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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500卷-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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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宋二州西边有个大鹤陂,在陂左的村庄里有个人叫陈君棱。这人少小时就以捕鱼为职业。后来得了病,觉得经常被很多鱼所咬,痛苦不堪,不知怎么办好。如果用鱼网盖在身上,疼痛就停止了。后来村里人把他的鱼网偷走,几天之间,因为忍受不了痛苦而死。德州刺史姓邓的曾任考城县令。知道这件事。


王洞微
唐汾州景云观道士王洞微者,家于孝义县,初为小胥,性喜杀,常钓弋渔猎。自弱冠至壮年,凡杀狼狐雉兔,洎鱼鳖飞鸟,计以万数。后为里尹,患病热月余,忽觉室内有禽兽鱼鳖万数,环其榻而噬之,疮痏被身,殆无完肤。中夕之后,其父母兄弟,俱闻洞微卧内,有群鸟啁啾,历然可辨。凡数年,疾益甚,或有谓洞微父曰:“汝子病且亟,宜迁居景云观。”于是卜日徙居。月余,会群道士修斋授録,是夕洞微瘳。后十年,竟以疾卒。(出《宣室志》)
【译文】
唐朝汾州的景云观有个道士名叫王洞微。家在孝义县。当初作过小官。此人爱好杀生,常钓鱼打猎,从二十岁到壮年,共计杀死的狼、狐狸、雉鸡、野兔,鱼鳖、飞鸟可达万数。后来当里尹,得了病发烧一个多月,那时他忽然觉得屋里有禽兽鱼鳖一万多只,环绕在他的床前咬他,满身都是伤口,几乎没有一点好的皮肤。半夜之后,他的父母兄弟都听到他的卧室里有群鸟鸣叫的声音,声音清晰。这样过了几年,他的病更重了。有人对洞微的父亲说:“你的儿子病很重,最好让他到景云观去出家。”于是就挑选了一个吉日搬到景云观。在一个多月内,会集很多道士为他修斋授符,洞微的病就好了。十年以后、洞微还是得病死了。


孙季贞
唐孙季贞,陈州人,少好捕网飞走,尤爱啗鸡卵,每每欲食,辄焚而熟之,卒且三年矣。邻有张生者,亦以病卒三日也。忽便起坐,既行,乃径往孙氏家,称季贞,听(“听”原作“云”,据明抄本改。)其言,实季贞,其形故张生也。张氏之族,即诣官以诉。孙云:“先是吾不当死,以生平多害物命,故为冤债所诉,以食鸡卵过甚,被驱入于空城中,比入则户阖矣。第见满城火灰,既为烧烁,不知所为。东顾,方见城户双启,即奔从之,至则复阖矣。西顾,从之复然。南顾北顾,从之亦然。其苦楚备尝之矣。一旦,王谓季贞曰:‘尔寿未尽,然死且三年矣,何以复还?’主者曰:“‘邻有张某,死才三日,可借此以托其神魂。’王然之,今我实季贞也。”官不能断。郡牧刘尚书廙,亲呼问之,曰:“宜以平生一事,人无知者以为验。”季贞曰:“某未死前,尝藏佛经两卷于屋瓦,人实无知者。”命探之,存焉,断归孙氏。(出《玉泉子》)
【译文】
唐期的孙季贞,陈州人。少年时就好捕捉飞禽走兽,尤其爱吃鸡蛋,每次要吃鸡蛋,就烧熟了吃。死了已经三年了。邻居有个叫张生的人,也已病死三天。这一天忽然坐起来,能下地走,直奔孙家,自称是孙季贞。听他说的话,确实是季贞,但形体又确实是张生啊。张氏家的人就去官府告状。在官府里,孙季贞说:“以前是我不该死,因为一生杀了很多动物,所以被那些冤魂告了,又因为吃鸡蛋太多,被赶了阴曹的空城里,刚进去,城门就关上了,只见满城灰火,不一会大火通亮闪烁,我也不知道往哪去,往东看,才看见两扇城门都开着,我就跑去想出去,但是等我跑到那里时城门又关上了。再往西看,同东城门一样,往南往北都是一样。烟熏火烤,又累又乏,那苦痛让我尝尽了。一天早晨,闫王对我说:‘你的寿命没尽,然而你死了三年了,怎么复生呢?’这时主簿说‘他的邻居有个张生,死了才三天,可以借尸还魂。’闫王就同意了。现在我实在是孙季贞。”官府不能决断。郡牧尚书刘廙,亲自来问他,然后说:“应该用他平生的一件事,必须是别人不知道的来验证。”季贞就说:…我没死以前,曾把两卷佛经藏在屋瓦下面,别人谁也不知道。”官府命人去探查,果然还在。最后孙季贞判归孙家。


崔道纪
唐前进士崔道纪,及第后,游江淮间。遇酒醉甚,卧于客馆中。其仆使井中汲水,有一鱼随桶而上,仆者得之,以告道纪。道纪喜曰:“鱼羹甚能醒酒,可速烹之。”既食良久,有黄衣使者,自天而下,立于庭中,连呼道纪,使人执捉,宣敕曰:“崔道纪,下士小民,敢杀龙子,官合至宰相,寿命七十,并宜除。”言讫,升天而去。是夜道纪暴卒,时年三十五。(出《录异记》)
【译文】
唐朝前进士崔道纪,考中后,游览于江淮之间。有一次醉得很厉害,躺在客馆里,他的仆人到井里去打水,有一条鱼随着水桶里的水被打上来,仆人得到这条鱼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崔道纪,崔道纪听后很高兴,说:“鱼汤最能解酒,赶快做了。”吃了鱼汤后很长时间,有一个穿黄衣的使臣从天上下来,立在庭院里,连声呼叫崔道纪,并派人把他拉过来,宣布诏命说:“崔道纪,下方土地的小民,意敢杀害龙子,本来官应至宰相,寿命到七十,现应免除。”说完就升天而去。当天晚上,崔道纪暴病身亡,当时三十五岁。


何泽
唐何泽者,容州人也,尝摄广州四会县令。性豪横,唯以饮啖为事,尤嗜鹅鸭。乡胥里正,恒令供纳,常豢养鹅鸭千万头,日加烹杀。泽只有一子,爱怜特甚。尝一日烹双鸡,爨汤以待沸,其子似有鬼物撮置镬中。一家惊骇,就出之,则与双鸡俱溃烂矣。(出《报应录》)
【译文】
唐朝的何泽,是容州人。曾经当过广州四会县令。性情豪强专横。整天不是吃就是喝,尤其爱吃鹅鸭。乡胥里正,他经常命令他们供纳,在家里经常养鹅鸭上千只,每天都烹杀几只。何泽只有一个儿子,他特别爱怜娇惯。有一天杀了两只鸡,在灶上烧了火等着水开,他的儿子好象有鬼抓似地被扔到锅里,一家人惊吓得不得了,马上捞出来,他儿子已经和那两只鸡都烂熟了。


岳州人
唐咸通中,岳州人有村人,涸湖池取鱼,获龟犹倍多。悉刳其肉,载龟板至江陵鬻之,厚得金帛。后归家,忽遍身患疮,楚痛号叫,邻里不忍闻。须得大盆贮水,举体投水中,渐变作龟形。逾年,肉烂腐坠而死。(出《报应记》)
【译文】
唐朝咸通年间,岳州有一个村人。他把湖池的水放干了抓鱼,结果抓到了很多龟。把龟肉剖挖干净后,装着龟板到江陵去卖,卖了很多钱。回到家里以后,突然遍身生疮,疼得他大哭大叫,邻居都不忍心听。只有把身体全都泡在一个装满水的大盆里,他的身体渐渐地变成了龟的形状才好些。过了一年,他全身的肉都烂掉而死了。


徐可范
唐内侍徐可范,性好畋猎,杀害甚众。尝取活鳖,凿其甲,以热油注之,谓之鳖堆。又性嗜龍驴,以驴縻绊于一室内,盆盛五味汁于前,四面迫以烈火,待其渴饮五味汁尽,取其肠胃为馔。前后烹宰,不记其数。后扈从僖宗幸蜀,得疾。每睡,见群兽鸟雀啄食其肉,痛苦万状。又须于床下布火,及以油醋灌其身,乃以罟网葢覆,方暂得睡。以日继夜,常须如此,命将尽,惟一束黑骨而已。(出《报应记》)
【译文】
唐朝的内侍官徐可范,好打猎,杀害鸟兽生灵很多。曾拿来活鳖,把甲凿开,然后用热油浇烫,称之为鳖饼。他又特别爱吃驴肉,作法也特别:把驴拴绑在屋子里,用盆调好五味汁液在驴的前面,在驴的周围点上烈火,等驴渴了把五味汁液喝光,再杀驴取肠胃作菜吃。前后烹宰的驴不计其数。后来随从僖宗到四川得了病,每次睡觉都看见一群鸟兽啄吃他身上的肉,他痛苦万状,必须在他的床下面笼上火,再用油醋等浇他的身体,用鱼网覆盖全身,才能觉得好受些暂时睡一会儿。这样日以继夜,必须经常这样作。等他要死的时候,只剩一把黑骨头了。



建业妇人
近岁建业有妇人,背生一瘤,大如数斗囊,中有物如茧栗甚众,行即有声。恒乞于市,自言村妇也,常与娣姒辈分养蚕,己独频年损耗,因窃其姒一囊茧焚之。顷之,背患此疮,渐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气闭闷,常露之乃可,而重如负囊矣。(出《搜神记》)
【译文】
近年来建业有一个妇女,背上生一个大肉瘤,大得象斗囊,里面象有很多茧和栗子,走起来能听到声音。她在街市上讨饭,自己说是一个村妇,平常和妯娌们一块儿养蚕,但唯独她养不好,连年亏本,因此她就偷了妯娌的一口袋茧烧了。刚烧完,她的背上就生了疮,逐渐变成这个大瘤。用衣服盖上瘤就觉得弊闷,只有经常露在外面才行,而这肉瘤重得象背个大口袋一样。


广陵男子
广陵有男子行乞于市,每见马矢,即取食。自云:尝为人饲马,慵不能夜起,其主恒自检视,见槽中无草,督责之。乃取乌梅并以饲马,马齿楚,不能食,竟以是致死。己后因患病,见马矢,辄流涎欲食,食之,与乌梅味正同,了无秽气。(出《稽神录》)
【译文】
广陵有个男子在街市上讨饭。每次见到马粪,就拿过来吃。他自己说:曾经给别人喂马,因为懒,晚上起不来,半夜不能给马上草料,主人家经常亲见检查察视,看到槽中无草,就要训斥他。于是,他就把乌梅和草料混在一起喂马,马的牙被刺痛,就不吃了。最后马竟因此而死。他自己也因这个缘故而得病,看见马粪,就馋得流口水想吃,吃了觉得和乌梅的味是一样的,一点臭味也没有。


何马子
遂州人何马子好食蜂儿,坐罪,令众于市。忽有大蜂数个,螫其面,痛楚叫呼。守者驱而复来,抵暮方绝,如此经旬乃死。(出《儆戒录》)
【译文】
遂州人何马子好吃蜂卵,因为犯罪,令他在当街示众。忽然有几十个大蜂飞来螫他的脸,他痛苦不堪大声呼叫,看守他的人替他驱赶那些蜂,但赶跑了又回来,直到晚上才绝迹。象这样经过十多天他就死了。


章邵
章邵者,恒为商贾,巨有财帛,而终不舍路歧,贪猥诛求。因逢鹿,避人而去,鹿子为邵之所获。邵便打杀,弃之林中,其鹿母遥见悲号,其声不已。其日,邵欲夜行,意有所谋也。邵只有子一人,年方弱冠,先父一程行,及困,于大树下憩歇,以伺其父。未间,且寝于树阴中,邵乃不晓是子,但见衣袱在旁,一人熟寐而已。遂就抽腰刀,刺其喉,取衣袱而前行。及天渐晓,见其衣袱,乃知杀者是己子也。嗟乎,章邵凶率如此,报应亦宜然。(出《野人闲话》)
【译文】
章邵,作商人多年,成为巨富,广有钱财。但他仍干些劫路营生,以求不义之财。有一次遇到鹿,鹿因怕人而逃走,而鹿子却被章邵抓获,邵当即打死,丢弃在树林中。那母鹿在很远处看见惨状,悲号不停。当天,邵想谋财害命晚上走。章邵只有一个儿子,年纪刚有二十岁,这儿子就先走一步与父亲拉开一段路程,走着走着就困了,便在路边的大树下歇一会儿,等着父亲来。不多会儿,就睡在树荫里,章邵不知道是自己的儿子,只见衣服包袱在身旁,而那人熟睡不醒。于是就抽出腰刀,对准那人咽喉刺去,抢走了衣服包袱往前走了。等天渐渐亮了,看清了衣服包袱,才知道杀死的是自己的儿子。唉!章邵凶恶残忍到这种地步,报应也是应该的呀!


韩立善
蜀金雁桥,有韩立善者,作钓钩,积有年矣。因食鱼,鲠喉成疮,颔脱而死。(出《儆戒录》)
【译文】
蜀地的金雁桥,有个韩立善,作钓鱼的钩已经很多年了。有一次吃鱼,鱼鲠卡住咽喉,后变成疮。下巴烂掉后死了。


僧修准
蜀郡大慈寺律师修准,虽云奉律,性甚褊躁。庭前植竹,多蚁子缘栏槛。准怒,伐去竹,尽取蚁子,弃灰火中。准后忽患癣,疮遍头面。医者云蚁漏疮,不可医,后竟终。(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大慈寺专管戒律的法师修准。虽整天念经拜佛,但性格偏激暴躁。寺的庭院前种着竹子。很多小蚂蚁攀缘直到栏槛。修准看到后很生气,砍去竹子,把那些小蚂蚁收集起来扔到火里烧了。修准后来忽然得了癣疮病,遍头脸都是疮。医生说这是蚁漏疮,不能治,最终死了。


宇文氏
宇文氏,伪蜀之富家也。孀居国之东门,尝闻寝室上有人行,命仆隶升屋视之,获得野狸三头并狸母,宇文氏杀狸母而存其子焉。未期岁,宇文氏适护戎王承丕。丕杀判官郭延钧一家,宇文氏并前夫一男二女,下狱定罪,赦男女,斩宇文氏。吁,得非杀狸母之所报也。(出《儆戒录》)
【译文】
宇文氏,是伪蜀时的有钱人家。在都城的东门孀居。曾听到她的寝室上有人走步的声音,就让仆奴上房看看,结果抓获了三个小狐狸和一个母狐狸。宇文氏就杀了那母狐狸而把三个小狐狸留下了。还没等到年末,宇文氏嫁给了护戎王承丕,因为承丕杀了判官郭延钧一家,宇文氏和前夫的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也被下狱定罪。后来放了孩子,宇文氏被斩首。唉!这难道不是她杀母狸的报应吗?


李贞
蜀锦浦坊民李贞家,养狗名黑儿,贞因醉,持斧击杀之。李贞临老,与邻舍恶少白昌祚争竞,昌祚承醉,以斧击贞死焉。时昌祚年十九岁,与杀狗年正同,昌祚小字黑儿。冤报显然,不差丝发。(出《儆戒录》)
【译文】
蜀地锦浦坊的百姓李贞家里养了一条狗,名叫黑儿。李贞因为喝醉了酒拿着斧子把狗砍死了。李贞年老时,和邻居一个恶少年白昌祚喝酒时争强好胜,昌祚醉了,拿斧子把李贞砍死了。当时白昌祚十九岁,与李贞杀狗时的年岁正好相同,昌祚的小名叫黑儿。很明显这冤怨相报,竟是不差毫发。


僧秀荣
蜀郡金华寺法师秀荣,院内多松柏,生毛虫,色黄,长三二寸。莫知纪极,秀荣使人扫除埋瘗,或弃于柴积内,僧仁秀取柴煮料,于烈日中晒干,虫死者无数。经月余,秀荣暴卒。金华寺有僧入冥,见秀荣荷铁枷,坐空地烈日中,有万万虫咂噬。僧还魂,备说与仁秀,仁秀大骇。遂患背疮,数日而卒。(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金华寺有个法师叫秀荣。寺院内种植了很多松柏。生一种毛虫,黄色,有二三寸长。这些毛虫到处乱爬,秀荣就派人扫除埋掉,有些就扔到柴堆里,和尚仁秀取柴煮药料,柴取走了,那些毛虫就在烈日下被晒干,死者无数。经过一个多月,秀荣暴病身亡。金华寺有个僧人入冥府,看见秀荣戴着铁枷,坐在空地的烈日中,有数不清的毛虫咬他。这个僧人还魂后,把看到的详细说给仁秀听,仁秀非常害怕,立刻就得了背疮病,几天就死了。


毋乾昭
蜀人毋乾昭有庄在射洪县,因往庄收刈,有鹿遭射逐之,惊忙走投乾昭。昭闭于空房中,说与邻僧法惠,法惠笑曰:“天送食物,岂宜轻舍。”乃杀之,沽酒炙鹿,共僧饮啖。僧食一块,忽大叫云:“刀割我心。”呕血,至夕而死。(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毋乾昭在射洪县有块庄稼地。因为去收割庄稼。正碰上有一只鹿被人射了一箭并有人追赶,那鹿在惊慌之际跑到乾昭处,乾昭就把它关在空房子里。后来把这件事说给邻居有个叫法惠的和尚,法惠听完笑着说:“天送给的食物,怎么能轻易舍掉呢?”于是就杀了鹿,买酒烤鹿肉,乾昭与法惠同饮同喝。法惠和尚刚吃一块鹿肉,忽然大叫有刀割他的心。然后呕血,当天晚上就死了。


李绍
蜀民李绍好食犬,前后杀犬数百千头。尝得一黑犬,绍怜之,蓄养颇厚。绍因醉夜归,犬迎门号吠,绍怒,取斧击犬。有儿子自内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一家惶骇,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绍后得病,作狗嗥而死。(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百姓李绍好吃狗肉。他前后杀狗数百千头。曾得到一黑犬,李绍很爱怜它,并饲养起来。有一次李绍因醉很晚才回来,那黑犬迎门号吠,绍很生气,找到斧子要砍那犬。这时他的儿子从里面出来,斧子正中其头,当即就死了。一家人惊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李绍后来得了病,象狗叫一样而死去。





卷第一百三十四 报应三十三(宿业畜生)
竹永通 宜城民 韦庆植 赵太 李信 谢氏 王珍 王会师 解奉先 童安А ×踝匀弧±蠲鞲×踉砍住∩瞎∈┿辍」送ā∩笱


竹永通
隋并州盂县竹永通,曾贷寺家粟六十石,年久不还。索之,云:“还讫。”遂于佛堂誓言云:“若实未还,当与寺家作牛。”此人死后,寺家生一黄犊,足有白文,后渐分明,乃是竹永通字。乡人渐知,观者日数千。此家已知,遂用粟百石,于寺赎牛,别立一屋,事之如生。仍为造像写经,月余遂死。(出《异录》)
【译文】
隋朝时并州盂县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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