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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 作者:云檀(红袖一品红文vip2014-08-27正文完结)-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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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笙抱着书籍回到508宿舍,江宁她们都在,原本正在说话,因为她突然回来,话音仿佛忽然间被扯断的琴弦戛然而止。
    薛明珠眼睛不时的朝阿笙瞄过去,阿笙神情依旧,把书放在书桌上,整理书台的时候,乌黑的秀发垂落下来,遮住她美好的面容。
    她还是那么冷静,安静的眉眼间带着如初淡泊,打理着自己的手头工作。
    江宁三人有些异常沉默,不再聚团说话,而是心不在焉的看书或是趴在床上写报告。
    薛明珠书桌和阿笙临近,她走过来倒水的时候,屈起的手肘不小心打翻了阿笙的水杯,只听“啪嗒”一声脆响,水杯应声落地,摔成了碎片。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薛明珠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蹲下身体,就要去捡地上的碎片,却有一只手托住了她的手臂:“别用手捡,容易割伤。”
    阿笙声音很温暖,没有任何责备,反而溢满了关怀。
    一句话让薛明珠心里酸酸的,暖暖的,低着头,鼻翼抽动了两下,眼里涌起的水光好像是不轻易示人的眼泪。
    抬眸看着阿笙,薛明珠眼睛红红的,欲言又止:“阿笙我……”
    阿笙静静的看着她,嘴角挂着浅浅的笑,那么云淡风轻,好像之前小纠纷,只是一场略显悲伤的梦。
    转眸一一对上关童童和江宁的视线,她在她们眼眸里看到了久违的温情,送走了春末,一个个好像在夏初破茧成蝶,丢弃了丑陋和不堪,在阳光下对即将面对的未知颤抖,欢喜,期待着……
    她读懂了她们的表情和所有的喜悲,了解这种感受,很多时候明明有很多话想对一个人说,但面对他/她的时候,却觉得语言特别匮乏。
    爷爷、陶然、奶奶相继死了之后,她发现她变成了一个言辞寡淡的人,她在他们明亮如镜的墓碑上看到了另外一个顾笙。
    嘴角无法拉扯出上扬的弧度,眉目无法下弯,她在短暂的无悲无欢里体验到了世事无常和瞬间失言。
    她知道,其实有些东西无需讲明,有些隔阂和抱歉无需语言点缀,话语在彼此的眼角眉梢里,她懂,真的懂。
    因为年轻,所以才爱折腾,四人天南海北走到一起,性格差异巨大,缘分遇之不易,处之艰难,遇到隔阂和伤痛时,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宽容和理解。
    于是,那日下午,508临窗书桌前,摆放着四把椅
    tang子,阳光温柔的洒落在她们身上,浅淡交谈声里,有情绪飘落在柔软的心头,不经意间就哽了喉,但嘴角的弧度却一直倔强的上扬着……
    ……
    晚上,江宁她们正在跟阿笙说话,阿笙手机响了,低头一看,是陆子初。
    “药吃了吗?”他声音原本就好听,严格意义上说是很清冽,但阿笙每次听到他的声音,都会觉得那些声音有着说不出,道不尽的温和。
    “嗯。”阿笙翻看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轻声问他:“用晚餐了吗?”
    “还没有,吴奈请吃饭,石涛也在。”
    阿笙还真听到了吴奈和石涛的声音,石涛嗓门很大,似乎让吴奈把火关小一些。
    “听声音似乎在家里。”阿笙说。
    陆子初在电话那头笑了:“耳力很好。”
    阿笙不期然想起上次厨房风波,吴奈和石涛对厨房热衷度很高,奈何都没这方面的天赋,现如今两人出现在厨房里,阿笙忽然开始担心了。
    她问:“在你家,还是在吴奈家?”
    “他家。”
    阿笙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如果在你家厨房做饭的话,我担心吴奈和石涛会毁了你家厨房。”
    “什么时候把我家变成我们家就好了。”声音很轻,宛如近在耳边呢喃。
    阿笙握着手机,耳朵有些发烧。
    ……
    望江苑,吴家。
    石涛从厨房里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倚着窗台正在打电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也不知道在跟谁通话,眉眼间的笑意冲淡了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平添了几分温暖。
    很少看到他跟人讲话时,神情间透着耐心和纵容,似他,又不似他。
    厨房是开放式,石涛坐在吧台前,抬起手指叩了叩桌面,问吴奈:“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子初这是在跟谁打电话呢?”
    吴奈正纠结怎么清理那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听了石涛的话,终于舍得从鱼身上移开他那双惆怅的大眼睛,朝陆子初方向看了一眼,扯扯唇,意味不明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答应某人保密,吴奈因为“谎报”消息,再加上韩家老太太并没有在陆子初家里发现“阿娇”身影,于是下午特意又去了一趟医院,把吴奈狠狠教训了一顿,韩愈倚在门口,无视他救援的目光,似笑非笑看了一下午笑话。
    那目光,现在想起来就让人生气。
    等着吧,以后生气的那个人怕是韩愈自个儿,陆子初和顾清欢侄女在一起,最受不了的那个人应该是他吧?
    ……
    这边,结束通话,阿笙倒水喝得时候,关童童想起一事,对阿笙说道:“阿笙,你改天应该好好谢谢陆老师,说起来,他还是你的救命恩人。”
    阿笙想起那个人,眸色温润,是应该好好感谢他,但面对他,有些话不知从何说起,也不能说,因为感谢的话,他不喜,所以只能装在心里和眉眼间。
    那天晚上入睡,竟做了一个有关于她和陆子初的梦。
    两人白发苍苍的年纪里,辟一处小院,在院里种满了新鲜的蔬菜,因为有他在,她不再畏惧年华老去,容颜衰老……





     夜华如水,车内留有余香
     更新时间:2014…5…16 19:26:54 本章字数:3312

    周六,楚培华亲自派司机前来望江苑,陆子初推辞不得,只得坐车赴约。
    中午在楚家用餐,陆子初对楚培华还是颇为尊重的,饭菜上桌期间,陪他在客厅浅漫交谈着。
    与其说楚楚在厨房里帮忙,还不如说她是在帮倒忙。
    “妈,不要做排骨汤了,子初哥不喜欢吃这个。”楚楚这边刚交代完母亲,见保姆王妈正在取菌类食材准备做菜,忍不住开口说道:“王妈,多炒一些,我记得子初哥喜欢吃这个。”
    王妈一边应声,一边低头笑,楚楚再看母亲,也是一脸笑意,人逢喜事精神爽,自个倒是轻轻笑了起来:“你们笑什么?钫”
    楚母笑眯眯的看着女儿,取笑道:“你要不要去客厅问问你子初哥还想吃什么?缺食材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楚楚脸红了,清了清嗓子:“懒得理你们,我去客厅陪爸爸聊天去。”
    这顿饭吃得还算融洽,楚培华和妻子原本就很喜欢陆子初,饭桌上很热情,不时为他添汤夹菜旱。
    表面看来,陆子初和楚家人相谈甚欢,身为后辈谦卑守礼,可谓礼节周全,但眸中弥漫的笑意却没有嘴角浓,只能说陆子初这个人太不动声色,愣是没让精明能干的楚家人看出端倪来。
    餐半,楚楚起身,拿起红酒瓶,落落大方的走到陆子初身旁,亲自帮他把酒续满,举起杯子,模样颇为豪爽:“子初哥,我转学之后,你平时对我很照顾,这杯酒我敬你,因为有你,我在T大收获了很多新知识。”
    陆子初嘴角含笑,放下刀叉,并不急着起身,而是拿起一旁的餐巾擦了擦嘴,并未起身,抬眸看着楚楚,淡声道:““我下午还要公事要忙,不适合喝酒。”
    楚楚妩媚一笑,并不勉强,仰头喝完杯中酒,笑着对陆子初说:“工作重要,子初哥随意。”
    既然是随意了,陆子初也懒得虚伪应酬,碰也没碰一下那杯酒,他表现的那么自然,跟往日神态一致,楚家人心知陆子初为人,甚少饮酒,尤其是工作场合,从来都是滴酒不沾,所以现如今不喝酒,也没多想。
    饭后,陆子初看了看腕表时间,起身告别。
    楚培华多精明的人,早就看出女儿喜欢陆子初,也有意创造机会让女儿多跟陆子初私下相处,于是寻了借口,让女儿开车送陆子初回去。
    楚楚热情高涨,陆子初难得没有推辞,意味深长的打量了一眼楚楚,微微扬起唇角:“今天天气不错,有兴趣一起走走吗?”
    对于陆子初的提议,楚楚求之不得,笑容欢喜。
    她说:“好。”
    其实很不好,跟陆子初散步真的不好。
    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陆子初散步兴致不见消退,反而兴致正浓。
    一个小时前,楚楚原本还能跟陆子初并肩而行;一个小时后,楚楚只能跟在陆子初身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垮下僵硬的笑脸,扭动着双脚。
    并非楚楚娇气,而是她今日为了漂亮,穿着一双7厘米高的高跟鞋,这种鞋穿在脚上很好看,显得高挑而性感,但穿起来却很累。
    楚楚刚开始还能踩着7厘米高的高跟鞋如履平地,但走的时间长了,小脚趾侧、脚后和脚背都被磨破了,不用看,刺痛感传来,一定是起水泡了。
    现在的情形跟当初楚楚设想的场景完全不一样,她原本以为两人走一会儿累的话,就会找地方坐下来歇歇,而且那个地方很有可能会是咖啡厅或是茶餐厅,但没想到……
    楚楚看着前方男子身影,忍痛踩着高跟鞋,追赶上他:“子初哥,你渴不渴?我们要不要找地方坐下来喝一杯再走?”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真的不想再走了,简直是活受罪。
    “累了吗?”陆子初眼神关切。
    楚楚嘴硬,“不累。”
    陆子初笑容迷人:“不累就好,我记得再有几条街,有家老店专做饼干,味道很好,你陪我一起过去,正好可以给你父母买一些带回去。”
    一听还要走上几条街,楚楚脸当时就白了,但因为性子倨傲,只得扬起僵硬的笑容:“好啊!我妈妈最喜欢吃饼干了……”
    于是,楚楚为了“最喜欢吃饼干的楚母”,踩着高跟鞋,穿过几条街,再次强忍了一个多小时,因为疼痛,楚楚好几次都想哭出来……喜欢一个人,太不容易,偏偏前面那人毫无察觉。
    有一次,楚楚实在是忍受不了,唤住陆子初,想对他说自己脚疼,走不动,可当陆子初回头,状似不经意的垂眸看了一眼她穿着的高跟鞋,表情半是认真半是戏谑道:“穿这么高的鞋子,不累吗?”
    楚楚眸中有光华闪动着,看起来甚是动人,还不待说话,就听陆子初温声开口:“你穿高跟鞋,很漂亮。”声音娓娓动听。
    也就是这么一句话,瞬间让楚楚心花怒放,这还是陆子初第一次夸她,这时又听陆子初问她:“你刚才叫我,想对我说什么?”
    楚楚忍着痛,咬牙微笑:“没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你,还有多久才能到。”
    “大概十分钟。”转身,陆子初嘴角笑意撩人,搭配清隽的五官,秒杀路人无数。
    ……
    这天晚上,阿笙在宿舍挑灯夜读,接到陆子初的电话,他说他在法学系教学楼那里等她。
    披衣下楼,周六周日很多学生回家,要不就是彻夜不归,外出狂欢去了,老实巴交呆在学校里的人,不是埋头苦读,写报告,写论文,就是在睡大觉。
    宿舍楼距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阿笙怕陆子初等着急,一路跑过去,远远就看到了陆子初的座驾。
    教学楼几乎没人,所以陆子初把车停在教学楼前,看似光明正大,却又显得很隐蔽。
    阿笙忍不住想笑,两人现如今在学校见面,场面多少透着心酸。
    陆子初原本正坐在车内闭目养神,听到车门声响,瞥了副驾驶座一眼,就见阿笙坐在了副驾驶座上。
    发丝有些乱,脸有些红,额头上还有汗……
    陆子初皱眉:“一路跑过来的?”
    “怕你等得太久,会不耐烦。”前面那一句是认真的,后面那一句是在开玩笑。
    陆子初笑了一下:“傻气。”对她怎么会不耐烦呢?
    陆子初抽出一张面巾纸,单手揽住她脖颈,帮她擦拭起来。阿笙笑着没动,这时候又觉得她仿佛又变成了他女儿。
    车内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味,阿笙深深吸了一口气,轻声道:“很香。”
    陆子初笑了笑,没说话,帮她把额头上的薄汗擦干净,这才探身从后座里取出一个袋子递给她。
    阿笙好奇打开,“巧克力饼干?”
    “尝尝,这次感冒吃药,你不是一直说嘴里没味吗?女孩子应该会喜欢吃这个。”他从里面拿出一块巧克力饼干送到她嘴边,就着他的动作,阿笙吃了一口,确实很好吃。
    她问:“在哪买的?依依也喜欢吃,下次我可以带她过去。”
    “你喜欢的话,我开车给你买,那里离T大比较远。”
    “哦。”她有些愕然,因为吴奈口中有洁癖的某人把她吃了一半的饼干放进嘴里,吃的一干二净。
    好吧!无视就对了。
    夜晚风有些凉,但车内却很温暖,浅淡的光线折射出陆子初较之以往更加幽深的眸,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阿笙吃饼干,眸光温润,似乎可以这么饱含耐心的看上一辈子。
    “阿笙,如果有委屈,别忘了告诉我。”
    阿笙微愣,委屈?他在说她被同学孤立这件事情吗?她不确定。
    应该是的,因为他的目光太过撩人心弦,仿佛看一眼就能拨动她潮润的心湖。
    在他的注视下,阿笙轻轻抱住他,脸埋在他怀里,“必须要告诉你,谁让你是我家长呢!”
    陆子初抱紧她,把脸埋入阿笙的颈项里,她无法看到陆子初当时略显阴沉的表情。
    阿笙重感冒期间,他偶尔会离开几小时去T大上课,无意中听到了孤立事件,那天回来看到躺在藤椅上熟睡的她,坏情绪涌上心头,他知道,他那是心疼她。
    有些事情,他不能帮她,否则只会让她成为公敌,处境更为艰难,人生中出现的有些磨难需要她自己去面对,她做得很好……
    从未告诉过她,他为她感到骄傲。





     跌倒,这个男人真心狠
     更新时间:2014…5…17 20:11:54 本章字数:3531

    转眼间到了六月初,期间阿笙很忙,陆子初也很忙,除了上课可以见到彼此之外,各自来去匆匆,但再忙,电话和短信却是必不可少的。
    他们说的话都是日常最琐碎的点滴,可就是这些再简单不过的话语,却让阿笙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和幸福。
    忙着修满学分,忙着交毕业论文,她有很多事情要忙。时间,对于阿笙来说,好像永远都不够用。
    偶尔走出教室,抱着几本厚厚的书籍,会不期然慢下脚步,忽然发现每天走得太匆忙,以至于冷落了沿途风景,从春到冬,常年往来奔波,却是第一次惊觉:风景,原来日日不同;如同时光,每一个昨天都是死去的自己,一觉天亮,另一个崭新的自己将会换上新面貌,重新游离在尘世之内。
    所以,在逝去的年华里,装着太多需要改变的顾笙,她宿命的认为,成长原本就需要改变钫。
    送人温暖,手留余香。可能毕业在即,她对同学们反而越加包容,每日一抹微笑,同学们每每触及,都会失神很久,仿佛柔和的阳光笼罩疲惫潮湿的心头,散发出一种温暖的味道。
    有同学感慨道:“发现没有,阿笙越来越美了。”
    是的,阿笙越来越美,因为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到了陆子初,彼此不窥探,不深究,给对方最大的私人空间,用来放飞梦想。她知道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再遇上比他更懂她的人旱。
    还记得五月下旬,有一天晚上,他给她打电话,得知她在图书馆,让她五分钟之后到一楼大厅等他。
    大厅空旷,没有人烟,就连大厅管理员也偷懒趴在桌上打起盹来。
    阿笙下楼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在下雨,雨水很大,开始为他担心了,他总说她傻,其实傻的那个人是他,下这么大的雨,何必辛苦奔波?
    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头发衣服上纵使沾染着湿气,依然淡定优雅,远远走来,递给她一只颜色素雅的保温瓶。
    她接过,有点沉。
    他说:“今天在粥满堂附近办事,想到你喜欢吃那里的粥,所以就买了一份给你带过来,趁热吃,别凉了。”
    他是真的有事,跟她说话的时候,手机就在响,接通电话,并不急着说话,而是摆手示意她上楼读书,来不及道别就匆匆离开了。
    那一晚,阿笙坐在只有寥寥数人的自习室内,闻着香味弥漫的香菇鸡肉粥,舀一勺放在嘴里,还是热的。
    晚上回到宿舍,问江宁有没有听说过粥满堂?
    江宁说粥满堂很出名,她之前被她小男朋友带去过一次,不堵车的话,去一趟就要一小时左右,来回两小时,从城东横跨城西,绕大半个城市,远着呢。
    阿笙就那么抱着保温瓶,眼睛有些湿润,想起他嘴角的那抹浅笑,心里酸酸的,却又带着淡淡的甜。
    事隔两天,他有课,课罢回到办公室,过了一会儿听到有人在敲门,没想到进来的那个人会是她。
    看到她,他是很欢喜的,某人在遭遇偷亲事件之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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