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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杨重信主任及总务组管理司机的人聚在一起开会,证实传言不虚。
9。 接近中午时分,卢丁财四下找杨重信主任未果,不久就发生了命案。当时总务主任和政风室主任外出吃饭,可能因此逃过一劫。
上面就是我调查出来的事实真相,比七人小组调查委员会的逼真多了。我还要替两造家属问李远哲无能领导下的中央研究院几个问题:
一、根据资料显示,中央研究院的总办事处处长刘锡江、总务主任杨重信,都是大黑官,这次事件,如果是专业行政人员处理,结局会不会不同?
二、据悉,卢丁财十九年来,对每一个总务组的管理人、科长、主任,都曾经左手农药、右手菜刀的表演过同一套戏码,不过都是收放自如,为何这次擦枪走火,搞出两条人命?是不是刘锡江这个混蛋大黑官处理问题不当,反而引爆炸弹?
三、刘锡江处长究竟有没有允诺卢丁财这次不予追究,并收下切结书。另一方面,刘锡江有没有告诉李远哲自己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如果有,李远哲为什么没有尊重刘锡江已作的承诺,却命令他严办;如果没有,刘锡江就该负起说一套作一套、因而导致悲剧后果的责任。
四、中央研究院成立的调查委员会,为什么没有调查行政责任的部分?难道上班时间,下属在办公室被人砍死,当主管的竟连一点责任也没有吗?据说,调查委员未提行政责任,是因为李远哲只授意他们调查事情经过,并没有要他们追究行政责任。
五、周东欉的妻子、儿子、女儿都在中央研究院工作,平日全家一起上班、一起下班,突然有一天,丈夫、爸爸竟然在办公室被人杀了,请问他的家属除了公务员的抚恤之外,有没有依循制度给予应得之补偿?中央研究院有没有给周家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显然没有,因为事后,李远哲授意下的中央研究院竟然试图把事件发生的原因导向私人恩怨,更以所谓公正的调查委员会背书,认为没有行政疏失作借口,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对家属根本不闻不问。周东欉的女儿周梅樱,是位勇敢的小女生,在走投无路下,只好向监察院陈情。当然,升斗小民向监察院陈情的结果大概都一样,监察院把你的信转给原单位,再把原单位的回信转给你,有几封转几封,转到你死心为止。但这位小女生却未死心,又请了立法委员主持正义,在一波一波压力之下,李远哲终于低头了。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李远哲在「中央研究院周报」上发表「忆周东欉先生」的文章,算是对周家公开道歉,同时也刊出了周东欉儿子周冲坪的响应文,两篇文章全文如下:
忆周东欉先生
远哲奉聘回国主持院务,匆匆已五年半有余,前几年兼理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的工作,又因院长职务而义务的参与一些政府部门的委员会议,备咨询顾问之责,工作特别忙碌。此外仍以院务及国内外学术相关活动以及化学动态学的研究为生活与工作之重心。坚守科学、教育、学术的工作岗位,关怀、支持社会改造,是远哲不变的自我要求。
主持院务五年多来,远哲最感遗憾之事为前年九月发生的总办事处司机命案。命案发生时,远哲正出国开会,返国后即前往探望周先生之亲属,并致送慰问金十万元以表心意,同时指示院方组成调查委员会,成员除一位具有精神科专业医师资历的研究员外,其余由本院卸任或现任所长多人担任,展开独立调查作业,包括面谈、调查与搜证工作,于八十六年十二月中旬完成一调查报告,内容并摘要刊载于本院周报653期。
卢丁财先生于八十五年九月因争取担任副院长司机未果,情绪不稳,健康状况欠佳,曾表达退职之意愿,八十五年十月杨重信先生接任总务主任,亦积极劝导其退职,因卢员反复,至八十六年九月劝退及拟调整其职务均无效,且鉴于卢员以暴力威胁长官,行为乖离,正拟签报议处时,不幸之命案却发生。
周东欉先生为本院资深员工,忠诚勤敏,个性温和,与同仁相处融洽,受其服务者莫不称道,却不幸遭此劫难,远哲曾为此辗转反侧,痛心异常。案发后院方协助家属处理善后,经一年之努力,于去年十月促成卢员遗孀方女士与周家家属达成民事和解。本命案之发生虽属难以预防之突发事件,却也反映出院方行政管理上的问题。至于行政责任之追究方面,事前院方确已尽力处理,事发翌日杨重信主任与刘锡江处长均以道义责任攸关陈请辞职,惟经远哲深思后加以慰留。于今事件发生已将满两年,每思及周先生之善良热诚、认真负责以及对本院之服务贡献,仍不免伤痛。对于院方虽曾努力但仍无法避免如此重大不幸之发生,远哲在此愿再次对周先生家属表示深切歉意。为念及先生不幸之际遇及对故人之怀念,经总办事处主管会议决定,以院长及两位副院长约一年之特支费总数一百五十万元致送周家家属,以示慰问之意,惟区区之数实不足以弥补家属的伤痛及损失。
往者已矣,瞻望未来,远哲将一本初衷,愿与我全体同仁亲如家人,和衷共济,在有限的任期内改善本院研究环境与提升本院研究成果之水准,亦盼望各位同仁有以教我。李远哲
民国八十八年九月六日
家属心声——兼谢李院长及本院所有同仁
对于许多人来说,「九月八日」或许没有太多值得回忆的。但对于本人及周遭亲属而言,「九月八日」却是我们一生永远的痛、一个永远无法磨灭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正是先父的「祭日」。八十六年九月八日,先父于本院司机休息室惨遭杀害,两年来,本人及所有亲属承受了许多的压力与煎熬;而支持我们走下去的,不过是一颗不甘受辱与追求公道的心而已。此间,本人曾多次与院方交涉,并上书监察院与林瑞图立委,要求院方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附带赔偿及公开道歉,并于近日接获院方的正式来函响应。家属感于
院长之诚意及为本案所付出之辛劳,已决定接受院长之安排;然对于院方的处置方式,仍存有些许之遗憾:院方提出多项处理纪录,证明案发之前院方确已努力处理与防范;但是,倘若院方能够明快地处理卢丁财之退职事件,相信事情不会发展至不可收拾的地步。根据院方「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报告」所载,卢员暴力犯上及威胁同仁等乖离行为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院方多年来并未针对卢员之举动做出适时的议处或纠正,可见院方在行政管理上确有值得检讨的必要。
往者已矣,来者可追。盼望院方能以此为鉴,也盼今后不再有类似不幸事件发生。最后,除再一次感谢院长之协助外,对于「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诸位委员所付出的辛劳及本院同仁所给予的关怀,亦在此申致谢意。周冲坪
谨启 民国八十八年九月八日
从上面两封信里,我们可以看到李远哲是怎样的一个伪君子,并且无能无情、无赖无耻,违法乱纪:
一、李远哲说他「奉聘回国主持院务,匆匆已五年半有余,前几年兼理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的工作,又因院长职务而义务的参与一些政府部门的委员会议,备咨询顾问之责,工作特别忙碌。此外仍以院务及国内外学术相关活动以及化学动态学的研究为生活与工作之重心」云云,请问李远哲,你一年到底在中央研究院办几天公?你跑去监督别人赈灾、去搞反贿选、去搞教育改革的同时,可曾想过多花点时间把中央研究院搞好?国家每个月付你四十六万元的薪水,是要你分神去搞赈灾之类的吗?赈灾之类是中央研究院的正业吗?既然你承认「工作特别忙碌」,可见你就不宜再在「中央研究」学术以外,自吹不会贻误正业。因为一个人时间精力本有其限度,你是神吗?可以包揽一切?
二、所谓「指示院方组成调查委员会」,「展开独立调查作业」云云,但「独立调查」结果,却把真相与责任遮遮掩掩,这种代为卸责式的调查,倒真符合院长的「指示」。
三、所谓「卢员」「情绪不稳」、「行为乖离」,「正拟签报议处时,不幸之命案却发生」云云,殊不知「卢员」「情绪不稳」、「行为乖离」,不始于行凶之日,早在行凶前多年内即多次发生,此正周冲坪响应文中所点破的「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但院方「多年来」并未「做出适时的议处或纠正」,身为院长的李远哲,又何能卸责?
四、不但李远哲自己大卸其责,甚至在「行政责任之追究方面」,还厚颜开脱有关人员,说他们只不过是「道义责任」!且在他们「陈情辞职」时,「经远哲深思后加以慰留」,换句话说,人命两条出来,可是自李远哲以下,全无「行政责任」!
五、所谓「以院长及两位副院长一年之特支费总数一百五十万元致送周家家属」云云,试问那院长、副院长一年中,本来用特支费名目报销的花费,又是怎么报销的?完全停止了吗?还是运用五鬼搬运法,动用其它预算支应?在我和新党台北市议员李庆元合写的「陈水扁的真面目」一书中,揭发了陈水扁在台北市市长任内「力拔山河」拔河事件后,不但未循正途办理受伤民众的照顾与赔偿,反而违法乱纪,先后动用市府预算,慷人民之慨,赔偿受害者三千九百余万新台币的大黑幕。支持阿扁的李远哲,竟然也用同一招数,用特支费一百五十万赔给受害者家属。纳税人何辜?中央研究院的院长、副院长、处长、总务主任乱搞搞出了问题,却用国家的钱善后,真是羞耻。李远哲骂张昭雄「羞耻」的词儿,他正好自己受用。
六、命案是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发生的,李远哲的「愿再次对周先生家属表示深切歉意」,却是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写的,换句话说,是两年以后才送一百五十万和书面致歉的,为什么这样拖拖拉拉、为德忒迟?原来是「灯不点不亮」,是周家锲而不舍、力争公道的结果。此即周冲坪响应文中所说的:「两年来,本人及所有亲属承受了许多的压力与煎熬」,因为「不甘受辱与追求公道」,所以他们「多次与院方交涉」,并「上书监察院与林瑞图立委」的结果,可见李远哲他们并非真的要赔钱道歉,被逼得无法,才在无能无情无赖两年后,佯做宽厚了事,李远哲的无耻,由此更可概见。
最后,我要谈谈李远哲的老婆。三月四日,我在总统政见发表会后的记者会中说,李远哲的太太在李远哲出国期间到院长室发号施令,我原本只想给「李夫人」一个忠告,既然中央研究院公开发表声明,指责我睁眼说瞎话,那我只好努力证明我并非睁眼说瞎话了。
前面提到李远哲一九九七年九月六日,在北二高往中正机场途中,接到太太的电话,事实上,这通电话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如果没有这通电话,卢丁财不会在两天后凶性大发,砍死周东欉;如果没有这通电话,周家一家人仍快乐的活着,不会死了丈夫、死了爸爸。吴锦丽女士不但干政,而且干得别人家破人亡,李远哲你知是不知?
吴锦丽怎么知道中央研究院发生了「大事」?因为司机苏保定的缘故。苏保定是什么人呢?苏保定是临时人员,专门替院长夫人开车的,而且是卢丁财的死对头。大多数中央研究院内部人士都认为,周东欉死得冤枉,因为卢丁财要杀人一定杀苏保定,怎会杀周东欉呢?当然,这是悬案,可能永远无解,不过,中央研究院应该公开澄清,苏保定是不是替李远哲的太太吴锦丽开过车?开了多久?吴锦丽是公务人员吗?是一级主管吗?如果不是,中央研究院怎能连车带司机派给她使用。这是揭发你李远哲院长贪渎的事,请你的幕僚好好花点脑筋,如何弥缝这个问题。
前些日子,一位中央研究院的内部人员传真了一份资料给我,提到苏保定司机,经我深入调查,苏司机是李远哲在中央研究院搞安插私人的代表作,在我揭发李远哲是如何忘恩负义的对他老师王企祥时,李远哲以「公务员有一定的任用程序」反驳,其实,根本与程序无关,以苏司机这样一个曾经因为「吃油票」被检举,被前院长吴大猷开除的人,就是因为对了胃口,李远哲可以不顾政风室主任的坚决反对,非用不可,李远哲领导下的这种机关还谈任用程序,真是笑话。李远哲有名言是「白道比黑道可怕」,光由一件司机命案,我们就领教他这位白道真说对了。(二000年七月十日)
【附录】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报告摘要(完整刊出)
民国八十六年九月八日本院发生司机卢丁财于中午持刀进入司机休息室,将另一位司机周东欉砍杀致死,随后服毒自杀,于次日亦身亡之不幸事件。此案件发生后,院方决定成立独立之委员会,针对此案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此即为本「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设立之缘由。委员会委员共七位经院长遴聘,于八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并推举召集人,其后展开独立作业,包含面谈、调查与搜证之工作,以及报告之撰写。
面谈之对象包含前后任管理员、其它相关主管、司机同仁及家属等,合计达二十余人次;调查委员会也收集了多项资料,包含卢丁财之人事资料、退职签呈、请假单、医院诊断书、其曾持至总务组之农药及遗书等资料、刘处长准备之命案发生经过与处理情形报告、驻警队处理杀人事件经过报告、总务组录音资料(该录音系公开进行)及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等。此外,调查委员会亦曾前往命案现场勘察。
综合面谈、调查及搜证所获,本委员会针对此案得到下列几项发现:
一、卢先生自民国六十七年到总务组任职司机至案发的十九年间,与同仁、上司冲突之事故不断。事故之严重性不一,频率高低不定,但确是一再发生。一般的言词冲突不计,只计算涉及肢体冲突或对长官及同僚有威胁性表示之事件,且经当事人或目击人指称,或经二人以上转述者,即有十余次之纪录:卢曾拿盐酸威胁长官、拿扁钻欲刺同事、多次威胁要与长官打架、曾经拿农药威胁要自杀、曾拿铁棒意图伤害同仁、也曾经拿刀出来示威。
二、根据访谈所得到之印象,卢先生的工作表现尚属称职,但他因个性关系,使得他在同仁与主管的眼中,是一位难相处、难管理的同仁。
三、八十五年七月,自从得知开副院长座车的愿望未能实现以后,心情极坏;九月间曾因突发性心脏不适住院治疗。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卢先生正式提出退职申请,总务组随即签办,但他于二十五日又提报告,以「劳保年资疑义」为由要求撤回,主任同意所请但批示以后如再提出退职申请,应事先慎重考虑。
四、八十六年八月初,卢先生以「患前列腺肿瘤,手术后医嘱仍须追踪疗养,不宜操劳,唯恐影响公务」为由申请办理退职,总务组于同月八日签办,惟两周后卢又反悔,表示因年资衔接问题要撤回申请,杨主任乃与其多次沟通;在此过程中卢曾同意调职,但后来又表示因加班费的问题不愿意接受。其后卢于九月一日来找杨主任,态度略微凶悍,再度要求拿回辞呈,同时亲交一份报告给主任,上有「因患前列腺肿瘤,情绪极不稳,贸然提出申请退职深感抱歉……蒙钧长体恤,容许再考虑后,实在不宜提前退职,拟请准予撤回,……丁财甚感惭愧……今后,自当安分守己……与同事和谐相处,求得宽恕。此后,若再发生与同事争吵或再次轻率提出退职情事,愿受制裁。」等语。
五、上述辞职事件仍在处理中,但卢已深感不耐。九月五日上午九时十分卢手持农药,于总务组影印室当面要求杨主任交还其辞呈时,言词粗暴且举起椅子要掷向杨主任(后来是掷向另一角落)。杨主任一再问他是否真要退休,是否真要调职,并请处长和阎主任来,同时当场请同仁备妥录音机,开始录音存证。卢之态度随即开始转变,以较平静的口吻说明其诉求与心结,其间两度下跪。同日主任及处长在卢先生的退职申请上分别批示,「拟同意卢先生撤回但日后再提出即……处理」及「同意其所请但下不为例」。
六、九月五日之攻击性事件发生后,退职申请撤回之部分固然已经批示,院内主管同仁曾对于事件本身应如何作后续之处理有所讨论,初步共识为先由司机管理员签报事实之发生经过,以后再作如何处置之最后决定。
七、自九月六日至九月八日,卢先生对于院方将如何处置其九月五日之行为颇感焦虑,曾多次至总办事处走动、探听。八日上午开车上班时其服务之主管及同在本院任职之卢太太均未看出有任何异常迹象;到院后(九时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