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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是丹呢,你个普通人,能见识一眼就是天大的福分了,你还想数!”仁兄恨不能一巴掌将圆滚滚的胖子拍出平面直角,可惜他现在没有时间了,一共才十来颗丹,他必须第一个冲到李芦面前,刚走出两步,却突然被胖子给拉住了。
“喂,你现在冲进去,他们也跟着冲,大家一哄而上,你还是争不到第一。”
两人鬼鬼祟祟的说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他们的目光充满警惕,犹如等待冲锋的勇士,假如目标人物稍有异动,那肯定是一触即发。
仁兄想想有理,随即又奇怪道:“咦,你什么时候变得聪明了?那你说说,我有什么办法能不惊动他们,又能进去找李先生换丹。”
“没有办法。这群人连眼睛都是绿的,有什么方法能瞒住他们?”王浩小声低估道。
“那怎么办,不能在外面傻等呀。”那人转眼间失去了主张,谁是傻瓜已经不言自明了。
“等等吧,我去李神医说说,让他第一个和你换,好不好?”王浩叹了口气,当然也是装的,昨天将丹交给
李芦的时候,他特意交代过,不要操之过急,一切看他的眼色行事,主要是为了让他从旁观察,有些异草李芦拿不准,只有让他来定夺,还有求丹的事,也要他亲自出马才行。
不一会,王浩去而复返,并且带来李芦的口讯,至于口讯的内容,自然是让仁兄先换,其余的人在外面等,而且还立了个规矩,众人不准一拥而入,由胖子单独领进去。
仁兄当场乐得合不拢嘴,拍着胸脯保证,出来少不了胖子的好处。
主意当然是胖子想出来的,表面上看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有权利就有腐败呀,不用问,胖子是要借机大捞一票,看到这会儿,卓月也猜出他的门道了。
看出来的不止的卓月,等待的人群中立即有人反对,大家都是在外面等了几个月,凭什么让别人先进去,而且谁先进,谁后进,连个谱子都没有,全是胖子说了算。
他们不敢质疑李芦的决定,将矛头指向了胖子。
“你们不服气也属正常,没有关系,你们可以进去问李先生,看看是他的主意,还是我胡说八道。”王浩欲擒故纵,反正早商量好了,李芦对恩公可是言听计从的。
话说的倒是不赖,大家一起挤进去,仍然分不出谁先谁后,问题还是没得到解决,可是谁甘心被排在后面呢?
“那也不能让你说了算呀!”不知道是谁道出了大家的心声,立即迎来一片附和。
王浩非但不紧张,反而笑了,一锤定音道:“不让我说了算,难道让你说吗?我们现在决定让谁换。”
恼人的反对声嘎然而止。那位仁兄都进去了,再闹也没用,他们关心的是第二个名额的归属。没有任何的规则,就是胖子说了算,不过聪明人都知道,其实是有规则的,谁敢得罪胖子,那就注定和第二个名额无缘,他们现在要做的是讨好胖子,而不是能得罪胖子。
这就是权利的迷人之处,王浩沉浸在腐败的快乐中。
“好一个力挽狂澜啊!佩服,佩服。”卓月在一旁偷笑,也不知是赞赏还是挖苦。
正文 六分卷 第三百三十六章 悍牛角
胖子永远也搞不懂,卓月对自己的评价,哪一句是赞美,哪一句是挖苦。再而卓月心里却清楚的很,那是完全的,纯粹的赞美。
别看卓月洁身自好,却欣赏胖子的狡猾,他喜欢胖子的性格,固执,有时候甚至有些古板,聪明,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自信,闯祸的时候也不少。有胆子,有见识,有原则,一个男人有了这三条就足够了。就连这次挑起妖族和蜀山的争端,在卓月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少他没有被老怪物吓的尿裤子,还有能力将蜀山置于险地,如果不是她强行出面制止,胖子十有八九便成功了,
何况卓月知道,胖子对上问剑并不是没有一搏之力,他还有杀手锏没有使出来,胖子也没有借机伤害蜀山弟子,这说明他知道分寸,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至于贪财,自私,那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在卓月看来不值一提,人哪有不自私的,就连问剑,陈玄,包括自己,谁能说自己没有私心?
卓月是欣赏王浩的,而且信任,要不然,以她的性格绝不肯和一个男人形影不离,更不会在受伤后将自己托付给王浩,而王浩也没有叫她失望。
可惜王浩对此浑然不察,还在算计该如何大捞一笔,余下的人等在外面,王浩和卓月随后进入了医馆,有他在,换不换,怎么换,就不是李芦能做主的了。
仁兄带来交换的是……千年人参,而且还是两株。
又是人参,三人不约而同的笑了出来。昨天王浩还在抱怨,而现在,他已经彻底无语了,哪来这么多地人参?
自从决定收下星语以后。胖子就不再需要千年人参了,当即失去兴趣,使了个眼神,示意李芦自行决定就行了,然后向低声向卓月打趣道:“你们玄门是不是一千年以前就掌握了人工种植人参的技术?要不然哪来的这么多人参?”
卓月白了他一眼,纠正道:“当然不是了,异兽异草认识的人少,而且数量稀少,不容易寻找。人参却是很早就声名远播了,玄门自古就有收集人参地习惯。而且不止是收集人参,诸如黄精,首乌等一些草药。凡是品质优良的都在收藏之列。在以前,人参的数量不像现在这么稀少,收集起来相对容易,玄门大都有存货,因为不知道怎么用。就一直保存到现在。这就和西方的人喜欢收集晶石一样,有什么奇怪的?”
胖子摸摸下巴,坏笑道:“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异兽异草认识的人少,放到他们眼皮地下也不认识,人参倒是好认,和大吉卜似的,一拔一个准。”
卓月无奈道:“术业有专攻,玄门本来就不擅长这些,别嘲笑人家。”
王浩争辩道:“我哪有嘲笑他们?我这叫苦中作乐,换一大堆千年人参回来有什么用,还不是炼成归元丹便宜他们。我亏死了我。”
两人窃窃私语的时候,李芦可没闲着,仔细的检查了两株千年人参,连每一条参须也不曾放过。
李芦是聪明人,不肯占别地的便宜,别人想骗他也难,比登天还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胖子看中的就是他这种性格。
“好了。”李芦地验货终于告一段落。依照提价后的标准,取出一枚归元丹给他,以前是一株千年人参换一枚归元丹,而现在改成了两株换一枚,价格翻了一番,这就是李芦良心的底线了。
可笑的是玄门中人非但不介意,甚至表示欢迎,丹少参多,要是不提升筹码,排在前面的人什么时候能被掏空,不掏空他们,排在后面地人哪来的机会?要知道,没有换到丹的人永远占多数,而且是绝对地多数。
即使就换到一枚归元丹,回去也能和师门交代了,甚至是嘉奖,仁兄是个老实人,得了归元丹二话没说,先给胖子使个眼神,许诺的好处到外面兑现。
“等等,你就带了两株人参来?”王浩不甘心的询问。
这年头厚道人少啊,都快绝种了,胖子要给他一点甜头,但是规矩不能坏,毕竟,换丹不是一次两次的交易,不能自己砸了招牌。
仁兄再次用感激的眼神望向胖子,赶紧说道:“有倒是还有,师傅临走前把照西都放到我这儿了,我也不认识,不知道李先生给不给换?开始就没敢拿出来。”
原来以前也有带上异草来的,李芦因为没有把握,就没敢和人家换,都是等等再说,后面的人本来就不清楚异草的价值,异草对他们也没什么价值,想当然的理解为异草不给换,到了现在,干脆就不拿出来了,胖子知道了真相,那个心疼啊。
提及异草,三人又同时来了精神。火辣辣地眼睛让仁兄浑身冒出冷汗,不过他没什么好怕的,应该是高兴才对,反正李芦不能抢他,看中了什么东西也是用丹换。
异草对玄门来说实在谈不上珍贵,因为他们不认识,认识了也不会用,没人要的东西就没价值,他们更希望用不知名的异草交换丹,将人参保存下来,李芦对人参来者不拒的态度更坚定了他们的信念。
“就是这些了,李先生给瞧瞧,能换就换,不能换李先生留下玩也行,反正我留着也没什么用。”憨厚的语言让胖子听得想哭,这不是感动,而是心痛,为那些异草感到悲哀。
他们是天地间的灵物啊!只要有一名炼丹师,就能让他们变成人人梦寐以求的丹,有些甚至不用炼丹术也能使用,古代记载异兽异草的典籍不少啊。〈轩辕
辕本纪》、《抱朴子》、《山海经》、《神异经》,那个时候它们是多么风光?汉武帝倾半国之力寻找而不得。如今,居然沦落到随便送人的地步了。
三人都对异草有浓厚地兴趣,挑选却只能由李芦一个人来,而三人中见识最差的也是李芦。每次遇到不懂的东西都要装模作样的拿起来,实际上是拿给胖子看地。
难为李芦一个老实人还是装腔作势,好在他对异草充满兴趣,此刻完全投入进去也忘记了尴尬。
“奇怪,这株贝叶草居然有九片叶子?”李芦拾起一株翠绿颜色的小草,喜悦的神色溢于言表。
贝叶草本身并不珍贵,因为叶片形状独特而得名。主要功能是镇魂,凝神,效果方面不敢恭维,数量也不算稀少。常见的都是七片叶子,而这株却有九片,可能连仁兄的师傅也没有察觉。
异草在外观上不见得有什么惊人之处。有的甚至和常见的植物非常相似,也许就是多出了一片叶子,颜色稍微深一点,外行很容易走眼,这些知识都是胖子教的。
经过贡嘎山上的特训。李芦的洞察力比以往有了质地飞跃。这么不起眼的一株小草,他一眼就能看出多了两片叶子,也属不易了。眼力达到如此程度。要在瞬间辨认出飞过的苍蝇是公是母,有没有缺胳膊少腿,那绝对是小菜一碟。
卓月也是经他提醒才察觉到不同,行家面前不敢卖弄,也是将目光望向胖子。房间里死一般地沉寂,大家都在等待胖子的答复。在异草的见识方面,胖子是毫无争议的权威,而且换与不换都在他的一句话。
李芦需要地是一双碧眼,唯有经过千锤百炼才能成就。眼下正是锻炼的绝佳时机,所以王浩不想过多的参与,也不想太过张扬,毕竟他现在地身份是来求医的病人,只是不动声色的点点头,承认那的确是贝叶草,既然是贝叶草,也就没什么珍贵的,这就是他给的答案。
要说李芦原来也不笨,无奈他太崇拜王浩,将王浩的每句话都当作教条,南面钻起了牛角尖,
九片叶子和七片叶子那可是天壤之别,所以他依旧是不敢决断,而且再次提醒王浩,那是有九片叶子的贝叶草。
“植物存在变异的现象,比如说与别不同地颜色,多出一两片叶子,和基因有关,属性上没有不同。”小医仙不愧为博闻天下第一,解释充满了科学的味道,可惜并不是那么容易理解,李芦听的云里雾里,反而更加迷糊了。
最后还是王浩来的直接:“不管它有几片叶子,贝叶草就是贝叶草,没什么稀罕的,人也有长出六个指头的,那就不是人了?”
胖子的目光早就停留在一支独角上,那是一条类似犀牛的角,弯弯的,就像一柄锋利的镰刀,血红的颜色像是要滴落下来,给人一种能量涌动的感觉,那是悍牛的独角,万中无一的宝贝。
可是王浩看中的却不是角,悍牛是一种珍贵的异兽,外形酷似犀牛,它的角虽然珍贵,但是更适合于炼器,而不是炼丹,悍牛最珍贵的部分是血,依古法的记载,不少顶级丹都需要悍牛的血,其中包括直接提升境界的丹。
分身被问剑瞬间洞穿的刹那,王浩领会到很多东西,修为是永远不能忽视的,一味追求技巧和法宝,最终只会沦为旁门左道,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这角哪来的?”胖子沉不住气了,假如能换到悍牛血,付出一百颗归元丹也是值得的。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那支角上,仁兄紧张的说道:“这块断角是师傅交给我的,怎么了?”
断角?的确,切割的不是如何漂亮,悍牛角坚硬无比,假如没有顶级的法宝,别想整齐的切割下来,瞧断口的粗糙,说不定是硬生生掰断的。
天啊!如此天赐的灵物居然遇到外行,被活生生的糟蹋了,瞧仁兄的智商,他的师傅也好不到哪去,说不定那个白痴压根就没有取血,见到这支牛角比较特别才取来的。
王浩心中一痛,仍然锲而不舍的追问道:“你师傅把角给你的时候,还有没有一起给别的东西,例如说瓶瓶罐罐什么的?或者有没有特别的交代?”
实际上胖子早就扫视过了,没有任何容器类的法宝。
果然,仁兄摇了摇头。
悍牛血对王浩实在太珍贵了,虽然希望微乎其微,胖子仍然抱着最后一丝侥幸。“你知不知道,这牛角是你师傅猎杀怪物得来的,还是和别人换回来的?”
“当然是师傅猎杀的,当时我还帮了忙的,那头怪物猛着呢,长的像犀牛,浑身长满了灰颜色的鳞片,坚硬着呢,法宝都伤不了它,师傅说那是犀牛成精了。师傅跟他斗了七天七夜,那血流的,把山坡都给染红了。”把山都给染红了,那得多少血啊,就算这师徒俩后来采集了血液,还能剩几滴?
胖子宁可那漫山遍野的血都是他们师徒的,当然,那不可能,就算把他们两个都榨成汁,绞成馅,也不够洒满半座山头的。
“怎么,你还不相信。”仁兄提起以前的光辉战绩不由脸放红光,貌似那次击杀悍牛,他也立了不小的功劳,而且还是四川猎杀到的,蜀山的眼皮底下,这还不值得他吹嘘的。
白痴,四川境内哪来的犀牛,还是成了精的!哎,四川,说不定就在龙门山脉里呀,要是这师徒两个没遇见,或者胖子早出师几年,这悍牛也许就到了胖子手里。
这就叫人的命,天注定,王浩脸色发青的问道:“你们猎杀了悍牛以后,除了取走了这支独角,还有没有采集别的东西?比如说血液什么的。”
基本上,胖子已经没抱什么指望了。
“有啊!师傅说犀牛精浑身都是宝贝,皮,眼睛,牙齿,能带走的我们全带走了,光是摘掉这牛角,我们就花了半个月功夫。血液,我不记得了,当时我主要是负责锯角和剥皮。”仁兄得意洋洋的卖弄。
这家伙居然还是一不怕脏,二不怕累呀,不出所料,悍牛难逃剥皮拆骨的厄运。他不知道,他的师傅就一定知道,为了悍牛的血液,哪怕有一丝希望,也值得跑上一趟,另外,他向仁兄询问击杀悍牛的确切地点。
“你问这个干什么?”仁兄终于察觉到不妥,以一个普通人来说,胖子知道的未免太多了,问的也太多了。
“呵呵,我就是好奇。”王浩向李芦使了个眼色,我问你不说,李先生问起,你总该说了吧。
仁兄也就是觉得奇怪,随便问问,他还欠胖子一个人情,何况说出击杀悍牛的地点也没什么损失,当下大咧咧的说了出来,地点果然是在龙门山脉,一个叫血旗镇的地方,时间是在八十多年以前……胖子就是在努力也赶不上。
正文 六分卷 第三百三十七章 战利品
也许是胖子的眼界太高,太挑剔了,除了悍牛角,再也没有他瞧得上眼的货色,悄悄给李芦比了个手势,悍牛角收下了,代价是五枚归元丹。
李芦的眼珠子差点滚落下来,这么条牛角便能换到五颗丹!貌似昨天晚上胖子还教训他,教他要学会奇货可居,如今一出手就是五枚丹,好大的手笔呀!不过胖子都决定了,他还有什么好说的,随便胡诌了两句,痛快的拿出了五颗归元丹交给仁兄。
胖子既然决定了,他什么都不用说
小医仙也没瞧出悍牛角的来历,当然也无法理解,这仁兄什么也不知道,即使给他一颗丹,也能叫他欢天喜地,说不定还有白送的可能,胖子这五颗丹是青白扔出去的,这不符合胖子一贯的风格。基于对胖子的基本了解,如果一定要给出合理的解释,勉强有两个,第一是胖子看他顺眼,第二就是物有所值,给少了胖子于心不安,也许两者兼而有之。
作为受益者,仁兄有些不知所措,强牛的皮早就炼成了护甲,牙齿也炼成了法宝,连肉都被这师徒俩给炖了,味道实在不怎么样,唯独剩下悍牛的角,到现在也派不上用场,本来悍牛的角可以炼成攻击性的法宝,不过除非有云逸的水准,他们的手段当然不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本来以为是一件废物,居然一下子换到了五颗丹,还不叫他喜出望外,这家伙是捂住嘴走出医馆的。
“恩公。你一次就给出五颗丹,这角到底是什么宝贝?”不单是李芦好奇,还有卓月,当初她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