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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使欧洲大陆中世纪社会结构只留下一丝遗迹的原因之一在于这种结构与当今发达世界习以为常的技术和观念已完全不相适应。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即革命和占领、拿破仑主义和极权主义把欧洲社会最封建的结构及其所产生的很多文化观念都彻底地摧毁了。那些发了财和掌了权的新家族和商号往往不能成功地保住自己的家业和权力;新的不稳定因素破坏了新组织和行会的发展,从而他们失去了保护而受到更新一代家族和商号的排斥。可以肯定,中世纪的残余和19世纪的大量财富仍然留在欧洲;但正如在乡间逐渐被毁坏的城堡一样,它们没给普通居民的工作和发展机会带来很大的障碍。
中世纪的英国制度,甚至更近代的庞大家庭型工业和商业也同样不容于20世纪,从而其中一部分已经崩溃。但是,假如英国发生过像法国大革命之类的社会变革,或者什么独裁者掌权把公立学校全部破坏,或者遭受外国占领或变成极权主义的牺牲品以致所有的独立组织都被摧毁,那么陈旧的传统会不会被碾得更加粉碎?上议院的显赫,教堂的权威以及对古老的牛津和剑桥大学的神往无疑经常被夸大了。但他们毕竟是英国工业革命前社会传统的象征,或更准确地说是旧遗产的保留地。在距工业革命一两代人之前,英国社会极度混乱(这可能使英国社会对新一代的天才和企业开放起了作用),但从那时起英国一直没有从制度上遭到什么破坏,或者其上层被暴力所取代,或者某些社会阶级被大批屠杀;而这些情况在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中都是经历过的。由免受入侵而产生的社会稳定也使得英国工业革命或19世纪中兴起的家族和商号更容易组织起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本书在此处的论点很可能被误解。一部分是由于阶级本是一个不精确、带有感情色彩和容易引起误解的集合名词,它在经过几代人意识形态上的争论而不幸被具体化为今日的概念了。当然,像中产阶级或工人阶级是没有明确界限并包含广大而分散集团的统称,它们之中包括了情况和职业相当不同的许多集团。若按收入和地位来说,其中一部分人区别很大,另一部分人则区别又很小,即使像英国中产阶级这样被仔细划分出来的集团有可能精确地加以定义,如果因此就可设想如此庞大的一个集团能够自愿地通过合谋去排斥其他成员或争取共同利益,那就可能要犯逻辑上的错误了。本书的理论确曾指出自18世纪初以来英国社会生活的特别稳定必定会影响它的社会结构、社会的流动性及文化观念,但并不意味着这一切是通过阶级的合谋或由于任何大的阶级或集团的联合行动造成的。这一过程是极端微妙的,应当在更精细的层次上加以研究。
如果我们还记得前面所述的采取一致行动总是需要某种选择性的刺激,社会压力往往能够成为一种有效的选择性刺激,以及收入和价值观念相似的人们有更大可能在获取多少以及何种共同利益上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我们就可以用一种新观点来分析上述过程。除非某一集团内享受集体福利的成员具有密切的社会联系,或至少其中的子集团成员如此,否则这种社会选择性刺激就不会收效。如果这一集团确实具有它自己的社会生活的话,则其中成员对同事们的友谊和相互尊重就特别看重,而且害怕别人蔑视,甚至受到排斥,凭借这种愿望就可以以最小的代价来向一致行动提供强大刺激。那些成功地创立了特殊利益集团的组织家,以及维持这些集团日常活动的经理们,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已有密切社会联系的集团或可能朝此种方向引导的集团上。这就意味着这些集团成员应有相似的社会地位,而且这一集团应利用其资源保护这种社会地位的相似性。事实上,参加了有关集团的每一个人得到了等量和同质的集体利益时,从财政等价和最优分划理论可知,如果他们在同一管辖区内或属于个人收入和价值观念相同的人组成的集团,则相互间的矛盾最小(可能其福利所得也最低)。刚刚提到的那些力量,同时在成千上百不同职业、行会、会社以及社区中起作用,这些力量本身就会表现为一定程度的阶级意识。这种阶级意识又会反过来助长在文化意识上以怀疑心理来对待企业家的涌现与商人地位和利益的上升,同时也将维护和扩大贵族和封建势力对商业和工业的偏见。正如马丁 · 威纳( MartinWierer)所著《英国文化及其勤奋精神的衰亡(1850…1980)》一书所述,对以上过程的影响有着大量的例证,虽然它们还不够系统化。
不幸的是,这些过程不会发生作用;它们与以下事实相呼应:即每一特殊利益集团都必然会限制他人的加入(见推论8)。人所共知,任何集团如果它不设法使局外人不能从其控制的较高价格中得利时,该集团就不可能得到高于自由市场价格以上的超额利润。想要通过院外活动而重新分配收入的各种集团都力图使获利集团的数目最少。除非某些集团能够根据其共同利益采取一致行动,否则就不可能形成维护其利益的社会壁垒。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寻求市场利益或政治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如何通过这种方式谋利。
除了限制他人加入外,我们还说过,凡是成功的集团还必须要求其政策得到其成员的一致同意。具有卡特尔性质的集团必须限制其成员的产量或劳动时数;它必须使所有的会员都遵守计划中的销售量的限额,而不论这种限制和统一行动是否会扼杀革新精神。随着时间的推移,习惯势力起着更大的作用。这些特殊利益集团利用自己的资源宣传其所做的一切都是公平合理的。那些想参加进来的新成员和不愿遵守限额的改革者越受到压制,他们的人数就越少,这就是所谓的不符合习惯的事就 “ 不许去做 ” 。
无论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如何不同,上述过程都同样会发生。正如乔赛亚 · 塔克尔( Josiah
Tucker)在18世纪指出那样: “ 每个人只要有可能都愿成为垄断者。 ” 然而,这一过程可能在各种职业中进行得更加迅速,因为公众特别担心那些不讲信义或不合格的开业者,这种心理就为某些政策创造了一个理想的外壳,否则这种政策在另外场合下被指责为垄断或 “ 贪婪的工联主义 ” 。这一过程既在工人中也在领主中发生,事实上一些最初的行会组织是在小店中组织起来的。
可能有人会由此而得出一个戏剧性的结论,即上述错综复杂的过程将一个小店主的国度变成了一个俱乐部和小酒店的王国。但这种肤浅的结论是太简单化了。有许多相互矛盾着的因素都在起作用,其中有些可能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近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促进了资源的不断重新分配,甚至在相当僵化的社会中也引起了大规模职业上的、社会上的以及地理上的流动。
此外,还有与本书理论无关的另一过程也能把社会地位传给后代。富裕而受过良好教育的家长一般都通过教育和培养的方式把更重要的人类文化财产和有形的财富一起传给自己的子女,而没有受过教育的家庭却缺少这种手段。显然,上流社会的家庭的子女有时也会由于娇宠和放纵的环境而变坏,或者由于家长忙于自己的事业或个人的考虑而忽略了对其子女的教养,还可能设想其他各种情况;但总的说来,越是成功的家庭传给自己子女的人类文化或物质财富就越多。这可能说明一般观察到的父母和子女在收入与社会地位之间的最起码的关系。英国在近代采用免费公共教育以及比较合理的奖学金制度使贫困家庭的子女也能获得较多的人类文化财产,因此就增加了社会的流动性。本书所提出的理论并未试图去解释社会流动性的这些重要方面,但它们却可能抵消本理论所解释的那些因素的作用。
在此作者必须再次强调多种因果关系存在的事实,并指出没有任何根据可以表明本书所述过程能够增进阶级意识。传统思想或反对企业精神。甚至当没有社会巨变或外国入侵来破坏这些支持保守势力的机构时,另外一些相反的力量也可能改变保守习惯。本理论对这一方面可以作出的唯一假设就是:在两个其他所有方面都相同的社会中,具有较长期稳定、安全和组织自由的社会就会产生更多的排他性和反对变革的集团,它们将促进其成员进行更多的社会交往,同时保持成员之间的地位平等,并且这些集团的所作所为至少也会对该社会所习以为常的习俗产生影响。
(八)
以上提出的论点足以引起某些读者从字面上提出一个问题:即该论点的政策含义为何?它是否意味着一个国家应该进行革命,甚至要去挑起一场导致失败的战争,这样才能使它的经济增长?当然,推荐这种政策会与主张人们欢迎一场瘟疫来解决人口过剩问题同样荒谬。这种从字面上提出的问题除了无知之外,还混淆了本书所发展的逻辑推论的主要政策含义(这一推论将在以后讨论)。那些认为本书所提出理论的主要政策的含义在于一个国家应该不时地发生革命或进行一场导致失败的战争的读者,应该去阅读本书后面的一些章节,因为现已提出的逻辑的某些进一步推论肯定会使他们大吃一惊。
在目前的讨论中就考虑政策上的推论的确为时过早。还需要分析更多的论据。如果我们按照毛泽东的很多务实派继承人所采用的一句成语 “ 实事求是 ” 的精神进行分析,不带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就有可能为政策推论提供一些预备知识。首先让我们看一下西方其他的发达国家,它们虽然不像英国那样具有较长期的历史上的稳定性和免受侵略的安全性,然而,如瑞士、瑞典以及美国等也经历了相对长期的稳定和安全的局面。
正如表1.1所示,瑞士在战后曾是西方发达国家中经济增长率最慢的一个国家;它比英国的增长更慢。在一个长期稳定的国家里经济增长如此之慢是与本书所说的理论相符合的。然而,我们不应匆忙得出这种结论,即瑞士的情况一定能确证作者的论点,因为瑞士在一段时间内的人均收入已经比大多数欧洲国家要高,所以它没有必要去 “ 追赶 ” 其他国家,从而失去了速度。与之相反,有许多欧洲国家在战后初期人均收入较低,它们肯定比瑞士有更多的机会,以更高速度发展。所以,为了公正地进行比较,应当在瑞士的实际增长率之上增加一个附加值。即使如此,也无人知晓究竟应增加多少才算合适。可能应该大到足以把瑞士列入在战后执行卓有成效的经济增长政策的国家之中。这实际上就是在弗朗兹 · 莱恩纳( Franz
Lehner)所写的《高压政治和经济增长:奥尔森的理论及瑞士的经验》)一书内的假设(弗朗兹 · 莱恩纳为瑞士人,德国布琼大学的政治学教授)。莱恩纳指出:瑞士的宪法程序规定得特别死板,因此很难通过新的立法。这也使得院外活动难以得逞,从而大大地限制了瑞士由于照顾特殊利益的立法而引起的损失。这样,根据莱恩纳的论点,瑞士当时所获得的极高人均收入就是对本书理论的一个有力的证明。
由于卡特尔性质的行动有时需要政府来强制执行,因此瑞士在宪法上的限制无疑也减少了由卡特尔化而产生的损失。另一方面,卡特尔行动也可以不依靠政府的支持,因此作者设想在瑞士也应该积聚起一定数量的卡特尔组织。鉴于瑞士在相当长时期内非常依靠外国的客籍工人从事生产,这表明该国的卡特尔化与其他国家不同,主要不包括非熟练或半熟练体力劳动工人,卡特尔化仅仅在商业企业和专业人员中存在。本书的理论还指出,长期稳定的瑞士目前在其社会结构内至少已有一些僵化的部分。私人的卡特尔组织及某种相应的阶级分化至少在较小程度上抵消了它由限制院外活动及政府支持卡特尔化而得到的增长势头。另一个原因是:瑞士不仅由于稳定得到吸引长期投资的利益,而且也由历史所造成的作为动荡的欧洲大陆中一个稳定的避难所及其宽松的银行法规而获得特殊利益。正如由于别处禁赌而使美国的拉斯维加斯和摩纳哥从赌博中获得特殊利益那样,瑞士也由于其他地区的动乱和限制而从其稳定和自由的金融立法中获得更多的利润。如果欧洲其他国家未曾出现过资金的外流和担心社会稳定及经济受控制,瑞士就不会得到这么多的资金输入,或者在国际金融界起着如此显赫的作用。当然,不应当过分夸大这一因素:由于同样的原因,英国曾经充当过国际金融中心从而获得巨大收益。然而,当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和后面各章将提到的其他因素时,就很难确定本书理论对瑞士的经验是否合适。作者希望莱恩纳在上述研究中所提出的例子会促使其他专家进一步研究这一问题。
(九)
如果我们对瑞典的经济增长率也加上一个足够大的附加值,以便对它相当高的人均收入进行调整,初看之下这个国家的经验似乎与本书的理论相矛盾。虽然瑞典工业化的时间很晚,但它享有组织自由和长期未受入侵之害,但它却没有瑞士那种宪法上的阻碍通过特殊利益法律的障碍。在瑞典,特别利益集团的力量和范围与我们的模型所预言的相同。那么,为什么瑞典尽管生活水平很高,仍能取得相当快的经济增长率?(至少在战后某一阶段)特别是为什么尽管瑞典的特殊利益集团非常强大,但它的经济发展情况要比英国好得多?(尽管近来也有某些严重的逆转。)同样,为什么与瑞典相邻的挪威也发展得一样快?虽然挪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纳粹占领从而其社会稳定遭受到严重的破坏,但它仍有较强大的特殊利益集团。难道这两个国家的经验与本书的理论不相符合吗?
完全不然,本书的理论使我们能用新的眼光来看待这一经验。由第三章可知,这一理论的基本逻辑指出:综合性的组织所拥有的各种刺激手段比狭隘的特殊利益集团要多得多(推论5)。包括范围足够广泛的兼容性的组织可以在内部消化由于低效率政策而付出的成本,从而更倾向于尽可能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来进行收入的再分配,并确实对经济增长及全社会利润作出一定贡献。与英国和美国相比较,瑞典和挪威的主要特殊利益集团都是高度综合性的,与其他所有西方发达国家的集团相比也可能是范围更广的。例如,在战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这些国家中所有的体力劳动工人都组织在一个庞大的工会中。雇主的组织也是兼容性的。正如我们的理论所预言那样,瑞典的劳工领袖至少有时与很多其他国家的劳工领袖观点不同,他们主张各种加速经济增长的政策、对工人流动进行补贴、通过重新训练而不是采用发放补贴来保证干预公司中的工人就业,以及承认劳动力的市场力量,等等。在瑞典和挪威,组织起来的企业已经争取到、并肯定已获得比其他西方发达国家中同行们更少的税种。甚至可以看到,挪威和瑞典劳工组织在战后一段时间内与更具广泛性的劳工党派部分地联合起来(与英国的情况相反),不时强调要鼓励保护高效率和增长率的政策,虽然对此要作出准确的说明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为什么瑞典和挪威会有特别广泛的组织也需要加以说明。该任务的一部分将由另一著作来完成,但根据本书的基本理论可以立即得出一个假设:即较小的集团比大集团更可能自发地组织起来(推论3)。这就说明,很多比较小的特殊利益组织(如英国和美国的同业工会)可能都是工业化初期遗留下来的产物,而成立较晚的特殊利益集团,部分地汲取了较早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就可能建成如资助者或发起者所希望的那种规模。由于交通和通讯以及组织大型团体所需其他技术的进步,使得近代比过去更有可能组成这种团体。显然,小的及比较单一的社会比起大的和花样多的社会更有可能组织起综合性的团体。
初看起来似乎由于综合性组织可能获得比范围狭小的特殊利益集团更多的利益,从而在每一社会中都会出现这种综合性组织,正像由于大规模生产的经济效益较好,所以大公司总是要逐步控制任何工业那样。但情况并不都是如此。当有规模经济存在时,小公司的主人通常可以将公司出卖或与较大的公司合并而从提高生产效率中赚到更多的钱。反之,一个特殊利益集团的领导人却不能通过 “ 出卖 ” 自己的组织从创立更加广泛的组织的吞并者那儿得到任何利益;事实上这些吞并者更可能是将原来小组织的领导人裁�