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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实慌忙拾起地上的枪,连开了两枪,可都没能命中。眼见黑发尖刺再度直击而来,白发鬼以铁伞斩落。可就在此时,女尸的头发竟然向反方向击去。只听“嘭”一声,数支铁弩自后墙急速飞来!
老板将二人扑倒。一时只有闪躲的三人,跌在了地面上。趁此时机,女尸的黑发已犹如附骨之蛆,再次勒住了三人的脖子。小实觉得自己要窒息了,只能以双手拉扯着黑发,可那东西却越缠越紧。
白发鬼白皙的皮肤也呈现出不自然的红色,他挣扎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玉梳,向黑发上扎去。一时之间,铃声大作,女尸似乎是有所反应,黑发的力道有所松懈,可接下来又再度加收拢。刚喘了一口气的小实,又被勒得透不过气来,眼角瞄到了那把竖在黑发之间的玉梳……
玉梳!
刹那间,小实想起了自己的玉梳。他憋着一口气,腾出一只手掏出自己那把,学着先前白发鬼的样子,狠狠地扎向了那头发!
“叮铃”之声戛然而止。黑发没了力道,仿佛失去了生命一般,散落一地。那女尸忽然向后倒去,仰面躺在了地上。那两只玉梳,静静地落在了她的身边。
三个人顺过气直起身。老板第一个走到女尸旁,确认她不会再暴起伤人。白发鬼则拾起那两只玉梳,打量了好半天,突然笑出声来:“我怎么没想到,原来是一对,这就难怪了。”
“一点都不好笑!”小实连咳好几声,“什么‘难怪’啊!差点就死了耶!”
面对小实的抱怨,白发鬼却轻笑起来,说了一句“谢谢”,让小实莫名其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更让他想不到的是,那白发鬼竟然打横抱起了那女尸,向墓道那边的暗门走去。
老板却像是很明白他在做什么,为他打开了墓道。白发鬼怀抱着女尸,向墓道走去。
照明弹的光亮渐渐袭灭了,墓室又陷入了黑暗之中,仿佛一场恶斗根本不曾出现过。小实忙跟着白发鬼和老板的步子,重新走回墓道之中。手电筒照在白发鬼的背影上,映出他那一头华发熠熠闪亮。只见他抱着女尸走回了棺椁的旁边,将女尸放回了棺材里。
他轻轻地理了理女尸的头发,又摸了摸她被子弹打裂的皮肤,帮她掖了掖衣襟。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竟然笑了笑,像是在对女尸说话:“放心,还是很漂亮。”
小实几乎要以为这人是个神经病了,他惊异地看着白发鬼将那对玉梳放在了女尸的胸前,然后费力地盖上了棺椁,严丝合缝。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缘故,就在棺材被盖上的那一瞬间,小实似乎看见了女尸扬起了嘴角。
头皮一阵发麻,小实刚要问,就听老板闷声道:“总是做些出力不讨好的事情,方呆子,小心命都丢掉。”
“这嘛,秦秋,”白发鬼笑着回答友人,“人生嘛,总是要做些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呀。”
到了这时候,意识到不会再有僵尸的的袭击,憋了好久的小实,忍不住竹筒倒豆子似的将问题全都问了出来。三个人一边往回走,白发鬼一边解答小实的疑问:“你知道为什么会有‘诈尸’这一说吗?一般情况下,一些大型墓穴富贵人家,会在尸体的口中放进明珠玉器之类的东西,一旦被取走,就有诈尸的可能。”
“你是说,是以前的盗墓贼偷走了她的梳子,她才会诈尸的?”
白发鬼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提出另一个问题:“那你知道为什么古人要修墓吗?”
小实想了想:“应该是风水的原因吧。不是说墓修得好,能荫庇子孙后代么?啊,对了,还有就是享受,死了也要享受,所以那些皇家陵墓才搞那么多陪葬殉葬。”
白发鬼笑道:“那你认为灵魂存在吗?”
小实愣了愣:这玩意儿不好说。以前嘛总有科学观,可是今儿个遇到僵尸粽子,恐怕就已经接近玄学的范畴了……
只听白发鬼继续说道:“无论是基督教的天堂地狱论,还是佛教的六道轮回论,还是道教的修仙升天论,大多宗教都是认为,人死后灵魂是有归宿的,不会停留在现世。但你说的对,皇家要做陪葬殉葬,如果说灵魂去了归属之地,那还享受个什么呀?所以,墓穴还有一种功效,就是封锁。”
小实“啊”出一声来:“你是说,古人建墓,是想让自己死了之后还能留在墓穴里?”
白发鬼点了点头,笑道:“她也是想留下的,而且,她还是想以最美丽的模样留下。你看她肌肤里的银色物质,其实是水银。这样,就能让她肉身丰满,面目也不会干枯腐朽。”
小实瞪大了眼:原来是水银,难怪声音那么奇怪!还有,先前他用铁伞攻击女尸,结果对方倒没事,震得他虎口发麻。这么一说,就解释得通了。“这个……女人真是……死了都要美啊。”
白发鬼摇了摇头:“她在等人,等她的丈夫,所以才要以最美丽的模样等待他回来。”
小实愣了:“你怎么知道?”
“她的墓穴之内,前殿都是冷兵器,表明他的夫家是武将。而在壁画上,仕女所奏的是《幽兰》,忧思苦闷怅然伤感之情,应该是在思念远方的良人。只不过,她等到死也没能等到丈夫回来,所以就要求以水银保存她的尸身,以最美的样子。”
难怪刚才这家伙要跟女尸说她很漂亮,想了想,小实又奇怪了:“嗳?难道你到这里来,就是来看女鬼的?”
白发鬼没有回答,倒是先前一声不吭的老板接过了话头:“他不知道在哪里闲逛,看见倒斗的出手玉梳,又说来底下摸金遇到粽子,死了同伴。于是就买了玉梳摸进这里,想还她一个安宁,也不能再害人。没想到那玉梳应该是一对的,一只对她根本不奏效,他就给困在了墓里等死——你说我猜得对不对?方呆子,我看你就一句话: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白发鬼显是被老板说中。听见他有些尴尬意味的笑声,小实觉得有些好笑,可又觉得有那么一点酸酸的,或许那种感觉就叫做“感动”。
就在说话的工夫,三个人也顺着盗洞往外爬,眼看着洞口露出一点亮光。好容易爬出了地面,小实登时愣住了:天地之间,晨光之下,雪羽静静飘落。
这是初冬第一场雪,雪花落在了那人银白色的发丝之上,湮灭了踪迹。那人扬起唇角,将笑意写进了明亮的眼眸里。
那一天,小实差点丢掉了性命,却经历了一场冒险,认识了两个人:古董铺子的老板秦秋,还有一个怪人——方鸿卿。
第二章 千宿鬼影
冬日的暖阳映在积雪上,墨色瓦片上融雪半残,在马头墙下留出一条黯淡印记,宛若泪痕。小实骑着他那辆“宝马”,穿过江南贡院门前满是碑文记载的街道,摇头晃脑地跟着耳机中《龙文》的歌词,嘀咕着“一横长城长,一竖字铿锵”。清晨的秦淮河畔,没有平时的繁华与喧闹,只有阳光静静地洒在“天下文枢”的牌坊上,漾出明亮的金色。
唱到“宫商角徵羽”的时候,小实想起了前几天的冒险——那个方鸿卿说着他记不住的古代琴谱,轻轻松松地打开了墓穴的机关,真是超厉害的!一想到这里,小实的劲头儿更足了,撒丫子猛瞪,晃着铃声冲进了秦淮河北岸的小巷子里,将自行车停在了那间没有招牌的小小古董店前。
大门半开着,店堂内的却没有开。小实跨过门槛,又闻到了那种奇异的淡淡香味。“老板?”他喊了两声,可没有人回应。他向前走了两步,又唤了声:“方鸿卿?”
店内静悄悄的,时间像是在此凝固了一般。只有木窗处透过的阳光,映出空气中的灰尘缓缓地沉沉浮浮,证明时间的流动。香炉内青烟袅娜,幽幽地飘散。小实环顾四周,总觉得和第一次来的时候有点不一样,却又说不出究竟不同在哪里。他试着向内室的小门那里走去,却忽然感觉到背后有股寒气。他回过头,正对上一双凶狠的乌黑大眼!
小实吓得“哇!”一声惊叫起来,连滚带爬地向后逃去。这一退后倒看出了端倪:这乌黑的大眼看不出什么材质,是镶嵌在一只石狮上的。不过这狮子和一般见到的守门狮不同,它并没有踩球或者踏着小狮子,而是恶狠狠地盘踞在那里,面目凶神恶煞。由于石狮被摆在了一张木架上,高度正巧和他齐平,所以刚才一回头就见一张铁青大脸黝黑大眼,差点没吓得他背过气去。
小实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自己给自己压惊。可刚平静下来,转念一想:先前他明明是顺着木橱边上这条路走过来的,一路也没看见这狮子,怎么一回头就正瞅见了呢?
嵴梁骨一凉,小实又觉得自个儿的寒毛统统起立致敬了。他试着绕过石狮,可不管他向左偏还是向右偏,那一双凶恶的黑色眼珠,却始终像是在瞪视着他。
屋中一片沉寂,小实能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噗通,噗通”,好像又渐渐加速了。他尝试着向后退了两步,却见那黑色眼珠直勾勾地锁定着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总觉得那石狮的位置向@。电子书@自己靠近了。
越是这么想,就越觉得毛骨悚然。小实勒令自己停止胡思乱想,撞着胆子向前冲,一下就越过了石狮,冲到了木橱所在的位置。小实摸了摸胸口,心说真是自己吓自己,石头家伙不就一死物,难道还能追上来不成?
一边这么自嘲着,小实一边回头去看:只见一对凸出的眼球,正和自己迎面而对,相距不到十公分!
小实惨叫一声,下意识地后退撞上了木橱,就在此时,他忽然觉得眼前一花。等到他再次看清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站在店铺的外面,背对店门,呈现出刚刚走出店铺的姿势。
脑子登时乱作一团,小实转身望向店铺,小小的古董店一如既往地坐落在那里,木质旧式的门扉和窗框,没有半分异样。
难道他刚刚做起了白日梦,根本就没走到铺子里?小实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他定了定神,这次很小心很谨慎地踏入了古董店的大门里。物件摆设和平常别无二致,他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木橱的位置,可就在这时,忽然觉得眼前又是一花。再定睛一看,自己又已经站在门外,好似刚刚走出店铺!
小实登时慌了。难……难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鬼打墙”?!
想到这里,小实头皮都发麻了。赶紧奔到自行车前,一个蹬腿就要赶紧落跑。可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一辆吉普车拐了个弯儿驶进巷内。
是老板的车!小实慌忙跑上去,还没等老板停稳,就一把扒住了车窗:“老板!你铺子里有鬼!”
老板挑了挑眉,将车停好熄了火,这才抱着一个纸袋下了车。眼看他要走进店里,小实忙上去拦他:“别进去!真的有鬼,我刚才就撞上鬼打墙!”
老板却是半点也不怕,大步地走进铺子里。小实一看急了,忙跟进去帮忙。只见老板走进屋中,第一件事就是拿个盖灭了香炉,随后冲着内室一声吼:“方鸿卿!还玩儿?!”
内室的门被打开了,有着一头银发和俊秀面容的男人,笑眯眯地走了出来:“哎呀呀,好友,别那么大火气嘛。”
“一大早是哪个混蛋非要喝橙汁?没给你颗枪子算你走运!”老板跟吃了炮仗似的,一改平日沉默是金的冷酷形象,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从怀中的纸袋里掏出一瓶橙汁丢了过去。
同时,在说话的工夫,老板抬起脚踹翻了屋里几张板凳,又将一个花架的位置挪在了一边。
这两个人闲话家常,让小实登时就汗了:“我说,这里真的有鬼!”
“鬼个屁,”老板斜他一眼,又瞪向那个正笑眯眯喝着橙汁的青年,“那混蛋给你下了阵。”
“哈?阵?”小实瞪大了眼,过了好半晌,才难以置信地问:“你是说,阵法的那个阵?就这店里?还能摆阵?”
方鸿卿悠闲地倚着花架,笑道:“哎呀呀,你别小看了中华文明千百年来的智慧。江边几颗乱石,诸葛亮便能将它摆出奇阵制敌。要知道,传说中的奇门遁甲风水堪舆,大可兴国安邦,杀敌制胜,小的嘛……”方鸿卿坏坏一笑:“小的能让咱们小小实吓得尿裤子。”
“谁……谁尿裤子了?!”小实涨红了脸,争辩道。想到刚才自己吓得惨叫的样子就给这家伙看在眼里,小实就恨不得上去挠花他那坏笑。可生闷气并没有能持续多久,好奇心又站了上风,他又忍不住靠过去:“鸿卿,这个是怎么做到的啊?”
方鸿卿没答话,只是指了指刚才被老板踢翻的几张凳子和花架。小实将信将疑:“就凭这个?我不信!刚才我还看到怪物呢!”
“是不是这个?”老板从木橱里取下一个巴掌大的石狮递给他。小实定睛一看,黑眼珠凶面孔,真的跟先前看到的怪家伙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就是大小实在差太多。
看出他的疑惑,老板瞪了方鸿卿一眼,才转而解答小实的疑问:“那熏香会麻痹人的神经,产生幻觉。”
这下子小实全明白了:原来他刚进入店里就中了招。因为闻到了香气,又看过木橱上的东西,所以产生了巨大的可怕石狮的幻觉。而之所以两次走到店门外,则是中了方鸿卿的阵法。
想到自己被那家伙耍的团团转,小实本应该觉着生气的,可又觉得心里头说不出的崇拜。他望向那个靠着花架悠闲地喝着橙汁的家伙,脱口而出:“鸿卿,你究竟是什么人啊?”
“哎呀呀,”白发的青年笑眯眯地回答,“我嘛,只是一个平凡的前通缉犯呀。”
通缉犯?前?还“平凡”?!听了方鸿卿的话,小实登时就觉得天塌地陷了。在人生的十七个年头中,小实一直是遵纪守法的大好青年,五讲四美三热爱,校纪校规心中留,更别说是作奸犯科了。他所见过的最坏的人,也不过是梳个背背头躲学校男厕背后抽烟的不良少年,可这一次竟然和通缉犯扯上了关系!
小实惊了,不由再次仔仔细细地将方鸿卿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俊秀的五官,浅浅的笑容,除了银白色的头发和过于白皙的肤色咋一看不太像正常人以外,其他也没什么啊。这风度,再加上见识过他渊博的历史知识和奇门遁甲手法,怎么看怎么就是一知识分子啊。
“那个,”小实战战兢兢地开了口,“鸿卿你犯了什么罪了?”
方鸿卿气定神闲,笑得异常欠扁:“你猜。”
老板在边上翻了个白眼,显然是对这两个字很是不屑。小实倒是很老实,苦苦思索了好半晌:他还记得那天古墓中,鸿卿抱起女尸的情景,也记得他理好女尸的头发说上一句“还是很漂亮”。明明是跟他完全无关的事情,他却揽在自己身上,对僵尸还能那么温柔。小实记得出盗洞时,方鸿卿的笑容,那映着落雪的明亮眼眸和浅浅扬起的唇角,让他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如春天一般温暖”。这样的方鸿卿,绝对不会是坏人,他绝对不会做出杀人放火的坏事!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小实义正词严,大声陈述,“鸿卿你才不是坏人,不会做坏事的!”
方鸿卿愣了半秒,随即大声笑起来,揉了揉小实的脑袋,直将他一头短发揉成了乱七八糟的鸟窝状。面对少年的信任,他笑道:“我的确是犯了事儿的,一不小心,就那么不问自取了。”
小实懵了:不问自取是为“偷”。鸿卿真的干了坏事遭了通缉?少年的心里乱作一团,“信任”与“怀疑”两种心态交战不休。可更让他觉得困惑的是,比起鸿卿是坏人这个结论,现在的他更多的是在担心鸿卿会不会被警察抓走?会不会有事会不会要坐牢?警察来了怎么办?!要不大家凑凑钱能不能赔上不追究了?
眼看着小实挤出了一张苦瓜脸,方鸿卿倒是笑眯眯地异常悠闲:“放心啦,没什么大事。”
“‘没什么大事’?”老板冷哼一声,抓起橙汁的瓶子敲向方鸿卿的后背,“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叫做‘没什么大事’?枪毙的罪叫‘没什么大事’?”
“什么?要枪毙?!”小实失声惊叫。见他瞪大了眼一副好像五雷轰顶似的表情,方鸿卿大笑不止,曲起食指叩向他的脑门:“小鬼,没听见我刚才说‘前’么?都是过去的事了。”
所谓“过去的事”,其实也就是两年前。那时候的方鸿卿还在金陵一所名牌大学读研究生,读的就是文物保护相关专业。到了研三,开始为继续读博深造还是直接工作这个选择而头疼的他,经导师的介绍,去金陵博物院实习。本就沉迷于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他,进了博物院那可就跟耗子掉进了米缸似的,连宿舍都不回整日泡在院里,真正是乐不思蜀了。原本领导是安排他做些文职工作,说穿了就是办公室打杂的,一见方鸿卿盯着各种藏品走不动道儿,成天在展馆里转悠来转悠去——得,干脆连保安也让他一齐包了,这不还能开源节流节省一份人工么?
这可是正中下怀,方鸿卿也就名正言顺地在展馆里当起了保安,还时不时地兼任了解说员。有游客对展品感兴趣的,他闲来无事就在旁边介绍起藏品的历史和相关典故。小伙子年纪轻轻,长得又俊俏,再加上整天笑眯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