课本和干净的作业薄,他们都会写自己的名字了,狗蛋特别羡慕他们,求学的欲望也是一天比一天强烈。   
  想要去上学,那就必须让母亲康复起来,他问过爷爷,母亲的病要什么草药才能治好,他有时间可以帮忙去找。   
  爷爷是个老中医,在村里是个很有名气的医生,但是爷爷对母亲的病也是无能为力。   
  药方是有,只是其中有两味草药极其罕见,就算是城市里的大药房恐怕都抓不到。   
  狗蛋小时体弱多病,经常当爷爷的病人,因为耳濡目染的关系,他认识很多种草药。   
  为了找齐药方上的十味草药,他一有时间就进山采药,花了三个月时间,终于把药方里的八味草药都找到了。   
  可是还是差两样,而且刚好就是“极其罕见”的那两样。   
  转眼又过了七个月,附近的十几个山头都被他翻遍了,依然没有找到。   
  经过一夜的考虑后,终于,狗蛋做了一个对他来说算是豁出性命的决定。   
  ——他要去梦杀谷!   
  梦杀谷是方圆百里内,大家最忌讳的地方。   
  听老人们说,在战争时期,谷里头尸体堆积成山,鬼气极重,后来凡是进去山谷的人回来后都会做噩梦,最后因为精神崩溃而发疯狂,跳下谷底摔死,因此才有了“梦杀谷”这个名字。   
  据说在当时,谷里的冤魂曾经出来作孽,杀死附近的不少村民,还是三个法术高明的道士刚好路过,连手做法,这才把那些冤魂给封住了。但是,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又会出来,村里人感到害怕,所以一直以来都没人敢踏足谷底半步。   
  只是,那种阴暗的山谷,通常就是稀有草药汇聚的地方。   
  狗蛋的小小脑袋认为,既然梦杀谷没人敢去,那么在谷里自然生长的草药一定还没人采过,他要找的那两味草药也许就在那里!   
  半个小时后,他绕了个大圈,终于来到了通往梦杀谷的入口。   
  入口狭窄,只有三、四米,里边却又宽又长,一眼望过去,只能看见山墙土石间藏着一片片奇形怪状的阴影,彷佛是一只只潜伏着等待猎物的黑暗生命体。   
  因为山谷上边的缝隙只有几米宽,所以只有在正午阳光直射地面的时候,山谷里头才有足够的亮光——狗蛋就是知道这一点,才特意选在这个时候过来。   
  抬头看天,这时太阳就快要移到头顶,照得人一阵头晕目眩,同时,山谷里边越来越亮。   
  狗蛋像怕惊扰什么似的,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   
  一阵大风从山谷另一头吹过,沁人肌骨,并且带着一丝诡异的气息,彷佛来自地狱深处。狗蛋打了个寒颤,两只眼睛变得更加警惕起来,但他的脚步没有停下来。   
  深入二十多米之后,狗蛋渐渐习惯了不时刮过皮肤的寒风。然后他发现,在石头缝里果然生长着很多种草药,恐惧的心情也逐渐被惊喜所代替。   
  那些草药长得密集,而且种类丰富,都是罕见的珍贵药材。   
  “啊!”采草药的时候,他挖开几块石头,忽然脸色一变,转身撒腿就跑。   
  他一眼就认出来,其中有一块白色的东西根本不是石头,那是人的头骨!只是因为表面发黑才让人误以为是石头。   
  接着,他仔细辨认,又在石头堆里认出了不少人的头骨、肋骨、四肢骨。   
  ……原来到处都是人的骨头!   
  看来,老人们说谷里死过很多人,那真的不是用来吓小孩的故事。   
  不过,狗蛋很快就适应了下来,因为他想那些骨头也仅仅是骨头而已,没有眼睛不会瞪人,没有牙齿不会吃人,没有手更不会抓人,干什么要怕呢?   
  继续深入,几分钟后,狗蛋发现了一个水潭,有两个泉眼刚好就位于水潭上边,哗哗地往里边注着水。   
  水潭周围长满了芒草,长得比狗蛋脑袋还高。   
  狗蛋一双泛着血丝的大眼睛顿时射出兴奋的光芒,因为爷爷说过,那两种稀有药草喜湿,它们往往就长在水边!   
  不顾芒草叶片边缘的毛刺,赤手赤脚的狗蛋冲了过去,用开山刀砍断碍路的芒草,低头寻找起来。   
  他越走越靠近水面。忽然,脚下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滑滑的、凉凉的……   
  低头一看,他几乎吓得魂飞魄散——一只沾满泥巴的黑手正抓着他的脚踝!   
  “啊——”狗蛋大吃一惊,用力踢脚,把那只手给甩开后,忙不迭地往后退去,不小心被绊了一下,一屁股摔到了地上,裤裆一凉,裂开了一个大口子。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清楚了那只手的其它部分。原来那不是鬼怪,而是个满身泥泞的人、下半身陷在水潭的烂泥里,圆乎乎的头颅压在地上,脸上凝固着黑色的血渍。那人的右肩似乎已经不能动弹了,只有左手的五指在蠕动着,彷佛想抓住最后一丝生存的希望。   
  那双手臂,狗蛋认得!   
  村里头只有铁匠赵大叔,才有那么一双强壮粗糙,而且黑中透红的手臂!   
  现在看来,那个人还真像是赵大叔。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是他的脸型和身材都跟记忆中的赵大叔有七、八分相似。   
  只是,赵大叔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又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想是这么想,可是狗蛋还是觉得有点怕,他不敢过去瞧个清楚,只是怯生生地问:“你、你是赵大叔吗?”   
  他的声音微微起伏着,就像北风中的芦苇。   
  “是!我是、我是……”那个人很艰难地吐出一句话来,听着好像随时要断气似的。   
  狗蛋一听,惧色大减,赶紧跑到赵大叔身边,手足无措地说道:“赵大叔,告诉我你哪里受伤,我有止血的草药!”说着就把背篓给卸下来。   
  “我现在就给你敷药!”   
  “不、不要……”赵大叔嘶哑着说,左手握成了拳头。“我撑、撑不住了……你快听我说……”   
  “赵大叔!”狗蛋紧张地抓起赵大叔那只脏兮兮的左手。   
  “你回去告诉乡亲们……千万要小心、小心……啊……”赵大叔话还没说完,一口气提不上来,然后就这样去了。   
  狗蛋忽然感觉全身被冻结,没了魂般瘫坐在那里,久久都回不过神来。   
第一章 《拯救》开拍了   
  “鬼才跟他(她)合拍呢!”   
  话是这么说,   
  可是凌羽和燕麦两人却是异口同声,   
  周围的人听到,都笑起来。   
  银河咖啡厅的一角,坐着两男一女。   
  “剧本你们应该都看过了吧?怎么样,还不错吧?”赵甲元望着坐在对面的凌羽跟慕容水镜,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赵甲元一改平时洒脱随意的作风,把长发扎起来,看起来还真有几分艺术家的气质。   
  “剧情还可以,只是……”凌羽说着皱起了眉头:“为什么男主角的职业是个混混?这也太……”他心想,这也太有损我这个名侦探的形象了!   
  不过,想到这话一出口,肯定会被赵甲元嘲笑,所以改为提议:“学长,能不能稍微做个改动,让男主角当一个富有正义感,却因为帮助别人而得罪黑帮的功夫少年……”   
  赵甲元摆手阻止凌羽继续说下去:“哎呀!早就不流行正义人士了,现在古惑仔才是王道啊。老弟,你都不看香港电影的吗?”   
  “《古惑仔》我有看过,可是这个剧本的背景并不是香港,而且剧情跟《古惑仔》那一套也没什么关系吧。”   
  “老弟,这你就不懂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明,毕竟艺术这种东西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领悟的。”赵甲元对凌羽摇了摇头表示遗憾,然后堆起笑容看向水镜:“水镜觉得呢?”   
  水镜认真地想了想,说:“我觉得古惑仔这个身分应该有着象征意义,代表的是一种堕落的青春,这部电影既然叫《拯救》,我想这应该是指精神方面的拯救,也就是对堕落的青春的拯救吧。”   
  “水镜说的真是入木三分啊!老弟,你听听,这才叫艺术的感悟嘛。”赵甲元的眼中跳跃着一种年轻人对想象的狂热。   
  “没错,这部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爱、堕落与拯救的故事——在电影文艺界的范畴里,爱情永远是黑暗的生命中最耀眼的阳光!”说到这句,赵甲元语气变得慷慨激昂起来,引起不少客人都朝这边看过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在闹三角关系呢。   
  听到赵甲元的电影是想表达这么一个正面而深刻的主题,原来只把它当泡沫爱情剧的凌羽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观念顿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他压低头,用诚恳的语气说道:“学长,对不起,我刚才的态度不太好,经过你的循循诱导,我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肤浅。   
  “现在我已经没意见了,一切就听从你的安排吧……只是这个角色比较特殊,我怕我演起来达不到你想要的效果。”   
  “哈哈哈……绝对没问题!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吗?就是你扮记者来找我调查那件事情。”   
  赵甲元玩味地看着凌羽的脸,缓缓说道:“那个时候,你连我都骗过去了,这已经证明你有过人的演戏天赋,所以演古惑仔对你而言应该不会有什么难度。再说我就是导演,有我挺你,你还有什么好顾虑的?”   
  从手边的皮包里掏出一个方形盒推到凌羽面前:“这些都是古惑仔的经典电影,你拿回去看看吧。”   
  “好的。我回去会认真看的。”凌羽笑着把盒子收进口袋,发现太大塞不进去,只好拿在手里。   
  “赵导演,请问一下,这个剧本好像还没完,它剩下的部分呢?”   
  水镜称呼赵甲元为赵导演,这说明她的身心已经完全投入到拍摄前的准备工作中。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就一定会努力做到最好,这是她的原则。   
  “后半部剧本目前还在紧急创作中。其实剧情基本已经底定了,就差具体的对白和场景,等我们拍到那里的时候,后边的剧本也就出来了。”   
  赵甲元接着解释道:“时间很紧,我的计划是三个月内要拍完,你们一个是名侦探,一个是已经获得美术学院保送资格的美女画家,下学期你们不用去上课也可以吧?”   
  凌羽和水镜对视一眼,都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不用上学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嘛!因为他们以后就有更多时间在一起了。   
  “可以,没问题。”凌羽爽快答道。   
  “那明天下午两点就来片场吧,下午就正式彩排了。”   
  “明天我跟水镜会准时到的。”   
  “既然你们两个都没问题了,那我先走了,还有一些配角还没找到合适的演员,我要赶紧去联系。”   
  赵甲元抓着一个公文包站起身来,刚要转身却嘴巴一张,彷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着凌羽意味深长一笑:“哦哦,说到配角,我们这次找了一个漂亮的北方女孩,老弟,相信你一定会感兴趣的,呵呵。”   
  话还没说完,他就走去柜台结了帐,然后匆匆忙忙离开了咖啡厅。   
  ——北方女孩?我一定会感兴趣?这家伙又想玩什么花样?凌羽想。   
  “在想什么呢?”   
  听到水镜的声音,凌羽这才回过神来,看到水镜狐疑的眼神,连忙说道:“没有。刚才都是学长说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也没说什么,是你在心虚吧。”水镜好笑地说。   
  “没有!”凌羽一口咬定,也没找什么借口,因为他知道这一套在水镜眼里没太大的作用。   
  “好吧,我相信你没有……我也要走了,我还要去买点东西。”水镜将剧本放回黑色的手袋里,顺便整理了一下衣服。   
  今天的水镜穿的是黑色长袖衫和白色过膝裙,跟她的长辫子搭配起来显得特别成熟。   
  “我陪你去吧。”   
  “不用了,我要买的是女孩子用的东西,你跟着不方便……”水镜话一出口就羞红了脸,本来她可以一句话带过,可是她知道凌羽是那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家伙,不这么说的话他一定不肯罢休。   
  “用得着那么见外吗?”凌羽的语气里有些不快起来,但马上又改变口吻说道:“好吧,路上小心。”   
  在咖啡厅门口跟水镜分手后,凌羽拐进一条小巷,然后又从另外一个地方出来,悄悄跟在了水镜的后边……   
  第二天下午,凌羽骑哈雷机车,带水镜到了赵甲元指定的六号片场,跟他们一起来的还有另外一辆黑色的重型机车。   
  燕麦和布朗·杰克森也来了,因为他们两个都是这部戏的主要配角。   
  “啊!就是这里啦,好漂亮啊!”   
  穿着白色迷你裙的燕麦,一看到片场门口的七彩霓虹灯就兴奋得一跳三丈高。像她那种大马哈的个性,从不会去注意自己的动作是否会走光的。   
  “麦子!别像个刚进城的乡下人那样站在门口看,快进去吧。”已经进门的凌羽回头说道,这时瞥见朝这边走过来的布朗右手伸向外套的腋下,脸色一变,忙道:“布朗,不要开枪!”   
  凌羽对布朗“随时拔枪”这个习惯实在感到汗颜,前天在社团里开会的小插曲,让凌羽现在还记忆犹新呢。   
  当时燕麦看见天花板爬过一只蟑螂,尖叫了一声。众人抬起头,没看到蟑螂却听见了两次枪声——不用说那肯定是布朗出手了,没人看见他是什么时候出手的,只见天花板上那只蟑螂马上就不见了踪影,但奇怪的是也没有掉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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