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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河北承德地区一个村庄的孩子状告父亲的事情。这个村子守着一个工矿,捡工矿每天倾倒的矿渣收入很可观,于是许多孩子辍学去拾矿渣。这个愿意上学的孩子的父亲看到别人的孩子都去赚钱了,也硬要自己的孩子辍学去捡矿渣。最后由于孩子坚持要上学并告到法庭,由上边教育部门出面干预,才使孩子重归学堂。
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制,中国目前正在努力实现九年义务教育,但就目前社会中的做法看,实在值得怀疑。举个例子,北京北郊回龙观建起了一大片经济住宅房,小区建成后,小区内新建的小学开始招生,凡是户口不在小区派出所的儿童都要向学校交纳赞助费2万元,平均每年3600多元。至于市里一些好学校,赞助费要得更多。位于西单附近的北京实验二小,据说划区以外的孩子要进来一般要交五六万元的赞助费。这哪里是在实行9年义务教育?连发达的城市都是这样,贫穷落后的农村会怎么样呢?
至于说中学呢?一位北京家长在报纸上反映说“择校费让家长苦不堪言”。目前北京市的一些重点中学如二中、五中、八中等校的“择校费”为6-8万元,就连一些原属区重点的学校如166、171、铁二中也需要5-6万的择校费。而人大附中、十一学校的择校费则高达10万。上一个中学,择校费高达六七万元,如果加上小学时期的择校费,12年下来,一个家庭至少额外付出10几万元,平均每年多花一万元。这对那些收入高的家庭,可能也不算什么负担,但那些低收入的城市家庭,对这种好学校就只能望而却步。因此,目前在中国,钱对教育的作用正逐渐显示出来。收入高的家庭其子女享受高教育,收入低的家庭子女享受差教育。中国社会变得与改革开放前不一样了。一些制度迫使人们不得不“向钱看”。
在这里,花了钱和不花钱的确不一样。像北京的四中、五中、八中、实验、汇文以及北师大附中、人大附中、清华附中、北大附中等,不但教学质量好,高考升学率也高。在这些学校里上学,可以使学生得到比较好的教育和全面的素质培养,因为这些学校校风良好、校纪严格,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开展得多。在这些学校里就读高中,不仅能考进名牌大学,而且对孩子的身心、品德、素质和世界观的形成都有很大影响。因此,中国教育呈现学费竞争是不可避免的。
要想避免这种金钱主导的势利眼,唯一的办法就是国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缩小校际之间的差别,给那些条件差的学校“雪中送炭”,使平等、公平的观念从中学时期就能在学生们的头脑中扎下根。但中国各级政府目前是否这样做呢?恐怕没有,一些教育部门至今实行的可能还是“锦上添花”的办法,只抓“自然禀赋”好的重点学校,对那些差的学校听之任之。这样的做法只能加大公民在受教育方面的不平等,拉大人格差距和贫富差距。有人认为目前北京市一些重点中学的做法是不可避免的,但我认为这恰恰是人们对市场经济认识的误区。市场经济下的政府,其主要功能就是扶贫,扶助弱者。但我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似乎仍未从计划经济传统做法的培养典型中转变过来。由于培养出的“典型”在市场经济下有利可图,教育部门的官员也都被裹挟进追逐商业利润的大潮中去了。学校成了一些教育局的摇钱树,官员腐败的小金库。我认为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化的今天,要特别警惕教育领域的纯商业化,这会加剧中国公民在受教育上的不平等。
中国教育目前更令人尴尬的事情是那些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在这一问题上,教育和学费居然与户口挂上了钩,这不能说不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和悲哀。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本来收入就低,待遇就差,然而子女在北京上学却要交额外的赞助费。在这种情况下,有钱的可以进好学校,没钱的只有进差学校,有的地方甚至连差学校也没有,弄个老师来,在一个简陋的破房子里凑几个孩子就上课。在教育的国民待遇上,中国人的差别真是太大了。
在网易网页上有一篇署名“谓军”的文章写得如此真切和感人:
“来自河南农村的张兴贵夫妇在北京起早贪黑卖菜谋生已经7年多了,生活虽然很苦,但比在家种地强多了,夫妇俩都还算满足。但两年前,7岁的大女儿上学问题成了他们的心病。他们在附近的几所小学打听过,因为没有北京户口,他们的孩子要想就读,最便宜的也得一次交齐8000元赞助费。这个天文数字足以使他们多年来省吃俭用的全部积蓄化为乌有。而且这还只能解决一个孩子的问题,还有以后的初中、高中呢?他们面对着一个可怕的无底洞。记者采访时,他们今年已9岁仍未上学的女儿正在给一个顾客称菜,浑然不觉母亲对她未来的担忧,也感觉不到这个城市对她的冷酷与歧视,不能与同龄人平等接受教育的她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将来?”
最近翻看《经济观察报》,看到一篇题目为“民工学校寄生城市边缘”的文章,报道了北京市一家民办小学在京的遭遇。办学者是一名叫王桂云的妇女,她曾在老家当过教师。1997年,居住在北京石景山郊区的王桂云看着一些菜农的孩子在田间地头玩耍和乱跑,荒废了学业,于是就是菜地里用捡来的砖头盖了一间20平方米的教室。当时已经离休的总参工程兵副司令员武洪同志听说此事,找来木匠做了8套桌椅和一块小黑板,算是对民办小学的无偿赞助。教室建成后又七拼八凑地买了25套书本,招来25个学生,开办了学前班和一年级。学费是每个学生每年600元,据王桂云说,在她办的小学里上学,一年花费最多1000元,而到北京市的正规学校上学,每个民工孩子的花费大约要6000元。
但建在菜地里的学校是不合法的,有关部门下令要强制拆迁。但负责拆迁的人员踏进小屋子时,没想到里面的几十个孩子齐刷刷地喊了一声“叔叔好”。叔叔们楞住了。心肠再硬的拆迁人员,也架不住这种动人的场面。在贫弱面前,人都是有同情心的。叔叔们猛然获得良心发现。房子不拆了,学校得以继续办下去。但从1997年到现在,王桂云办的小学就象被赶的鸭子一样已有过4次搬迁。每次搬迁都没得到一分钱的补偿。每次搬迁都叫刚刚发展起来的学校大伤元气。
王桂云的学校至今不被当局承认,学生的学历不被承认,学生毕业拿不到毕业证。王桂云曾几次申请注册,至今不被批准。北京市政府曾召开过这类学校的会议,听取了意见。王桂云的小学眼看就要批下来了,突然北京又要申办奥运会,这个事就给搁置下来了。因此,北京的外来人口最怕的就是申奥和国庆一类的活动。一搞面子上的活动,外地民工这些有碍观瞻的人口就要被清理一批。
按经济观察报记者计算,中国的城市人口每年以平均3%的速度增长,目前至少有8000万打工者和临时工已移居到城市,其中学龄儿童至少在200万左右。由于户籍制度的桎梏和现行教育制度的弊端,大批儿童遇到了入学难的问题。以北京市为例,将近20万的流动儿童,上学的只有两三万人,只占12。5%。仅有的300多所民工子弟小学远远不能满足这些孩子求学的需求。
如果这一数字属实,问题就值得重视了。一方面是森严的城市学校壁垒、高昂的学费门槛和越来越少的城市生员造成的校舍闲置,一边是办学方面的管卡压,不许民办教育自由生长,造成大批儿童失学。这几年上海每年都要压缩掉十几个小学,北京也是由于新生日益减少而在不断地关闭小学。但即使是这样,却有大批的外来人口子女不能上学。这到底是由于资源短缺造成的,还是不合理的制度造成的?
这种情势说到底就是为了堵住农民,不让农民进城。各大城市设置的高门槛不仅表现在就业务工上,还表现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子女教育等各方面。看了这些报道,人们不仅在问:中国有平等的教育权吗?中国为什么要在城乡人口中间设置起这么多的教育壁垒?
联合国的公约里规定:“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但是在我国的宪法里,并没将“免费”这一条写进去。我国宪法的第四十六条对教育问题只简单地说了两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质、智力、体制等方面全面发展。”在第十九条中这样写道:“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这里只用了一个“普及”的字眼,那意思可能就是还不能实现全部免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完全实现免费教育和义务教育在经费上的确有困难。但在这里,我对我国宪法中所说的这句话又有些不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受教育的权利就行了,怎么后面还要加上个“义务”两字呢?还要有受教育的义务吗?要是这么说,那就是所有的中小学、大学全都敞开大门,让每个公民都进去尽受教育的义务吧。
再来看大学教育。联合国这项公约中是这样讲的:“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这里面用了“根据成绩”、“一切人”、“平等”和“免费”等词。可惜的是我们的宪法里就缺少这样的字眼。由此带来什么社会现象呢?那就是在教育面前人与人不平等。
我的家乡山东蓬莱是个富有学习传统的地区,学生考大学的分数普遍比较高。有一年在闲谈当中得知有的孩子考了600多分仍然上不了大学。而北京的学生考个500多分就能进北大、清华。原因何在?只能是各地区的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同。为了照顾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的青年多就业,就把这些大城市的录取分数线定得很低。为了卡住某些地区有太多的学生入学,就把这一地区的分数线定得很高。烟台地区就是录取线定得较高的地区。这种做法和美国“平等权利法案”做法简直是背道而驰。美国在1969年出台《平等权利法案》,对少数民族和弱势人口在就业和升学方面实行定额优待。而我国却在对北京和上海这种发达城市进行教育优待。
为了使各地均衡地发展,的确应制定出一些限制性的规定。譬如说烟台地区的考生成绩好,录取分数可以定得高一点,甘肃地区的学生成绩差可以将录取分数线定得低一点。这样做可以避免有限的大学被少数地区的考生挤满。但照顾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却有点不合情理,你又不是落后地区,有这样好的条件,学生有什么理由比落后地区的学生成绩还差?如果在这样好的环境里你的学生成绩还这样差,只能说明这个学生的素质太差。对待这样的学生是不能照顾的。如果采取优惠政策,那只能使这些大城市的孩子更加不努力,最后培养出一批次品。更主要的是,这种做法带来的一种不平等心理会污染社会空气,使社会中充满着优越意识,这对大多数国民是不公平的。
总起来看,今天的中国,计划经济下设计出的教育体制,到了市场经济时代,已经被新情况扭曲得无以复加。越是在那些改革刚刚触及的领域,不平等的国民待遇现象越多。今后如何理顺中国的教育体制,实在是一篇大文章。
3,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
以上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的内容。现在我们用小一点的篇幅浏览一下《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部分内容。中国政府已经签署、有待人大批准的另一项“人权公约”就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项公约是联合国制订的最重要的国际人权文书之一,1966年12月16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开放供签署,1976年3月23日生效,共有53条。该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起,被通称为“国际人权宪章”。1998年10月5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在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此公约的序言和第一部分的内容几乎是一样的,如第一部分第一条,“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从第三部分开始,出现了公民政治权利等内容。总括这些内容,我找出最基本的几项公民权利待遇,摘其概要,特做如下评述。
'1',生命权。
公约第六条这样规定:“一、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二、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判处应按照犯罪时有效并且不违反本公约规定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法律。这种刑罚,非经合格法庭最後判决,不得执行。三、兹了解:在剥夺生命构成灭种罪时,本条中任何部分并不准许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以任何方式克减它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规定下所承担的任何义务。四、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应有权要求赦免或减刑。对一切判处死刑的案件均得给予大赦、特赦或减刑。五、对十八岁以下的人所犯的罪,不得判处死刑;对孕妇不得执行死刑。六、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除。”
生命权这一权利主要是针对人类漫长的历史规定的。在封建时代,人的生命权利没有任何保障。统治者一句话便可以决定成千上万人的性命。这些日子北京电台一直在播放《三国演义》的评书故事,昨天正好说到曹操杀杨修的地方。杨修仅仅是根据口令“鸡肋”两个字揣测了一下曹操想退兵的心理,便被曹操以扰乱军心之罪名推出斩首。杨修是著名的建安七子之一,是当时社会上有名的文人才子。但在那个时代,人的生命有如朝露,说死就死,生死权完全掌握在统治者的手中。回顾人类历史,小民的生命轻如草芥,灭绝性的屠杀屡屡发生。中国历史著名的屠杀有过几次,一次是秦国兵坑杀投降了的几十万赵国兵,一次是项羽坑杀秦将章邯手下的20万人。这种大规模的屠杀让今人想象起来不能不感到惊心动魄。但是在历史上被统治者却视同儿戏。古语云“杀人如麻”,便形象地描写了杀人的情景。由此可以想象人的生命在历史上是多么卑贱和渺小!甚至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还夺去了几千万人的性命。光是希特勒屠杀犹太人数目就有几十万。
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联合国的人权公约才再次强调人的生命权利,不许随便剥夺人的生命权利。正是在世界各国的努力下,二战之后,世界政治中的暗杀事件少了,流血冲突少了。自从美国总统肯尼迪在60年代遭到暗杀后,进入70年代发达国家的政界很少再发生此类时间。但是在发展中国家和一些特殊的国家,刺杀、暗杀这类剥夺人生命权的行为却仍在发生。譬如埃及萨达特总统被政敌刺杀,以色列总理拉宾被刺身亡。但总的说来,世界的政治文明进步多了,政治权力的更换更多的是以和平、竞选的方式进行。
但在各个国家,人们对待生命权的认识和态度仍然不同。在那些不发达的国家,人们对待生命权仍有视若草芥的现象,象卢旺达前年发生的种族间大屠杀。还有些国家政权的更替仍然靠流血和死人的方式来进行,仍有暴力镇压抗议者的现象,暗杀仍然持续不断。例如在前南斯拉夫国家,米洛舍维奇下台后,原塞族领导接二连三地遭到暗杀。
2001年5月17日的《中国经济时报》上发去一条消息:现年77岁的波兰前领导人雅鲁泽尔斯基受到审判,罪名是命令大屠杀。法庭指控他在担任国防部长期间命令军队向示威工人开枪。1970年12月7日,波兰北部波罗的海的海港口城市格丁尼亚、格旦斯克等地造船厂工人因物价上升进行抗议,军队开枪镇压,使44人死亡,1000多人受伤。因此事,北部造船厂后来成为波兰右翼的发源地,团结工会的领导人瓦文萨就曾参加过1970年的示威。
这件事便反映了当时波兰政府对工人生命权的不重视。随便开枪,最后酿成社会矛盾冲突爆发,雅鲁泽尔斯基今天也遭到惩罚。总起来看,通过剥夺人的生命权利来维护政权或社会秩序是一个古老的命题,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史上,这一冲突形式不知多少次的重复。中国十几年前的6月4日也是通过流血才解决了争端。这一形势至今没有消失。例如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冲突至今以夺取生命的方式进行着。人们总是不能平静的坐到谈判桌前通过和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