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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要诀-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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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正化于亥,对化于巳也。少阴司子午,以少阴为君火,当正南离位,故正化于午,对 
化于子也。太阴司丑未,以太阴属土居中,旺于西南未宫,故正化于未,对化于丑也。少 
阳司寅申,以少阳属相火,位卑于君火,火生于寅,故正化于寅,对化于申也。阳明司 
卯酉,以阳明属金,酉为西方金位,故正化于酉,对化于卯也。太阳司辰戌,以太阳为 
水,辰戌属土,然水行土中,而戌居西北,属水渐王之乡,是以《洪范》五行,以戌属水, 
故正化于戌,对化于辰也。是以寅、午、未、酉、戌、亥为正化。正化者,令之实,主有 
余也。子、丑、卯、辰、巳、申为对化。对化者,令之虚,主不足也。 
r五运齐化兼化图ps110…4a14。bmpr 
r六气正化对化图ps110…4a15。bmpr 

正文
六十年运气上下相临歌
属性:客运中运主一岁,客气天泉主半年。气生中运曰顺化,运被气克天刑言。运生天气 
乃小逆,运克司天不和愆。气运相同天符岁,另有天符岁会参。 
【注】客运之初运,即统主一岁之中运也。经曰∶甲己之岁,土运统之云云者是也。客 
气司天之三气六气,即统主上半年;在泉,统主下半年之气也。经曰∶岁半以前,天气主 
之;岁半以后,地气主之者是也。六十年中,运气上下临遇,则有相得、不相得者也。气 
生中运者,谓司天生中运也。如癸巳、癸亥木生火也,甲子、甲午、甲寅、甲申火生土 
也,乙丑、乙未土生金也,辛卯、辛酉金生水也,壬辰、壬戌水生木也。六十年中,有 
此十二年天气生运,以上生下,故名顺化,为相得之岁也。运被气克者,谓司天克中运也。 
如己巳、己亥木克土也,辛丑、辛未土克水也,戊辰、戊戌水克火也,庚子、庚午、庚 
寅、庚申火克金也,丁卯、丁酉金克木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天气克运,以上克下,故 
名天刑,为不相得之岁也。运生天气者,谓中运生司天也。如癸丑、癸未火生土也,壬 
子、壬午、壬寅、壬申木生火也,辛巳、辛亥水生木也,庚辰、庚戌金生水也,己卯、己 
酉土生金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运生天气,以下生上,虽曰相生,然子居母上,故 
为小逆而主微病也。运克司天者,谓中运克司天也。如乙巳、乙亥金克木也,丙子、丙 
午、丙寅、丙申水克火也,丁丑、丁未木克土也,癸卯、癸酉火克金也,甲辰、甲成土 
克水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运克天气,以下克上,故名不和,亦为不相得而主病甚也。 
气运相同者,如运气皆木,丁巳、丁亥;运气皆火,戊子、戊午、戊寅、戊申;运气皆 
土,己丑、己未;运气皆金,乙卯、乙酉;运气皆水,丙辰、丙戌。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 
运气相同,皆天符也。虽曰同气,不无偏胜亢害焉。其太乙天符、岁会等年,另详在后。 
r六十年运气上下相临图ps110…4a16。bmpr 

正文
起主客定位指掌歌
属性:掌中指上定司天,中指根纹定在泉,顺进食指初二位,四指四五位推传,司天即是 
三气位,在泉六气位当然,主以木火土金水,客以阴阳一二三。 
【注】左手仰掌,以中指上头定司天之位,中指根纹定在泉之位。顺进食指三节纹,定 
初之气位,头节纹定二之气位。中指上头定三之气位,即司天之位也。第四指头节纹定 
四之气位,二节纹定五之气位。中指根纹定六之气位,即在泉之位也。主气以木火土金 
水者,五气顺布之五位也。故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阴君火;三之气,少阳相 
火;四之气,太阴湿土;五之气,阳明燥金; 
六之气,太阳寒水。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顺布相生之序,一 
定不易者也。客气以一二三名之者,三阴三阳六气加临也。故厥阴为一阴,少阴为二阴, 
太阴为三阴,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是一生二,二生三,三复生一,阴 
极生阳,阳极生阴,六步升降之次每岁排取也。以此定位,主气客气,了然在握矣。 
r指掌图ps110…4a17。bmpr 

正文
天符太乙天符岁会同天符同岁会歌
属性:天符中运同天气,岁会本运临本支,四正四维皆岁会,太乙天符符会俱。同天符与 
同岁会,泉同中运即同司,阴岁名曰同岁会,阳年同天符所知。 
【注】天符者,谓中运与司天之气同一气也。如木运木司天,丁巳、丁亥也;火运火 
司天,戊子、戊午、戊寅、戊申也;土运土司天,己丑、己未也;金运金司天,乙卯、乙 
酉也;水运水司天,丙辰、丙戌也,共十二年。岁会者,谓本运临本支之位也。如木运 
临卯,丁卯年也;火运临午,戊午年也;金运临酉,乙酉年也;水运临子,丙子年也,此 
是四正。土运临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也,此是四维,共八年。太乙天符者,谓 
天符之年,又是岁会,是天气、运气、岁支三者俱会也。如己丑、己未,中运之土,与 
司天土同气,又土运临丑未也。乙酉中运之金,与司天金同气,又金运临酉也。戊午中 
运之火,与司天火同气,又火运临午也。共四年。同天符、同岁会者,谓在泉之气,与 
中运之气,同一气也。以阳年名曰∶同天符,如木运木在泉,壬寅、壬申也;土运土在泉, 
甲辰、甲戌也;金运金在泉,庚子、庚午也。以阴年名曰∶同岁会,如水运水在泉,辛丑、 
辛未也;火运火在泉,癸卯、癸酉、癸巳、癸亥也,共十二年。此气运符会之不同,人不 
可不知也。右天符十二年,太乙天符四年,岁会八年,同天符六年,同岁会六年。然太乙 
天符四年,己同在天符十二年中矣。岁会八年,亦有四年同在天符中矣。合而言之,六 
十年中只得二十八年也。 
r天符之图ps110…4a18。bmpr 
r岁会之图ps110…4a19。bmpr 
r同天符同岁会图ps110…4a20。bmpr 

正文
执法行令贵人歌
属性:天符执法犯司天,岁会行令犯在泉,太乙贵人犯天地,速危徐持暴死占。二火相临 
虽相得,然有君臣顺逆嫌,顺则病远其害小,逆则病近害速缠。 
【注】邪之中人,在天符之年,名曰中执法,是犯司天天气。天,阳也;阳性速,故 
其病速而危也。邪之中人在岁会之年,名曰中行令,是犯在泉地气。地,阴也;阴性徐, 
故其病徐而持也。邪之中人在太乙天符之年, 
名曰中贵人,是犯司天、在泉之气。天地之气俱犯,故其病暴而死也。二火,君火、相 
火也,虽同气相得,然有君臣顺逆之嫌,不可不知也。君火,君也;相火,臣也,二火 
相临,谓司天加临中运六步,客主加临,君火在上,相火在下,为君临臣则顺,顺则病 
远,其害小也。相火在上,君火在下,为臣犯君则逆,逆则病近,其害速也。 

正文
南北政年脉不应歌
属性:天地之气行南北,甲己一运南政年,其余四运俱为北,少阴随在不应占。北政反诊 
候不应,姑存经义待贤参。从违非失分微甚,尺反阴阳交命难。 
【注】天地之气,谓三阴三阳,司天、在泉,左间、右间之客气也。客气行南政之岁, 
谓之南政;行北政之岁,谓之北政。南政之岁,惟甲己一运,其余乙庚、丙辛、丁壬、戊 
癸四运,俱为北政之年也。少阴随在不应占者,谓少阴君火客气,随在司天、在泉、左 
间、右间加临之位,主占其脉不应于诊也。应于诊者,即经曰∶少阴之至,其脉钩。不应 
者,谓脉不钧也。南政之年,少阴司天,则主占两寸不应,在泉则主占两尺不应;厥阴 
司天,其天左间则少阴,主占右寸不应;太阴司天,其天右间则少阴,主占左寸不应;厥 
阴在泉,其泉左间则少阴,主占左尺不应;太阴在泉,其泉右间则少阴,主占右尺不应,此 
皆在客气少阴之位也。北政之年,则反诊候其不应,皆在客气阳明之位。如少阴司天,则 
主占两尺不应;在泉则主占两寸不应;厥阴司天,其天左间则少阴,主占左尺不应;太 
阴司天,其天右间则少阴,主占右尺不应;厥 
阴在泉,其泉左间则少阴,主占右寸不应;太阴在泉,其泉右间则少阴,主占左寸不应。然 
南政十二年,北政四十八年,其南政候以正诊,北政候以反诊,应与不应之理,熟玩经 
文,总令人难解,姑存经义,以待后之贤者参详可也。不应之部不应者,则为得其气而 
和也。不应之部响应者。则为违其气而病也。应左而右,应右而左者,则为非其位。应上 
而下,应下而上者,则为失其位,皆主病也,而有微甚之别。甚者即尺寸反阴阳交也,谓 
少阴之脉,当寸不应反见于尺,当尺不应反见于寸,是为尺寸反,子、午、卯、酉年有 
之;少阴之脉,当左不应,反见于右,当右不应,反见于左,是为阴阳交,辰、戌、丑、 
未、寅、申、巳、亥年有之。皆主死,故曰命难也。 
r南北政图ps110…4a21。bmpr 
r南政年脉不应图ps110…4a22。bmpr 
r北政年脉不应图ps110…4a23。bmpr 

正文
五运气令微甚歌
属性:运识寒热温凉正,气审加临过及平。六气大来皆邪化,五运失和灾病生。微甚非时 
卒然至,看与何时气化并,更与年虚月空遇,重感于邪证不轻。 
【注】运,五运也,主四时,在天则有寒热温凉之正令,在地则有生长收藏之正化。 
气,六气也,主六步,在主则有风、热、火、湿、燥、寒一定之常候,在客则有六气加临 
太过、不及、平和之异应也。凡五运六气之来,应时而至,无微甚而和者,皆为平气也。 
即应时而至,或六气大来,或五运微甚,或至非其时,或卒然而至,皆邪化失和不平之 
气,主害物病患也。但看与何时之气化与病同并,则当消息其宜而主治也。若犯之而病 
者,更与不及之年,廓空之月,重感于邪,则其证必重而不轻也。 

正文
五运平气太过不及歌
属性:木曰敷和火升明,土曰备化金审平,水曰静顺皆平运,太过木运曰发生,火曰赫曦 
土敦阜,水曰流衍金坚成;不及委和伏明共,卑监从革涸流名。 
【注】太过被抑,不及得助,皆曰平运。木名敷和,敷布和气生万物也。火名升明,阳 
性上升,其德明也。土名备化,土母万物,无不化也。金名审平,金审而平,无妄刑也。水 
名静顺,体静性顺,喜安澜也。甲、丙、戊、庚、壬阳年,皆曰太过之运,木名发生,木 
气有余,发生盛也;火名赫曦,炎暑施化,阳光盛也;土名敦阜,敦浓高阜,土尤盛也; 
金名坚成,坚则成物,金有余也;水名流衍,水气太过,流漫衍也。乙、丁、己、辛、癸 
阴年,皆曰不及之运,木名委和,和气委弱,发生少也;火名伏明,火德不彰,光明伏也; 
土名卑监,土气不及,化卑监也;金名从革,金气不及,从火革也;水名涸流,水气不及,涸其流也。 

正文
运气所至先后时歌
属性:应时而至气和平,正化承天不妄行,太过气淫先时至,侮刑我者乘我刑。不及气迫 
后时至,所胜妄行刑所生,所生被刑受其病,我所不胜亦来乘。 
【注】应时而至,谓交五运六气之日、之时,正当其日、其时而气即至,则为正化平 
气,承天之令,不妄行也。如时未至而气先至,来气有余则为太过,名曰气淫,即邪化 
也。刑我,谓克我者也;我刑,谓我克者也。假如木气有余,克我之金不能制我,金反受 
木之侮,则木盛而土受克也必矣。其年若见肝病为正邪,见肺病为微邪,见脾病则为贼 
邪也,余时法此。若时已至而气未至,来气不足,则为不及,名曰气迫,亦邪化也。所 
胜谓我所胜,即我克者也。所生,我所生者也。所不胜,谓我所不胜,即克我者也。假 
如木气不及,我克之土,无畏妄行,则生我之水必受病也;木衰,金乘其衰亦来刑木为 
病也。其年若肾病为实邪,见心病为虚邪,见肺病则贼邪也。余时法此,推此可知二经三 
经兼病之理矣。 

正文
运气亢害承制歌
属性:运气亢则皆为害,畏子之制敢不承,因有承制则生化,亢而无制胜病生。胜后子报 
母仇复,被抑屈伏郁病成,郁极乃发因子弱,待时得位自灾刑。 
【注】五运六气太过而极,则谓之亢,亢则必害我所胜者也。假如木亢极,则必害我 
之所胜之土;土之子金,随起而制木,木畏承受其制,则不敢妄刑彼母也。五行有此承 
制之道,自相和顺,则生化不病矣。假如木亢盛而无制,则必生胜病;胜病者肝,受病 
者脾,二经同病也。有胜必有复,有盛必有衰,自然之道也。木盛而后必衰,土之子金, 
则乘衰必复胜母之仇,是则更生复病也;复病者肺,受病者肝,二经同病也。余脏法此。 
若木不及,则被金遏抑,屈伏不伸,而木郁之病生也。然被郁极而乃发者,盖以木气不 
及,不能令子火旺,故不能复也,所以必待其己之得位时而后乃发也;虽发而不为他害, 
但自为灾病,亦由本气弱耳。故方其未发之时,与胜病同,胜病者肺,郁病者肝,及其 
已发之时,不复病肺,惟病肝也。余脏法此。此上文以太过释胜,不及释郁病,非谓一岁 
之太过不及,则分司之气无胜、复、郁病也。 
凡太过妄行害彼而病者,皆胜病也。受害子终不能复,郁而发病者,皆郁病也。不及被 
抑而病者,亦郁病也。被郁待子来报母仇而病者,皆复病也。推此余皆可通也。 

正文
六气胜复歌
属性:邪气有余必有复,胜病将除复病萌,复已又胜衰乃止,有无微甚若权衡。时有常位 
气无必,胜在天三复地终,主客有胜而无复,主胜客逆客胜从。 
【注】六气有胜,则必有复,阴阳循环之道也。胜病将除,复病即萌,邪正进退之机 
也。胜已而复,复已又胜,本无常数,必待彼此气衰乃止,自然之理也。有胜则复,无 
胜则否,胜微复微,胜甚复甚,犹权衡之不相过也。然胜复之动时,虽有常位,而气无 
必也。气无必者,谓应胜之年而无胜也。时有常位者,谓胜之时在前,司天天位主之;自 
初气以至三气,此为胜之常也。复之时在后,在泉地位主之;自四气以至终气,此为复之 
常也。所谓六气互相胜复也。若至六气主客,则有胜而无复也。有胜而无复者,以客行天 
令,时去则已,主守其位,顺承天命也。主胜客,则违天之命,而气化不行,故为逆。客 
胜主,则上临下奉,而政令乃布,故为从也。 

正文
五运郁极乃发歌
属性:火土金郁待时发,水随火后木无恒。水发雹雪土飘骤,木发毁折金清明,火发曛昧 
有多少,微者病已甚无刑。木达火发金郁泄,土夺水折治之平。 
【注】五郁之发,各有其时。火郁待三气火时而发,土郁待四气土时而发,金郁待五 
气金时而发,此各待旺时而发也。水郁不待终气水时,而每发于二气三气二火时者,以 
水阴性险,见阳初退,即进乘之,故不待水旺而发也。木郁之发,无一定之时者,以木 
生风,善行数变,其气无常,故木发无恒时也。五发之时既已审矣,然五发征兆,五气 
微甚,天时民病,不可不知也。水发之征,微者为寒,甚为雹雪;雹雪,寒甚也。土发之 
征,微者为湿,甚为飘骤;飘骤,暴风雨也。木发之征,微者为风,甚为毁折;毁折,摧 
拔也。金发之征,微者为燥,甚为清明;清明,冷肃也。火发之征,微者为热,甚为曛 
昧;曛昧,昏翳也。多少者,谓有太过、不及也。不及者病微,太过者病甚。微者病已, 
谓本经自病也。甚者兼刑,谓兼我刑、刑我者同病也。如木气甚,我刑者土,刑我者金, 
土畏我乘来齐其化,金畏我胜来同其化,故三经兼见病也。余气法此。木达谓木郁达之; 
达者,条达舒畅之义也。凡木郁之病,风为清敛也,宜以辛散之、疏之,以甘调之、缓 
之,以苦涌之、平之,但使木气条达舒畅,皆治木郁之法也。火发谓火郁发之;发者,发 
扬解散之义也。凡火郁之病为寒束也。宜以辛温发之,以辛甘扬之,以辛凉解之,以辛 
苦散之,但使火气发扬解散,皆治火郁之法也。金泄谓金郁泄之;泄者,宣泄疏降之义 
也。凡金郁之病,燥为火困也,宜以辛宣之、疏之、润之,以苦泄之、降之、清之,但使 
燥气宣通疏畅,皆治金郁之法也。水折谓水郁折之;折者,逐导渗通之义也。凡水郁之 
病,水为湿瘀也,宜以辛苦逐之、导之,以辛淡渗之、通之,但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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